【报告】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定期上报工作制度怎么写

定期上报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下面是一篇关于定期上报工作制度的范文,供您参考。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要求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1.3 上报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公司领导层能够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上报内容2.1 各部门应当上报以下内容:(1)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2)部门工作总结及存在的问题;(3)部门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4)部门人员考勤及培训情况;(5)其他需要上报的事项。
2.2 各岗位应当上报以下内容:(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4)工作进度及预计完成时间;(5)其他需要上报的事项。
三、上报周期3.1 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按以下周期上报工作:(1)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2)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3)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工作计划;(4)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次年工作计划。
3.2 特殊情况下,部门或岗位需要临时上报工作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四、上报方式4.1 各部门、各岗位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上报工作:(1)每周工作上报:书面报告,提交至部门负责人;(2)每月工作总结上报:书面报告,提交至部门负责人;(3)每季度工作上报:书面报告,提交至部门负责人;(4)全年工作总结上报:书面报告,提交至公司总经理。
4.2 部门负责人应当将上报的工作报告汇总后,提交至公司总经理。
五、工作要求5.1 各部门、各岗位应当高度重视工作上报制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地上报工作。
企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企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报告类型1. 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2. 不定期报告:经营层根据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重要程度、经济价值、风险影响等综合考量后认为需及时向董事会进行的报告。
二、报告方式1. 会议报告:一般应为定期报告,由经营层成员全体参加。
2. 文件报告:用于报告较为重大事项,如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策事项等,报告需经营层集体审议,由总经理签发。
3. 口头报告:用于报告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总经理代表经营层报告,遇特殊、紧急情况的,副总经理也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三、报告内容1. 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计划落实情况:包括销售、利润、投资、成本等方面的情况。
2. 投资、科研计划等落实情况:包括投资项目的进度、效益、科研项目的研发情况等。
3. 年度战略规划专项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
4. 经济运行质量与风险管控情况: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风险防控措施等。
5. 深化改革涉及经营管理事项落实情况:包括公司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效果评估等。
6.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事项落实情况:包括董事会授权的经营层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效果评估等。
四、报告工作要求1. 对报告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报告工作应当做到及时、全面、细致,确保董事会能够准确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3. 报告工作后,董事会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营层应当认真听取并采纳。
4. 报告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违反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告工作流程1. 定期报告:经营层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准备并提交定期报告。
2. 不定期报告:经营层应当在认为需要向董事会报告的情况下,及时准备并提交不定期报告。
3. 报告提交后,由董事会负责审查,对报告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建议,经营层应当及时回复并解释。
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

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概述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是一种全新的管理制度,旨在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减少工作中的疏漏和错误,同时促进员工的工作职责落实。
该制度要求每个员工不仅要负起自己的职责,还要积极履行其他职责,同时每个员工都需要定期向上级报告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因为工作进展不及时而导致的工作滞后、擅自决策等问题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和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确定制度实施的范围企业需要明确制度实施的范围,包括覆盖的部门、职位和岗位,同时还需要确定制度实施的具体方式和措施,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设定相关指标制定完整的指标体系是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与之相应的指标体系,以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梳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掌握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责,是实施该制度的前提条件。
企业需要对所有岗位的职责进行梳理,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和相关责任,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制定报告制度及表格企业需要制定统一的汇报表格,明确汇报的内容和指标,以便于每个员工进行数据填写。
同时还需要规定报告的时间节点和频率,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安排培训和解释会议在实施该制度之前,企业需要为员工安排相关的培训和解释会议,让他们全面了解该制度的相关内容、指标要求等。
同时还要对该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解释说明,以各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定期检查和评估实施该制度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同时还需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进和补救,以提高制度的完善程度。
制度的效益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质量,优化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还可以促进员工的工作职责落实,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减少因为工作进展不及时而导致的工作滞后和擅自决策等问题的发生,避免与客户之间发生的争端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篇一: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篇二: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塔什店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 XX年3月1日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
定期汇报制度

定期汇报制度标题:定期汇报制度引言概述:定期汇报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管理机制,通过规定固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让各部门或个人向上级领导或相关人员汇报工作进展、问题和成果。
这种制度有助于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信息共享和沟通,从而更好地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使命。
正文内容:一、明确汇报频率和内容1.1 确定汇报频率:制定明确的汇报时间表,如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以确保汇报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1.2 确定汇报内容:明确规定汇报的内容要求,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和挑战、成果和效果等,以便上级领导或相关人员全面了解工作情况。
二、建立汇报机制和流程2.1 指定汇报对象:确定汇报的对象和范围,明确向哪些人或部门进行汇报,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2 制定汇报模板:设计统一的汇报模板,规定汇报的格式和要求,以便统一标准和便于比较和分析。
2.3 确定汇报渠道:明确汇报的渠道和方式,包括书面报告、会议汇报、电子邮件等,以便信息传递更加便捷和高效。
三、监督和评估汇报结果3.1 设立汇报评估标准: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指标,对汇报内容进行评估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3.2 提供反馈和建议:向汇报对象提供及时的反馈和建议,鼓励其改进工作和提高效率,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3.3 定期评估汇报制度:定期对汇报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汇报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建立奖惩机制和激励措施4.1 建立奖惩机制:根据汇报结果和表现,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惩罚和改进。
4.2 提供激励措施:制定激励措施,如晋升、加薪、奖金等,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汇报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4.3 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奖惩机制和激励措施,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团队合作和共同发展。
五、持续改进和优化汇报制度5.1 收集反馈意见:定期收集汇报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了解其需求和期望,及时调整和改进汇报制度。
关于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各位同事:根据公司持续改进管理机制的需要,为了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和汇报,提高团队协作效率,特决定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与意义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团队内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定期报告,可以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工作冲突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同时,定期报告也可以为上级领导和决策者提供参考,以便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资源分配,实现目标的顺利推进。
二、报告的内容与形式1. 工作内容:报告应当包括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内容和重点项目,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和即将要启动的工作,确保报告的内容切实反映个人或团队的工作进展和贡献。
2. 问题与困难:报告中应当主动反映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挑战,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寻求协助和支持。
同时,在解决问题后,也要及时更新工作报告,以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成果与收获:报告中应当突出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收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附上相关数据、图片或案例,以增强可信度和说服力。
4. 形式: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统一采用公司规定的报告模板和标准格式,确保报告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报告的提交与评审1. 提交时间:报告的提交周期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各员工的工作报告汇总,并及时提交给上级领导。
2. 报告的评审:上级领导应当对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包括对工作问题的解答、对工作思路的提供建议等。
同时,上级领导也可以根据报告的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调整和人员培训。
四、报告的保密与分享1. 保密原则: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应当严格保密,报告的传阅范围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2. 分享机制:定期工作报告也可以作为经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上级领导可以鼓励员工分享优秀的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以促进团队内外的学习和成长。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情况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内部管理,很多机关单位都实行了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通过定期报告,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探讨,分析其重要性、实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工作透明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汇报。
这有助于增强工作透明度,让领导和同事了解部门工作动态。
2. 加强内部管理:定期报告可以帮助单位领导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 促进沟通与协作: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有助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4. 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定期报告,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避免问题的扩大。
5.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定期报告可以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实施现状1.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内容较为全面,能够反映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
2. 报告周期:大多数单位实行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制度,部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还会增加特殊报告。
3. 报告方式: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等多种形式,书面报告便于保存和查阅,口头报告便于实时交流和讨论。
4. 报告对象:报告对象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等。
5. 考核与激励:单位对定期报告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对报告质量高、问题发现及时、工作推进有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存在的问题1. 报告内容过于繁琐:部分部门在编写报告时,过于注重细节,导致报告阅读起来冗长、繁琐,不利于领导和同事快速了解工作重点。
定期工作汇报制度

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是将某个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向领导进行汇报,如何写一份正确的汇报呢?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常规工作规范抓,重点工作重点抓”的工作思路,增强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工作通报、公示制度1.行政例会、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
3.督导结果于每月底25日前公示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校长。
4.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每月教职工例会通报。
5.办公室及时通报学校获得的荣誉和各处室、系上报的教师、学生荣誉、先进事迹、榜样行为。
6.各处室、系有重要事项公示,需经校长审批,办公室盖章方可进行。
二、处室重要工作上报、汇报制度1.各处室、系组织全校性活动、大型会议、重要活动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2.教师、学生获得荣誉、先进事迹、榜样行为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3.各处室、系有重要、紧急事项、各项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按规定需要上报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上报。
其中属重要、紧急事项需上报的,原则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上报。
4.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外的重大问题,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或校长,事后报告处理结果。
5.每周行政例会前,各处室、系主任要将上周工作情况汇报给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
6.处室、活动结果等及时上报办公室。
7.处室之间,经沟通协商后,仍有不同意见的事项上报分管领导。
8.人事调整或聘用教职工、购置固定资产或办公用品要报告校长。
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上报或不按时上报、请示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四、及时处理接到下级请示报告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应及时处置,如属人为因素不及时处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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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报告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篇一: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篇二: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塔什店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XX年3月1日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
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
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
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领导,更好地发挥各党支部在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各支部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
促进各支部委员会改革、发展、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2、支部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3、各支部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4、各支部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5、各支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6、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7、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8、需要提交局民会议或局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9、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遵循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
各支部委员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工作,支部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领导。
2、对各支部委会报告的事项,镇党委要认真讨论研究,对意见一致和形成决议的事项,镇党委要支持各支部委会开好居民党员代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规定作出正确决定并支持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
3、依法办理原则。
镇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和居民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4、双向沟通原则。
建立和完善镇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
各支部书记应及时向镇党委篇三: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XX 年7月5日四届一次董事会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的职责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报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个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公司如需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国资委、外管局等外部使用人提供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的,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定期报告统计报表。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应拒绝报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及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登记、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知情人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以及获取信息的时间。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 日内、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以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 日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和行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得选择上述期间进行。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
第三章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应至少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一次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年审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二) 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三) 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成本分配预案的情况;(四)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 公司对外证券投资情况;(六) 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中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第十七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第二十条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