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定期汇报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工作协调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定期汇报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主管、员工等。
三、汇报原则1. 实事求是:汇报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2. 及时性:汇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
3. 全面性:汇报应涵盖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方面。
4. 可行性:汇报中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四、汇报内容1. 工作内容:包括本周(月、季度)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项目及工作目标。
2. 工作进度:包括已完成的工作量、未完成的工作量及预计完成时间。
3. 存在问题:包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4. 解决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措施。
5. 下一步工作计划:包括下周(月、季度)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及具体实施计划。
6. 需要支持与协调: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需要公司层面支持与协调的事项。
五、汇报形式1. 口头汇报:部门经理、主管及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口头汇报,汇报后需提交书面材料。
2. 书面汇报:各部门、各岗位需定期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
3. 电子汇报:公司可建立内部工作汇报平台,员工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汇报材料。
六、汇报时间1. 周报: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各部门、各岗位提交本周工作汇报。
2. 月报:每月第一周内,各部门、各岗位提交上月工作汇报。
3. 季报: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各部门、各岗位提交上季度工作汇报。
七、汇报流程1. 各部门、各岗位根据汇报内容准备汇报材料。
2. 上级领导对汇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3. 下级部门、岗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汇报材料。
4. 完成修改后的汇报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 人力资源部门对汇报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公司整体工作汇报。
八、考核与奖惩1. 定期汇报是公司员工的一项基本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岗位应认真执行。
公司报告制度(范文)

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股东方和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公司运营动态, 提高决策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准确性, 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应保证各类报告的及时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公司和股东方在第一时间掌握公司的真实运营动态, 防范风险, 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公司各部经理是本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和督促各单位对该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报告的种类第四条公司报告分“定期报告”、“临时性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三类。
其中, 定期报告按时间划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第三章定期报告第五条日报、周报报送内容及要求(一)日报、周报的主要内容1.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整改项、半年度和年度会议要求落实项、下发的问题清查整改项以及临时性工作;2.公司年度和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落实进度;3.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及目标计划落实进度;4.每周的生产经营办公会纪要和其他各类会议纪要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5.重大项目进度情况;6.公司领导临时安排要求部门落实完成的工作等。
(二)要求1.各部门建立日报机制, 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部门经理对日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2.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日报工作的重要性, 准确报送相关内容, 防止误报、漏报。
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迟交每日的工作日报信息。
3.将日报联络人及审核领导人员名单及电话提交企划部。
(三)报送时间公司各部门于每个工作日的下午19:30前将本部门日报报送到管理群。
第六条月报的内容、责任部门及时间要求月报要围绕年度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具体按照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告。
其中, 企业财务报告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程序、时间要求等填报;统计工作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按照规定的统计对象、统计范围、内容、程序及时间要求等填报。
第七条月报的报送程序月报报送程序: 报送内容由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分别签字同意后, 由责任部门直接向投资集团报送。
企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企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报告类型1. 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2. 不定期报告:经营层根据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重要程度、经济价值、风险影响等综合考量后认为需及时向董事会进行的报告。
二、报告方式1. 会议报告:一般应为定期报告,由经营层成员全体参加。
2. 文件报告:用于报告较为重大事项,如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策事项等,报告需经营层集体审议,由总经理签发。
3. 口头报告:用于报告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总经理代表经营层报告,遇特殊、紧急情况的,副总经理也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三、报告内容1. 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计划落实情况:包括销售、利润、投资、成本等方面的情况。
2. 投资、科研计划等落实情况:包括投资项目的进度、效益、科研项目的研发情况等。
3. 年度战略规划专项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
4. 经济运行质量与风险管控情况: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风险防控措施等。
5. 深化改革涉及经营管理事项落实情况:包括公司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效果评估等。
6.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事项落实情况:包括董事会授权的经营层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效果评估等。
四、报告工作要求1. 对报告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报告工作应当做到及时、全面、细致,确保董事会能够准确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3. 报告工作后,董事会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营层应当认真听取并采纳。
4. 报告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违反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告工作流程1. 定期报告:经营层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准备并提交定期报告。
2. 不定期报告:经营层应当在认为需要向董事会报告的情况下,及时准备并提交不定期报告。
3. 报告提交后,由董事会负责审查,对报告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建议,经营层应当及时回复并解释。
定期汇报制度

定期汇报制度定期汇报制度是指组织或企业为了加强内部沟通和信息共享,规定员工或部门定期向上级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交汇报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监督、促进团队合作和协调,确保组织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一、汇报的内容1. 工作进展汇报:员工或部门应按照任务计划和时间节点,向上级或相关人员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和即将开展的工作。
2. 问题和困难汇报:员工或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人员报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及时解决和调整工作计划。
3. 绩效评估汇报:员工或部门应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向上级或相关人员汇报自己的工作成果和绩效表现,包括完成的任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等。
4. 风险和机会汇报:员工或部门应向上级或相关人员汇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机会,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决策。
二、汇报的频率和方式1. 频率:定期汇报的频率可以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需要进行调整,一般可以选择每日、每周、每月或每季度进行汇报。
2. 方式:汇报可以通过会议、邮件、报告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可以根据组织或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三、汇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1. 准确和详细:汇报内容应准确反映工作情况,避免虚假和夸大,同时应详细说明工作进展、问题和困难等,以便上级或相关人员能够全面了解。
2. 简明扼要:汇报应言简意赅,避免冗长和啰嗦,重点突出,以便上级或相关人员能够迅速抓住重点。
3. 数据和图表:汇报中可以使用数据和图表等形式,以便更直观地展示工作进展和成果。
4. 解决方案和建议:汇报中应提供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方案和建议,以便上级或相关人员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5. 反馈和跟进:上级或相关人员应及时对汇报进行反馈和跟进,对工作进展和问题进行评价和指导。
四、汇报制度的优势和作用1. 加强沟通和协作:定期汇报制度可以促进员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提高工作监督:定期汇报制度可以帮助上级或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定期报告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流程,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工作,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核人员和报告编制人员。
三、报告编制程序1、报告编制主体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核人员和相关报告编制人员共同负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
2、编制时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于每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半年度报告于每年上半年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于每个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
3、报告内容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详细披露,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编制报告附注,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编制流程(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报告编制的工作分工和计划,并落实责任人员。
(2)内部审核人员按照公司制定的内部审核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业绩指标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审核。
(3)相关报告编制人员按照公司制定的报告编制规范对报告进行编制,包括报表设计、文字叙述、数据分析等工作。
(4)审核人员和报告编制人员进行内外部提报相关报表,形成初稿。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初稿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和修改意见。
(6)修改后的报告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1、审核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核人员和独立第三方机构都可以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及程序(1)审核内容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业绩指标的准确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等方面。
(2)审核程序包括对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查找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3)审核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或会议汇报。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篇一: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篇二: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塔什店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 XX年3月1日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
定期报告及通报制度模板

定期报告及通报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定期报告和通报的内容、格式、提交时间等相关要求,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期报告1. 内容要求定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和正在进行中的工作;(2)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3)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 格式要求定期报告采用 word 文档格式,标题为“部门名称-报告时间”,如“人力资源部-2021年10月份定期报告”。
报告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用小标题标明。
3. 提交时间定期报告按月提交,每月 25 日前提交下一月份的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部门报告,并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审核与反馈(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提交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质量;(2)公司管理层对各部门提交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批,并对报告内容进行汇总分析;(3)公司管理层针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
三、通报制度1. 内容要求通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重要事项,如会议、活动、政策变化等;(2)部门间的协作事项,如项目进展、资源共享等;(3)员工表彰、奖励、处罚等;(4)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2. 格式要求通报采用 word 文档格式,标题为“公司名称-通报时间”,如“XX 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0月份通报”。
通报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用小标题标明。
3. 提交时间通报按月提交,每月 25 日前提交下一月份的通报。
公司管理层负责编制和提交通报。
4. 发布与执行(1)公司管理层对提交的通报进行审批,确保通报内容准确、完整;(2)公司将审批通过的通报发布至公司内部通讯群或公告栏,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3)各部门和个人按照通报要求执行相关事项。
四、监督检查1. 公司管理层负责对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 公司管理层定期对各部门提交的定期报告和通报进行质量评估,对未按要求提交报告或通报质量不高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3. 公司管理层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定期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定期报告制度范文【公司名】定期报告制度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和透明,提高公司内外部沟通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我们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
一、制度目的定期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向公司内外部各方提供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促进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二、报告内容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经营状况:公司的经营战略、市场竞争情况、营销活动和业务发展情况等相关内容。
2. 财务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 风险提示:公司的风险因素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金融风险等。
4. 重大事件:公司的重大合同、投资、合作或其他与经营相关的重大事件。
5. 其他信息:公司认为需要向内外部相关方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报告频率公司将按以下频率发布定期报告:1. 季度报告:每个财务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布。
2. 半年度报告:每个财务半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布。
3. 年度报告: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发布。
四、报告格式和渠道定期报告将以书面形式发布,同时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和公开资料披露渠道发布。
五、报告审核和监督定期报告由公司的财务部门编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董事会的批准后发布。
同时,公司内部将设立报告审核和监督机构,负责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
六、违反制度的处罚违反定期报告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整改、纪律处分等。
以上为【公司名】定期报告制度范文,公司相关部门将按照该制度的要求进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财务稳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管理。
定期报告制度范文(二)尊敬的各位领导:定期报告制度是我们公司良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我们实现有效的信息沟通和监督。
以下是本月定期报告的详细内容:1. 经营概况:本月我们公司销售额达到X万元,较上月增长了X%。
这主要归因于市场需求增加以及我们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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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09 年7月5日四届一次董事会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治理方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的职责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报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个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幸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同意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公司如需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国资委、外管局等外部使用人提供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的,其提供时刻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定期报告统计报表。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治理。
关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应拒绝报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及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登记、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知情人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以及猎取信息的时刻。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以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日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和行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得选择上述期间进行。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
第三章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制造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治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应至少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一次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年审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打算、风险推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觉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推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觉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推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缘故。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缘故。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 公司的股东、实际操纵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二) 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三) 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四)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操纵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的年度内部操纵自我评价报告;(五) 公司对外证券投资情况;(六) 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中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第十七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刻安排。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批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第二十条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批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下一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确信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推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二十五条审计委员会形成的相关文件均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浙江证监局。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打算,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托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操纵检查监督打算的必备事项。
第二十七条审计委员会应依照内部操纵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操纵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于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前形成内部操纵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每两年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内部操纵自我评估报告出具内部操纵鉴证报告。
第二十八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在审计委员会审议内部操纵自我评估报告前,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半年度内部操纵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内容第二十九条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之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就其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汇总报告,包括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拟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
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打算,还应对公司股权激励打算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等出具核实意见。
第五章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流程第三十条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组织编制。
定期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依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刻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定期报告披露的时刻,在预约得到确认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