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学院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的试行方案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附录4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为便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1. 博士研究生的分类根据入学前是否已取得硕士学位,将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分为硕士起点博士生和本科起点博士生。
凡在入学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份的博士生,称为硕士起点博士生。
否则,不论是直博生,还是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生,都属于本科起点博士生。
2.博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对博士生进行培养的主要依据,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必须满足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调整、修改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博士生入校时的学位起点,执行相应的博士生培养方案。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入学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提前攻博学生在取得博士学籍之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
3.课程与学分要求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或对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时,在课程和学分设置方面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3.1 公共课公共课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一外)课,是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
其中:政治理论课:所有博士生必修“科学技术与社会”,2学分;本科起点博士生还要求必修“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
外语(一外):“外语Ⅱ”为所有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外语Ⅰ”为本科起点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
外语(二外):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2学分),但不能作为学位课。
3.2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含数学类课程)。
硕士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4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10学分以上。
本科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8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22学分以上,其中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课4门以上,总计10学分以上。
3.3 选修课与跨学科课程硕士起点博士生,由学科和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提出要求。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工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工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北京大学工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院系简介北京大学的工科教育历史悠久,1910年3月即组织了工学院(当时称工科分科大学),下设土木、矿冶两个系(当时称门)。
1916年以后,北大工学院经过停办、再建、扩大,到1952年已培养了近5000名学生;其后工学院的师生中陆续有23人被评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北大工学院的机械、电机、土木、建筑四个系合并到清华大学,化工系合并到天津大学;北京大学工学院的建制取消。
同年,著名科学家周培源教授创立了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力学专业,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力学专业。
自创立之日起,以周培源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学者,如:钱敏、吴林襄、叶开沅、陈耀松、董铁宝、王仁、周光炯、孙天风等为北大力学的创立付出了他们的努力和智慧,奠定了北大力学系发展的坚实基础。
1979年3月24日,北京大学力学系成立。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辛勤耕耘,力学系在教学、科研和基础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很大发展,培养出一大批优秀力学与工程技术人才,他们已经成为科技、教育、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各行业的领军人物、技术骨干、力学与其它方面的专家学者。
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12位校友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
二、招生信息北京大学工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11个: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02 固体力学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03 流体力学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04 工程力学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20 力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21 力学(力学系统与控制)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23 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24 力学(能源与资源工程)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0125 力学(航空航天工程)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三、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a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b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c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1.招生
1.1招生计划:学院每年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2招生对象:欢迎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报考,具备较高
学术潜质和创新能力的学生。
1.3招生资格评审:招生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及相关考试成绩进
行资格评审。
1.4选拔面试:通过面试考核,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2.教学
2.1培养计划:学院制定系统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科研工作安排等,以确保学生全面掌握所学领域的知识。
2.2导师指导:每位学生配备主导师和辅导师,负责学术指导和研究
生培养工作。
导师与学生定期进行学术研讨,提供科研支持和指导。
2.3学术讲座:学院定期组织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学术专家为学生
讲解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
3.科研
3.1科研项目:学院引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
创新精神。
鼓励学生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经验。
直博生培养方案-北京大学工学院

北京大学
直博研究生培养方案
(报表)
一级学科名称力学
专业名称固体力学
专业代码080102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填表日期:2011年5 月15日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注:不够可复制加页。
二.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三、课程设置(包括讨论班等)
Programme of Ph.D Student Cou rses
*.N—necessary;C—choosen. **.S—Spring semester; A—Autumn semester
课程内容提要
注:每门课程都须填写此表,本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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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沿讲座课(含讨论班)的基本要求
六、学习安排和综合考试的基本要求
七、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注:不够可复制加页
注:不够可复制加页
九、对新生能力、水平的基本要求及入学考试科目设置。
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社会实践:组织研究生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
1.国际学术会议: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提升学术水平。
2.国际合作项目: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合作项目,提高国际合作能力。
3.交换生项目: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交流,拓宽国际视野。
九、思想政治教育
1.强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九、管理与评价
1.实施导师负责制,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指导。
2.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
3.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1.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术活动和科研训练等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2.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位。
3.专业方向课程:根据研究生学术兴趣和特长,设置不同研究方向的专业课程。
4.选修课程: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培养跨学科素养。
五、学术活动
1.学术论坛:定期举办学术论坛,促进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
2.学术沙龙:鼓励研究生自发组织学术沙龙,分享学术心得,激发创新思维。
3.学术竞赛: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竞赛,培养研究生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
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1篇
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背景
为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大学章程》以及相关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能源及资源工程系研究生培养方案

能源与资源工程系研究生培养方案一、 适用对象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北京大学工学院力学(能源动力与资源工程)二级博士点的2011级研究生,包括:1. 五年制直博生2. 四年制普博生(硕士起点)3. 五年制硕博连读生(指新入学的学生,不含由硕转博的学生)二、 研究方向1.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该研究方向将综合运用现代矿物学、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信息学、系统工程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以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能量减量消耗与环境保护为目标与突破口,进行理论创新和技术开发。
具体研究内容有:复杂矿产资源高效生态化利用:包括复杂共生矿产资源生态化高效利用过程多流程、多工艺过程热力学和动力学;复杂共生资源体系清洁利用与高效循环过程能、质传递与转化规律等。
固体废弃物的高效循环利用:包括典型工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过程物质分离、反应以及能质传递、转化规律;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与生态化的工程技术等。
能源、资源与环境综合集成技术:包括复合能源与矿物资源(如油砂、油页岩、煤矸石等)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资源与环境协同发展技术;能源、资源利用过程的减排与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等。
2. 清洁能源科学与工程针对我国化石能源紧缺、开发利用过程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系统研究新型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的理论、工艺与技术,以及化石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技术,为解决制约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环境瓶颈问题奠定理论与技术基础。
具体研究内容有: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转换、传输与储存的理论和技术。
化石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包括化石能源的高效开采,油气田开发过程数值模拟与优化,温室气体地质埋存,工业过程的余热、余能利用,燃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等。
能源材料:包括高功率、高容量新体系二次电池材料,金属间化合物催化剂,微纳米流体材料,相变材料,热能存储材料,新型多孔材料,水合物等。
3. 水资源科学与工程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退化的严峻形势,立足国际学术前沿,突出流域水循环的整体理念,在水资源的更新规律、污染机理和保护手段等方面进行理论和技术的创新。
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doc

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7年7月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各学科专业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努力做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一、培养目标1.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硕士—博士连续培养的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硕博连读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
基本年限由各学位分委会确定,列入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博士研究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
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对每位博士研究生都必须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应由该生的导师为组长,另有3—5名本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
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全面关心和指导研究生的成长。
指导小组成员协助导师,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②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学风、品德等方面的教育;③指导和检查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导师在与指导小组成员及研究生本人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订)
一、研究生个人资料
姓名学号入学时间
学院系(所、中心)
专业名称学科方向导师姓名
研究生类别学历教育: 博士; 硕士
非学历教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学历教育 内招; 外招
学位类型 学术型科学学位; 应用型科学学位; 专业学位
二、课程学习计划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开课时间安排考试方式公共
学位课
专业
学位课
非
学
位
课
程
三、必读书目
四、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初步设想(含科研论文发表要求)
注:博士学位论文须进行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按各学科要求进行。
五、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的环节(含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
六、指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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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工学院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的试行方案
一、为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
规定》、《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暂行规定》和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方案。
二、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包括五年制直博生、四年制普博生(硕士起点)和硕博
连读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并
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评审、学位论文答辩。
四、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并制定培养计划: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内,导师负责成
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并任组长;导师和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填写培养计划表;指导小组名单及培养计划表经学科点负责人签字后,在进入博士学习当年12月31日前交研究生教务。
转换导师、专业的博士生,应于确定新导师所在学期结束前提交新的指导小组名单及培养计划表。
五、课程学习:博士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参加综合考试前应修
完所有必修课和学位所要求的学分。
六、学科综合考试: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由各二
级学科点统一组织进行。
其具体要求为:
1,时间:每年春季学期考试周结束后一周(通常为校历第19周,7月上旬)组织综合考试,直博生在二年级参加,普博生在一年级参加,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第一年参加,转学科点的学生需在转学科
点后一年内(重新)参加新学科点的综合考试。
逾期未考者按《北
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暂行规定》作不合格处理。
因故
不能如期参加综合考试的,需在3月15日前由博士生提出申请,导
师和学科点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推迟一年参加,每
个学生至多申请推迟一次。
2,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50分,口试占50-60分;笔试原则上以考察专
业必修课相关的基础理论、相关学科知识为主;口试应包括对学生
所在研究方向的学科前沿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
3,组织: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须为教授,原则上由二级学科点负责人担任,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点及相关学科至少5位教授或副教授(或
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根据学科情况可邀请1-2位外单位专家作
为成员;如有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指导的博士生参加考试,其综合
考试的口试部分应事先指定委员会其他教授负责主持,该教授作为
该生综合考试记录中的委员会主席签字。
学科点至迟于考试前2周
将考试委员会组成、考试范围提交主管副院长审核批准,否则考试
无效。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学科点将笔试试题和考试结果提交学院,
主管副院长审核后学院统一公布结果。
4,结果:综合考试成绩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种。
总分低于70分或笔试低于笔试考卷满分60%的,为综合考试不合格。
综合考试不合格者,
参加学科点9月下旬组织的补考,补考未通过者按学校学籍管理规
定处理。
七、学位论文选题:由导师与指导小组在综合考试通过后4个月内,指导学生
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
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评审: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评审是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
全面审查。
预答辩不晚于计划正式答辩前3个月完成,确定是否有可能如期答辩、论文是否需作大的修改等。
学位论文至迟于计划正式答辩日期前二个月提交教务并发送给相关专家评审。
九、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前二周,答辩秘书将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学位
审批材料上报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
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答辩。
十、关于研究生培养进程中其它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试行方案经工学院教育委员会2009年12月10日讨论通过,并报工学院党政联席会2009年12月22日批准,自2009年12月22日起执行。
北京大学工学院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