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合集下载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集中培训学分登记说明(一)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进行考核,继续教育的学分计算办法:集中培训按8学时一天按8学时计算)折合成1学分;非集中继续教育培训按10学时折合成1学分。

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须重新考核。

单项集中培训学分不能超过15学分。

(二)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周期为5年。

在培训周期内,在职聘任教师必须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其中集中培训160学时、非集中培训200学时),方可结业。

其中新任教师在岗前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必须进行试用期的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不完成培训任务,不能转正定级。

(三)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次培训课时总数五分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次培训考核资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非集中培训参照执行)。

(四)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专业提高培训班、干部提高班等学习,按所学习课程课时折算,每20学时折合为1学分,但在培训周期内,总计不超过20学分,每年最高计5学分。

(五)网络培训是指区级以上的有组织、经过注册的网络学习活动,其学分按照集中培训10学时记1学分。

(六)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公共课培训,按照合格1门课计2个(集中培训)学分;计算机模块培训,按合格一个模块计0.5个(集中培训)学分填写。

交江汉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

(七)参加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专业提高培训班、干部提高班学习,按所学课程课时折算,每20学时折合成1学分,但在培训周期内,总计不超过20学分,每年最高计5学分。

(八)据武汉市教育局(武教师[2009]2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市级培训除了有集中培训计入集中培训的学分外,还有完成后期跟踪的实践研修也计2学分。

但参训教师必须完成以下实践研修任务:1、一篇培训学习总结与体会,并在校内交流;2、一堂以培训内容为主题的公开汇报课;3、一则教育教学反思案例。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

如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

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继续教育考核学分登记表

附件: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为了使我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取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以下学分管理细则。

一、学分设置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取得的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

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240个学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

(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成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即可取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加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按本管理办法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

(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

(2)自修:包括具备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升、获得本科第二学历、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升。

(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

二、学分计算与认定(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基本学分修满30分为合格。

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二)奖励学分计算与认定:奖励学分按等级分配学分。

必须是本轮继续教育期间参加的活动或取得的成绩才能登记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不重复登记,同类多级培训,只记一次最高学分;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的,只记其中一项学分;同一活动、同一成果获多项奖或多级奖的,只记最高的一项学分。

协和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册

协和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册

协和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册科别职称姓名年月始年月至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办法为了促进协和医院职工的业务学习,提高医院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现根据国家卫生部、人事部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以及湖北省人事厅和卫生厅分别颁布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协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对象1、全院在职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住院医师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学分的规定与计算(一)分类继续医学教育分I类学分项目和Ⅱ类学分项目两类。

1、I类学分项目(认可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州)级三级,其形式为: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研讨班、专题讲习班、学习班、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等。

2、Ⅱ类学分项目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统一组织考核的学习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著作、考察和研究报告、医学译文、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病理讨论以及自学笔记等。

(二)学分计算方法1、Ⅰ类学分计算方法及种类代码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学分种类代码1-1。

2)参加省、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含计算机网络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授予按该项目规定的学分办理。

4)省、市(州)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学分。

5)由国家和省(部)市(州)级继续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分(证明),须经人事处认定。

6)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I类学分种类代码:国家级1-1;省部级1-2;市厅级1-3。

2、Ⅱ类学分计算方法及种类代码1)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累计每年度不超过5分。

继续教育学分认定说明

继续教育学分认定说明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考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可以采用“学时”或“学分”两种形式登记:一、学时类1、公需科目学习。

学员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得少于32学时,学员经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按32学时认定。

2、岗位培训。

学员参加以增新、补充、拓展、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的各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学习(包括国家、本市或单位组织的高研班、行业内部培训等),按实际学习课时认定。

没有明确授课时数只有授课天数的培训学习,按每半天4学时认定。

3、学历教育。

学员参加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按每门课程规定学时数认定。

4、国内学术会议。

学员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学时。

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认定5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学时。

5、国外学术活动。

学员参加国外学术活动,按每半年40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

6、教学授课。

学员应邀讲授继续教育课程,按实际授课时数的2倍认定学时;讲授学术报告或讲座,按实际学时数的3倍认定学时。

7、发表论文、著作。

学员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译文,按国家级刊物每千字认定6学时、省部级刊物按每千字认定3学时,其中第一作者按全学时认定,参加者按序依次递减20%认定。

同一论文或著作多处发表或出版,只按其中的最高学时认定,不得重复登记。

8、承担课题(项目)。

学员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国家级课题(项目),按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60、50、40、30、25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30、25、20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按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50、40、3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20、15、10学时。

9、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在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的时代,专业技术人员面临着巨大的知识更新压力。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许多专业技术人员都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新知识,以便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地区和行业都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并对学习的学分进行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行业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和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学分登记和使用。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1. 提升职业水平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技能的有效途径。

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

学分登记可以使学习者更加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

2. 保障权益对于一些需要持续学习,保持专业水平的岗位,特别是一些需要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岗位来说,学分登记是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的重要手段。

学分登记可以帮助企业、单位更加全面地了解员工的学习情况,更好地安排员工的培训计划。

3. 促进行业发展专业技术人员是一个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知识储备直接影响到一个行业的整体水平。

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可以促进行业内人才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推动行业迈向更高水平。

三、如何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1. 学习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新知识等形式,获取学分。

对于一些培训机构或学校开设的培训课程,学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考核获得相应的学分。

2. 进行考核学分登记通常需要学员参加培训课程的结业考核或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合格成绩,才能获得学分。

对于一些需要实际操作的技能类课程,学员可能还需要进行实操考核,以证明自己具备了相应的技能。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为了贯彻《X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学分登记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在编在职教师。

二、学分登记范围1.教师参加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各类培训。

2.教师参加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支教等活动。

3.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活动,包括集体教研、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师带徒、素养达标、教学比武等。

4.教师自主研活动,包括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等。

5.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研究活动。

三、学分登记原则按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记本级培训学分,学校负责登记校本培训活动和自主研活动的学分。

四、学分登记方式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采用信息系统网上登记方式进行管理。

依托“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认定—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学校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录入“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学校管理员分别享有查询、登记、认定、统计、检索等权限。

五、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以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确保教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省远程研修不少于180学时,市、县面对面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市级集中培训10学时,县级集中培训50学时),校本培训活动和教师自主研活动累计不超过120学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面对面集中培训项目,教师完成研究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培训项目开班通知和培训证书中注明的学时数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1学分。

2.以网络研修形式组织的省培或国培项目,学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根据培训结业证书注明的学时数进行折算,原则上1学时计1学分。

个人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

个人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

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一、审核学分是否达标中级、副高、正高I类学分>5,II类学分>20,总分>25初级II类学分>20二、审核学分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学分登记表正面:1、标注个人姓名、现任职称(晋升职称或职称变更的要确定有证书或聘书)2、年度要填写;人员编号、内部编号、填写日期可不填3、I类学分(1)审核学分证明与学分登记表中人员姓名、性别、年份、继教项目名称,项目完整编号,获得学分数是否一致。

(2)审核学分证明的真伪。

A、必须有两个公章,一个是主办单位公章、一个是主管单位公章。

主管单位公章必须是级继教委员会,能在网上查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举办年份是否存在,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是否与学分证明一致。

B、学分证明填写内容的部分不得有涂改痕迹,以免有造假嫌疑。

(3)I类学分小计必须填写正确。

学分登记表反面:继教项目名称要填写,II类学分小计必须填写正确1、市级项目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按市级项目学分证明填写名称和学分学分证明要有姓名,学分证明审核要点参见I类项目,不要求两个公章。

2、自学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完成自学计划,写出**字综述并在科室交流”A、由科主任审核签字B、提交综述材料(2000字1学分)3、论文、综述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发表论文**篇,分别为**刊物,第**作者”查看论文、综述原件,提交目录复印件,按照论文等级给学分4、科研项目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承担**级课题**项,分别列为课题组第**成员”查看项目批文原件,提交复印件,查验是否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等级给学分5、医学著作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编写出版医学著作**部,编写字数**”查看原件,提交封面封底复印件,按照字数给分(1000字1学分)6、出国考察、国内专题调研报告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参加国内外考察并撰写调研报告**字”A、院办负责人签字B、提交报告材料,按照字数给分(3000字1学分)7、院内病理讨论会、多科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参加院内病例讨论/ 多科案例讨论及大查房/ 科内学术讲座**次,其中主讲**次”由科主任审核签字8、单位批准的学历学位教育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累计参加**月的在职学位教育并考试合格或赴**进修**月”A、单位批准的学历、学位教育,审核当年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必须是就读单位出示的证明,具备公章,累计6个月之内,1个月4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一、上交时间:
11.25日下午5:00前将继续教育学分和继续教育证书上
交至教导处,过期不侯。

二、有关要求(注意:不明白的一定要问!!)
1.只办理今年需评聘职称的教师,不接受个人单独办理。

2.填写继续教育证书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体要工整无误,一项内容只占一行。

学分证书按登记顺序整理好,装订在一起,证书顺序一定要和本上的顺序一至。

(注意:
不要把学分证书订在继续教育本上)
3.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计学时学分办法,认真填写。

非法出版和不正当渠道获奖的,严禁填写。

自2018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由学分制改为学时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应达到 30 学时,专业科目应达到 60 学时。

学时计入:
(1)培训进修类,不超过8学时/天。

(2)自学类,每年累计不超过 40 学时。

(3)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每项(篇、本)计 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 学时。

4.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审验,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