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美净TM次氯酸消毒剂企业标准2020版
餐具消毒剂企业技术标准2020版

餐具消毒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具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餐具消毒剂,用于日常餐具表面的消毒。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JJF1070-201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按GB/T13173-2008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号《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26号《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第268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WS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3原料要求产品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及相应的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并有相应的质检合格证明材料。
应符合WS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4技术要求4.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项目指标要求色泽符合规定色泽气味符合规定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2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要求表2项目指标聚氨丙基双胍%0.15~0.2pH值(25℃) 4.0~10.0总活性物含量,%≥7.0铅/(mg/kg)≤10砷/(mg/kg)≤24.3杀灭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项目作用浓度作用时间(min)杀灭对数值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原液10≥5.00(悬液法)≥3.00(载体法)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原液10≥5.00(悬液法)≥3.00(载体法)标签说明书中有其他特定微生物的加做相应微生物杀灭试验。
过氧化氢消毒液企业技术标准2020版

Q/ZP 芝浦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Q/ZP 001-2020北京芝浦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前 言芝浦过氧化氢消毒液是本公司的产品。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使加工企业的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验收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贸易交换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名称:芝浦过氧化氢消毒液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芝浦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赵艳青本标准批准人:杨彬2芝浦过氧化氢消毒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浦过氧化氢消毒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持期。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芝浦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权于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浦过氧化氢消毒液。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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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6371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15337-2008《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3、要求3.1感观产品的感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观项目要求外观呈均匀液体色泽呈规定颜色气味呈规定气味3.2 理化性能产品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性能项目指标过氧化氢含量 5%~6%(W/W)银离子含量 0.005%~0.01%((V/V)铅 <2mg/kg砷 <1mg/kg汞 <0.3mg/kg 过氧化氢稳定性(37℃,90d)下降率0.507%银离子稳定性(37℃,90d)下降率0.0%343.3 杀灭微生物指标3.3.1 产品对杀灭微生物效果应符合表 3 所示。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企业标准2020版

Q/0300SSJ企业标准Q/0300SSJ003-2020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标准Q/0300SSJ 003-2020前言为了组织和指导本公司产品的生产与检验,满足产品的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参照GB26371《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和企业内控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并给合检测结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在编写格式和表达形式上,都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
I过氧化物类消毒剂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的原料要求和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过氧化氢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以过氧化氢、冰醋酸为主要原料生成的过氧乙酸消毒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10 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GB/T12168工业用冰乙酸GB1616 工业过氧化氢GB/T9728 化学试剂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GB/T9735 化学试剂重金属测定通用方法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981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9104 过氧乙酸溶液GB19105 过氧乙酸包装要求GB26371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GB/T15171 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3 术语和定义过氧酸类消毒剂由冰醋酸与过氧化氢经化学合成,主要成分为过氧乙酸或过氧乙酸与过氧化氢的混合物类消毒剂。
TM免洗外科手消毒液企业标准2020版

卫消产品企业标准编号:Q/ZJMJH-XDJ-990免洗外科手消毒液企业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美加华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科瑞净TM免洗外科手消毒液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消毒剂及其它添加剂组成的皮肤消毒液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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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27950-2011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GB27951-2011 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3 型号与规格3.1 型号:9903.2 规格:30mL/60mL/100mL/200mL/300mL/500mL/1000mL/1500mL//2000mL/3000mL/5000mL4 原料原材料和生产用水应符合GB 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的要求,如表1。
表1 原料要求5 要求5.1 感官性状:均匀不分层,无沉淀和悬浮物,无异味。
5.2 理化指标5.2.1 有效成分含量: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0.90%-1.10% (w/w),乙醇含量:54.9%-66.9% (w/w)。
注:葡萄糖酸氯己定按照平均含量20% w/v,平均密度1.065 g/mL计算。
5.2.2 pH 值:4.5-8.5。
5.2.3 杂质限量:符合GB 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5.3 包装密封性:无漏液。
5.4 产品净含量:密度×产品规格(mL)+0g~50g。
5.5 稳定性:原包装产品的有效期应为24个月。
5.6 微生物指标:5.6.1 杀灭微生物指标:符合表2要求表2 杀灭微生物指标5.6.2 微生物污染指标:菌落总数≤10 CFU/mL (g), 霉菌和酵母菌≤10 CFU/mL (g), 不得检出致病菌。
消毒湿巾企业标准2020版

消毒湿巾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毒湿巾的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无纺布为主要材质,添加75%酒精、RO纯净水或RO纯净水、苯扎氯胺(含有季铵盐成份)制成的消毒湿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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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1 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6373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FZ/T 64012 卫生用水刺法非织造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3 原材料3.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产品所用无纺布应符合 FZ/T 64012 的规定。
3.3 产品所用的其余辅料应符合有关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进行质量检测和化验。
4 要求4.1 外观4.1.1 产品形状应完好,不得有破洞、污渍;不得有异常气味与异物。
4.1.2 产品应洁净,无污染,不应有掉毛、掉屑现象。
4.1.3 产品颜色基本均匀一致,同批同颜色产品无明显色差。
4.2 尺寸偏差产品实际尺寸与标示尺寸相符,允许偏差为±5%。
如有特殊要求,可根据顾客要求而定。
4.3 理化性能产品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理化性能4.4 微生物指标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4.5 杀灭微生物指标产品对微生物的杀灭效果应符合表 3 所示。
季铵盐类消毒剂企业标准2020版

14Q/STSM企业标准Q/STSM08-2020季铵盐类消毒剂2020-02-17发布2020-02-17实施发布委铵盐类消毒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季铵盐类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季铵盐类消毒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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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74表面活性剂洗涤剂阳离子活性物含量的测定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季铵盐类消毒剂quaternary ammonium disinfectant以季铵盐为主要化学成分的消毒剂,本标准指以氯型季铵盐、溴型季铵盐为主要杀菌有效成分的消毒剂,包括单一季铵盐组分的消毒剂、由多种季铵盐复合的消毒剂以及与65%〜75%乙醇或异丙醇复配的消毒剂。
3.2氯型季铵盐quaternary ammonium chloride由C6〜C18的脂肪链(单链或双链)、甲基(或苄基、乙基苄基)组成的氯化季铵盐及由松宁基、二甲基、苄基组成的氯化苄铵松宁。
3.3溴型季铵盐quaternary ammonium bromide由C6〜C18的脂肪链(单链或双链)、甲基(或苄基、乙基苄基)组成的溴化季铵盐。
3.4清洁对象clean object经过清洗或者仅存在极少量有机物污染的被消毒对象。
3.5污染对象dirty object未经过清洗或者存在较多有机物污染的被消毒对象。
3.6清洁条件clean condition以0.3%牛血清白蛋白(BSA)为有机干扰条件进行微生物定量杀灭试验,以此作为确定对经过清洗的清洁对象进行消毒的剂量依据。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含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厂区环境与布局第三条厂区选址卫生要求:(一)与可能污染产品生产的有害场所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得建于居民楼。
(三)厂区周围无积水、无杂草、无生活垃圾、无蚊蝇等有害医学昆虫孳生地。
第四条厂区环境整洁。
厂区非绿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便于降尘和清除积水。
第五条厂区的行政、生活、生产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分开。
第六条厂区应具备生产车间、辅助用房、质检用房、物料和成品仓储用房等,且衔接合理。
第七条厂区的生产和仓储用房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生产车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其中分装企业生产车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生产车间净高不低于2.5米。
第八条厂区内设置的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易清洗、不易积垢材料。
第九条动力、供暖、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设施应不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章生产区卫生要求第十条生产区内设置的各功能间(区)应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工艺流程应按工序先后顺序合理衔接。
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
第十一条生产区各功能间(区)应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
第十二条消毒剂、化学(生物)指示物、抗(抑)菌制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卫生湿巾、湿巾的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包括:配料间(区)、制作加工间(区)、分(灌)装间(区)、包装间(区)等。
分装企业生产车间至少包括:分(灌)装间(区)、包装间(区)等。
第十三条生产区内应设更衣室,室内应配备衣柜、鞋架、流动水洗手等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
消毒剂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更衣室内还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和手消毒设施。
医用酒精(75%酒精)消毒剂企业标准(企业标准)

Q/A001-2020医用酒精企业标准前言为指导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遵循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等系列标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本标准由某某生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某某生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起草人***、****、***。
医用酒精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酒精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乙醇或食用酒精和纯化水为原料配制而成的医用酒精,主要供物体表面和皮肤表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951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0343食用酒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26373乙醇消毒剂的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要求3.1原材料3.1.1酒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的95%乙醇要求。
以食用酒精为原料应符合GB10343的要求。
3.1.2纯化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的要求。
3.2性状无色澄清透明液体,无杂质,无沉淀,具有乙醇固有的气味。
3.3乙醇含量含量70%-80%(体积分数)。
3.4稳定性完整包装的消毒液在产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应≥12个月。
3.5杀灭微生物指标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稀释至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定量杀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杀菌效果应符合表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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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
圣美净TM次氯酸消毒剂
2020-03-15发布2020-07-16实施
圣美净TM次氯酸消毒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圣美净TM次氯酸消毒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次氯酸为主要有效成分制成的圣美净TM次氯酸消毒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版)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使用的原料(包括级别、纯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
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中水质的要求;
3.1.3 不得使用抗生素、激素等禁用原料。
3.2 感官指标
本品为无色液体。
并符合产品固有气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3.4 重金属
重金属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重金属
3.5 杀灭微生物指标
杀灭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杀灭微生物指标
3.6 稳定性
产品在54℃恒温箱内存放14天后,有效氯含量下降率≤15%。
3.7 净含量要求
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2005的规定。
3.8 包装密封性要求
包装应完好,不漏液。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将整瓶样品倒入洁净的玻璃杯中,在非直射条件下进行观察其形态、颜色,并嗅其气味。
4.2 含量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4.3 PH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4.4 重金属
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的相关规定进行测定。
4.5 杀灭微生物指标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的的规定进行测定。
4.6 稳定性测定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4.7 净含量测定
按JJF 1070-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
4.8 包装密封性检查
将整箱产品倒置五小时后,开箱逐瓶检查有无漏液。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生产批号、同一包装的产品为一批。
5.2 取样
以每箱为取样单元,按照下表的要求确定取样单元数。
最终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所需量的6倍,其中一半用于检测,另一半保存至有效期后3个月备查。
5.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含量、PH、净含量和包装密封性。
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
5.4 型式检验
本标准中所有检测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或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生产后原材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5.5 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合格,判定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重新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交收双方因检验结果不同而不能取得协议时,可商请仲裁检验,仲裁结果为最后依据.
5.6 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按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保质期
6.1 标志
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
具体包装以实际产品包装为准。
6.3 运输
6.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掷摔、撞击、挤压。
6.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受潮。
6.4 贮存
6.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处贮存。
6.4.2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和火源,包装箱底部必须离地面100mm以上。
6.5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贮存期限自生产日期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