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

合集下载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是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成运用各类创新资源、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安排,按照双(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议)要求、落实国家领导人外交承诺等任务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总体目标和实施进展本专项按照同发达国家、周边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不同特点分别细化任务部署。

通过支持重大旗舰型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开展共同资助联合研发、推动科技人员交流和合作示范,鼓励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鼓励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等方式全方位支撑科技外交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各项重点工作。

通过加强统筹协调,集中科技创新合作资源,完善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政府间科技合作布局;通过实施具体项目合作落实协议和承诺任务,确保国家科技领域外交主张、倡议和承诺落地,展示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通过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构建全球创新合作网络,提升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重大共性问题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本专项继续支持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签署的有关政府间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各类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项目,项目任务涉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层面共同关注的科学、技术和工程问题以及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重大挑战的有关问题等。

国家重大研发计划

国家重大研发计划

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原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是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

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各研发阶段边界模糊,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

为适应这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改变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按照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该计划下,将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设立一批重点专项,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作为原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发展计划的集大成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已经成为我国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技术瓶颈的重要科技资助渠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一年科技部已经正式对外公示了12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共计113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拟获立项,其中包括142所高校拟立项项目647项,占比为57.16%。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一、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机遇,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引擎。

为全面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切实增强我省人工智能创新活力,创建和引进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和创新型企业,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原则,2019年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专用设备、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应用等六个研究方向,支持重点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攻克一批制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形成我省创新新优势。

(一)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以数据、算法、模型、智能识别为核心,以提升感知识别、认知推理、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研究跨媒体计算核心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研究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

(二)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的结合,加速数据融合应用,构造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产品体系。

研究海量网络数据获取方法和技术,为智能感知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源;研究数据的认知方法和分析模型,研究结构清晰、易于评估的知识表示方法,构建面向典型领域的知识图谱;基于深度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知识推理和模式识别等理论和方法;运用大数据可视化技术,辅助知识表示,直观展示数据的分析模型、表示方法。

(三)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围绕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需求,研究有效保障大数据安全的算法与机制,利用安全多方计算与同态加密等理论与技术完成对大数据的安全分析与协同计算,研发可靠的数据存储核心安全产品;构建可管可控可溯的区块链安全管控及溯源机制,研发区块链安全管控平台;研究可对物联网芯片、物联网设备固件、物联网设备密码算法等进行漏洞挖掘的方法和技术,研发系列相关的工具;研究工业互联网领域安全核心技术,研发相关产品。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9.06.14•【文号】国科发资〔2019〕195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8〕43号)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港澳开放申报试点的基础上,本次“合成生物学”等3个重点专项继续对港澳特区开放,鼓励港澳高校联合内地单位共同申报,现将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国合专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开放创新、支撑发展、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指导思想,国合专项的目标任务定位于:推进开放环境下的自主创新,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以全球视野推进国家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服务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有效发挥科技合作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和带动作用。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国合专项管理办法。

科技部负责国合专项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按照“解放思想,创新管理”的工作思路,国合专项的组织管理原则是:——以我为主,突出合作;——创新机制,特色鲜明;——专家咨询,政府决策;——分级问责,管理规范。

—1—第五条国合专项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一)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二)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符合国家对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华从事短期或者长期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第六条国合专项由中央财政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拨款支持,按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费管理。

科技部重点专项国际合作

科技部重点专项国际合作

科技部重点专项国际合作
科技部致力于推动国际合作,在科技创新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科技部的重点专项,国际合作不仅有助于加强我国科技实力,还
能促进全球科研和技术的进步。

科技部重点专项国际合作的目标之一是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交流。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我们可以分享
研究成果、技术经验和创新思维。

这种跨国的合作有助于加快科技创
新的步伐,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效率。

另一个目标是培养科技人才的国际化。

我们致力于搭建科技人才
交流平台,通过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项目,培养我国科技人员的创新
意识和国际合作能力。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科技队伍的国际竞争力,还能促进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入发展。

科技部重点专项国际合作还关注全球性的科技挑战,如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等领域。

我们与国际合作伙伴一起,开展联合研究、技术
转移和示范项目,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

通过集思广益和资源共享,
我们可以找到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科技部重点专项国际合作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国际科技机构的合作,推动
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发展,为构建创新型国家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12.10•【字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科技局、科协: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9〕6号),规范和加强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财政局2019年12月10日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淄博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重点研发计划、企业研发补助、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奖补、校城融合发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分配和使用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的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学技术协会等。

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随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使用范围变化同步调整。

第四条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聚焦重点,统筹安排;遵循规律,激励创新;科学配置,权责一致;规范使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市财政局、市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下达拨付资金等。

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务清单,对相应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国内外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比较及相关启示

国内外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比较及相关启示

2021年04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青年科技人才要勇做创新先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新目标,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本文重点梳理了国内外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主要政策措施,提出了做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的有关建议。

1 部分典型国家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发展各国均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出台制定了一系列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和计划。

例如,美国国会专门通过《职业早期研究法案》,增强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分别设立CAREER项目和Early Stage Investigators(ESI)等系列项目;美国白宫设立“科学家与工程师职业生涯早期总统奖”(PECASE,又译“青年科学家总统奖”);欧洲研究理事会有针对年轻研究人员的“青年才俊计划”(Starting Grants);瑞典组织实施了“未来研究领军”项目(Individual Grants for Future Research Leaders)等。

德国“洪堡计划”、瑞士“潜力青年科学基金”与“国家研究能力中心计划”、以色列科学基金的“F.I.R.S.T计划”等都对本国青年科学家进行资助。

此外,政府间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也促进了青年科学家成长,如欧盟“玛丽·居里人员流动和培训行动计划”“中欧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根据2009年欧盟理事会法案,欧盟多数国家共同推出吸引欧盟以外国家的专业优秀人才移民机制——“蓝卡”,欧盟“蓝卡”持有者可享受很多优惠条件。

国内外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比较及相关启示李 强 王晓娇 段黎萍(科技部人才中心,北京 100045)摘 要 青年科技人才是支撑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坚力量。

本文通过梳理世界主要创新国家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经验做法,总结我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就如何长期稳定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给出相关建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目标本专项作为我国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对外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的引领性、旗帜性、开放性专项,实施的总体目标包括:——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围绕重大国际合作需求,更好推动国际科技创新资源流动和共享。

——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共同挑战,更好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

——促进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更好完善创新、创业的国际化环境。

二、实施方式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具有多目标、多领域、多渠道、多任务类型、开放和协作的特点。

本专项将坚持“全球视野、开放合作、聚焦重点、互利共赢”的指导思想,根据不同重点任务有步骤地分类部署实施。

2019年度项目以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为重—1—点,按照《“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任务部署,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本指南部署联合研发与示范方面任务。

1.任务目标——聚焦“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合作研究与技术示范。

在优势互补基础上开展协同创新,加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发挥我国的比较技术优势,通过联合研发重点解决相关技术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适用性问题,支持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适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面向全球主要创新型国家、地区和重要经济体开展前沿研发合作,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推动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落地。

2.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2019年度在以下重点领域:农业,新农村、城镇化及城市发展,信息技术,能源,地球观测与导航,新材料,先进制造,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生物技术,海洋与极地,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部署30个优先研究方向(见附表)。

同一优先研究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

2019年度拟支持项目数共计30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2.4亿元人民币。

—2—3.申报主体与合作对象此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支持。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在本领域(行业)开展对外合作方面应具有独特优势,与境外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指南要求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有明确应用验证(应用示范)任务的项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单独或合作拥有相关技术的核心知识产权(应提供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境外合作机构为:符合本专项申报条件、有意参与合作的所有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相关机构,在相关学术或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4.合作方案要求申报时应结合重点领域重大技术合作需求提出系统性合作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意义;——合作重点内容(结合具体领域方向要求提出拟共同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合作方式与技术路线等);——预期成果;——前期合作基础;——合作可行性。

5.评审要求与考核方式项目评审时重点考察开展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前期合作基础和合作的互补性;合作内容与方式的可行性;研究内容的适—3—用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方案、任务设置和合作方任务分工的系统性与合理性;牵头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合作团队的研究能力、水平与国际合作能力等。

优先重点方向项目完成应达到指南附表规定的考核指标。

三、关于项目申报的其他要求1.项目申报基本流程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要求一致。

申报单位根据方案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下设任务(或课题)。

中方参与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市场调研(如产品准入机制、产品注册),成熟技术、产品产业化或市场推广类项目以及纯设备购置、软课题研究或基础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的支持范畴。

2.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凡开展须事先报批的合作活动的项目,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的,中方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报批手续。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附: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4—附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1.农业领域1.1开放海域养殖设施高海况潜降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联合研发本方向支持具有全球发展趋势和共性需求,适配开放海域特征条件,以潜降躲避高海况波浪能为安全保障路径的养殖装备构建方法、系泊方式、材料工艺和远程遥控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研究。

考核指标:——研发2~3套可潜降至近海底、安全躲避开放海域高海况波浪能的养殖装备样机;——养殖装备设施(网体)具有天然防海洋污损生物附着性能,无换洗防污有效期3年以上;潜降系统具有不受海水腐蚀和附着物堵塞的长期可靠使用保障技术;——实现潜降速度可调、深度实时感知及潜降过程可视化;——实现远离大陆岸线布设养殖装备潜降的远程遥控和网络化操控。

本方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1.2环境胁迫下粮油保质减损关键技术和装备联合研发与示范为保障区域粮食生产和进出口安全,支持开展环境胁迫下粮油产后保质减损机理、技术和装备、规范与管理等领域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间的交流、合作与发展。

考核指标:——与2~3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学研机构合作开展研究;——研发适用于环境胁迫下的粮油保质保鲜的工艺技术2~3套,并进行示范应用;——研发适用于环境胁迫下粮食收购整理、干燥保质和分级储藏利用技术与装备2~3套,并进行示范应用。

本方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5—2.新农村、城镇化及城市发展领域2.1“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绿色建筑技术及标准对比与应用推广合作研究支持结合“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需求特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及国际化标准制定研究,以及基于所研发标准的绿色建筑评价认证国际合作机制研究,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绿色建筑标准化交流、合作与发展。

考核指标:——同2个以上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实质性的绿色建筑技术与标准合作,国际合作团队应具有深厚合作基础;——完成联合研发的绿色建筑技术及标准体系1项以上;——完成联合研发的国际化绿色建筑标准至少1项,初期数据或案例收集至少涵盖5~8个国家;——在至少2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基于所研发标准的绿色建筑评价认证;——召开绿色建筑国际交流与研讨会议2次以上。

2.2“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城市智慧能源网络协同能量管理与运行优化技术联合研发与示范支持开展基于多场景多能流的城市能源网络集成仿真与优化模型研究,城市能源网络的分级规划理论、优化方案、能量协同管理与调度策略研究,包含多维度、多层次、多场景的城市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研究,智慧城市的跨境能源互联技术方案与管理体系研究等。

考核指标:——建立新型城市能源网络集成方案,开发多网集成建模与仿真原型系统;——构建多能流综合能量管理与优化运行指标体系,研发城市智慧能源网络测试系统,对比、验证优化运行策略,单个场景计算时间小于5分钟;——研发城市智慧能源网络综合能量管理原型系统,涵盖3种以上能源链,实现10个以上能量子系统的协同互动;——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1项以上国际示范工程,总能耗降低30%以上。

—6—3.信息技术领域3.1面向IPv6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联合研发与示范本方向支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IPv6网络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网络主动探测、网络被动流量测量分析、IPv6国际网间威胁溯源等合作研究。

考核指标:——与多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其中至少有2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参与,并有法学研究人员参与;——具有100Gbps的IPv6流量测量能力,支持10种以上IPv6加密应用流量的分类,能够识别VPN加密流量;——满足“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网络需求,研制完成原型样机,建成大规模的试验床进行验证;——在合作国家建立1套示范系统并开展应用示范;——提出面向IPv6网络的国际治理决策新规则,兼容现有的国际规则;——实现成果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转移和转化,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3.2大规模智能机物无线组网与可信管控技术联合研发与示范本方向支持大规模智能机器和物理设备之间、人机物之间的实时交互、智能互联与可靠管控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实时交互与智能互联的无线组网模型或管控体系框架,控制驱动的低时延高可靠连接技术,多域融合资源协同管理和控制,安全可靠无线接入机制合作研究。

考核指标:——选择至少一种行业应用背景,开展大规模智能机物的组网理论与原型系统研究,满足应用协同需求;——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示范应用至少1项,实现成果在共建国家进行转移和转化,项目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3基于量子密钥的物联网安全体系和关键技术联合研发本方向支持面向未来量子信息时代的物联网安全体系研究,合作研究智能终端运—7—行环境的安全可信机制,涵盖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组网环境下基于量子密钥的安全体系及关键支撑技术。

考核指标:——构建基于量子密钥分发的物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合作完成基于量子密钥的新型物联网架构、协议、接口、机制等研究;——设计内嵌量子密钥服务的智能终端设备模型,实现量子密钥的边缘侧分发与移动化应用;——以后量子密码算法为基础,合作完成抗量子计算硬件密码模块和可信计算技术体系研究;——建立以物理不可克隆硬件指纹为基础的物联网智能设备轻量级信任体系,同时满足智能设备场景对低功耗、可用性和实时性的要求;——合作输出一批核心专利和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ISO/IEC、IEEE/IETF等国际标准组织,完成至少1项标准提案。

4.能源领域4.1超高温气冷堆多联产一体化应用关键技术联合研发本方向支持联合研发具有高安全性、多用途的超高温气冷堆先进核能系统,为冶金、化工等行业提供“热-电-氢”多联产一体化应用技术,重点开展相关的核安全标准体系、总体技术方案和关键核心设备的研究。

考核指标:——联合提出适用于冶金、化工等行业的“热-电-氢”多联产一体化应用技术总体设计方案;——联合提出适用于具有高安全性的超高温气冷堆的核安全标准体系,并开发核安全技术标准(建议)2项以上;——合作完成超高温气冷堆“热-电-氢”多联产系统与冶金、化工等行业耦合的技术经济性分析;——合作完成超高温气冷堆工艺热利用、制氢等关键设备原型样机研制。

4.2中亚地区超深层油气地震勘探关键技术联合研发与应用—8—合作研究中亚地区埋深8000~10000米盐下目的层低信噪比地震数据采集、超深层资料处理及解释等关键技术,提升超深层地球物理技术能力,扩展和储备超深层油气勘探领域技术,推动中亚地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超深层油气的有效勘探开发。

考核指标:——合作实现2项超深层地震勘探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稀疏变换的超深层盐下目标高精度三维地震采集技术,超深层盐下弱信息增强及高精度三维地震成像技术;——完成中亚地区盐下超深层二维地震攻关试验100千米,设计与实施超深层三维地震100平方千米以上;——发现和储备盐下超深层油气勘探目标2个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