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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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保密工作,保护公司技术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技术秘密的部门、岗位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技术秘密,是指公司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公司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工艺流程、技术参数、实验数据等;2.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3. 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诀窍等;4. 公司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技术评审报告、技术改进方案等;5. 公司内部交流的技术信息、技术资料、技术培训资料等。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五条公司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责任、保密措施等;2. 对涉及技术秘密的部门、岗位和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3. 对涉及技术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采取物理、电子、网络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保密措施;4. 建立技术秘密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5. 限制技术秘密的知悉范围,仅对需要了解的员工进行授权;6. 对离职员工进行保密协议,确保其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岗位和员工应履行以下保密责任: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技术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技术秘密;2. 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复制、传播、使用公司技术秘密;3. 对知悉的技术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或提供技术服务;4. 离职时,应将涉及的技术秘密档案、资料等归档,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泄露、复制、传播、使用公司技术秘密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在技术保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岗位和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技术企业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企业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企业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企业的保密管理工作,防范技术信息泄密风险,维护企业核心技术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技术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实习生等人员,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工作过程中获取、涉及和处理的技术信息和知识产权。

第三条企业保密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企业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保密管理体系,确保技术信息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保密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保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保密,加强领导推动,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保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全员保密,普及保密教育,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员工保密意识。

(四)科学保密,根据技术特点和风险程度,科学制定保密措施和技术防护方案。

(五)风险防范,及时发现和控制技术泄密风险,预防技术信息外泄。

第三章保密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五条企业保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技术信息保密:技术信息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应当加强技术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财产,应当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三)外部合作保密:企业参与技术合作、外包服务、联合开发等活动,需加强外部合作保密管理。

(四)员工管理保密:员工是企业保密的主要责任人,应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和管理。

(五)技术设备保密:企业技术设备是技术信息的主要承载体,应加强技术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将技术信息分为普通信息、重要信息和机密信息,并分别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防止知识产权泄密和损失。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外部合作活动的保密管理,建立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制定保密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员工保密培训。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技术设备保密管理,建立技术设备台账,按照保密等级进行科学管理和维护。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象、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二、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者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三、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允许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四、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者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伤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

未经允许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五、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六、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七、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八、科技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者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允许,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保护企业核心技术的安全,防止技术泄露,保护企业利益,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临时员工等。

2.2 外部人员、访客、供应商等不在本制度适用范围内,但与企业有技术合作的相关方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定义3.1 技术:指企业的专利、发明、创新、设计、研发成绩、商业机密以及其他具有技术含量的信息和知识。

3.2 技术保密:指对技术进行保密的一系列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文件、信息、实物的保密措施。

第二章保密义务第四条保密责任4.1 全体员工在从事与技术相关的工作期间,均有保护技术安全的责任。

4.2 员工在加入公司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对企业的技术保密制度进行培训,充分了解保密义务和责任。

4.3 员工需对其接触到的技术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外传或利用相关技术信息。

第五条保密意识5.1 公司将加强员工保密意识的培养,定期组织保密培训,提高员工对技术保密的重视和意识。

5.2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坚守保密原则,遵守相应的技术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携带技术文件、信息等离开公司。

5.3 员工需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和场合的安全,确保技术信息不会被他人非法取得。

第六条保密措施6.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技术保密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文件的分类、存储、传输、销毁等方面的具体规范。

6.2 公司将对紧要技术信息进行分类和保密等级划分,并建立相应的访问权限和审批机制,确保技术安全。

6.3 公司将采用密码、加密等技术手段来加强对技术信息的保护,定期进行技术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技术保密管理第七条技术管理机构7.1 公司将设立技术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订立技术保密政策、制度,并监督、检查技术保密工作的落实。

安全技术服务保密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服务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服务保密管理,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客户,以及其他与我司业务相关的个人和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合法、合规、有效。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泄露风险,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级管理。

(三)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保密责任人,落实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保密管理措施,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保密范围包括:(一)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涉及我司业务的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秘密。

(三)个人隐私:涉及个人身份、财产、健康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五条保密措施包括:(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制定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责任、保密措施等。

(二)签订保密协议:与合作伙伴、客户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技术保护:采用加密、脱密等技术手段,保护保密信息。

(四)人员管理: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对涉密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培训。

(五)物理防护:加强保密场所、设备和设施的物理防护,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六)网络防护: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导致保密信息泄露。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六条保密责任人:(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保密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涉密人员为保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保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责任:(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保密信息。

(二)未经授权,不得复制、传播、使用保密信息。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一、保密目的和范围1.1 本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技术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泄露、盗用和不当使用,保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利益。

1.2 本技术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同时也适用于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二、保密责任和义务2.1 公司内部所有员工都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必须保护公司的技术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组织,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使用,不得将技术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2.2 公司领导层要负起保密的示范责任,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保密制度。

2.3 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外部机构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对技术信息的保密。

三、保密措施和管理方法3.1 技术信息的分类和标识:根据技术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对技术信息进行分类和标识,明确谁可以接触和使用哪些技术信息。

3.2 物理安全措施:对存放技术信息的电脑、文件柜、服务器等进行保护,加强出入管理,限制非关键人员的进入。

3.3 网络安全措施:采用防火墙、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等手段,保护公司网络和技术资源的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3.4 人员管理措施: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加强员工持续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3.5 出差和外派管理:严格对技术人员出差和外派的审批和管理,确保技术信息的安全。

四、技术保密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4.1 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追究法律责任等。

4.2 对涉及严重技术泄露和盗用的行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刑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4.3 对外部机构的违规行为,将考虑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保密制度的监督和改进5.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密制度的监督、培训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企业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技术保密工作,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企业技术资产,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外包人员以及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企业技术保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保密规定,加强对技术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企业技术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业秘密、技术方案、产品设计、研发成果等,相关人员对企业技术资产的保守和保护负有责任。

第五条技术部门负责起草、审核和实施企业技术保密管理制度,所有员工负有遵守、执行和监督的责任。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保密责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市场人员、生产人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第七条保密责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应当保守企业技术资产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跨界流动或以任何形式外泄企业技术秘密。

第八条保密责任人员在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交流合作时,必须经过企业审批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泄露相关技术信息。

第九条保密责任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企业技术资产的相关信息,必须按照规定存储和处理信息,严禁私自复制、外传或保存。

第十条保密责任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保密培训,了解最新的保密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技术保密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保密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2. 保密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3. 保密信息的分类和管理标准;4. 保密培训和考核制度;5. 保密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6. 保密安全设施和措施;7. 保密审查和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当经由企业领导和技术部门共同商讨并进行决策,确保制度的科学有效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技术部门应当负责对企业技术资产的认定、管理和保密级别的划分,明确技术资产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应当建立技术档案和技术库,便于保密资产的存储和查询,实现技术资产的便捷管理和保密传输。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保密工作,保护和管理公司的核心技术,确保公司商业机密的安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以及公司的委托合作伙伴和外部人员。

第三条技术保密是指公司拥有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信息、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资料。

技术保密工作是指对公司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技术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密必需、分级管理、谁知谁管理、谁泄谁究”。

公司全体员工都是技术保密工作的参与者,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公司技术秘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五条公司技术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技术保密管理。

第六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技术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技术保密相关政策和制度,审核公司的重大技术保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保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实施技术保密工作,监督技术保密管理情况,保护和管理公司的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八条公司技术保密工作由专人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技术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技术保密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第九条公司建立技术保密档案,严格管理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开展技术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技术保密风险。

第十条公司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技术保密管理,签署保密协议,规范技术合作行为,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建立技术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密规章制度,明确技术保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实施技术保密的分级管理制度,对技术保密进行分级保密和分级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对技术资料和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设立访问权限,并建立访问日志,追踪访问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技术保密的“名单管理”,对技术保密人员进行登记和审核,授予秘密级别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司对技术许可和转让行为进行审核和审批,严禁私自泄露公司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技术保密交接和管理,避免因离职导致技术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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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设计过程所用“电子绘图”、“规划报告书”、“投标书”等涉密图纸和文件以及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及其相关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保护公司核心秘密,促进公司设计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保密范围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1、设计过程涉密的图纸及文件(如电子图、规划设计类报告);2、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设计图纸、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5.本制度所称设计类报告,是指设计成品(包括设计报告及图表、统计数据、表格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6.其他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设计类工程项目资料、投标资料;2.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公司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高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2.经营企划方案;3.公司有关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4.公司大事记;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1.绝密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2.机密级部长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3.秘密级主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视本部门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必要时董事长)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行政部,行政部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15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各机要部门必须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

第16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第17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控制第18条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设施1.机房为设备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2.对重要信息应有异地备份措施和保密措施;3.应有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防治措施;4.应有网络攻击防范和追踪措施;5.其他相关安全保护技术措施;6.存储有设计图、核心技术及图纸报告等涉密电子文档的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且密码只能由电脑使用者掌握,不得有第二方知晓。

7.非本公司不得任意使用存储有设计图、核心技术及图纸报告等涉密电子文档的电脑。

8.未经允许不得将设计图、核心技术及图纸报告等涉密电子文档下载和拷贝;9.必要时对涉密电子文档应采取单机专用或购置功能软件,从技术上防止设计图、核心技术及图纸报告等被下载和拷贝。

第19条文件打印1.文件送打印时,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文相关记录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非规定人员或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6.公司禁止员工未经允许在E-mail个人邮箱传递涉密文件和信息;7.如公司使用保密软件,应在软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术闭锁。

第21条涉密文件复印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报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批准方可执行;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4.复印废弃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由提供方领导许可并签字注明。

第23条传真件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未经允许的传真机传递;2.收发涉密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行政部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1.档案室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借阅;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6条保密部门管理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管理层、总工办、经营拓展部、行政部、财务部等;2.有关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3.保密部门应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7条会议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行政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2.应严格控制涉密会议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3.承办涉密会议时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行政部指定。

第28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或在其他协议中含竞业限制条款);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公司提起诉讼。

第29条员工离职规定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可研报告、图纸、数据资料、电子文档等)交回本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如果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时,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第30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100 元至500 元的罚款。

第31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500 元以上的罚款。

第32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 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第33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5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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