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最新版】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技术数据等。
第三条定义1.涉密文件:指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具有紧要价值的文件,包含纸质和电子形式。
2.涉密信息资料:指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具有紧要价值的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文档、数据、图纸、技术资料等。
3.保密责任人:指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工作的人员,包含法务、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责任第四条保密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保密机构,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引导,保证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得和执行。
第五条保密责任人的职责1.保密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企业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督导。
2.保密责任人应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保密本领。
3.保密责任人应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审核,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并及时处理安全漏洞和风险。
第三章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文件信息资料的分类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依据其对企业利益的紧要程度进行分类,分为机密、秘密和一般三个级别。
级别的划分由保密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文件信息资料的标识1.涉密文件应在文件正文和封面明显位置标注密级,并采用密封方式保管。
2.电子文档应在文件属性中注明密级,并采取加密措施保管。
3.存储介质仅限于经过安全认证的存储设备,避开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第四章文件信息资料的存储和传输第八条存储措施1.纸质文件应存储在特地的保密文件柜中,柜子应具备防火、防护、防盗措施,并设置访问权限。
(完整版)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涉密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分支机构的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工作。
三、涉密资料的划定和标志1. 涉密资料是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内容、载体或者形式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各种载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敏感信息的文件、图纸、磁盘、光盘等。
2. 涉密资料划分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三个级别,根据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涉密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志进行标识,包括密级标志、保密期限标志、限制范围标志等。
四、涉密资料的存储和传输1. 涉密资料的电子存储必须采取加密措施,并设置权限和审计机制,确保资料的安全。
2. 传输涉密资料必须采用加密通道或者加密设备,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获取。
五、涉密资料的使用和查阅1. 使用涉密资料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严格按照权限和规定的使用方式进行操作。
2. 对涉密资料的查阅必须记录,查阅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批准。
六、涉密资料的销毁和清理1. 涉密资料的销毁必须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资料无法恢复。
2. 受到泄露风险的涉密资料必须进行清理和整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进一步泄露。
七、保密责任和违规处罚1. 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涉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后果。
2.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包括泄露涉密资料、篡改涉密资料、未经授权传阅涉密资料等,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重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防止泄密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二、分类管理涉密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并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2.1 绝密文件绝密文件是国家最高机密文件,泄密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极大。
绝密文件交换时,必须采用加密方式,并在文件上进行标注。
2.2 机密文件机密文件对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影响,泄密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较大。
机密文件交换时,必须采用保密信封,加盖“机密”字样的密封戳。
2.3 秘密文件秘密文件适用于对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有一定影响,但泄密的危害相对较小。
秘密文件交换时,可以采用平信或密封信方式交换。
三、管理要求3.1 文件标识对所有涉密文件,应在文件上进行标注。
标注内容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制日期、编制部门、密级和保密期限等信息。
3.2 存储要求涉密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其不被非法获取。
文件存储应按照密级进行分类,存放在专门的密闭柜中,并限定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人员。
3.3 传输要求涉密文件传输前,应根据文件密级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中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在传输中采用加密、互信协议或其他相关技术手段进行保密传输。
3.4 安全销毁涉密文件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送交保密部门进行安全销毁,以确保其不被非法获取。
在销毁中应采用撕裂、烧毁、粉碎等方法,以保障文件信息不被泄露。
四、责任制度4.1 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是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把好保密工作的关。
4.2 保密管理员保密管理员是具体执行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的专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3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为涉密文件的具体使用人员,应当对该文件保密情况负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违规责任对未按照本制度对涉密文件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资料的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涉密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各类机密信息。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涉密资料。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保密、需要知情、授权访问、追溯审计”的原则,建立保密责任制,规范涉密资料的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的涉密资料保护工作。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涉密资料的保护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第二章涉密资料的分类和等级第六条涉密资料按照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等级。
绝密资料:泄露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其他重大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资料。
机密资料:泄露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资料。
秘密资料:泄露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利益造成损害的资料。
普通资料:不属于绝密、机密或者秘密的所有未公开资料。
第七条涉密资料的等级应当由制定者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确定,并加标志、装订、盖章、登记等措施进行保护。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对涉密资料进行定期分类审定,并根据审定结果对其等级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资料的存储和传输第九条涉密资料的存储应当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资料不受损坏、丢失或被盗用。
第十条绝密和机密资料应当单独存放,设置专门的保密库房,配备完善的门禁、监控和报警系统,严格限制相关人员的进出、查验和使用。
第十一条秘密资料应当存放在密闭的文件柜或保险柜内,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涉密资料的传输应当采取加密技术,并严格控制传输渠道和方式,确保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听或泄露。
第十三条涉密资料的电子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加密通道,并实施实时监控和追溯审计机制。
第四章涉密资料的使用和销毁第十四条涉密资料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其等级和用途进行授权,确保仅有合法的需要知情人员才能使用。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涉密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等的安全,制定本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涉密文件的分类和等级1.涉密文件分为三个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和泄密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来划定文件等级。
3.涉密文件的等级划定和变更须经过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三、涉密文件的存储和传输1.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完整、准确,并妥善存放在专门的涉密文件保管柜中,严禁将其带离工作场所。
2.涉密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加密通信手段,确保传输过程的密文安全。
3.涉密文件的传输必须由经过相应保密培训的人员进行,并记录传输情况,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涉密文件的使用和查阅1.涉密文件的使用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并严格按照文件的等级使用。
2.涉密文件的查阅必须经过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的批准,并由专门的查询人员进行操作,记录查阅情况。
3.涉密文件的查阅记录必须保存一定的时期,并及时报告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
五、涉密文件的销毁1.涉密文件的销毁必须经过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的批准,并由专门的销毁人员负责操作。
2.涉密文件的销毁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方式,如粉碎、火化等,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3.涉密文件的销毁记录必须保存一定的时期,并报告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
六、涉密文件的责任追究1.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管理涉密文件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对于泄露涉密文件或滥用涉密权限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对于涉密文件的遗失或损毁,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涉密文件的安全保障1.本单位将建立完善的涉密文件保密管理系统,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物、网络等安全保障工作,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
3.加强对涉密文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保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四、涉密文件的复印需有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要及时办理去向登记手续.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一、每年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清点,除需留存或者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填写销毁文件目录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送区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
2024年涉密文件管理制度(通用9篇)

2024年涉密文件管理制度(通用9篇)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各种涉密和内部文件、刊物、资料、档案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文件、资料的印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制度。
第二条、所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资料)均应由专人保管,认真登记,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开发区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刊物,应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原制发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翻印。
需传阅或承办的密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
绝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出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
需要承办部门带回办理的密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及时归还;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条、各种密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查阅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人监督。
第五条、为确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机要室或铁制文件柜内,并做到经常清点、核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也必须配置专柜,符合保密要求。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不得将密件放在桌面上,阅过的文件要及时退回机要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中或暂时退回机要室保管。
第六条、对秘密文件、资料,从拟稿到审查、修改、签发均要保守秘密。
打字、文印室是机要重地,印制秘密文件要专人负责,打印完的文件及时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废弃文件要集中收存、统一销毁,个人不得利用废弃纸张另作私用或不经清理出售,严防失泄密。
非打字、印刷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文印工作场所。
第七条、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秘密文件、内部资料不得作废纸处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商贩,要对应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统一造册,交党政办后按程序处理。
第八条、国家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音像制品、光盘等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交通传递。
确因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秘密级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外出的人员,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密件不离人,不允许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以防泄露国家秘密。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是指为确保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1. 安全管理措施: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存储、传输、处理和销毁等环节实施安全措施,包括使用密码加密、建立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等,确保文件信息资料的安全性。
2. 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文件信息资料的涉密程度,制定不同级别的保密措施。
一般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资料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及管理权限。
3. 安全访问控制: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访问进行管理,实行权限控制机制,确保只有合法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使用。
4. 保密教育和培训: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
5. 审计与监督: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审计和监督制度,定期对文件信息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管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6. 外部交流和合作的管理: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外部传递和共享进行管理,建立适当的合作机制,确保外部交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7. 违规处罚制度: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以上是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和措施,具体的管理规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保密要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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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四)、涉密文件的复印需有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要及时办理去向登记手续。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
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
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
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
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
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
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一)、每年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
清点,除需留存或者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填写《销毁文件目录》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送区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