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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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事业单位保密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保密室,以及其他承担保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保密室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核心,负责保管、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

第二章保密室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保密室应设在安全、隐蔽、便于管理的地点,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第五条保密室应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如安全门、报警系统、监控设备等。

第六条保密室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与保密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章保密室的管理人员第七条保密室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忠诚可靠;2. 具备一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八条保密室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确保保密设施的正常运行;2. 负责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的保管、处理和传递;3. 对进入保密室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定期对保密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5.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保密室的保密措施第九条保密室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要求;2. 对涉密文件、资料实行分类管理,指定专人负责;3. 对涉密文件、资料实行登记、签收、归档制度;4. 对进入保密室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身份真实;5. 对保密室进行定期消毒,防止病毒传播。

第十条保密室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设备安全;2. 对涉密网络进行物理隔离,防止信息泄露;3. 对涉密网络进行定期维护,确保网络稳定运行;4. 对涉密网络进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泄露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保密室管理制度

单位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室职责1. 保密室是单位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位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保密管理工作。

2. 保密室对单位内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安全。

3. 保密室负责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

三、保密室管理制度1. 保密室设置(1)保密室应设置在安全、保密的地点,便于管理。

(2)保密室面积应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并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基本条件。

2. 保密室人员(1)保密室设保密员一名,负责保密室日常管理工作。

(2)保密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3. 保密物品管理(1)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应存放在保密室内,由保密员负责管理。

(2)涉密文件、资料、设备应按照涉密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点。

(3)保密员应严格执行文件、资料、设备借阅、归还手续,确保信息安全。

4. 保密宣传教育(1)保密室定期组织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

(2)保密室对单位内部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保密技能。

5. 保密设施设备管理(1)保密室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如保密柜、保险柜、报警系统等。

(2)保密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6. 保密室安全保卫(1)保密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保密室安全。

(2)保密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室出入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四、保密室工作纪律1. 保密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

2. 保密室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确保信息安全。

3. 保密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涉密文件、资料、设备。

4. 保密室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室内部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保密室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二)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保密工作。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保密工作制度;(二)组织保密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四)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保密员,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宣传教育;(二)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三)处理本部门、科室的保密事件。

第三章保密宣传教育第八条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九条保密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三)保密技术防范知识;(四)保密工作典型案例。

第四章保密工作制度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保密等级;(二)涉密载体实行编号、登记、备案、回收制度;(三)严禁将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带出工作场所。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二)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护;(三)定期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公开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二)严禁泄露国家秘密。

单位工作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工作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工作组织与管理1. 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三、保密工作内容1. 保密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保密意识。

(2)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保密教育培训,使其掌握保密知识。

2. 保密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

(2)对保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需求。

3. 保密设施建设(1)加强保密设施建设,确保涉密场所、设备和信息系统安全。

(2)对保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提高其安全性。

4. 保密工作实施(1)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具备保密资格。

(2)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

(3)对涉密会议、活动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保密工作要求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2. 涉密人员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外泄。

3. 对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五、保密工作奖惩1. 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名称:年月日。

保密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密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

2. 设立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三、保密范围1. 国家秘密: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外交、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秘密事项。

2. 商业秘密:涉及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等。

3. 工作秘密:涉及本单位的内部事务、工作计划、工作成果等秘密事项。

四、保密措施1. 人员管理(1)保密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保密意识。

(2)对保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2. 物质管理(1)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应实行专人保管,严格登记、审批、使用、销毁手续。

(2)涉密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保密标志,加强出入管理。

3. 技术管理(1)加强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等的信息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2)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确保系统安全。

4. 会议管理(1)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会议,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会议内容不外泄。

(2)会议记录、录音、录像等资料,应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5. 印信管理(1)印信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印信使用安全。

(2)印信使用后,应及时收回,不得擅自携带外出。

五、保密监督1. 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基层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基层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基层单位保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依法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第四条保密范围包括:1. 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 企业商业秘密:涉及企业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为企事业单位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

3. 基层单位内部事务信息:涉及基层单位正常运营、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第五条保密等级分为:1. 绝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信息。

2. 机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信息。

3. 秘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职责和措施第六条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检查、督促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保密职责:1. 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2. 严格按保密规定,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3. 接收、传递、使用、存储保密信息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4. 定期参加保密培训,提高保密能力。

第八条基层单位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密级、责任人等。

2. 对涉密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定期进行审查和培训。

3. 对涉密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保密要求。

4.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实行严格的管理。

5. 对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进行销毁、报废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章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保密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国家重要机密资料和信息的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军队、科研、教育、医疗、文化、财政、安全、通信、电力、交通、外交、国家安全、经济、环保等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密管理制度,是指在保密单位内部,为了规范和保护机密资料和信息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障员工的安全和权益,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操作规范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保密责任和义务第四条保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和纪律检查机制,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和领导负责制,抓好本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保护国家机密资料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保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履行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坚决维护国家秘密,抵制侵犯国家秘密的行为。

第六条保密单位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机密资料和信息的保护工作,履行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教育培训等职责。

第三章机密资料和信息的管理第七条保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对机密资料和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制定严密的保密管理措施,确保机密资料和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保密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机密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对机密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存储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和保护。

第九条保密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密资料和信息的传输和存储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密级的标识、传递和登记制度,确保机密资料和信息的传输和存储安全。

第四章保密工作监督检查第十条保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机密资料和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机密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一条保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机密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确保机密资料和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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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三、保密措施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四、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五、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篇2]1 总则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 公司保密措施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

“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4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篇3]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2. 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专利动向、产品配方等;4. 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5.重要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客户和贸易渠道;6. 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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