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个人所得税
财政学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财政学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财政学作为研究政府的财政行为与经济关系的学科,对税收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
其中,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是财政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财政学的角度探讨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原理、税种和税率的选择以及税收的效应等方面展开。
课税原理基本原理商品和劳务的课税是基于财政学中的三个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便利原则。
1.公平原则:税收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能力进行征收,即所得水平高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更多的税款,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
2.效率原则:税收征收应当尽量减少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率的影响,减少不必要的扭曲效应,避免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便利原则:税收征收应当简化征收程序,减少征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
类型和范围商品税商品税分为两种形式:增值税和消费税。
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的每个环节的增值作为税基进行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纳税人是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各个经营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的税率通常根据不同的商品类别进行差异化设定,以满足公平和效率原则。
2.消费税:消费税是以商品销售额作为税基进行征收的税种。
消费税直接加在商品销售价格上,由消费者支付。
消费税通常用于鼓励或抑制特定品类的消费,根据商品的环境影响、奢侈程度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税率。
劳务税劳务税是针对劳务收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劳务收入征收的税种,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和来源进行分类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通常采用累进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这样能够从高收入人群中获取更多的税收,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
2.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对个人劳务收入征收的一种附加费用。
社会保险费用用于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费通常由个人和雇主共同承担,根据个人的劳务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税收的效应经济效应税收对经济产生一系列的效应,包括资源配置效应、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等。
税收的名词解释财政学

税收的名词解释财政学税收是财政学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政府收取纳税人的钱财来满足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的需求。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手段,在现代国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本文中,将通过解释税收的含义、税收的分类和税收的作用等方面来探讨税收在财政学中的重要性。
首先,税收是指政府按照法律规定从纳税人身上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纳税人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种形式。
税收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用于满足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的需要。
税收的征收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的,这也是税收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体现。
税收可以根据征收的方式和对象进行分类。
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按照自己的收入或财产状况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间接税则是指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税,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按照征收对象可以分为个人税和企业税。
个人税是指个人按照自己的收入或财产状况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
企业税则是指企业按照其利润和经营状况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税收在财政学中具有多重作用。
首先,税收是一种经济调节手段,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可以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增长和稳定。
例如,通过调节个人所得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率,可以刺激个人和企业的消费和投资行为,促进经济增长。
其次,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满足政府的公共支出,包括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
税收的收入来源广泛,可以保证政府公共支出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税收还可以用于调节财富分配,通过税收政策的设计,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促进收入公平和社会公正。
最后,税收还可以用于改善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例如,通过征收环境税,可以对污染排放行为进行限制和惩罚,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税收作为财政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和满足公共支出需要的主要手段。
经济学同济大学财政学个人所得税

2024/10/12
27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例]某人建房一栋,造价150,000元,支付费用20,000元.该人转让 售价280,000元,在卖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等有关费用8500 元,计算其应交纳得个人所得税税额.
2024/10/12
35
二、减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2024/10/12
36
三、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伙食补贴、搬迁费等。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 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
2024/10/12
25
(七)股利、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息、红利征收的 “红利税”, 现金红 利自2005年6月13日起,减按所得的50%计征;红股,仍按 20%税率缴纳个税。
利息税率:1999.11.1起---20%; 2007.8.15起---5%; 2008.10.9起---取消
除的费用后,再按“先分、后扣、再税”的办法计算纳税。
对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
所得等七项所得,按次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学——7个人所得税

例1
? 某纳税人月薪 3200 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 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 算过程如下:
? 应纳税所得额 = 3200 – 2000 = 1200 元 ? 应纳税额 = 1200 × 10% – 25 = 95 元
例2
? 在广州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英国专家 (假设 为非居民纳税人 ),某年某月在该 企业取得工资 收入12400 元人民币,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 计算过程为:
例6
某纳税个人一次获得设计费 30000元,其应纳的个人 所得税额为多少? 解:1、第一种方法:应纳税额 = 30000 ×(1-20%)
×30% - 2000 = 5200元 2、第二种方法:1)应纳税所得额 = 30000 ×(1-20%)
= 24000元 2)未加成部分应纳税额 = 24000 × 20% = 4800元 3)加成部分应纳税额 =(24000-20000)×20%×50%
? 解:1)应纳税所得额=220000 -180000 -15000 =25000 元
2) 应纳税额 = 25000 ×20% = 5000 元
十、偶然所得
?按次征收,没有任何费用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十一、特殊计税方法
? 对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 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
本章重点内容
?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定义:对个人的各项所得征税的税种。 ?特点
1 、分类征收 2 、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3 、费用减除额宽 ( 定率和定额减除 ) 4 、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财政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财政分配:在整个社会产品分配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一种由国家直接参与的社会产品的分配。
2.专卖收入:指国家对某些厚利产品实行垄断经营所取得的财政收入。
3.特权收入:国家对矿山、森林、湖泊等自然资源以及铸币等经营权,进行出卖和发放许可证而收取许可费等而构成的财政收入。
4.国社会公共需要:是指向社会提供公共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权利和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等方面的需要。
6.财政: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集中性分配,即国家的分配。
7.公共产品: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概念,主要指公共部门向整个社会的成员提供的产品,具有共同受益与消费的特点,如国防。
8.财政职能:是指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是财政的本质反映。
9.资源配置:是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使其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0.购买性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活动,包括购买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也包括用于进行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费支出,各项事业的经费支出,政府各部门的投资拨款等。
11.转移性支出: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用于补贴、债务利息、失业救济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1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根据国家所确定的建设目标,提出实现该目标的各种方案,对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案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各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通过计算成本—效益的比率,来比较不同项目或方案的效益,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据此支拨和使用财政资金。
13.公共劳务收费法:是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来改进“公共劳务”的使用状况,使之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目的。
14.行政管理支出:指财政用于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及外事机构行使其职能所需要的经费支出。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法纳税,政府依法征税。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2、无偿性——国家凭借国家权力强制取得税收收入 不需偿还、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不需 要向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及某些特许权利。
➢ 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是税收基 本特征的中心特征。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二、税收的性质 税收的性质是指税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作
为一种分配方式所反映的不同的经济关系。 它是由生产关系和国家政权的性质所决定 的。 社会国家的税收性质是“取之于民、取之有道、 用之于民、用之有效”。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三、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指税收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据强 制征收。
加一成等于加正税税额的10% • 减免(减税和免税的简称)
减税是指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是指免去全部税款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概念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五、课税基础 • 课税基础是指课税的客观基础。 • 税基是明确课征对象、确定税率,划分税
收类型的主要依据。 • 广义与狭义之分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六、违章处理
• 定义: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采取的惩罚性 措施。
税,无纳税能力的人不纳税。(客观、可
行)
财政学财政收入篇
2、税收效率原则
——国家征税要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 运行的社会效益,有利于税务行政的管理 效益。
1、税收的经济效率 1)税收规模应符合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与非
政府部门之间的最优配置效率 2)税收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率损失最小。
税收中性:税收应尽可能不对经济行为产 生负面影响。 2、税收的行政效财政率学财。政收税入篇收的征收成本最小化。 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
财政学税收学要学的课程

财政学税收学要学的课程一、引言财政学是研究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学科,而税收学是财政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财政学税收学要学的课程内容,包括税收的基本概念、税种分类、税收原理、税收政策等。
二、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为了筹集财政收入,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方式。
税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强制性: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不能自行选择是否缴税;2.无偿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不能获得等额的直接个人利益;3.广泛性:税收对象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各类纳税人;4.统一性:税收征管由国家统一进行,纳税人无权选择税务机关。
三、税种分类根据税收的性质和征收方式,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1. 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款,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直接税的特点是税负直接落在纳税人身上,对纳税人的收入或财产直接征收。
2. 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销售者代为征收并转嫁给消费者的税款,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间接税的特点是税负间接转嫁给消费者,纳税人并非直接缴纳税款。
四、税收原理税收原理是指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便利原则。
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税收制度在征收和分配上公平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垂直公平:富人应当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贫困人群应当享受税收减免或补贴政策;•横向公平:同样收入或财富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税收透明:税收制度应当公开透明,纳税人应当清楚了解自己应当缴纳的税款。
2.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边际税率递进:边际税率递进可以减少高收入者的消费倾向,促使他们增加储蓄和投资,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税基宽泛:税基宽泛可以减少税收扭曲,避免对特定行业或产品的过度征税,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
《财政学》第七章税收制度

税收的分类
直接税
直接税是由个人和企业根据其经济行为直接向国 家支付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间接税
间接税是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支付, 并由企业代为纳税的税收,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个人和企业的财产状况为依据征收的 税收,如房产税和车船税。
行为税
行为税是根据特定行为或交易征收的税收,如印 花税和车辆购置税。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重要的直接税,依据个人的收 入额和所得来源征收。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对企业利润征收的税收。
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间接税,以货物和服务的增 值额为征税依据。
关税
关税是我国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收。
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
税制创新
推动税制创新,对税制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需要。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立法
税收制度的立法是构建税收制度的基础,需要明确 税法的适用范围和税收的征管规定。
征收
税收制度的征收是指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 Nhomakorabea的征收 和管理。
征收
税收制度的征收是指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款的征收 和管理。
管理
税收制度的管理是指对税收的组织、协调、监督和 评估。
我国的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
税收的目标和原则
1
税收目标
税收的目标包括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如实现财政平衡、促进社会公 平和调节收入分配。
2
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便利原则,如按能力纳税、税负合理分担和 纳税便捷。
3
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便利原则,如按能力纳税、税负合理分担和 纳税便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所得税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二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三纳税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1)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
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西方经济学界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是“所得来源说”即认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另一种是“净增值说”即认为应税所得应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实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中奖收入、投资收入和年金等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五征税内容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
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去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
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
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
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征卷、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
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 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11、其他所得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一)个人取得“菜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六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
2.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税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以保护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x(1-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七法定免税项目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家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因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即个人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豪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工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馆员和其他人员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挥汗批准免税的所得。
这是一个概括性项目、主要是针对税法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确需免税的情况而定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八暂免征税项目(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如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根据世界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等)的工资、薪金所得。
(2)外籍个人的某些所得(包括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外籍个人的某些所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为合理的部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红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