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
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精选10篇)

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一、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综上所述,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很多,如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合同到期的等情形。
但是无论是那种,有一份解除合同的文件在手才是最保险的。
如果农民朋友在土地承包过程中遇到这样情况,清楚了解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精选10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
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1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位置:____________。
二、面积:____________。
三、土地补偿标准:____________。
终止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发包方):【甲方全称】乙方(承包方):【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现因【终止原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原合同。
现将终止事宜约定如下:一、协议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4. 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二、终止原因【在此详细说明终止原合同的原因,如:】- 因国家政策调整,需要收回土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 因乙方原因,如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土地资源等,经甲方多次教育无效。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认定的情况。
三、终止内容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
2. 乙方应立即停止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上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3. 乙方应将原合同约定的土地恢复至原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理、土壤改良等。
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收回原合同约定的土地,用于国家、集体建设或公益事业。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2.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收回土地。
- 甲方应合理处理乙方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上投入的附属设施、种植的农作物等。
3.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合理处理其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上投入的附属设施、种植的农作物等。
-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终止合同给其造成的损失。
4. 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停止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上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 乙方应将原合同约定的土地恢复至原状。
-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其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上投入的附属设施、种植的农作物等。
五、补偿及处理1. 土地补偿:-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土地补偿。
村委解除土地合同协议书

尊敬的村民:
您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管理和协调本村土地使用的职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除土地合同协议书
1. 经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解除编号为____的土地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涉及的
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位于____(具体位置)。
2. 解除土地合同协议书的理由如下:
(1)合同约定的用途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2)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4)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形。
3. 村民委员会将与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
到妥善处理。
二、土地使用规划调整
1. 村民委员会将对解除合同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合理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2. 新的土地使用规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 村民委员会将加强对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管,杜绝违规用地现象,维护村民合法
权益。
三、其他事项
1. 村民委员会将在解除土地合同协议书后,及时向村民公示相关信息,接受村民
监督。
2. 村民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3. 村民委员会将继续努力为村民服务,促进村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提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村民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精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发布时间:2017-06-01 来源:国家林业局浏览:15(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二章调解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八条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九条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的解除协议书

承包合同的解除协议书【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承包方):________乙方(发包方):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的《承包合同》,现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同意解除该承包合同:一、解除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例如: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成本增加、合作出现重大分歧等)二、解除条款:1. 双方确认,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原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承担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2.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承包项目移交给乙方,并保证移交的项目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 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甲方至解除协议生效之日止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费及合理的利润等。
4. 双方同意,对于因解除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请具体说明损失的分担方式)5. 双方确认,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外,不存在其他争议。
三、特别约定:(如有其他需要双方特别约定的事项,请在此列明)四、法律效力:本解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此列明)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请注意,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解除协议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撰写解除协议时,建议详细列明解除原因、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并确保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必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手续

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那么,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一、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1. 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应当与发包方协商一致,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2. 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合同解除条件,且该条件已经成熟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3. 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4. 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5. 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6. 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7.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手续1.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书面申请,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2.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解除合同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答复。
3. 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署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4.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后,发包方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5. 承包方在收到补偿费用后,应当将承包土地的权属证明交回发包方,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6.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总之,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

荒 滩 等 农 村 土 地 ,通 过 招 标 、拍 卖 、公 开 协 商 等 方
式 承 包 。 根 据 该 法 的 规 定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分 为 按 照家 庭 承包 规 定 签 订 的承 包 合 同 与按 照 其他 方 式 ( 、拍 、商 ) 签 订 的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 虽 然 都 是 按 照 招
但 目前 关 于我 国农 村 土地承 包合 同的 解 除 问题 ,在 理 论上 和 司法 实践 中都 存地承包合 同案件的正确处理 ,进 而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有
必要 对农 村 土地 承 包合 同的解 除 问题 进行 深入 的理 论探 讨 ,以促 进 司法认 定和 农村 土 地承 包合 同 纠纷 的有效 解决 。
方 式 的 承 包 : 既 可 为 农 户 、联 户 和 个 人 , 也 可 以 是
目前 ,规 范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行 为 的 法 律 主 要
有 (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和 《 同 法》,前 者 规 范 的 是 侬 合
农 村 土 地 承包 合 同 ,而后 者 则 规范 的是 普通 的 民商
优先 适用 特别 法 的规定 ,只有 当特别 法没 有规 定 时 , 才能适用 普通 法的规定 。 《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 规 定 , 国 家 实 行 农 村 土 地 农 承 包 经 营 制 度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的 方 式 分 为 家 庭 承 包 和 其 他 方 式 的 承 包 。 采 用 家 庭 承 包 方 式 的 农 村 土 地
论 农村 土地 承 包合 同的解除
宋 百成
( 中共 太原 市委 党校 ,山西 太原 0 0 1 ) 3 0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
1、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
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