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的利与弊

集体合同制度的利与弊摘要: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通常被称作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就是指用人单职工一方与用人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劳摘要: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通常被称作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就是指用人单λ职工一方与用人单λ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λ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有什么意义?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λ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
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λ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λ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
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
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λ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ô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λ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
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关于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探讨

关于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探讨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指工会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国际劳工组织1951年第91号建议书《集体合同建议书》提出,集体合同的签订办法由有关的雇主与工人双方来确定,或由国家立法按照各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办法。
集体合同是指以一个雇主、一群雇主、一个或多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与一个或多个工人代表组织(或选出并依法授权的工人代表)为另一方之间签订的关于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对签订者及其代表者有约束力。
受集体合同约束的工人个人与雇主之间签订的雇用合同中如有违反协议的规定,则此项规定应属无效,除非它对工人有利。
(二)集体合同的特征1、集体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般来说,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2、集体合同目的具有特定性,即规范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劳动关系。
3、集体合同内容具有广泛性,涉及企业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一方违背了义务,责任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工会一方若违背了义务,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只承担道义和政治责任。
5、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一般都要求以书面形式签订。
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签订的集体合同多为“走形式”。
在具体实践中集体合同制度相当程度上是走形式,对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完成任务指标的多,出于职工自身需要的少;集体合同条款虚的多,实的少;集体合同的内容从法律法规规章中摘抄的多,反映企业和工会谈判成果的少;知道签订集体合同的多,知道进行集体协商的少;集体合同生效的多,向全体职工公布的少。
①(二)、政府充当的角色不当目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就把矛头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其实政府在这方面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却没有收到实效。
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等方面达成的集体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的一种劳动制度。
下面是关于集体合同制度的相关内容。
集体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在集体合同制度下,劳动者不再是个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单方面协商,而是通过集体协商来维护自身利益。
集体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在集体合同中有权获得合理的工作安排、合理的劳动报酬、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等。
用人单位则有义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劳动保护措施、合理的劳动标准等。
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形成一种平等、公正、有序的合作关系。
集体合同制度是一个集体行为的体现。
在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劳动者通过工会等组织,代表广大劳动者的利益进行集体协商。
这种集体行为能够更加充分地代表劳动者的意愿和诉求,使得集体合同中的规定更加公正、合理。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集体合同制度,能够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并提高劳动效率。
而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稳定的劳动力市场,对于吸引国内外投资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有些用人单位存在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这给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对集体合同缺乏了解,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不足,导致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存在一定困难。
同时,集体合同制度的完善和监督也亟待加强,以保证其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制度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集体协商,双方能够达成平等、公正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协议,并以合同形式予以签订。
什么是集体合同制度?——了解制度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集体合同制度?——了解制度的基本概念2023年,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旨在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将使劳动关系更加公平、稳定,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保障。
首先,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劳动者的集体行动能力较差,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单独与用人单位协商,因此需要借助集体行动保护自身权益。
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一种集体行动形式,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安全、福利待遇等。
同时,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预防劳动纠纷和工潮的发生,缓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促进双方之间的和谐。
其次,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有积极的影响。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能够避免由于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问题,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稳定性。
另外,由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稳定劳动力队伍,避免因频繁的人员流动带来的不良后果,如员工的培训时间成本、员工对产品或服务的了解程度不足等,从而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
再次,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有积极的意义。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国家颁布更为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框架。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合同制度将在未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研究

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研究集体合同是劳动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集体谈判的结果,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资矛盾的协调处理等方面。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法律规定、实践运用和存在问题等角度对集体合同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历史背景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起源于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劳资冲突。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人阶级面临诸多困境,欠缺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的机制。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工组织开始倡导集体谈判,通过与雇主达成集体合同协议来达到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的目的。
二、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劳动法是对集体合同进行规范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程序及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也对集体合同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等形式的劳动关系也适用集体合同。
三、实践运用集体合同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它为劳资关系的和谐提供了制度保障。
集体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明确了雇主的义务。
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劳资双方可以进行平等协商,促进了劳资双方的沟通与合作。
其次,集体合同对劳动条件的改善起到了推动作用。
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工作满意度。
再次,集体合同对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劳资双方产生分歧和纠纷时,可以通过集体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协商和调解,避免了劳资矛盾的激化和劳动纠纷的产生。
四、存在问题尽管集体合同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调整劳资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劳工组织和劳资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平衡,导致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困难。
一些雇主往往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限制了集体合同的有效性。
中国现代集体合同制度

中国现代集体合同制度摘要: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从产生到发展,至今已经历了不短的时间,有取得了许多成果,也仍然存在明显问题。
本文试图分析集体合同制度现状与问题的深层原因,提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思考,究其背后原因,涉及立法、体制、主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结合所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谈及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展望和不足.-----背景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在中国,集体合同是有关集体劳动条件,就业条件和劳动关系的规定,对缔约当事人及缔结协议双方所代表的人员都有约束力,包括集体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加入该团体的雇主及工人既是对各项劳动立法的具体落实,又是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具体规范.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最早起源于劳动立法运动,早在最初的革命时期还只是一种简单单纯的劳动契约.随着革命任务的完成和执政党的替换,以及经济制度的转变,我国的集体合同随之相应地发生了改变,也开始日趋系统化和完整化.从新中国成立,我国最开始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划经济,在经济形式单一和国家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下,当时的集体合同制度也相应单一,并与政治紧密联系,没有独立性.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我国的计划经济制度开始向市场经济制度过渡,劳动关系也向市场化转变,而以前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手段便也开始不适应,迫切需要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集体合同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式比较多样化,其中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而多样化的经济形式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复杂化,随之是集体合同调整机制的难度加大.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正处于过渡时期,基本的法律框架已搭起,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在中国已经建立,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在相较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体制下,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尤显不完善.-------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现状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建立并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力图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在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刚刚起步,没有发挥其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中国在宏观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微观上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的巨大变化和劳动争议的急剧上升,给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提出了挑战.不管是立法和体制,还是主体和环境,都构成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现状立法方面:调整劳动关系的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是与保护劳动关系的法令的完善相一致的.在我国,<<劳动法>>是协调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最基础法律.1995年,我国实施<<劳动法>>,2001年修订<<工会法>>,2000年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1994年废止2004年新颁布<<集体合同规定>>,可见我国近年来的劳动法令正在日趋多样性与针对性,竭力跟上并适应市场经济潮流下的多种经济制度并存的时代要求.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是存在不足的,比如它的法律法规相对分散,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层次不高,缺乏单独立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实施范围过窄的问题.体制方面: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调整劳资关系的制度,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也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此前提下有利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得到强有力的国家调控,以便更好的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利,但也正因此而使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相较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缺失了独立性与灵活性.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多种经济体制并存,故而不仅有国有,集体,还有个人私营.在这种多样化的体制下,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变得尤为复杂,其所牵扯到的利益方就更多,不仅要兼顾资方和劳方,还要考虑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为集体制度独立性问题的解决添加了阻碍.主体方面:传统观念认为,无论是经济地位还是社会地位,劳动者都是出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者们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协商谈判,形成与资方平衡的主体地位,进而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就有关劳动生产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代表工人的工会本来是通过集体谈判的形式处理劳资双方的争议,其具有重大的作用,正如韦布的<<产业民主>>中所说:'在没有工会组织的行业里,劳动者个人没有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的可能,但如果工人们组成团队,推选代表人以团队的名义与雇主进行谈判,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便会得到改变.’但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中,工会并未意识到它们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利的重大.同时,工会组织经常会在国企改革中受到不良的待遇,有的工会组织甚至会被撤销或合并,工会原来的领导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管理者兼任工会主席.环境方面:在我国,直到推行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才开始运用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制度目前尚处在逐步完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危机,以及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中国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受到影响,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面临新的挑战.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地位本来就低,所以在如今的产业改革中就更容易被忽视,这必定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到劳动双方的利益.故而,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必须更具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环境的不断变迁.-------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问题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集体合同(公司与员工)

集体合同(公司与员工)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由企事业单位与工会或者代表劳动者的代表组织之间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它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围绕集体合同展开讨论。
一、集体合同的作用集体合同的作用在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集体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 确定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集体合同可以规定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内容,使劳动者知道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2. 确定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可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劳动行为,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3. 维护劳动者权益:集体合同可以约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条款,如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职工因工伤、病假等产生的工资待遇等。
4.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集体合同的签订可以稳定劳动力,减少劳动争议和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集体合同的要素1. 缔约方:集体合同的缔约方是用人单位和工会或者代表劳动者的代表组织,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自主签订合同。
2. 内容要求:集体合同应当包括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工时、休假等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内容,以及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3. 签订程序:集体合同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代表劳动者的代表组织的正式会议讨论通过,并签署印章生效。
4. 有效期限: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工会或者代表劳动者的代表组织在协商过程中共同确定,但不得超过3年。
三、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签订后,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行为准则,也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力。
因此,双方应当共同遵守集体合同的各项规定,加强协商合作,落实集体合同内容,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及时公示集体合同内容,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集体合同规定的权益得到保障。
集体合同制度研究

五、结论
推动企业和员工积极参与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 权益保护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提供更好的法 律保障和社会环境。集体合同制度研究
五、结论
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它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企 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本次演示将就集体合同 制度的起源、发展历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实践情况进行综述。
一、集体合同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集体合同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欧洲。当时,工人和雇主之间 的矛盾日益尖锐,工人开始组织起来,寻求自我保护和改善工作条件。一些国家 的政府开始并介入这些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工权益。在此背景下,一些国 家和地区开始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形式规范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
二、可行性分析
1、法律基础
1、法律基础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了劳动者的权益。此外,《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也为集体合同立法提供了基础。近年来,我国 政府对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为集体合同立法提供了有力 的法律保障。
2、制度环境
2、制度环境
我国正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包括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制度等。集体合同立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提高 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案例分析
通过集体合同立法,该企业的劳动者获得了更为全面和稳定的权益保障。用 人单位也通过与劳动者代表的协商,优化了企业的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的竞争 力。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集体合同立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积极意义。
四、反驳观点
四、反驳观点
有人认为集体合同立法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认 为,集体合同立法实际上是在引导企业建立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劳动关系,这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同时,通过与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企业 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和关切,从而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形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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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摘要] 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是集体合同顺利实施并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真正发挥作用的必经过程。
我国目前劳动关系的现状非常严峻,已经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构成了严重挑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我国因目前不完全具备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所以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集体合同协商走过场、集体合同形式化、集体合同履约难等一系列问题,因而未能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针对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条件的不足之处,我们要不断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制建设、健全法律保障机制、提高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意识以及强化工会的力量和作用,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关键词]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工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呈现出复杂且多变的特点。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种调整机制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出现了不足之处。
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调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然而任何一项新生制度的顺利实施并发挥其作用,都需要一定条件的支持。
当该新生制度所需要的条件不成熟或不具备时,该制度的实施就会出现问题。
我们可以借鉴成功运用该制度的国家,通过分析总结其产生发展所需要的条件,首先为其创造其所需的条件来保障它的顺利实施。
本篇论文就是从该观点出发来探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并试图通过对集体合同制度顺利实施所需的条件的完善来推动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促使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其在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作用。
1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借鉴成功运用集体合同的国家,可以总结得出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市场化的经济体制,劳动者权利意识的增强,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的产生以及法制环境的健全。
1.1集体合同制度产生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
因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自由结合,而拥有劳动力的一方与拥有生产资料的一方在经济实力、信息掌握、社会资源的占有等方面存在巨大的悬殊,为平衡这种差距,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必然会出现集体协商制度,从而出现集体合同制度。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包办一切,当然劳资双方无集体谈判的条件。
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集体合同制度在各市场经济国家的普及也说明集体合同制度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实施。
1.2劳动者集体权利意识的觉醒是集体合同制度产生实施的动力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是劳动者为争取自由和维护自身利益,工人运动的深入发展和罢工运动此起彼伏的结果。
也可以说劳动者权利意识的觉醒是集体合同制度得以实施的动力。
因劳动者在经济实力、信息掌握、社会资源的占有等方面均与用人单位存在巨大的差距,劳动者以其个人的权利和力量无法对抗强大的用人单位。
所以劳动者联合起来形成工会来对抗雇主组织,以此来均衡双方利益。
为此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工会得以产生。
工会组织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的代表性与独立性,使得集体合同制度的双方主体得以完备,而双方在其利益对等的状态下,通过法律予以规制,从而实现集体合同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中微观到宏观制度承上其下的作用。
1.3工会组织地位的确立推动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借鉴集体合同制度成功实施的国家,可以发现工会组织地位的确立推动可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
世界上最早的工会组织出现于十九世纪初西欧产业相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
组织工会是工人的结社行为。
随着劳动者集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出现了工会组织。
最早的资本主义劳动法规严厉限制工人的结社行为,并严厉禁止工人结社以对抗工厂主的经营活动。
工人自由结社和组织工会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禁止阶段,视工人组织工会为非法行为、犯罪行为;限制阶段,承认劳动者的结社权,但对工会活动做了种种限制;承认阶段,完全认可工会存在的合法地位,并对工会活动自由权加以保护。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会组织在西方国家普遍取得了合法地位,因而工会组织在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其应有的作用才得以发挥。
1.4健全的法制环境是集体合同制度顺利实施的保障在法制社会中,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顺利实施均需要其它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和保障。
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也同样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合和支持。
比如劳动法、工会法、社会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和配套实施。
因此健全的法制环境是集体合同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
2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其原因分析2.1目前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2.1.1重签订,轻协商、轻履行现象普遍存在目前一部分企业对平等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同,集体合同建制工作中重签约、轻协商、轻履约的现象普遍存在。
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在签约前开展平等协商后就再也没有协商了;即使是经过平等协商的企业,也是“以个人协商代替集体协商”,遇到问题都由工会主席个人与行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凭关系,靠反复交涉去解决,而没有通过规范的平等协商程序来处理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少企业集体合同“以不变应万变”,不论企业经济效益怎样变,也不论经济环境发生多大的变化,集体合同一旦签定后就再也没有根据情况变化对集体合同的条款经过平等协商后进行修改、变更。
由于双方缺乏认真、充分、平等的协商,直接带来了集体合同质量和履约率不高的后果。
2.1.2文本照抄,没能按照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商有些地方和企业存在着“一个文本管全县”的现象。
集体合同脱离企业实际,无法履行,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种现象应当说与目前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中采取的推行方式有关,属于带有某种“行政指令”特点的自上而下的推行方式,在措施上主要通过下发文件、统一印制集体合同文本和下达计划指标等,从而使签订集体合同的表现形式也有自身的特点,客观上造成订立集体合同的企业户数迅速扩张,其中不乏形式主义的现象,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集体合同文本互相抄袭、缺乏个性。
2.1.3集体合同内容不明确,致使合同难以履行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定的书面协议。
它融会了签约双方的意志,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推动着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合作。
但在有的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标准的规定过于笼统、原则,不便于有效操作和监督而失去了合同条文存在的实际意义。
有的集体合同忽略了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往往形成不平等条款,对职工一方不利。
2.2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现状原因分析2.2.1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包统配的行政关系逐步过度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双方自主协调,政府宏观调控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多变、躁动不安且矛盾加剧的特点。
而我国政府尚未完全做好应对策略。
2.2.2劳动者集体权利意识薄弱实施依法治国的国策以来,我国劳动者的个人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劳动者也不乏为维护自身权利而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的事,但劳动者的集体权利意识薄弱,不会运用集体的力量来与用人单位抗衡。
而“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劳资谈判与劳资合同制度是随着劳资矛盾的发展演变而逐渐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国家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实施源于劳动者集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因此我国集体合同的实施也需要劳动者权利意识的增强。
2.2.3法制环境不健全我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心的转移和社会主义法制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在立法上得到了重新肯定。
虽然目前我国有关集体合同的法律制度逐步出台,但我国的法制建设仍不尽完善,整体水平还不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
3 完善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条件的建议3.1通过政府转变观念来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所奉行的一般原则是:将集体“协商”或“谈判”交由劳资双方自主地进行,政府尽量减少直接介入。
弱化政府在我国集体合同制度中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转变观念。
无论在集体合同的协商签约阶段或是实施履行阶段,集体合同本应是劳资双方的一种自觉行为。
之前我国为适应市场化改革的强劲步伐,劳动关系调整方式由传统的政府行为向市场行为转变所必需的基本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机制在初创阶段,因此只能凭借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积极介入才得以实现。
随着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开始显现,特别是当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由此产生的矛盾冲突也随之显现。
这时政府应尽量减少直接介入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中。
在这个过程中,集体合同的推行势必从企业外部自上而下的灌输逐步向企业内部自下而上的自我需求贴近,同时也符合各企业解决不同问题的需要和劳动关系不断变化的实际需要。
3.2强化劳动者的集体权利意识在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都是劳动者权利意识的觉醒,相互联合起来对抗强大的雇主组织的结果。
自然而然其集体合同的产生是企业内部自下而上的过程,也是切实反映劳动者利益的。
因为它是劳动者为实现自身权利和利益而努力争取,用人单位妥协配合的结果。
而且双方都真正切实关心集体合同的谈判签订以及实施的全过程。
相反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实施主要是政府行为,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
我国政府意识到了集体合同在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的重要性,而真正涉及其自身利益的集体合同的一方劳动者却没意识到。
究其原因有多方面,我们目前主要针对如何增强劳动者集体权利意识提出建议:加大集体合同的宣传力度。
我们往往关注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单个的劳动合同确实明确了自己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然而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合同的签订常常不利于劳动者一方。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通过相关集体合同法律法规的出台,我们都会逐渐明白集体合同的重要性。
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媒体、报刊杂志等让人们知道并了解集体合同制度。
3.3强化工会的力量和作用工会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建立真正集体合同制度的保证。
为此,应改变以往动员说服企业建立工会的做法,积极发动职工组织起来成立工会;改变由企业任命和领导人兼任工会领导人的做法,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由职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真正实现工会的民主化和群众化。
在一些工会力量还不强的企业,可以考虑采用职工谈判代表由职工投票选举产生,增强其代表作用。
从基层,地方和产业工会组织结果看,行业或产业工会具有的优势十分明显,它是能充分体现工会作用和凝聚职工力量的组织形式,根据我国企业工会目前的状况,实行多层次的谈判结构特别是推行行业或产业一级的集体谈判可以使企业工会相对超脱,从而避免因工会与企业存在的依赖关系而导致集体合同形式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