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集体合同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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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5篇材料)

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5篇材料)

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5篇材料)第一篇: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XX镇XX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一、XX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建设工程承包等经济行为,都必须建立书面的合同和协议。

二、XX村集体合同的建立必须遵循公平、公、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权力合同、人情合同、口头合同、会议合同、条款不明合同等。

三、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和集体工程建设等,标的在3000员以上(含3000元)的,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度进行民主决策;标的在3000员以下的可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报XX镇农经站备案。

四、XX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合同责任、受益、签约的主体,XX 镇农经站是XX村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合同的产生、履行、修订实施全程监督。

五、XX村要建立健全村合同档案和合同台账,明确专人管理。

合同档案不得缺页、少项、私改、漏报。

六、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直接到合同对方收取、抵扣、冲销合同收入,严禁坐收坐支。

七、XX村的经济责任人对本村集体合同负总责。

对因违规签订合同造成上访、败诉、赔偿等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操作、逃避管理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XX村合同列入村务公开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XX 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合同进行检查和监督,在会计核算终结时,应由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才能上墙公示。

第二篇:集体合同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二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二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适用于签约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区域性集体合同是由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在平等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应遵循公平、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六条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劳动条件第七条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年休假等方面的约定。

第八条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1.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工作的时间。

2.用人单位应当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上限。

如果劳动者需要加班工作,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提供补休。

3.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正常休息的时间。

第九条年休假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并应当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降低。

3.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条作息时间的灵活安排1.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灵活安排作息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灵活安排作息时间应当事先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经劳动者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协议。

第三章工资待遇第十一条工资待遇是指劳动者按照约定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不得拖欠工资,也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

除上述内容以外,集体谈判还可以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内容。比如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的《集体合同规定》当中,就增加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和裁员等内容。实际上只要是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约定的相关内容都可以进行谈判,当然,所谈判的问题一般不超出劳动条件及劳动关系问题的范畴。
与普通合同不同,在集体合同中的部分内容上,签约双方的法律责任是不对等的。集体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但集体合同又不是一般的双务合同:在集体合同的实体条款方面,企业雇主方承担的义务具有法律性质。因为,集体合同实质条款主要是规定企业雇主方的义务,所以,企业雇主方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而对于劳方的责任,一般实行有条件的免责。如工会由于正当争议行为对雇主造成损害,雇主不得以劳动者和工会不履行债务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但在程序性条款方面,比如和平义务、争议处理等,双方的责任应该是对等的。
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管理方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可以借助工人团体的力量,弥补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关系运做过程中的弱势状况,使双方力量获得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实力。以集体谈判的方式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标准,是对雇主单方面垄断专权的一种制约,劳动者一方以团体的方式介入劳动关系事务,对于劳动者的地位和权利实际上是一种提升。 因此,在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已经成为调整劳动1
(四)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争议处理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范围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集体合同对签约双方的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在产业或行业层面,对集体合同所涵盖的产业或行业的所有劳动者均有效力,不论其是否是工会会员;我国《劳动法》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二,集体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标准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了一个基本标准,“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合同为个人劳动合同提供了基本标准、基本依据。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2005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体协商代表第三章集体协商内容第四章集体合同订立第五章集体合同履行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选派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简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对等,一般为三至十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八条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

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文(3篇)

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文(3篇)

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12第七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____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八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____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_____工资加补贴执行。

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第二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1}合同期满;{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第三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

第四条合同期满____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

第二条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

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

第三条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四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

第五条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____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照本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四条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对话;(二)公平、公正、公开;(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定期举行集体协商会议,就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并就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章工资分配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当地员工年均工资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与工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等进行协商。

第九条员工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公司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应保证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保险福利第十四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在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

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

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员工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我单位制定了本《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凡我单位员工入职,即视为遵守并接受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我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文件,是员工在就业期间必须遵守的规范。

员工应当认真学习、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解释等事宜均由我单位负责。

第四条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员工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

第六条员工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的管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员工应当维护单位内部的团结和谐,避免以言语或行动损害单位的利益,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员工应当爱护单位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乱用单位的财物。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不得违反规则和规定。

第三章工资报酬管理第九条员工的工资报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的绩效标准执行,工资支付采用月结的方式,严禁私自调整工资标准。

第十条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勤工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旷工。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工资涨幅和晋升机会。

第十二条发生欠薪现象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立即支付工资。

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原因,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立即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章劳动保护和安全第十三条单位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意外受伤等情况,单位应当第一时间提供医疗救助,并及时报告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因私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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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体合同的分类
1)单一管理的集体合同与多头管 理的集体合同
2)企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 合同
一、集体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的内容,即集体合同条款, 是指集体合同中对双方当事人具体 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它是职工集体 劳动权益的体现。
《劳动法》第33条、《集体合同规 定》第6条规定:集体合同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劳动报酬,工时,休 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 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终止集体 合同的协商程序,双方履行集体合 同权利和义务,履行集体合同发生 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违反集体 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 定的其他内容。
完整的集体合同应当由下述几 类条款构成 :
1)标准条款。 2)目标性条款。 3)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
2、集体合同的形式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3、集体合同的期限 期限为1-3年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1、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原则 3)合作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4、我国工会的组织体系
我国工会组织体系,由全国总 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 和基层工会所构成。
空间效力:主要指集体合同在哪些 地域、产业(职业)发生效力。
2)集体合同效力形式
准法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标准 性条款和单个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 款对其关系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具有相当于法律规范的效力。
[案例]劳动合同中与集体合同相悖的 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2000年8月,某工厂与全体员工签 订了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中,双方对 工资和奖金作出了约定:该工厂员工除 了按月领取基本工资和奖金之外,同时 还将根据工厂的效益享受额外的季度奖。 2003年,某工厂筹建了第六车间,并招 聘了一批新员工。在与新员工签订的劳 动合同中规定:新员工享受高于老员工 的基本工资和奖金,但没有季度奖。第 六车间成立后,经济效益较好,但员工 无法享受其他车间员工享受的季度奖。 2004年3月,第六车间员工集体向工厂 提出在第六车间实行季度效益奖的要求。 工厂以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季度奖为由, 拒绝了员工的要求。第六车间的员工遂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六章 集体合 同制度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一、集体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四、工会
一、集体合同概述
1、概念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
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 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 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当事人不同。 2)目的不同 3)内容不同。 4)形式不同。 5)效力不同。
一、集体合同概述
3、集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
集体合同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
国家对集体合同的态度,经历了一 个反对——承认——保护的演变过 程。
世界上最早进行集体合同立法的国 家是新西兰。
4、集体合同的意义
1)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 不足。
2)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 不足。
一、集体合同概述
1、工会及工会立法
工会是工人阶级为加强内部团结、 集中斗争力量,维护自身利益而自 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我国1950年6月29日颁布了第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 4月3日又通过了新的《工会法》, 到2001年对92《工会法》作了修改。
四、工会
四、工会
2、工会的性质
《工会法》第2条规定:工会是职 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分析
1、集体合同的效力,即集体合同适用 范围,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在什么 时间、什么地域具有约束力。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 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 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 集体合同的规定。”
在本案中,集体合同是在某工厂第六车 间成立前订立的,该集体合同对订立后 加入企业的新员工是否适用呢?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2、订立程序 1)集体协商,制定草案。 பைடு நூலகம்2)职工讨论,通过草案。 3)签字上报、审查备案。 4)生效、公布履行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3、集体合同的效力
1)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
对人的效力: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 有约束力
时间效力:集体合同在多长时间内 具有约束力。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5、集体合同的变更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有效成立的
集体合同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合同 订立时的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 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合同条款 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停产、兼并、转产,导致 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 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重要的社 会政治团体。
1)阶级性 ; 2)群众性; 3)自愿性; 4)政治性;
5)独立性;
6)永续性。
3、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 1)工会具有惟一性和独立性。 2)工会具有法人资格。
四、工会
四、工会
2、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 定》,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 集体合同的规定。
新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否低于集体合同规 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是争议的核心。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4、集体合同的履行
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集体合同 依法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全面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行为。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 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协作履 行的原则。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 不能履行。
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条件出现。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集体合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6、集体合同的终止 集体合同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
事实的出现而导致集体合同法 律关系消灭。 集体合同终止的原因:
1)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因目的实现而终止; 3)主体一方资格消灭; 4)依法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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