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措施
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

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防控风险,更好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内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企业短期流动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重大项目长期贷款和利用外国政府专项贷款等债务性融资行为;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企业所有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条企业是投资、融资和担保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主要包括:(一)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策略和标准;合理确定融资、担保方式和规模,有效防控风险;(二)制定本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三)制定和执行年度投资、融资和担保计划;(四)强化投资、融资、担保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和审查论证等前期工作,审慎决策;(五)组织实施投资、融资和担保项目,开展项目后评价;(六)按规定报告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融资、担保计划及执行和项目后评价等情况,配合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包括:(一)研究和引导县属国有资本投资方向,支持企业依据发展战略规划、围绕主业进行投资;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和规模;防控担保风险。
(二)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三)督促企业依据战略规划编制执行年度投资、融资和担保计划并与财务预算相衔接;(四)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项目进行分类监管;(五)建立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事项报告制度和监管信息系统,对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六)监督检查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防范投资风险,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市直管国有企业和委托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子企业)。
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单项或单批金额在50万元(含本数)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购置项目。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所出资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所出资企业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所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所出资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市国资委确认后视同主业管理。
所出资企业属于商业一类、二类的企业,还可分别选择不超过二个、一个转型发展的产业,经市国资委确认后视同主业管理。
第五条市国资委按照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督管理。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切实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全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权责明晰。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统筹安排,重点突出。
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优化国资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创新转型活力。
分类监管,放管结合。
实行分类监管和考核,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依法放权,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序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
二、大力推进我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三)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
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遵循公司法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
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
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中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准确定位。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要求,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
坚持依法监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监管制度体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如何保障国企做大做优做强——以管资本为主

如何保障国企做大做优做强——以管资本为主保障国企做大做优做强的关键是要以管资本为主。
首先,国企应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资本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国企要建立完善的资本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科学、合理的资本运营。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对资本进行有效配置,使得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国企还应加大投资力度,提高资本的投资效益,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其次,国企应加强人才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水平。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国企要通过加强人才选拔和培养,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国企要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再次,国企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国企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和外部合规管理。
国企要建立健全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
同时,国企还应加强风险管理,提前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国企应加强与市场的对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国企要加大市场开放力度,积极与国内外优质企业开展合作,推动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国企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培育和发展国际一流企业。
最后,国企应注重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国企要加强自主创新,培育和发展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
国企还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通过以管资本为主,国企可以保障做大做优做强。
加强资本管理、人才管理、监督管理,注重市场对接、创新发展,国企将能够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

《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解读市国资委主任:王道臣2017年1月5日,市政府以滨政发〔2017〕2号文件印发《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该《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所坚持的原则、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企业范围、实施步骤、主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等。
该《工作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对于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规模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的背景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重大决策,是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
2016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滨办发〔2016〕6号),明确提出“对市直部门目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即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我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举措高度契合中央文件精神。
2015年、2016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并实施《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和《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全力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全省各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X〕63号)和《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71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X市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把我市打造成X经济带龙头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明晰。
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坚持放管结合。
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
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该管的科学管好,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稳妥有序。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依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三)主要目标。
到X年,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更加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20•【文号】国资发监责规〔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监责规〔2021〕14号各中央企业,委内各厅局:《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已经国资委第342次党委会议、第5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制定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具体举措。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约谈,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现将《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国资委2021年2月20日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第一条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开展中央企业责任约谈工作,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大整改追责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责任约谈,是指针对中央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等,国资委依法依规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提出监管意见建议、责令整改追责的监管措施。
第三条国资委在国资监管工作中发现中央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展责任约谈:(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存在问题的;(二)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国资委党委规范性文件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的;(四)规划投资、财务管控、经济运行、产权管理、改革重组、国企混改、公司治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资本运营、科技创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控、内部审计、监督追责、网络安全、选人用人、巡视巡察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五)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发生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的;(六)发生重大资产损失及损失风险,因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等工作需要,暂未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的;(七)未按规定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或瞒报漏报谎报迟报重大资产损失及损失风险的;(八)对出资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督查等工作以及国资监管提示函、通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拒绝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九)在国际化经营、国际交流合作、外事管理等工作中有严重不当行为的;(十)其他需要责任约谈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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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已成为当今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作为国家的重要财富,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措施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投资的市场化水平
1. 加强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制度。
2. 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3. 鼓励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二、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国有资产负责人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2. 强化国有资产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 完善国有资产负债表,健全国有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三、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1. 建立健全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制,推动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化、
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2. 推动国有资本市场化配置,创新国有资本投资体制,鼓励国有资本
参与市场化经营活动。
3. 加强国有资本投资风险管理,建立国有资本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提
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加强国有资本社会责任,促进国有资本可持续发展
1. 健全国有资本社会责任体系,促进国有资本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国
有资本可持续发展。
2. 推动国有资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国有资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国有资本的社会效益。
3. 强化国有资本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国有资本环境保护,推动国有资
本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措施,对于增强国有资本的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促进国有资本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推动
国有资本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能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措施方面,还应该加强
国有资本的监督与审计,促进国有资本的规范运作和有效配置。
具体
而言,国有资本的审计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加强国有资本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体系
1. 建立国有资本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资产管
理等方面的内部审计监督。
2. 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确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国有资本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标准。
二、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的外部审计监督
1. 建立国有资本外部审计监督机构,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投资、资
产负债等方面的外部审计监督。
2. 完善国有资本外部审计标准,制定国有资本外部审计的程序和技术
标准,提高外部审计的监督效果。
三、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1. 建立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审计制度,对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评价、风险控制等进行审计监督。
2. 强化对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审计信息发布,促进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提高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效果。
通过加强国有资本的审计监督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国有资本的规范
运作水平,保护国有资本的安全和增值,促进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和
还需要加强国有资本的社会监督,推动国有资本透明化管理。
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建立国有资本社会监督机制
1. 建立国有资本社会监督组织,由政府、企业、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对国有资本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2. 建立国有资本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有资本的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渠道和机制。
二、加强国有资本信息公开,提高国有资本的透明度
1. 完善国有资本信息公开制度,对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2. 加强社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国有资本信息公开评台,提高社会监督的效率和便利性。
通过加强国有资本的社会监督,可以有效地促进国有资本的规范管理和运作,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提高国有资本的社会效益和公共信任度。
在健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措施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国有资本的法制建设,完善国有资本的法律保障。
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
一、健全国有资本法律法规体系
1. 完善国有资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资本的所有权、监管、投资、运营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2. 制定国有资本法治政策,加强国有资本的法治建设,保障国有资本
的合法权益和安全运作。
二、提高国有资本的法治意识,强化国有资本的法律规范意识
1. 加强国有企业法律意识教育培训,提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
养和法律依法行政意识。
2. 建立国有资本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惩处,
保障国有资本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安全。
通过加强国有资本的法制建设,可以形成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保护
国有资本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本的规范管理和运作,提高国有资
本的法治水平和社会信任度。
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措施,需要加强国有资本的审
计监督、社会监督和法制建设,以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促进国有
资本的规范运作和有效配置,为国有资本的增值和社会效益提供坚实
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深入研究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进国有资本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国有资本的管理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