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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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环评报告

化工园区环评报告

化工园区环评报告一、概述化工园区环评报告是针对某个具体化工园区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本报告旨在评估该化工园区建设和运营对环境所产生的潜在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以确保化工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二、背景介绍1. 化工园区的基本信息- 位置:该化工园区位于XXXX地区,占地面积XXXX平方公里。

- 发展规划:该化工园区规划为集中建设化工企业和相关配套设施,以促进化工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 目标产值:预计在建设和运营阶段,该化工园区的目标产值将达到XXX亿元。

2. 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 公众关注:化工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公众健康产生影响,因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必要步骤。

- 风险管理:评估园区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和风险,有助于制定相关管理措施,降低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

三、评估方法1. 调查方法- 实地调查:了解化工园区内的环境状况、生态系统和地质条件等。

- 数据收集:收集化工园区的相关数据,包括企业排放情况、废水处理设施等。

- 专家咨询:请相关专家对化工园区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

2. 评估内容- 全面评估:评估化工园区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影响。

- 风险评估:评估化工园区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和环境健康风险。

- 环境管理方案: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方案,以减轻化工园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评估结果与建议1. 环境影响评估结果- 大气污染:化工园区的排放物对周边大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加强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设施。

- 水体污染:部分生产企业的废水处理不到位,导致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建议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 土壤污染:化工园区内存在一些潜在的土壤污染风险源,建议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

2. 环境管理建议- 加强污染控制:建立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机制,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排污监管。

- 推动清洁生产:鼓励化工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苏环管[2008]104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104号)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泰州市环保局、泰兴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自2003年12月我厅以苏环管〔2003〕238号文批复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区域环评后,你委进一步加强了开发区环境管理,注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主要工作包括:一是认真执行开发区产业定位;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目前已实现全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区内建有危废处置场所;三是入区企业较好地执行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均达100%;四是完善了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开发区及区内企业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工作;五是开发区拆迁居民安置状况良好,已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均已拆迁完毕;六是加快开发区绿化建设,目前开发区绿化覆盖率为30.5%,针对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修复和补偿;七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开发区内企业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八是环境质量下降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但在开发过程中,也存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不能稳定达标、园区个别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废水偷排、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曾被省环委会列为“全省十个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之一,要求管委会针对出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治。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苏环管[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6〕8号)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委报送的《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扬州市环保局、仪征市环保局预审意见(扬环函〔2005〕6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扬州市、仪征市环保局预审意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该开发区报批省级开发区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扬州市、仪征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在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园区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建设,推进园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

进区企业必须采用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不低于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园区。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规划以近中期为主,进区工业项目应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石油化工深加工项目;利用仪征良好的进出口条件,进口原料,建设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化工新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为仪征化纤、扬子石化等周边企业配套服务产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兴化经济开发区(13.13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兴化经济开发区(13.13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兴化经济开发区(13.13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苏环管[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兴化经济开发区(13.13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6〕11号)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兴化经济开发区(13.13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泰州市环保局初审意见(泰环计〔2005〕38号)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泰州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兴化经济开发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鉴于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超出了省政府批复的3.53平方公里范围,以外区域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原则同意泰州市环保局初审意见。

鉴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在开发区规划及建设过程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2、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鼓励和优先发展低污染、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机械(不含电镀)、轻工、建材(不含水泥)、食品、纺织等轻污染的产业。

禁止建设排放“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属“POPS公约”清单内物质、恶臭气体的项目以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禁止建设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

3、合理规划总体布局。

化学工业园区环评报告书

化学工业园区环评报告书

化学工业园区环评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通过对于化学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旨在全面评估该园区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报告主要包括园区规划背景、环评目的和任务、环境评价和影响预测、环境管理措施等方面内容,以期为该工业园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导。

第一章:引言1.1 背景化学工业园区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该园区以集中建设、集约生产、集中排放特点,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然而,由于化学工业的特殊性质,这些园区也经常面临环境污染的问题,因此环境评估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2 目的和任务本次环评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化学工业园区对环境的潜在影响,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以实现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任务包括:收集和分析园区内各类化学工业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排放情况,预测和评估园区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第二章:园区概况2.1 位置和范围该化学工业园区位于XX省XX市,占地面积XX平方千米。

园区内安装了大量的化学工业设备,包括化工厂、化学存储设施、废水处理厂等。

2.2 产业结构园区内主要涵盖了石油化工、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等领域的企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第三章:环境评价和影响预测3.1 大气环境评估对园区中主要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等。

通过模型预测,确定园区对周边空气质量的影响范围。

3.2 水环境评价对园区内的水源、废水排放进行调查和评估,采样分析废水中的污染物,评估园区对附近水体的影响。

3.3 噪声和振动评价测定园区内的主要噪音源和振动源,预测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

第四章:环境管理措施4.1 大气环境管理针对园区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问题,建立严格的排放标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同时加强大气污染的监测和治理。

4.2 水环境管理采用废水处理技术,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加强园区周边水体的保护和管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
查评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1.22
•【文号】环办科技函[2016]152号
•【施行日期】2016.0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科技
正文
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
环办科技函[2016]152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无锡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要求,拟采用抽查方式对获得命名满3年的部分园区开展复查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为规范和指导此次复查评估工作,特制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附件2)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附件3),一并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冷飞、刘方正
电话:(010)66556217、66556219
附件:1.拟开展复查评估的园区名单
2.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
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附件1。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3号)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单位报批的《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徐州市贾汪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预审意见,江苏徐州工业园区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鉴于报告书所列规划范围已超出省政府批复的江苏徐州工业园区范围,因此超出范围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原则同意徐州市环保局、徐州市贾汪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园区产业结构,严格入区项目准入门槛园区引进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的要求,并按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引进项目,非园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3.12.31•【字号】苏环管[2003]238号•【施行日期】200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3〕238号)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送的《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泰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是在现泰兴经济开发区基础上提升和扩展的,规划面积为16.9平方公里。

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报告书》提出的园区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境保护规划要点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可作为园区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二、在园区开发建设中应注重以下要求,并认真研究落实。

(一)、关于园区的环境保护指导思想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清洁生产的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ISO14000标准体系对园区实施环境管理。

将园区建设成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态工业园区。

(二)、关于园区的总体布局园区内不设生活区,区内现有居住区和民宅要根据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和进度及时迁出,并做好安置工作,保证其生活质量不下降。

区内行政区、商服区与化工生产区之间要设置绿化隔离带。

园区边界处设500米左右的安全卫生防护隔离带,其中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50米。

隔离带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区、学校、卫生院等敏感建筑物。

园区与泰兴市主城区要保持4公里以上的间隔。

(三)关于园区环保基础没施建设园区实行集中供热,要及时扩建和完善热电厂及其供热管网,园区内企业所用蒸汽应由园区热电厂提供,原则上不得自建锅炉。

区内已建的燃煤锅炉要限期拆除。

因生产工艺必须建的导热油炉、高压蒸汽锅炉,其所用燃料必须为低硫燃料油或燃料气等清洁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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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03.04.28
•【字号】苏环管[2003]87号
•【施行日期】2003.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与
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3〕87号)
宜兴市人民政府:
宜兴市化学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报送的《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及无锡市环保局、宜兴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在屺亭镇设立“宜兴市化学工业园”,以利于解决宜兴化工企业“低、小、散”和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现有化工企业易地发展的问题,园区最终规模为5.5平方公里。

二、由南京大学环科所编制的《报告书》提出的区域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化工园环境保护规划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的要求,可作为完善化工园区的规划、进行化工园区开发建设以及环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三、在化工园区规划和建设中要认真落实以下要求:
(一)必须明确建设化工园的指导思想和定位
设立化工园的目的应当是为改变宜兴市化工企业“低、小、散”的状况,特别是为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现有化工企业的易地发展、提升其科技含量和污染的集中控制与治理创造条件,从而改善市域环境质量和保护太湖水环境。

因为园区位于太湖上游,紧邻太湖一级保护区,所以必须将化工园定位于生态工业园区,按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按ISO14000标准体系进行环境管理。

(二)必须坚持进区项目的约束条件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化工园以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精细化工为主的产业导向和进区项目的约束条件。

该地区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都十分敏感,园区地址不是最佳选择。

为此,进区项目除必须符合《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外,对排放有毒有害或有恶臭的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也必须严格控制。

在现阶段可优先接纳一级保护区内或其它敏感区域迁出的化工企业,但迁入项目必须通过技术改造,使污染负荷大幅度削减。

(三)关于化工园区内外的总体布局
宜兴市人民政府应充分估计化工园区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对其周边地区的规划布局作进一步的论证。

特别是对如何协调屺亭镇镇区与化工园区的发展,合理安排园区移民和职工居住区的位置等问题,均须慎重决策,避免因规划不当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园区用地布局的建议,园区内不设居住区,园区边界附近不布置大气污染影响较大、安全隐患较大的建设项目。

园区边界外200米的范围应设立安全、卫生隔离带,隔离带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物。

园区边界处应建设以乔木为主的防护林带,其宽度不应低于50米,其中在与屺亭镇镇区相邻处、沿雍周屺公路一侧和园区东部有居民区的边界处应分别加宽至300米和150米。

园区内绿化率要达到35%以上。

绿化应注意提高异质性,尽可能选用本地物种,尽可能保留现有天然植被。

(四)关于园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
化工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各企业所用蒸汽由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得自建锅炉。

企业其他加热设备所用燃料必须为低硫轻质燃料油或燃料气。

污水处理要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实施,必须保证区外生活污水与区内工业污水的比例不低于1 :1,处理工艺为“厂内预处理-污水厂二级生化处理-园区人工氧化塘深度处理”的三级处理,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尾水CODcr暂按
80mg/1的要求考核。

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区内外配套的污水截流管网须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一并验收。

人工氧化塘作为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单元要充分论证后设计施工,并应尽早提前建成、形成生物净化能力,以接纳可能先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的企业的达标污水。

在园区内重点绿化区段和服务区应建设中水道,尽可能将达标尾水用于浇灌及地面和卫生间冲洗等。

化工园区内要建设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要积极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同时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园区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焚烧中心的必要性和环境可行性须进一步论证;如确需建设,其方案要报经无锡市环保局批准。

同意近期内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无锡市环保局和宜兴市环保局要对化工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给予具体指导,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制砖的方案须进行安全性论证,如不可行,也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强化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由于化工生产的原辅材料大多为化学危险品,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导致环境危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从装卸到运输、从贮存到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设计和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严格的区域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防止发生事故危害。

(六)园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原则同意无锡市环保局和宜兴市环保局核定的化工园区一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园区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关闭小化工企业削减的排污指标和搬迁企业带入的排污指标中平衡解决,并应确保该区域内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做到有所削减,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化工园区二期排污指标不能按园区面积等比例增加,应考虑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十一五”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等因素进一步研究确定,具体指标可于“十五”末报我厅核准。

(七)建立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和跟踪监测制度
化工园区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按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入区项目环境管理原则严格控制有污染的项目进区,禁止重污染难治理的项目进区,依法严格管理进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要建立环境监测监控制度,除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外,还要对园区外环境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控,并向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时反馈信息,以便调整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对园区实行动态管理。

四、根据《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规划内容,按本批复的要求作必要的修改完善,编制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按规定报有权部门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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