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气发〔2017〕8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8•【字号】宛政办〔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宛政办〔20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8日南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提升气象保障南阳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气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气发〔2021〕1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十三五”时期南阳气象事业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视察南阳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气象事业发展,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安全福祉取得显著成效。
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聚焦极端灾害性天气关键时间节点,构建迭进式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和机制,暴雨预警准确率、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显著提升,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5%,充分发挥了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有效应对2018年“温比亚”超强台风、2021年“9·24”南召特大暴雨等重大气象灾害。
气象预报系统

气象预报系统气象成就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现代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基本建立,气象预报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气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福祉福祉的能力显著提升。
以预报精准为龙头,坚持将预报精准放在气象业务链条中的核心位置,带动监测精密和服务精细发展,推进观测预报服务业务共融互通,是中国气象局常抓不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的工作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精细化预报实现0天至30天无缝隙网格-站点预报一体化,全球范围0天至10天10公里网格预报及1万多城市的逐3小时预报。
基于“云+端”的气象业务技术体制重点改革逐步展开,以智能网格预报为代表的现代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基本建立,以高分辨率数值模式、多源融合实况分析等关键技术为代表的客观化精准化技术体系逐步完善,气象预报业务整体实力接近同期世界先进水平,初步具备全球监测、全球预报、全球服务能力。
十年来,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稳步提升。
暴雨预警准确率达89%,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至38分钟,均创历史新高;台风路径预报24小时误差为65公里,稳居国际先进行列。
预报准确率提升的背后,是气象预报预测关键核心技术的“井喷式”突破——锚定“地球系统框架”发展数值预报,构建短临、短期、中期、长期、延伸期-次季节、季节-年际、年代际无缝隙天气气候预报预测模式体系;自主研发应用四维变分同化系统,推动我国数值预报同化技术迈入国际前列,成为国际上少数具有研制四维变分同化能力的国家之一;实现第三代气候模式预测业务系统次季节-季节-年际尺度气候预测一体化,预测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进中国气象局数值预报业务系统精细化发展,实现全球同化预报系统25公里分辨率、可用预报时长10天,区域同化预报系统3公里分辨率,全球气候预测系统45公里分辨率;发展1公里快速循环更新同化预报系统,为北京冬奥会“百米级、分钟级”天气预报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和产品体系,通过分钟级滚动外推临近预报技术、高分辨率模式的短时释用预报、多尺度模式短期综合集成、基于集合预报的神经网络延伸期预报等技术研发,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我国天气预报业务逐步从站点-落区向数字-格点转变;推进降水、温度等气象要素网格预报产品业务稳定运行,实现国内5公里分辨率24小时逐小时预报、1天至10天逐3小时预报、11天至30天逐24小时预报,全球范围0至10天10公里网格预报及1万多城市的逐3小时预报;建立智能网格气候预测业务,研发延伸期(15天至30天)每日滚动更新的主要环流和要素格点化预测产品等。
中国气象局发布59项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通告-

中国气象局发布59项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通告正文:---------------------------------------------------------------------------------------------------------------------------------------------------- 中国气象局发布59项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通告(2013年11月12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黑龙江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按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局组织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部分:总则》等59项气象行业标准进行复审,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
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部分:总则》等59项气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复审结论1QX/T 44-20061600 克气象气球继续有效2QX/T 45-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部分:总则3QX/T 4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部分:云的观测4QX/T 47-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3部分:气象能见度观测5QX/T 48-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6QX/T 49-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5部分:气压观测7QX/T 50-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6部分:空气温度和湿度观测8QX/T 51-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7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9QX/T 52-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8部分:降水观测10QX/T 53-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9部分:雪深和雪压观测11QX/T 54-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0部分:蒸发观测12QX/T 55-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1部分:辐射观测13QX/T 5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2部分:日照观测14QX/T 57-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3部分:地温观测15QX/T 58-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4部分:冻土观测16QX/T 59-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5部分:电线积冰观测17QX/T 60-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6部分:地面状态观测18QX/T 61-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7部分:自动气象站观测19QX/T 62-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8部分:月地面气象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20QX/T 63-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21QX/T 64-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0部分:年地面气象资料处理和报表编制22QX/T 65-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1部分:缺测记录的处理和不完整记录的统计继续有效23QX/T 6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2部分:观测记录质量控制24QX/T 67-2007本底大气二氧化碳浓度瓶采样测定方法-非色散红外法25QX/T 68-2007大气黑碳气溶胶观测-光学衰减方法26QX/T 69-2007大气浑浊度观测-太阳光度计方法27QX/T 70-2007大气气溶胶元素碳与有机碳测定-热光分析方法28QX/T 71-2007地面臭氧观测规范29QX/T 72-2007大气亚微米颗粒物粒度谱分布-电迁移分析法30QX/T 73-2007风电场风测量仪器检测规范QX/T 74-2007风电场气象观测及资料审核、订正技术规范32QX/T 75-2007土壤湿度的微波炉测定33QX/T 78-2007风廓线雷达信号处理规范34QX/T 79-2007闪电监测定位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35QX/T 80-2007香蕉、荔枝寒害等级36QX/T 81-2007小麦干旱灾害等级37QX/T 82-2007小麦干热风灾害等级38QX/T 84-2007气象低速风洞性能测试规范39QX/T 87-2008紫外线指数预报40QX/T 88-2008作物霜冻害等级QX/T 92-2008湿度检定箱性能测试规范42QX/T 94-2008寒露风等级43QX/T 97-2008用电需求气象条件等级44QX/T 98-2008早稻播种育秧期低温阴雨等级45QX/T 76-2007高速公路能见度监测及浓雾的预警预报修订46QX/T 77-2007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7QX/T 83-2007移动气象台建设规范48QX/T 85-2007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49QX/T 89-2008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50QX/T 90-2008树木年轮气候研究树轮采样规范51QX/T 93-2008气象数据归档格式地面气象辐射52QX/T 96-2008积雪遥感监测技术导则53QX/T 99-2008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安全操作规范54QX/T 10.2-2007电涌保护器第2部分:在低压电气系统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55QX/T 10.3-2007电涌保护器第3部分:在电子系统信号网络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56QX/T 103-2009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57QX/T 86-2007运行中电涌保护器检测技术规范废止58QX/T 91-2008室内小气候气温、相对湿度、室内外温差的观测方法59QX/T 95-2008地闪闪电定位系统考核方法——结束——。
“气象+铁塔”合作模式下铁塔搭载数据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研究

2020·11(下)9科学普及实践基金项目: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创新基金项目(M2020019)资助。
通信作者:褚希,高级工程师,山东省气象服务中心,研究方向为气象服务。
作者简介:李玉华(第一作者),高级工程师,山东省气象服务中心,研究方向为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
杨秋彦,山东省气象服务中心。
“气象+铁塔”合作模式下铁塔搭载数据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研究李玉华,褚 希,杨秋彦摘 要 为加强气象部门与铁塔行业的深度融合,以“气象+”发展理念为基础,对“气象+铁塔”合作模式进行了探讨,通过对多元化数据的融合、气象服务信息挖掘及铁塔搭载数据的气象服务应用前景分析等,探讨了铁塔搭载数据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
利用数据挖掘、图形图像识别等相关技术,对铁塔搭载数据中的气象服务有用信息进行提取,将社会化数据与常规气象观测数据融合,可有效弥补气象观测数据的不足。
铁塔搭载数据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研究,可拓展气象服务空间,助力智慧气象服务快速发展。
关键词 铁塔搭载数据;气象服务;合作模式中图分类号 P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20)267-0009-03我国的气象灾害占各类自然灾害的70%以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近年来,通信技术和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社会智能化水平不断进步,“互联网+”背景下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气象服务需求日益迫切,智慧服务已成为气象服务发展的主流[1-3]。
但气象部门受观测环境和观测站点布局的诸多限制,自身的观测数据已不能完全满足智慧气象服务的基础数据需求,社会化气象观测已成为气象部门获取更多的服务数据,弥补常规气象站观测覆盖不足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互联网+”时代,以行业气象需求为牵引,将气象服务与行业进行深度融合,以气象服务为核心,融合气象服务行业数据资源,建立“气象+”服务模式,开展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智慧气象服务是主要发展方向[4-6]。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科技成果评价结果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科技成果评价结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24.10.09
•【文号】中气函〔2024〕103号
•【施行日期】2024.10.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
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科技成果评价结果的通知
中气函〔2024〕103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行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依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中气规发〔2021〕2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科研立项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科研机构平台与人才团队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气发〔2023〕31号),中国气象局面向气象行业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突出评价气象科技成果的质量、绩效和贡献,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业务转化导向。
经提名、评审、公示等程序,“CMA数值天气预报冬奥气象保障技术研究及应用”等21项科技成果评定为“优秀”等级,“X波段天气雷达组网协同观测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等39项科技成果评定为“良好”等级。
现将获得“优秀”与“良好”等级的科技成果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单位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动力,让气象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气象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附件:中国气象局2024年度科技成果评价结果
中国气象局
2024年10月9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的通知-气发[2013]65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的通知-气发[2013]6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fccfcc3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a7.png)
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的通知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的通知(气发[2013]65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管理暂行办法》(气发[2009]451号)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经济作物气象服务台、贵州省山地环境气候研究所等2个单位已经通过中国气象局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评审,天津市气候中心、河北省气候中心、黑龙江省气候中心、上海市气候中心、江苏省气候中心、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河南省气候中心、湖南省气候中心、四川省气候中心、云南省气候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中心等11个单位已经通过中国气象局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确认延续评审,现予以公布并颁发《气候可行性论证确认书》。
各确认书持有机构要积极拓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领域,每年至少完成2项以上的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要深入研究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方法,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流程,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含量,确保气候可行性论证质量;要切实稳定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队伍,提升气候可行性论证人才素质。
各省(区、市)气象局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管理,对确认书持有机构开展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每年12月20日前组织上报年度总结。
中国气象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工作进展、论证成果质量以及论证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问题较多和评估不合格的机构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经专家评估仍不合格者,收回其确认书。
气象服务短视频自动化加工系统的探索及应用

气象服务短视频自动化加工系统的探索及应用作者:刘晨刘轻扬梁乐宁周颖卢大维时耀来源:《中国信息化》2023年第09期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10.12亿,占网民整体的94.8%。
短视频的出现促进了融媒体发展,形成新的媒体格局。
目前庞大的短视频用户群体与有限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催生了智能技术在短视频合成与分发中的应用,72%的媒体会应用智能算法处理过载信息以实现新闻和视频的自动化合成。
同时算法不仅局限于对视频素材的物理剪接,新华社发布的“媒体大脑”短视频智能生产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结合对媒体场景的深度理解,将数据和媒体资源进行整合,从而实现短视频的秒级生成、海量生产。
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气象领域需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气象”的传播策略,提高气象类短视频影响力。
气象短视频对内容的权威性要求较高,策划制作难度大,目前的制作能力、人才储备、技术资源远不能支撑和匹配短视频平台“短、平、快”的节奏。
未来需要进一步通过智能生产技术加强短视频的制作能力,为气象传媒业持续赋能,使短视频成为公众获取气象信息的有力工具。
(一)优势在新媒体时代,中国天气顺应媒体生态变革,通过打造气象资讯、气象科普等视频产品获得全网高流量反馈,在微博、快手等平台获得累计1350万的粉丝总数,形成颇具规模的气象服务传播矩阵;同时组建完备的人才团队,包括天气分析师、气象算法研发师和设计美编人员,保障原创优质内容持续输出;建立业务模式明确、人员分工细化的短视频制作流程,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的气象短视频媒体服务链路。
(二)不足目前气象服务视频多以气象主播出境为主,其他视频产品需要设计、美编投入大量精力进行制作,基于人工加工的生产方式在内容供给上无法满足新媒体传播需求;缺乏数据算法以及媒体资源的智能整合,造成算法资源及优质素材的冗余或流失;当前视频生产流程还不够精简,缺乏自动化和集成化技术应用,视频生产成本高,运营效率较低。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8.12.21•【文号】气发〔2018〕117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18〕117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法规司:为加强气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有序建设和集约化运行,强化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中国气象局组织编制了《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
经2018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气象局2018年12月21日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有序建设和集约化运行,强化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气象部门建设与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信息系统是指由中央或地方投资、全国和省内统一布局的用于气象观测、预报、服务领域的信息系统,以及其它对全国或全省气象业务流程、政务管理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气象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约高效、充分共享、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级气象信息系统的集约化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气象信息系统的集约化由气象信息业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信息系统的主管职能机构和计划财务管理机构协管,气象信息业务单位进行技术评估,建设单位具体负责。
第六条预报与网络司负责组织制定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
预报与网络司和省级气象信息业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信息系统集约化监督检查、考核及评估。
第七条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法规司和省级对应的气象信息系统主管职能机构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申报、验收、业务准入等环节的集约化情况把关;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信息系统的集约化情况监督检查,并协助做好集约化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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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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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气发〔2017〕86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提升我国气象信息化发展综合水平,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气象业务的支撑作用,提高气象信息的共享及应用水平,中国气象局组织编制了《气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2018-2022年全国气象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工程,是我国气象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气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批复》(发改农经〔2017〕208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规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统筹做好气象信息化建设。
中国气象局
2017年12月26日
文件:气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2年)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