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解读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解读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岁到六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是儿童教育体系中的首个阶段。
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提升,各国纷纷出台了涉及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对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
一、学前教育政策1. 学前教育普及政策学前教育普及政策是指国家出台的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普及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的目标是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2. 学前教育社会化服务政策学前教育社会化服务政策是指鼓励社会各个方面参与学前教育事业的政策。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民间机构、社区组织等参与学前教育的提供与管理,促进学前教育资源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3. 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政策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政策是指国家提供经费支持,用于学前教育的场所建设和师资培训等方面。
该政策的目标是确保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学前教育法规1.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指明确学前教育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法律责任的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的规范条件和安全标准等,保障学前教育的合法性和质量。
2. 学前教育教学大纲学前教育教学大纲是指学前教育阶段针对儿童成长和发展制定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指导性文件。
教学大纲依据学前教育学科特点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指导学前教育实施。
3. 学前教育评估标准学前教育评估标准是对学前教育进行评价和监督的依据。
该标准主要从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素质、教学资源、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促进学前教育的质量提升和持续改进。
三、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意义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儿童权益。
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确保学前教育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学前教育环境。
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案,

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基本内容和发展趋势。
2.培养学生分析、理解和运用学前教育法规的能力。
3.提高学生对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教学重点: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学前教育法规的基本框架。
2.教学难点: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实际运用,案例分析。
三、教学过程1.导入(1)提问:同学们,你们知道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吗?有哪些政策法规对学前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2.讲解我国学前教育政策(1)介绍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2)讲解《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重要政策文件。
(3)分析学前教育政策对幼儿园教育的影响。
3.讲解我国学前教育法规(1)介绍我国学前教育法规的基本框架。
(2)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规。
(3)分析学前教育法规对幼儿园教育的保障作用。
4.案例分析(1)教师提供一个与学前教育政策或法规相关的案例。
(2)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各小组汇报讨论成果,教师点评。
5.实践环节(1)教师提供一个学前教育政策或法规的实际问题。
(2)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3)各小组汇报讨论成果,教师点评。
(2)学生分享学习心得,提出疑问。
(3)教师解答疑问,指导学生进一步学习。
四、作业1.复习本节课的内容,整理笔记。
五、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讲解我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让学生对学前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实践环节等,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但在教学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1.讲解过程中,部分学生注意力不集中,需要加强课堂管理。
2.实践环节中,部分学生参与度不高,需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早期教育,对于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学习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教育效果,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就学前教育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进行探讨。
一、学前教育的法律基础学前教育的法律基础主要由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府文件组成。
在中国,学前教育的法律基础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一部分,保障了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则指导了学前教育的管理和发展。
二、学前教育的管理机构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有序进行,各国设立了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
在中国,学前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的登记、备案和评估工作。
三、学前教育的质量标准为了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各国都制定了学前教育的质量标准。
在中国,学前教育的质量标准主要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地方性质量标准组成。
这些标准包括教学环境、师资队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证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学前教育的教师培训与评估学前教育的教师培训与评估也是重要的教育政策和法规之一。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核心,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
为了提高学前教师的专业水平,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评估机制。
在中国,学前教师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的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合法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五、学前教育的家长参与家长的参与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家长的积极参与,各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学前教育机构需要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合作,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培训活动,加强与家长的互动与合作,共同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保障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利,我国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最新学前教育政策1.普及普惠发展我国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确保更多的适龄儿童能够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
2.提高保教质量强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培训、教研等方式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
3.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规范幼儿园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倾向。
要求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等家庭作业,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为学前教育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原则。
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包括学前教育阶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包括在学前教育环境中的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
要求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健康、适宜的教育环境。
3.《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举办、保育和教育工作、行政事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了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4.《幼儿园工作规程》规程具体规定了幼儿园的入园和编班、安全卫生、教育活动、园舍设备、教职工、经费等方面的要求。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一、引言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旨在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学前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的学前教育政策主要由《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文件构成。
这些政策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公平政府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公平,努力解决城乡区域、贫富差距等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2. 教师队伍建设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3. 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政府加强学前教育教材建设,推动教材、教具的更新与研发。
并建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促进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学前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1.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中国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主要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对学前教育学校的设立和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 学前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促进法》主要是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该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政府的责任、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学前教育法》和《学前教育促进法》之外,还有一些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儿童福利法》、《义务教育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为学前教育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1:教育部相关政策1.1 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的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重要文件,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管理和教育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1.2 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办法是教育部规定的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的指导文件,包括评估要求、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等,旨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1.3 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标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标准是教育部制定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的相关标准,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师资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
2:学前教育法律法规2.1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是国家制定的对幼儿园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师资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2.2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方面的法律,包括学前教育的目标、原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2.3 儿童权益保护法儿童权益保护法是国家制定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包括儿童教育权利、健康权益和安全权益等方面的保护措施,为学前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3:附件附件一、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全文附件二、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全文附件三、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标准全文附件四、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附件五、学前教育法全文附件六、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学前教育指为儿童提供3至6岁的早期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一种教育形式,旨在培养儿童的品德、智力和身体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4.2 幼儿园指专门为3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以游戏和活动为主要教学形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3 儿童权益指儿童享有的与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社会等方面相关的权利,包括教育权利、健康权益和安全权益等。
本文涉及的附件和法律名词及注释可以在本平台查阅和。
感谢您的阅读。
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全套标准课件1

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全套标准课件一、教学内容在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全套标准课件中,我选取教材第三章《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和第四章《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作为本次教学重点内容。
详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定义、功能、分类;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历史沿革;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主要内容;以及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实施与监督。
二、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学习,学生应能够:1. 理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概念和功能;2. 掌握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基本框架;3. 分析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主要内容;4. 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实施与监督。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及其相互关系。
教学重点: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主要内容及其在实践中应用。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多媒体课件、黑板、粉笔;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展示一组关于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在实践中案例,引发学生对本节课兴趣。
讨论:请学生们分享自己对案例看法,进而引出本节课主题。
2. 讲解:详细讲解教材第三章和第四章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定义、功能、分类;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历史沿革;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主要内容等。
示例: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例,讲解其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在实践中应用。
3. 随堂练习:针对讲解内容,设计相关问题,让学生进行随堂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4.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针对某一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讨论其在实践中应用及存在问题。
六、板书设计1. 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全套标准课件2. 内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述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主要内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实施与监督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简述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定义、功能、分类。
(2)分析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基本框架。
(3)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例,谈谈其在实践中应用及存在问题。
2. 答案:(1)答案要点:定义、功能、分类。
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

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学前教育一直被视为教育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儿童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进行监管和规范。
本文将就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展开探讨,深入了解其重要性和实施情况。
一、学前教育的法规1.《教育法》《教育法》是各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学前教育的内容、目标、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在中国,教育法规定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障幼儿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2.《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是中国学前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对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文件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中国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法规,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该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的办园标准,保障幼儿的安全和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学前教育的政策1.财政资助政策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各国都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资助政策。
政府通过拨款、补贴等形式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减轻家长的教育负担,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2.师资培训政策教师是学前教育的关键环节,师资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教育质量。
因此,各国都实施了一系列师资培训政策,包括提供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待遇等措施,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评估监管政策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评估监管制度。
政府通过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保证其按规定运行,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权益。
三、结语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对于保障幼儿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当加强立法建设,健全监管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的法规体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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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对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解1、它既遵循了学前教育规律;又体现了国家意志;是两者结合的产物;2、教育法规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主要适用于国家对教育的行政管理;3、政策与法规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总体而言;前者体现一种导向性;而后者则多具有强制性;4、学习时不仅要了解政策法规的字面意思;更要理解规定背后的用意与精神..在课程学习中需要注意的地方1、课程实际上分为政策法规解读和有关法律问题两大板块;在教学中我们更为偏重后者;因为前者更多涉及幼儿教育科学与规律;大家将在学前教育学等课程中再次接触..2、在教师指导下在课外更多地补习有关法律知识..这不仅是教学的需要;而且也有助于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甚至避免不必要地麻烦..参考书目1、张乐天主编.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11..2、王相荣等编着.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新时代出版社; 2008..3、庞丽娟编. 政府主导创新体制我国地方学前教育改革探索与政策启示.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4、庞丽娟主编. 国际学前教育法律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5、李生兰等. 学前教育法规政策的理解与运用.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6、周兢. 国际学前教育政策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第一章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概述一、教育法律一教育法律的含义广义的“法律”与“法”通用;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通行涵义..狭义的法律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教育法律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思考:教育为什么要立法教育对人类进步、社会发展、政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一国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要有强大的教育;省域也是同样:湖南建设“教育强省”..理解教育法律1、教育法律是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关系的一种规范其中权利义务是法的核心范畴;2、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活动规范教育活动规范可出自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及社会团体;而教育法律只能出自国家;3、教育法律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规范不同于依靠信仰和自律的宗教、道德和习俗4、教育法律是反映广大人民利益和教育规律的一种规范客观规律与主观意志的统一;三个代表..二教育法律的特点法的一般特点:1、国家意志性:2、强制性:3、规范性:4、普遍性:教育法律的特殊性:1、权利的主动性、积极性:受教育权的特征2、对象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指教育关系3、形式的分散性和集中性的统一:以前者为主4、内容的稳定性和发展性的统一:恒定与发展5、人文性:更体现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二、教育法规一教育法规的含义教育法规是指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的法律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教育法规不同于教育法律;它是由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部而非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从属性上看它更倾向于政策;因此往往成为从法律向政策转化的过渡形式..二教育法规的特点1、遵循教育自身特有的规律与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结合:后者是前者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先有单行法后有母法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轻重缓急、利益协调4、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专业法规;易变性5、立法自主与择优借鉴相结合:移植与本土化三、教育政策一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政策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动态发展过程;是政党、政府等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教育政策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教育在现代是一个公共性的问题;某些教育政策甚至还具有社会政策的属性;如免费师范生政策等..二教育政策的特点1、目的性与可行性:主观思维产物 ;从实际出发2、稳定性与可变性:相对法律而言更倾向后者3、权威性与实用性:以具体行为准则、规范出现4、系统性与多功能性:教育行动牵涉着方方面面四、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关系一联系1、目的一致性:共同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都都反映人民对教育的要求和教育的基本规律2、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前者是制定后者的依据;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前者确定后又对后者产生影响和制约;后者的位阶高于前者;因此前者必须服从于后者..二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的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前者由政党或国家机关制定;后者由立法机关制定;后者的制定严于前者2、执行方式不同:前者执行方式多样;强调规范;后者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强调灵活3、效力等级不同:后者的位阶高于前者;后者没有规定时方可运用前者;且不能和前者相抵触五、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关系一联系1、都是调整教育关系和规范教育秩序的规范2、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后者更多是制定的3、都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4、都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作为其调整的机制“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区别1、制定机关不同:前者是立法机关而后者是行政机关;这也决定了其效力位阶的不同;2、效力层次不同:后者要以前者为基础;不同与前者相抵触;3、适用的范围不同:前者全国有效;后者多半是地方性的..第二节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体系一、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渊源一般来说;法律的渊源指效力渊源;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划分法律的不同形式..教育法源主要是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教育法律、法规渊源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它有助于人们在其教育权益被侵害时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宪法宪法是一国之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最高表现形式;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教育立法必须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宪法具有最高规范性;自然也包括对教育的规范..二教育法律教育法律是指狭义上的作为某一种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教育法律;是由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教育基本法律是指由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基本法之外的法律;又称非教育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关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某一方面具体问题和关系的法律..现行的教育法律主要有:1、基本法:教育法;2、单行法: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法的缺位..三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由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并且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教育行政法规在内容上是针对某一类教育事务作出的规范;而不是对具体问题作出的决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制定、审定、发布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其主要形式有“规定”、“条例”和“办法”等..四教育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为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结合本行政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的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地方性法规只在本地区有效从目前来看;我国地方性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快于全国性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尤其是发达地区更是走在了前面五自治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民族地方完全可以通过制定自治性学前教育法规;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学前教育;这也是保留与传承民族文化的主要方式;从娃娃抓起六教育行政规章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性教育规章..前者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的教育法律文件;后者是指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的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而制定的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七教育法律解释教育法律解释是特定的人或组织对教育规律或法规的解释..它是对抽象的、概括的法律规范在适用于具体情况时所作的理解..包括教育法律在内的法律是需要解释的;只有通过解释法律才能更接近其要表达的原意;同时它也是取得共识的途径;法律解释可以分为官方解释和学理解释、广大解释与缩小解释等..八国际教育条约它是由联合国及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首的一些国际机构为了发展全球性的教育;而在教育国际立法方面所制定或发布的一系列以条约、劝告、宪章、宣言等为主的规章和规则..它对各国主要是一种共识而并不具有强制效力..其在学前教育方面主要有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儿童权利条约等..它在整体上促进了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二、我国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一教育政策体系1、教育质量政策:解决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问题2、教育体制政策:解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问题..3、教师政策:最重要是教师的资格与待遇问题..4、教育经费政策:解决教育经费的筹措、分配及使用问题..这在某种意义上是最根本的;教育不能是“巧妇”无法做的“无米之炊”..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1、纵向层次第一个层次:教育法: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第二个层次:教育部门法:调整教育部门内的关系第三个层次:教育行政法规:解决教育法实施问题第四个层次:地方性教育法规:第五个层次:教育规章:视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内容2、横向层次第一个层次:义务教育法:目前最基础的教育立法第二个层次:职业教育法:“教育不能为了教育而教育”;满足职业需要是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第三个层次:高等教育法:整个教育立法的“塔尖”第四个层次:教师法:为有特定职业身份者而立法第五个层次:成人教育法:范围宽;终生教育法第六个层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节教育法律责任一、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由于法律保护的权利遭到侵害或者法律要求的义务未能切实履行;根据法律规定相关主体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二教育法律责任所谓教育法律责任;即指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一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1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管理与保障人权比重2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个人3行政受托人的行政责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越权要承担责任 4相对人行政责任:相对人应服从行政机关的命令和决定;否则要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应由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3、追究行政责任;除了适用诉讼程序外;还可适用行政程序..现行教育法律多是以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为一方来调整教育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行政法的属性;行政法律责任是违反教育法最主要的一种法律责任..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1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教育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惩戒、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消除不良影响、罚款、没收、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取消资格、责令限期清退或修复、责令赔偿、拘留等..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2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给予犯有违法失职行为或违反内部纪律的所属人员的一种制裁..它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案例:略说明:与孔子时代“兴私学”不同;办学在今天的中国是需得到政府批准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公民个人无权私自办学家教并非办学..不同性质、级别学校的批办权不同;本、专科院校批办权在教育部;高职学院批办权在省级政府;中学批办权在市教育局;幼儿园批办权在县教育局..劳动部门可批办技校和职业学校;各级党委还可举办党校……二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民事责任是各种责任形式中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日常生活中的责任多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1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而产生:违约、侵权2主要是财产责任:即使人身关系也与此有关3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刑责4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由相关人负替代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做、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11训诫;12责令具结悔过;13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产和非法所得;14罚款;15拘留民事而非刑事..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民事责任1侵占、破坏幼儿园的场地、房屋和设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条款;2侮辱、殴打教师、幼儿——教师职业的人身保障条款;3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的条款;4将幼儿园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条款..案例:略解析:本案中;王萌作为肇事者;致使韩非视力下降;但他年龄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而王萌的家长作为他的监护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幼儿园对其控制范围内活动的幼儿;负有临时的监管责任;幼儿园作为幼儿的管理者;应当照看幼儿;在幼儿发生争吵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他们;幼儿园有明显的过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4月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160条之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何为民事行为能力、何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给予赔偿..”因此幼儿园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幼儿园一方承担60%的医疗费;王荫的父母承担40%的医疗费体现按责任大小分担的原则;幼儿园负主要责任.. 思考:如果在本案中;幼儿园老师进行了劝阻;幼儿园是否可以免责呢三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一种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多与犯罪相联系;无犯罪也就无刑责..何为犯罪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马克思说是“孤立的人反对社会的斗争”..刑事责任的特点1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2由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刑事诉讼程序决定——审判权的国家法定裁判性;3具有可变性:依犯罪及其情节轻重判断..义务教育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掘命根子2扰乱实施教育学校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3侵占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设备情节严重的;4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的;5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6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教育的脆弱性……理解“义务教育”中“义务”一词的含义1“义务”意味着免费;它是免费的free;2“义务”意味着义务;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3“义务”意味受强制;由国家依法强制推行;4“义务”意味着政府责任;也是政府的义务..目前在我国学前教育并非义务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未向前延伸到学前阶段;这是造成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很多重大问题的主要原因..案例:略三、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1、有损害事实:一是造成实际损害;二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其损害后果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2、必须违反法律:一是指行为的违法性;二是必须是一种行为而非思想中国古代“腹诽”;3、行为人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前因后果”..过错:故意与过失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前者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后者是指行为人在本应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时;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四、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1、责任法定:法律责任由法律规定;2、责任自负:个人独立承担责任;不株连;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连带责任的否定;3、罪行刑责相当;4、责任平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5、惩教结合:惩罚不是目的;法律同样有着教育的功能..专题1:当前我国本领域中的缺失和对策80’s后;政策法规建设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其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1、确立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其已被纳入我国学校教育制度体系中以往是游离在外的;2、提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方针;即“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民办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3、明确了幼儿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4、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根本任务;即“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动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从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5、制定了幼儿园分类评估制度;6、改革了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颁布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7、制定了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和登记注册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是规范化和准入制度;8、推动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对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其他人员的编制、基本条件、资格、职责及奖惩都有具体规定..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存在的问题1、现行政策法规已不能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随着办园形式的多样化;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现行政策法规还不完善;特别是对早教领域缺乏有效规制;从而使其成为真空地带;2、对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严重不足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看待其缺乏宏观的战略眼光;突出表现在其内设机构——学前教育处的撤销;专题1:当前我国本领域中的缺失和对策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存在的问题3、幼儿教师的编制、工资、医疗、培训等缺乏基本保障我国幼儿教师待遇普遍较低;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缺乏最低保障;4、公办幼教机构发展空间萎缩学前教育领域中出现了罕见的“国退民进”甚至私有化现象;是造成了国家教育资源和教师大量流失;导致了教师素质下降和教育质量滑坡的根本原因..专题1:当前我国本领域中的缺失和对策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构想1、制定专门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该领域是我国现行教育立法中的空白;现有的条例、工作规程等层次较低;保障力度不够;2、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负有重要责任;要以社区为单位的大力发展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建立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3、制定政策;保障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尤其是教师的职后进修培训要提高其教育质量首先要提高教育者素质;教师教育培训更显重要;“国培”计划4、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将学前教育列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城乡特别是农村大量兴建和恢复公办园;让国有的力量更多进入该领域..专题2:我省本领域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一、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一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公办为主导;民办为主体”的办园格局;但发展不平衡;管理欠规范..1、数量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09年共6453所2、在园人数增加;普及率提高09年共120.8万3、园所建筑、设施设备较规范、齐全物质保障4、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导、民办园为主体的格局5、民办园发展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多未登记注册6、发展不均衡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均衡二师资队伍数量与质量有所提高;但教师待遇低;整体素质也偏低..1、教师总数增长热门行业;生师却在比下降2、教师学历层次与专业水平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的对象低龄化并不意味着其低层次性3、教师地位无保障;经济收入低;队伍不稳定4、教师队伍结构有待改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三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推进;办园特色鲜明;但保教质量有待提升..1、课程改革逐步展开;幼儿园品牌意识、特色兴园如富孝国学园意识、服务意识普遍增强;2、保教内容及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培养目标:1部分幼儿园师资不够;师生比过高保教比2各类特色课程及兴趣班影响了正常教育活动3教材选用混乱4“小学化”倾向严重:教育位阶的错乱二、影响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原因分析一政府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意识薄弱学前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范畴;理应得到政府的重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