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运输绞车)
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文

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文原相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升矿井机运管理水平~做到管理形式规范化~管理内容精细化~管理手段科学化~实现机运管理的稳步发展和提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机电管理一、机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一,、机电设备的领用与发放第一条、常规生产所需设备~必须在每旬维护班长会议上提出计划~并提前五天提出领用申请~经机电设备组分片设备管理员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经机电科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由设备组准备和发放。
具备设备发放条件后~应由各单位专职维护班长持本单位设备台帐、设备领用单领取设备~由设备发放人员分别进行电脑台帐的入帐过户、入井单签发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22第二条、地面所有16mm以上,含16mm,下井的电缆必须进行编号~所有电缆的入井必须经机电科签发电缆入井证~严禁私自下放高低压电缆。
,二,、机电设备验收第三条、新机电设备、电缆到货后~供应科及时通知机电、生产、企管共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证件齐全方可填写验收合格单入库登记。
检修好的机电设备验收工作~由机电、企管共同组织~按《设备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每台设备验收前要由检修负责人认真填好检修单及试验单后送交机电科科组织验收。
第四条、对各类外委修理的设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矿验收时~需提交有效的检验、测试报告~验收合格后对设备进行质量跟踪~确保检修质量。
第五条、各单位在领用设备时~维护班长应对设备进行检验~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完好标准、是否有检测试验单,减速机、绞车等需通电试验的设备应试运转,水泵、电机、防爆开关、五小电器等要有准确的防爆性能及绝缘测试数据,。
第六条、回收上井的设备由设备组和机电科有关检修车间及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网员共同1验收~其零部件必须齐全~符合领用,或移交,时的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设备零部件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除按原值赔偿外~视设备原值量给予200-500元不等的罚款。
井下电缆严禁私自截取电缆~使用单位回收上交的电缆两端编号必须齐全、完整~损耗长度不得超过0.5米~回收要送交地面电缆库。
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标准

XX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为进一步规矿井采掘地区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理顺采掘机电技术管理程序,强化机电技术管理作用,特制定本规。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符合煤化、焦煤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相关制度、标准。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的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由矿井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公司机电处应参加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井巷设计人员与机电运输设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衔接,保证井巷工程满足机电运输的需要。
公司机电处应参加采区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设计第四条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应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机电运输相关设计与整个工程设计一同进行。
第五条在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矿井机电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积极主动与矿井生产技术科及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机电运输设计的进度和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设计更加合理和完善。
第六条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先由矿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然后由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矿井机电部门、公司机电处应参加设计评审工作。
第七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及“六大系统”中机电运输部分设计,应包括以下容:(一)主运输系统;(二)辅助运输系统;(三)人员运输系统;(四)供电系统;(五)排水系统;(六)供水系统(消防管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七)压风系统及压风自救系统;(八)通信联络系统(九)人员定位系统等。
煤矿机电运输技术课件PPT(共47页)

二 、井下电气设备的隔爆与失爆
1、失爆现象 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井下常 见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有:《煤矿防爆电气检查 细则》 1)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缝,以及 连接螺丝不齐全、螺扣损坏或拧入深度小于规定值。 2)隔爆结合面严重锈蚀,有机械损伤、间隙超过规 定值、连接螺丝没有压紧等。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 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 作业。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一、矿井提升设备 • 矿井提升设备是煤矿最重要的大型机电设备之
一,是联系地面与井下的主要生产设备。 •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 (一)矿井提升设备的分类 • 根据井筒的倾角、用途、提升机和拖动类型的
斜井提升系统 斜井可分为串车、箕斗和人车等提升系统,现主要介 绍串车提升系统。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带式输送机
二、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主要使用在井下水平巷道和倾斜 巷道的运输。向上运输倾角≤18º,向下运输倾角 ≤15º。目前使用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1)固定式和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于井 下主要运输斜巷和水平运输大巷。 (2)可伸缩带式输送机,主要使用在机械化采 煤工作面的顺槽运输。
三 、预防电火花事故
2、电火花事故的预防 1)漏电保护。当井下发生漏电时,漏电电流超过 5mA,检漏继电器将切断电网供电,消除电火花。 2)过流保护。当流过电气设备的电流长时间超过其 额定电流时,过流保护装置将切断电网过流线路中的电源。 3)保护接地。规程规定: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 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 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4)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管理,严禁工人穿化纤衣 服。非专业人员或值班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 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煤矿运输相关规范

煤矿运输相关规范篇一:煤矿运输管理规定恒源煤矿运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矿井运输的安全管理,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达到消除各类运输事故的目的。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就规范平巷运输、斜巷运输、副井管理、“四超”车辆、矿车管理、无极绳绞车使用、皮带机、刮板机使用等运输环节,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矿成立运输管理小组组长:生产矿长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工程师生产一、二线、职能科室行政负责人安监处机运科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运管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运管办设在安监处机运科。
二、管理规定:(一)运输区是运输管理的业务职能单位,是各生产单位的运输业务技术领导部门;安监处机运科负责斜巷运输的安全监督。
(二)绞车安装、验收1、生产单位需要安设或挪移绞车的,必须提前出绞车安装设计申请书;绞车安装设计申请书由安监处机运科和生产技术部技术科审核签字后方可到机电科设备组或机修厂领用绞车设备及配套安全设施、锁箱、游轮架、牌板等;绞车安装设计申请书一式四份,由安监处机运科、生产技术部技术科、机电科设备组或机修厂、申请单位分别留存。
2、申请书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恒源煤电[2010]14号文、矿《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编制。
申请书应列出以下内容:1)绞车安装原因、计划安装地点2)绞车使用性质:永久性还是临时性3)绞车型号、规格、钢丝绳规格等技术参数4)绞车固定方式,绞车窝支护形式,并附纵剖面图5)斜巷坡度、长度、车场布臵6)该斜巷保险设施设臵情况,保险设施名称规格、安装位臵,并附布臵图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职能部门应及时认真审核申请单,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核对申请单的各项数据,特别是绞车窝和安全设施处的顶板情况。
4、安装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申请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并建立绞车及配套设施安装台帐。
5、绞车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分管科(区)长、主管技术员、机电队长要对照标准自行验收;单位验收结束后提请调度所组织安监处、运输区、机电科、生产技术部及时进行正式验收并计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并立即整改。
运输绞车检修技术规

运输绞车检修技术规
运输绞车的检修技术规范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定期检查:运输绞车应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系统检查、润滑和冷却系统检查等。
检查结果应记录在维修记录中。
2. 润滑系统维护:绞车的润滑系统应定期检查,并根据制造商的指导进行润滑油更换。
润滑系统的管线和接头应保持紧固,油液应保持干净。
3. 电气系统维护:绞车的电气系统应定期检查,包括电缆、连接器和开关的检查。
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4. 制动系统维护:绞车的制动系统应定期检查,包括制动器、制动盘和制动油的检查。
制动系统的工作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5. 安全装置维护:绞车的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查,包括限位器、过载保护器和应急停机装置等。
安全装置的工作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6. 维修作业规范:进行运输绞车的检修时,应按照制造商的技术维修手册和维修规范进行操作,严格按照步骤进行拆卸、更换、调整和安装等工作,确保绞车的安全和性能。
7. 维修记录和报告:进行运输绞车检修时,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包括维修项目、更换的配件和润滑油、维修工时和维修费用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运输绞车的检修技术规范可以根据具体的绞车类型和使用环境的不同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绞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检查要点

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检查要点
❖ 13、支架操作阀闭锁使用情况 ❖ 支架操作法必须加装闭锁装置,防止误动作,
须用专用工具方可操作。专用工具要挂在固 定部位。
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检查要点
关于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要点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 3 连接电缆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未用密 封圈,不用的电缆接线孔没有使用合格的封 堵挡板。
关于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要点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 4 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
关于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要点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袋的重量不超过10公斤。 ❖ 9、低压隔爆开关具有欠压、过电压、短路、 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有每天漏电试跳记
录(牌版或记录薄) ❖ 10、接地安装符合规程规定,主、辅接地极间距不得小于5米。 ❖ 11、防爆电器设备无失爆。 ❖ 四、文明生产 ❖ 1、峒室外5米范围内无杂物。 ❖ 2、电缆吊挂整齐、平、直、顺。间距符合要
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检查要点
❖ 9、各落煤点喷雾使用情况。 ❖ 凡有落煤的部位均加装手动喷雾装置(条件
允许可加装自动喷雾装置),如破碎机、转 载机、皮带机机头、溜子机头、放煤井井口 等。
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检查要点
❖ 10、移变配电点不燃性支护、开关设备可开 盖检修、组合馈电漏电试跳等。
❖ 移变配电点应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确有困 难的,可在移变等设备上方加阻燃风管子布 遮盖,底板不得有浮煤,配电点5米范围不得 存放可燃材料(如木板、油品等)
目录
煤矿机电运输检查内容(三篇)

煤矿机电运输检查内容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和落实。
机电动力科应制定的制度和存放的技术资料包括:1、上级下发的有关机电管理的各种文件、命令、指示和规定。
2、本矿为贯彻上级精神和做好本矿机电管理所制定的各种文件、措施、执行细则和规定。
3、各项管理制度1)机电动力科管理制度:⑴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制;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⑶各要害地点、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⑷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贯彻签字制度;⑸设备管理制度;⑹安全管理制度;⑻各种会议制度;⑼生产矿井运输管理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2)车间、机房和硐室悬挂的各项管理制度⑴各要害场所管理制度;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度;⑶各岗位交接班制度;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⑸各工种操作规程;⑹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⑺设备维修保养制度;⑻设备定期检修制度;⑼钢丝绳检查验绳制度;(提升运输系统)⑽提升吊挂装置检查制度;(提升运输系统)⑾井筒装备检查制度;(提升运输系统)⑿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提升运输系统)⒀制动系统检查维护制度;(提升运输系统)⒁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制度;(提升运输系统)⒂倒闸操作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包括操作票、工作票)(变电所)⒃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变电所)⒄运行分析制度(变电所)⒅事故处理规定(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变电所)⒆值班制度(变电所)⒇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矿灯房)(21)钢丝绳胶带检查验带制度(提升运输系统)3)装订成册的规章制度:⑴电气试验制度;⑵各工种操作规程;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度;⑷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⑸设备定期检修制度;⑹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⑺设备管理制度;⑻安全活动制度;⑼事故分析追查制度;⑽设备包机制度;⑾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⑿电缆管理制度;⒀小型电气管理制度;⒁油脂管理制度;⒂配件管理制度;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⒄杂散电流管理制度;⒅井下电气安全和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4)各种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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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运输绞车)
一、卷筒装置
1.1卷筒不得有裂纹和变形。
1.2卷筒表面的固定螺钉和油堵,不得高出卷筒外表面。
1.3钢丝绳的出口处不得有棱角和毛刺。
1.4固定在卷筒上的绳头不得作锐角折曲,绳头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规定。
1.5内齿轮与卷筒边之间应保持(1±0.2)~(1±0.5)mm的间隙。
电动机与卷筒、挡盘与滑圈之间均应保持0.5mm的间隙。
1.6左右两支架的中心高偏差不得大于0.1mm。
1.7液压马达回转中心线与主轴中心线的偏差应符合厂家技术文件要求。
二、制动装置、液压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
2.1闸带与闸皮应用铜或铝铆钉铆接,铆钉埋入闸带深度不得少于闸带厚度的30%,闸带与闸皮铆接后应紧贴,不得有间隙。
2.2闸带与闸轮的接触面积不少于闸带面积的70%。
2.3闸带不得断裂,闸带磨损的厚度不得大于1.5mm。
2.4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粗糙度Ra≤1.6μm。
2.5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不得有损伤或变形。
拉杆螺栓应用背帽背紧。
2.6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得超过水平位置。
2.7盘形制动器的制动盘端面跳动不得大于0.3mm,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2mm,闸瓦磨损量超过规定时应更换。
2.8液压马达的背压应符合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油泵、马达和油管接头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2.9抗磨液压油内的机械杂质、黏度、酸值以及水分不符合其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更换,复用油的指标应符合要求。
2.10液压系统的油温应为20℃~50℃,或符合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冷却系统使用正常。
2.11各类仪表应指示准确,调校应符合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2.12液压系统中各种阀动作灵敏可靠,调校应符合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2.13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2.14深度指示器指示准确,要满足提升距离的要求。
三、底座
3.1底座不得有裂纹,基础螺栓必须紧固。
3.2护板应完整齐全。
四、试运转和安装
4.1空载试运转15min,无异响,电流正常。
4.2安装地点平整,便于操作和瞭望。
4.3安装必须稳固可靠,卷筒应与滑轮或矿车挂钩中心对正,正常运转时,不得有明显的振动。
定点长期使用的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
4.4运输绞车电控系统应符合绞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