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一、贷前准备阶段在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中,贷前准备阶段是非常关键的。
3.客户面谈:银行会安排客户与贷款专员面谈,核实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及贷款需求,并解释相关贷款产品和政策。
4.客户提交申请材料:客户根据银行要求准备个人借款申请书、借款担保准备文件、个人征信报告、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给银行。
6.资料审核结果通知:银行根据审核结果通知客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贷款的可行性。
7.审批流程:银行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客户资料提交给审批部门,进行贷款审批。
审批部门会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二、贷款审批阶段1.评估贷款额度:审批部门会根据客户的个人资料、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评估客户的贷款额度。
2.贷款条件和利率确定:根据客户评估结果,银行会确定贷款的条件和利率,并发放贷款合同给客户。
3.合同签约:客户阅读并同意借款合同,签署合同后提交给银行。
4.还款方式选择:客户可以在合同签约阶段选择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等。
5.放款准备:银行核实客户提供的担保文件、合同和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内部流程审核,确保合规。
6.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三、贷中管理阶段1.担保物权登记:如果客户提供抵押担保,银行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权登记手续。
2.贷款账户管理:银行建立贷款账户,记录客户的还款情况,并提供还款提醒和催收服务。
3.贷款支用:客户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金额。
4.还款提醒和管理:银行会根据还款安排向客户发送还款提醒,并及时管理客户的还款情况。
5.变更申请:如果客户有变更贷款合同的需求,如调整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利率等,可以向银行提交变更申请。
四、贷后管理阶段1.还款管理:银行会持续跟踪客户的还款情况,并提供还款管理服务,如提供还款明细、还款计划等。
2.催收管理:如果客户逾期未还款,银行会采取更加积极的催收措施,如法律诉讼、征信记录等。
银行个人贷款柜台操作规程(模版)

个人贷款柜台操作规程为规范个人贷款柜台业务操作,根据《xxxxxx银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个人信贷分册》、《xxxxxx银行零售授信业务放款审核操作手册》、《个贷风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柜台人员参与的个人贷款业务操作环节主要涉及:质押凭证的核实、个贷代保管品的保管、贷款资金划转、个贷费用划款、个人贷款变更、不良贷款处理等内容。
一、质押凭证的核实凡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等所涉及的质物为我行开立的有价单证(如:存单、理财权利凭证、国债收款凭证、电子国债、大额存单等),应由柜台人员对凭证进行核实。
当柜台人员接到业务人员提交的签章齐全的《个人有价单证确认及冻结通知书》与相关质押凭证时,核对确认书与质押凭证内容是否一致,核对质押凭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核对无误后,将该有价单证在核心系统中用“4316账户冻结”交易做冻结处理,《个人有价单证确认及冻结通知书》作冻结交易凭证。
柜台人员还应在通知书中签属意见并签章,将确认书回执联与有价单证退业务人员。
二、个贷代保管品的保管抵质押品的账务处理已由业务人员通过个贷系统联动核心系统完成,柜台人员只需将业务部门送交的抵质押品作代保管品入库保管。
代保管品的保管库房应满足金库标准,代保管品的保管人与代保管品账务处理人不得是同一人,代保管品的保管及核算必须在同一机构。
代保管品库管员可以由现金或重空库管员兼任,代保管品可入专库存放,也可放入现金或重空库房保管(由现金或重空库管员兼任代保管品库管员的情况下)。
(一)代保管品的入库对入库保管的抵质押品,应由放款审核部门填制一式四联的“xxxxxx银行代保管品入库凭证暨审批表”(简称“入库凭证”),放款审核部门移交人员及负责人应在“入库凭证”上签章,连同实物送交保管机构的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如下要求认真审核:1.“入库凭证”中记载事项是否与代保管品有关内容一致;2.“入库凭证”的签章是否齐全,与预留签章样本是否一致。
银行个人贷款审批流程

银行个人贷款审批流程
1. 申请阶段
- 客户向银行提交个人贷款申请,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信息。
- 银行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验证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还款能力。
- 如果初步审核通过,银行将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如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和担保物等。
2. 审核阶段
- 银行会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资产证明的有效性以及担保物的价值评估。
- 银行还会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进行调查和评估,以了解客户的还款记录和信用状况。
- 审核过程中,银行可能会与客户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面谈,以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3. 决策阶段
- 基于审核结果和客户的信用状况,银行将进行最终的决策,即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 如果贷款申请被批准,银行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明确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和还款计划等细节。
- 如果贷款申请被拒绝,银行会向客户提供拒绝理由,并建议客户改善相关条件后重新申请。
4. 放款阶段
- 在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银行会向客户提供贷款款项。
- 客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按时还款。
- 在还款期间,银行会进行定期的还款跟踪和管理,以确保贷款按时还清。
以上是银行个人贷款审批流程的一般步骤,具体流程可能会因银行的政策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申请个人贷款前,建议客户咨询银行或浏览相关官方网站,了解银行要求和流程的最新信息。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二)贷款发放 在借款合同和借据签署生效后,由贷款经办行会计人员向
借据载明的贷款账户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经办行信贷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七天),应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 贷后管理人员。
(三)贷款的收回 正常收回:贷款经办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金
额, 自动从借款人提供的还款账户扣收应收的贷款本息,并结 出新的贷款余额。借款人的存款额不足以偿付当月的应收贷款 本息时,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增补存款额度。不足扣收本息部分 ,应作加罚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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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担保是否足额、合法、可靠,是否符合所申请 贷款品种的相关规定;以共有财产担保的,是否已经其 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有公司担保的,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的决策程序及担保限额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公司同 意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6.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社有关 规定,贷款用途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 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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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个人信贷管理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三、个人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四、个人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五、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 六、个人贷款业务主要品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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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信贷管理的一般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个人信贷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尽量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即风险对 其资产、负债、利润、信誉及一切经营发展条件的影响,以保持 健康快速发展。 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能够在不遭受损失的条件下满足存 款客户提存或贷款、投资、内部管理等对现金的需求。 效益性原则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最根本目标,商业银行的 一切经营活动均要服从这一目标,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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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个人存贷积数挂钩贷款操作规程

响水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存贷积数挂钩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存贷积数挂钩贷款管理,促进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响水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存贷积数挂钩贷款是指我行根据信贷风险管理办法,在综合评价借款申请人还贷能力的前提下,以借款人在我行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参照,按照存款积数的一定比例核定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存贷积数挂钩是个人信贷业务额度、期限和综合定价的一种核定方式,也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的补充手段,存贷积数挂钩贷款基本的操作与管理仍需遵循相关个人信贷产品制度。
第四条存贷积数挂钩贷款主要适用于个人助业贷款,其他个人贷款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办理存贷积数挂钩贷款遵循“先存后贷、以存定贷、多存多贷、存贷双赢”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机构准入第六条开办存贷积数挂钩贷款的经营机构由各二级分行实施准入管理。
第七条经营机构准入条件。
开办存贷积数挂钩贷款的经营机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当地有形成规模、较为成熟的专业市场为依托,或当地个体经济发达、市场交易活跃,金融生态良好;(二)经营机构信贷管理规范,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违规信贷事件或其他重大经济案件;(三)经营行(指一级支行)具备一定的存贷规模总量,个人贷款不良比例控制在1%以下;(四)配备持有信贷上岗资格证的专职信贷人员;(五)其他核准行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各二级分行要对辖内开办机构实施风险警戒线管理,对存贷积数挂钩贷款不良率超过1%的一级支行给予风险警示,连续三个月超过1%的,暂停该支行辖内所有机构办理该项业务。
整改后存贷积数挂钩贷款不良率连续三个月低于1%的,方可重新核准开办。
第三章客户准入第九条申请保证方式存贷积数挂钩贷款的借款人,除应符合相应产品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与贷款行发生存款业务结算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以上,最低不少于3个月;首次申请贷款时上一个计算周期内日均存款余额达到5万元以上。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银行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贷款工作,规范银行贷款业务流程,保障客户权益以及银行自身利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银行各部门在贷款审批、放款、追收等环节中所需遵循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同时,各部门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本规程所涉及的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消费贷款等。
第四条所涉及的特殊贷款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特别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五条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应按照银行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所有提供的材料,确保满足申请条件。
第六条银行贷款申请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均可进行。
第七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客户所需材料,以便更快地处理贷款。
第八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之内,根据银行政策和客户实际情况予以初步审批。
第九条如初步审批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应将客户申请提交至更高层级进行终审。
第十条如初步审批未通过,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并说明原因,如客户需要,可提供其他贷款方案。
第三章贷款审批第十一条银行终审人员应根据客户申请条件、个人信用情况以及银行审批流程等因素进行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予以批准或拒绝。
第十二条如终审通过,银行应向客户告知具体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条件,并向客户提供合同及所有手续。
第十三条客户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疑问。
第十四条如终审未通过,银行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并说明原因,如客户需要,可提供其他贷款方案。
第四章贷款放款第十五条如客户成功签署合同,银行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金额划拨至客户账户,同时为客户提供还款计划表和贷款明细。
第十六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将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归档存档。
第十七条如客户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向客户说明逾期利率及其他后果。
第五章贷款追收第十八条客户如存在违约行为,银行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收,包括但不限于调催、法律诉讼等手段。
银行分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规定
XX银行XX分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管理,规范个人贷款业务操作,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总行有关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我行“个贷管理中心实施方案”,特制定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规定。
第二条为确保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正常运行,分设营销岗、审查岗、决策岗、档案管理岗、综合岗等岗位。
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参见“XX 银行X X分行个贷管理中心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包括:营销、初审、信息录入和上传、审查、审批、法律审查、放款和核算、档案管理、监控和检查、催收、保险理赔、处理抵押物、质物和保证、变更借款合同、结清贷款等。
第四条营销一、营销方式。
各支行营销岗通过网点营销,或与房产商、汽车经销商、个体协会等合作,为银行推荐客户,或主动上门到已落实货币化分房和干部用车管理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大型小商品市场营销,向客户介绍个人贷款产品和其他银行产品,回答客户咨询的有关问题,收集有意向贷款客户的借款申请资料。
所有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是原件,确认材料真实性后,复印件留存。
二、各产品所需的主要申请资料(一)贷款申请表;(二)申请人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贷款人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三)首期付款证明或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 —(四)户口簿复印件;(五)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六)婚姻证明复印件;(七)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押(质)物的权属证明、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原件、质物原件;(八)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必须提供保证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自然人保证担保时)、法人保证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及近期财务报表等(法人保证担保时);(九)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十)他项权证和保单原件;(十一)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三、各产品所需的个性化申请资料(一)申请个人住房、商铺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购房合同;(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购车合同;(三)申请留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已办妥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四)申请经营类贷款时(除商铺贷款外),借款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合理消费、需求的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银行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管理及操作办法
银行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管理及操作办法一、前言个人综合授信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综合授予信用额度,方便客户在资金需求时能够快速满足,并且不需要再次逐一审批。
在银行业务中,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管理与操作至关重要,下面将简要介绍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的管理与操作办法。
二、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管理办法1、信用评估银行通过客户的资信状况、经济状况、履约能力、家庭状况、业务拓展等各种因素,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估,以此为依据,综合授予信用额度。
2、信用额度管理银行根据客户不同的资信状况、反映出的信誉质量,对每个客户设置不同的信用额度,实现个性化服务,保证客户能够得到更好的贷款服务。
3、信用额度调整在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客户信用状况或者银行业务调整等原因,导致需要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因此银行为各个客户设置了不同的调整周期,有些是半年一次,有些是年度调整一次,以保证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的通畅运作。
4、贷款审批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时,银行根据审批程序进行贷款审批。
审批程序一般包括资料准备、信息审核、伦理审核、风险评估、授信额度的确定等。
三、个人综合授信贷款操作办法1、证明材料银行要求客户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其信贷状况。
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婚姻证明等。
2、还款方式在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客户及时按照贷款合同及还款安排完成每期还款。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
3、利率利率是指贷款服所支付的手续费。
在个人综合授信贷款过程中,银行会根据不同的信贷状况,设置不同的利率标准,保证贷款服务的公平性和灵活性。
4、担保方式银行要求客户进行担保,来降低贷款风险。
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
综上所述,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管理与操作办法是银行业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贷款服务,并保证银行的风险控制。
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的管理和操作办法应当严格执行,并及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和银行业务发展。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一、贷款资格审查
1. 客户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或者合法长期居留在中国的外国人。
2. 客户必须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同时具备还款能力。
3. 客户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财产证明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贷款额度审批
1. 客户必须提供详细的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计划。
2. 银行将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收入状况和抵押物等情况进行贷款额度审批。
3. 客户需做好抵押物估值和审查工作,确保担保物足额、合法有效、可供保管和变现。
三、贷款合同签订
1. 客户需充分了解贷款合同内容,包括贷款利率、还款方式、逾期罚金等条款。
2. 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后,客户需缴纳贷款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贷款发放及账户管理
1. 客户需提供担保人信息或抵押物信息,确保贷款安全。
2. 贷款发放后,客户需按时按量还款,注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3. 客户需保持贷款账户的正常管理,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银行。
五、贷款逾期处理
1. 客户贷款逾期时,银行将采取适当的催收措施,包括电话催收、信函催收等。
2. 如客户无法按时还款,需向银行提出还款延期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还款计划。
六、贷款结清
1. 客户在贷款到期前应提前联系银行,确保按时还清贷款。
2. 贷款结清后,银行将及时办理抵押物解除抵押手续。
七、贷款记录管理
1. 银行将依法对客户的贷款信息进行信用记录更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2. 客户需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确保贷款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银行个贷流程
银行个贷流程个人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以消费和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贷款。
银行个贷流程主要包括贷款申请、审核审批、合同签订、放款和还款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银行个贷流程的具体步骤。
首先,贷款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交个人贷款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贷款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贷款用途说明等。
银行工作人员会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其次,审核审批。
银行工作人员会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详细评估,包括个人信用记录、收入稳定性等方面。
同时,还会对贷款用途进行审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
经过审核后,银行将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和贷款用途,确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接下来是合同签订。
一旦贷款申请获得批准,银行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
客户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可。
然后是放款。
在合同签订后,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使用这笔贷款资金。
同时,客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最后是还款。
客户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金额,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银行会定期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贷款正常还款。
客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还款或者展期还款等方式。
总的来说,银行个贷流程包括贷款申请、审核审批、合同签订、放款和还款等环节。
客户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申请资料,经过银行的审核审批后,签订贷款合同并获得放款,最后按时足额还款。
银行个贷流程严谨规范,为客户提供了便利的贷款服务,同时也保障了银行的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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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1.总则1.1制定依据为规范全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ⅩⅩ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1.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的各类个人贷款业务。
异地支行和地区信用风险管理分部个人贷款业务按照本规程对分行和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的操作要求办理。
1.3业务概念本操作规程中特别贷款业务是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我行储蓄存款、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保本型个人理财产品以及我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等作全额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业务。
一般贷款业务系指除特别贷款业务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业务。
本操作规程中贷款移交是指辖区行与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之间对个人贷款经营、管理的职责进行动态交接、转换的管理行为。
本操作规程中自雇人士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或其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的经营收入者。
1.4岗位职责分工1.4.1客户经理岗(1)受理贷款申请,对客户进行预筛选;(2)贷款调查、信用评级,创建贷款申请任务;(3)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贷款建议;(4)面签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发起放款申请;(5)办理合同公证、抵(质)押登记、质押止付、保险等手续;(6)按规定时限和频率完成贷后检查和收贷收息;(7)发起贷款重检,对贷款要素进行变更;(8)对逾期账户进行持续催收和监控,进行贷款移交;(9)对抵(质)押物进行检查,评估抵(质)押物风险状况;(10)执行预警行动方案,发起风险预警及解除请求;(11)贷款五级分类初分。
1.4.2客户经理主管(1)审查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合法性;(2)审核确定借款人、保证人信用等级;(3)评价贷款的风险性和效益性,出具明确的贷款审查意见;(4)审查贷后检查任务,批准行动建议;(5)审核风险预警解除请求;(6)审核贷款五级分类。
1.4.3分行行长(授权副行长,下同)(1)审查贷款的合规性及合法性;(2)审查贷款的风险性和效益性,出具明确的贷款推荐意见。
1.4.4个人信贷专职审批人(1)审查贷款的完整性、合规性及合法性;(2)评价贷款的风险性和效益性,出具明确的贷款审查审批意见;(3)对存在法律疑义的事项提出明确请求,发起专业咨询。
(4)对权限内的业务行使最终审批权。
1.4.5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中心主任(1)审查贷款的合规性及合法性;(2)审查贷款的风险性和效益性,出具明确的贷款审批意见。
(3)对权限内的业务行使最终审批权。
1.4.6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首席信用风险官(1)审查贷款的合规性及合法性;(2)审查贷款的风险性和效益性,出具明确的贷款审批意见,行使权限内业务的最终审批权;(3)审批风险预警等级及行动方案,决定解除预警等。
1.4.7放款审核岗(1)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内容进行审核;(2)办理抵(质)押品出、入库和临时出库手续,建立放款台账,定期对账;(3)审核放款条件落实情况;(4)审核贷款资料与系统影像一致;(5)向分行移交信贷业务档案。
1.4.8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放款复核岗(1)审查贷款资料的影像文件;(2)审核放款条件落实情况;(3)出具放款通知书。
1.4.9分行档案管理岗(1)接收、整理贷款档案正本并归档保管;(2)统计并登记相关台账;(3)负责档案借阅、归还及档案查询。
1.4.10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预警岗(1)核实预警信号,提出预警等级和行动方案建议;(2)审核并提出解除预警的意见及理由;(3)审批贷后检查任务,批准行动建议等;(4)检查、监督辖区行贷后管理工作。
1.5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可采用利随本清,按月或按季付息、一次还本的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特别贷款外,应采取按期还本付息的方式。
按期还本付息方式包括按月或按每三个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或按每三个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以及总行规定的其他方式。
具体计算方式按照监管部门和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1.6利率调整方式贷款的利率调整方式须与结息周期保持一致,房屋贷款除外。
1.7操作流程个人贷款业务的的操作流程包括贷款受理、贷款调查和申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与回收、贷后管理等环节。
2.贷款受理2.1客户经理告知客户我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准入政策及条件,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借款人提出的贷款业务需求从合法、合规、合理性的角度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否受理。
2.2客户经理确定受理申请后,指导借款人如实、完整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收妥以下申请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声明)、有效居留证明等。
(2)借款人收入、资信情况证明资料: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工资单及代发工资的存折、完税凭证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为自雇人士的,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在借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户口簿、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资产证明、配偶收入证明等资料。
(5)贷款担保证明资料:a.申请特别贷款业务的,核验质押物原件(以卡内存款质押须核实卡内存款并打印账户明细)后收妥复印件;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质押的,收妥权利人或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意质押的承诺书等。
b.以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的,核验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后收妥复印件;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作抵押的,提供财产所有人或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意抵押的承诺书等;抵押物已出租的,由借款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具在我行主张抵押权时不影响我行权利实现的书面文件。
c.以保证担保方式申请的,收妥保证人有关资料。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收妥本条第(1)、(2)款规定的资料以及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承诺书;保证人为法人的,收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资报告、财务报表、同意提供保证担保的有效决策文件等资料。
(4)合法有效的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5)我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能留存原件的,收妥原件。
不能留存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客户经理双人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及核对日期并签章确认。
特别贷款业务可以适当简化申报材料,但借款人及权利人身份证明资料、权利凭证资料、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等必须提供;对借款人提供本人名下的存单、国债、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作质押的,在有效规避法律纠纷的前提下,可不提供借款人配偶的相关资料。
对于续授信客户,已提供的资料未发生变化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可不重复提供。
对于简化资料的情形,必要时应在调查报告中对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作出书面说明。
2.3客户经理收妥申请资料后,将借款人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银监会零售贷款违约客户信息等借款人、保证人及配偶的信用信息,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准入资格进行预筛选。
符合准入条件的,进一步开展贷款调查。
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借款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其申请:(1)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仍有逾期贷款的;(2)未满18周岁的;(3)所申请的贷款业务不符合我行业务范围的;(4)保证人属于上述(1)、(2)款的,应要求借款人变更保证人,符合我行要求后再予以受理;(5)我行规定的其他应予退回的情况。
3.贷款调查和申报客户经理双人开展贷款调查工作,严禁将有关调查工作全部委托给开发商、经销商、担保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两名客户经理均对贷款资料和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1贷款调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1特别贷款调查要点:(1)质押物是否合法、真实、有效;(2)质押物权属是否明晰,出质手续是否合法;(3)以外币或外汇作质押的,是否为借款人本人所有,是否符合有关外汇管理规定;(4)本行开具的质押物凭证,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质押物凭证,机构是否在我行认可名单中,是否与我行签有相关合作协议,是否取得该机构签发的质押查询及止付通知书;(5)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出质的,须调查借款人与第三人关系以及真实出质意愿。
3.1.2一般贷款调查要点:(1)借款人基本情况调查。
对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居住地址、任职单位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调查;(2)借款人既往信用记录调查。
通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等对借款人的负债、还款等信用记录情况进行调查;(3)借款人职业和收入情况调查。
对借款人从事的行业、单位变动、学历、资历、任职时间、是否有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自雇人士还应调查其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税单证明等情况,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真实财务状况,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4)借款人及其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
对借款人及其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调查,对于大额贷款、保证贷款或用于经营用途的贷款,应进一步调查其个人其他财产,通过与借款人面谈及观察其居住条件判断是否具备偿还能力;(5)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调查,验证其产权证明,对抵押物流动性和价值稳定性进行判断,并以此作为确定贷款成数、期限的重要依据;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抵押的,调查与第三方关系以及真实担保意愿;以共同财产抵押的,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6)担保人是自然人的,要调查本条(1)、(2)、(3)、(4)款内容;(7)担保人为法人的,调查担保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注册地是否属于本行服务区域,年审是否合格,检查其他相关证书、批文,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调查担保人对外担保有权决策机构(如董事会)的决议程序和内容是否与公司章程相符,决议内容是否与担保内容相符;核实担保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预留董事会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和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印鉴,并对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的能力和个人品行进行调查;审核贷款卡是否经过年审,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载的企业债务与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相符,有无重大、不良或其他异常事项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留档;调查核实担保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8)贷款用途调查。
调查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用途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9)其他我行认为需要进行调查的内容。
3.2信用评级客户经理根据调查结果对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和自然人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应有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或能够通过我行以及其他第三方提供的信息证实。
如被评估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评估人对被评估人申报的该项信息予以确认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一般贷款业务应当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3.3撰写调查报告客户经理将贷款调查信息及时、全面、完整地录入信贷管理系统,撰写贷款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基本情况、收入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风险和效益分析、贷款的具体意见等,由两名客户经理出具意见,报客户经理主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