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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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会场纪律

招投标会场纪律

招投标会场纪律1. 纪律要求作为招投标会场的参与者,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还是评标委员会成员,都应该遵守以下纪律要求:1.1 严格遵守会场规定参与者应该在会场内严格遵守会场规定,不得离开座位,不得打扰其他参与者,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干扰会议秩序,不得私自拍照录音。

1.2 尊重公正参与者应该尊重公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施加压力或进行其它形式的干预。

1.3 维护秩序参与者应该维护秩序,不得在会场内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宣传或者推销行为,不得打断其他参与者的发言,不得与其他参与者争吵,不得将争执带入会场。

1.4 保护机密参与者应该保护会议机密,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不得擅自保存有关会议的文件及资料。

2. 纪律意义招投标会场纪律的遵守对于招投标活动来说极其重要,它意味着公正、透明和诚信的实现。

只有每个参与者充分理解和认真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保证招标结果的公正。

遵守会场纪律可以保证会场的质量和效率,从而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会场纪律的遵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干扰,减少误解和错误决策,提高会议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3. 纪律监督纪律监督是保证招投标会场纪律的有效手段。

为了营造规范有序的招投标环境,我们需要广泛参与督查,并采取以下几种措施:3.1 增强宣传力度加强对会场纪律的宣传,让每个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都充分认识到遵守会场纪律的重要性,从而增强遵守该规定的意识和自律。

3.2 遵循惩罚与奖励对于违反会场纪律的,应依据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和监督,以此强化遵守纪律的意识;对于积极遵守并发现纪律违规等行为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3.3 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有效的纪律监督机制,设立监管人员,并通过现场监督、视频监察等方式,保障会场安全、秩序。

当发现违规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

招标会开标会场纪律

招标会开标会场纪律

招标会开标会场纪律
开标会场纪律
1.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进出会场,进入会场必须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会场内禁止吸烟。

2.参加投标的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唱标,未经会议主持人及相关人员同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在会议中喧哗或发表言论,对劝阻不听妨碍会议正常进行者,除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外,并将其行为备案,作为今后投标活动的参考资料。

3.除有效投标单位和相关人员外,其他单位和人员应退出会场,场外投标单位之间不得进行恶意磋商,不得利用任何手段与评委进行不正当联系,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4.嘉宾进入会场后要在嘉宾席就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入会场,不得接打电话,更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向外界透露评标情况,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5.工程的评标领导小组对评标活动和工作负责,并有权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在报经招标办批准后作出决定。

投标单位对开标情况及预中标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纪委、监察、公证等部门提出,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解答。

招标文件评审会议纪律

招标文件评审会议纪律

一、会议目的为确保招标文件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会议纪律。

二、会议时间本次招标文件评审会议时间为(具体时间),会议地点为(具体地点)。

三、参会人员1. 招标文件评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2. 招标人代表;3. 监督部门代表;4. 邀请的相关专家;5. 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纪律1. 评审委员会成员须按时参加评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招标人说明,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公开地参与评审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4.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受到任何外部干扰,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公正。

5.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应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发表与评审工作无关的言论。

6.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评审结果负责。

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 招标人代表应积极配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为评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支持。

8. 监督部门代表应全程监督评审过程,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9. 邀请的相关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评审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10. 其他相关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安排,不得干扰评审工作。

五、会议流程1. 会议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2. 招标人代表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需求、招标文件主要内容等。

3.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意见。

4. 评审委员会成员分组讨论,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评审。

5. 各小组代表汇报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讨论。

6.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最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7.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评审报告。

招投标工作纪律

招投标工作纪律

招投标工作(gōngzuò)纪律一、各级(ɡè jí)领导人员工作纪律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不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时间紧迫和安全播出等理由规避招标;不得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中相关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和评标人员的确定或中标结果;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纪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

同时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对管辖范围内招投标工作纪律的执行(zhíxíng)情况负全责。

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二、监督(jiāndū)部门工作纪律公司审计监察部门(bùmén)作为公司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当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不得推卸监管职责或超越其授权履行监管职责;不得出台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件或政策规定;不得拒绝受理涉及招投标的投诉和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责任人;不得泄露涉及招投标工作的各种保密事项和资料。

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三、招标主办部门工作(gōngzuò)纪律招标主办部门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不得采用非竞争机制或降低资质(zīzhì)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违规确定中标人;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将本地区、本行业颁发的奖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不得对评委成员作任何带倾向性的提示;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开标会会议纪律

开标会会议纪律

开标会会议纪律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要服从会议统一安排,不得扰乱会议秩序,以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会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互相串通,不得袒护投标单位任何一方,秉公执法,严肃评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未经监标人许可不得私自离开会场,不得接待客人,不得与非评委谈论评标事宜。

5、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取消或简化程序,走过场。

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手段谋取中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7、所有参会人员均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徇私舞弊。

8、在开标会上,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确保会场秩序。

以上纪律望大家共同遵守。

招投标会场纪律

招投标会场纪律

招投标会场纪律一、会场准备与布置1.设立会场布置小组负责会场的整体布置。

2.会场应按照招投标要求设置相关牌匾、标志牌等。

3.会场内的桌椅、灯光、音响等设备应保证正常运行。

二、会场秩序维护1.参与人员必须按时到达会场,不得迟到,迟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得进入会场。

2.会议期间参与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在会场内大声喧哗或使用方式等会议无关设备。

3.会议期间参与人员应佩戴会议工牌,未佩戴者不得入场。

三、会议议程与流程1.会议议程应按照招投标要求制定,并提前向参与人员发送。

2.主持人应确保会议流程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议程进行会议。

3.会议中的发言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时间限制,超时者应予以提醒。

四、会议文件管理1.会议文件应提前准备妥当,并在会议开始前分发给参与人员。

2.参与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不得私自带离会场。

五、会议纪要记录与传达1.会议纪要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

2.会议纪要应在规定时间内传达给参与人员,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六、会议维护和设备保障1.会议期间需进行现场拍摄或录像时,应提前做好会议场地、设备的保障工作。

2.会议期间如有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附件:1.会议议程表2.会议参与人员名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投标:指或企事业单位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购买或销售商品、工程或服务的一种经济活动。

2.参与人员:指应邀参加招投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向负责人员索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仅供参考,具体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

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

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1.会前准备1.1 预先确定会场地点、时间和参会人员名单1.2 安排并测试演示设备和音响设备1.3 准备会场布置,包括座位安排、展示区域等1.4 印制开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分发给相关人员2.会场布置2.1 设置主席台,摆放主持人和评标委员的座位2.2 设置投标者区域,为每家投标人准备桌椅和展示区域2.3 设置观摩席,为现场观摩人员提供座位2.4 设置展示区域,用于投标人展示样品或技术设备3.会场秩序3.1 主持人开始会议,宣布会议开始并请大家保持安静3.2 主持人介绍会议目的和议程安排3.3 要求投标人将方式静音或关闭,以免影响会议进行3.4 主持人提醒大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喧哗或干扰他人4.开标程序4.1 主持人宣布开始开标,公开验封投标文件4.2 工作人员逐份查看投标文件,确保封条完好4.3 主持人请投标人逐家介绍公司背景和投标方案4.4 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询问投标人疑问并回答4.5 主持人依次宣读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以及其他重要事项5.会议记录5.1 工作人员记录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问题5.2 记录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和评标委员的回答5.3 记录开标结果和评标委员的评分情况5.4 会后整理记录并制作开标报告附件:________无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招投标:________指或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选择过程。

2.开标:________招投标过程中,公开验封投标文件的环节,用于确保透明公正。

3.主席台:________会议现场主持人坐的高位,通常是一个小舞台。

4.评标委员:________由招标方选派的专业人员,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评议,并最终决定中标人。

政府采购招标会议纪律

政府采购招标会议纪律

莱芜市政府采购招标会议纪律•为确保政府采购招标会议顺利进行,使招标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纪律。

•第一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三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及招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和不按时参加会议的;•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遵守招标会议纪律的;•4、在评标过程中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询标答疑的;•第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弃权,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凡进入会场的人员应关掉手机,不准随意出入会场。

•第七条在评标过程中,应邀答疑的投标人有责任全面、正确、按时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问题。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决不允许打人情分、关系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招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对评标及招标过程要严格保密,所有评标及招标资料不得散失或带出评标场所。

•第九条工作人员,要管理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和记录,防止丢失、泄密。

来访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场所,对外电话由会务组负责管理•第十条罚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行为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警告、批评、取消投标资格或罚款的处罚:•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3、泄露评标及招标情况,影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中标人不按照与发包方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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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会纪律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采购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提高采购工作透明度,确保招标活动公正、廉洁、不出工作偏差,特制定以下招标会议纪律。

一、参加人员
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采购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

投标单位代表必须由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并进行登记,在取得工作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方能进入会场。

其他与本次会议无直接关系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一般纪律
1、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保护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三、廉洁纪律
1、与会人员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以权谋私。

2、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礼金、礼品、礼券和其他有价值的物质。

3、任何人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宴请和消费。

4、与会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评委如发现投标人中有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有其他会影响采购公正的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会场纪律
1、会议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开始,不得迟到,监督人员、评委在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事先通知,并在到达会场后,当众说明迟到原因。

其他人员迟到不允许进入会场。

2、招标会场严禁使用通讯工具,任何人不得在会议结束前与外界联系。

3、严禁随意进出会场。

4、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场看书、看报、阅读其他材料或做其他工作。

五、评标纪律
1、评标的依据只能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为防不正当竞争,在开标、质询和评标期间,评委原则上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进行的实质性调整。

3、认真分析、研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价,价低者中标。

并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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