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
ST超日

单晶太阳能组件
多晶太阳能组件 供电 电池片 风光互补路灯 其他 地区
43.92
43.31 5.87 1.22
57.89
34.76
51.82
39.35
72.30
26.45
90.25
4.80
84.64
12.51
0.07 0.17 94.33 92.83 91.25 98.76 95.07 97.16
中国大陆
8.5
10
10
8
10
20
40
160
500
2500
5000
12000
8
XXXXXXXXXXXXXXXXXX
行业分析
遭遇“双反”危机 • 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 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 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有时“双反”在调查也是实行贸易保护的一种手段)。 • • • • • 2011年11月: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 行为。
201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 超 日(超日太阳)。2012年3月7日,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证券
超日太阳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存重大不确定性

I
匿
l 硝 哪S
司 质押 , 其 转让 股权 尚须 得到 作为 股
份 质权 人 的信托 公司 的 同意 , 质权 人
将 因此做 大做强 。
市 场分析人 士指 出, 光伏制造 业“ 优 胜劣汰 ” 、 全 面进入整 合期 的脚 步渐行渐
近, 这 无疑 将有利 于其 中的龙 头企业 , 一方 面可借 兼 并重组做 大做 强 , 另一方 面 还可 以渐渐 告别旷 日持久的价格 战 , 转 而专攻技术研 发 , 技术进步 和成本 降低将 推动国 内光伏 发 电早 日进入 “ 平价上 网” 时代。 ( 中国证券 报)
营镇一小 区业主 申请建设 的北京首个
个人分布 式光伏发 电项 目正式并 网发 电。 据 介绍 , 该项 目采 用屋 顶覆盖光 伏
成为世界第 一风 电大 国 , 年 发电量 超过 1 0 0 0 亿k Wh 。 核 电在建机组 3 0 台、 3 2 7 3 万 k W, 在建规模 居世界第一 , 在役机 组保 持安全稳 定运行 。 ( 上海证 券报 )
超日 太 阳股份 比例将不 低于 3 5 %, 保 证其在公司 的第 一大股东地位 。
统方案制定、 并网检测、 调试等全过程
服务 , 并且全额 收购这些项 目富余的电 量。 据 统计 , 目并网 申请 2 5 户, 累 计报 装 总容 量为 1 2 5 2 7 . 0 3 k W。
重要。
条 因春 节 假 期 的 原 因 目前 也 已经停 产, 但在春节假 期结 束后将恢复 生产 。
超 日太 阳 2 0 1 2 年1 2 月2 0 日起停 牌
至今 , 停牌前报收 5 . 1 1 元。 ( 中国证券报 )
北京首个个人光伏发 电项 目 并网发电
最高法 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20160616发布)

最高法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20160616发布)来源| 人民法院报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法律讲堂”投稿邮箱:2635079073@ 交流合作:微信号zsm80041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既有破产重整案件,也有破产清算案件,还包括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向清算程序转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案件。
这些案例分别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法院慎重行使强制批准权、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重整、依法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目录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2.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3.浙江安吉同泰皮革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5.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6.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7.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8.北京利达海洋生物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9.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10.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基本案情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截至2013年6月30日,长航凤凰合并报表项下的负债总额合计达5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经债权人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长航凤凰重整一案,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因连续三年亏损,长航凤凰股票于2014 年5月16 日起暂停上市。
(二)审理情况在武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以市场化的重组方式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
超日太阳: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1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对超日洛阳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中人民币416,547,854.19元用于置换议案二所述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改革报》。
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3、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在股东大会所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计划,并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根据该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超日债事件回顾与启示

超日债事件回顾与启示
杨筱燕;张大鹏
【期刊名称】《债券》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超日太阳事件发生经过(一)公司基本情况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超日太阳)是光伏行业中的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
自2011年以来,整个光伏产业产能过剩.企业盈利大幅下降.而超日太阳存在的问题更加严重。
截至2013年1月4日.公司账目可用货币资金仅3461万元,其中2480万元为西藏项目专款.只剩不到1000万元为正常运营资金。
【总页数】5页(P60-64)
【作者】杨筱燕;张大鹏
【作者单位】中国银河证券风险管理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超日债”违约事件对企业债风险评价的启示 [J], 杨芳
2.“11超日债”违约事件的三大影响 [J], 周大胜
3.债券持有人维权法律思考——以“11超日债”的债券违约事件为视角 [J], 江文强
4.违约事件频发下的中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研究——基于“11超日债”违约案例的思考 [J], 李雅丽;朱文清;肖昂
5.“11超日债”事件对投资者刚性兑付信念的影响——基于事件研究法 [J], 王占浩;郭菊娥;薛勇;刘子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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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回顾与展望

中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回顾与展望一、债券市场违约率统计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不断暴露。
从2012年山东海龙事件的发生,成为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首例发行人主体违约事件,到2014年上海超日事件开启了我国债券市场首次公开、正式的债券违约事件,打破了债券市场零违约的神话,再到2015年保定天威事件掀开了央企违约大幕,我国债券市场已发生了多起违约事件,债券违约正步入常态化。
2012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未出现违约事件,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违约率为零,共有7家发行人发生了主体违约,发行主体违约率为0.44%;2013年,我国债券市场债券违约率依然为零,有5家发行人发生了主体违约,主体违约率为0.21%;2014年,“11超日债”发生利息兑付违约,成为我国首例正式、公开的债券违约事件,债券违约率为0.02%,共有5家发行人主体发生违约,发行人主体违约率为0.17%。
此外,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发生5家债券发行人违约事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发行人主体违约率为1.95%。
与国际债券市场相比,我国债券市场违约率明显较低,但投资级发行人主体违约率偏高(详见附表1和附表2)。
截至2015年10月,公募市场上已有6只债券确认发生违约,共7家发行人发生主体违约;私募市场上共有6只债券发生违约,共5家发行人发生主体违约(详见表3和表4,债券详细信息见附表)。
表1 2012年-2014年我国公募市场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率统计表表2 2014-2015年我国公募市场发生违约的发行人主体信息表注:最新主体级别为截至2015年10月28日主体级别;年初级别指的是相应发生违约年份年初时的级别。
表3 2014-2015年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发生违约的发行人主体信息表资料来源:联合资信整理二、违约事件分析通过对近两年已经发生违约以及暴露出风险但尚未违约的债券发行人主体进行梳理,可以看出,从行业分布情况来看,信用风险多发生在电器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金属、水泥等同质化、产能过剩严重、强周期性行业,还涉及纺织皮革、制鞋业、化纤制品、餐饮等竞争激烈的行业。
超日太阳: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锭到电池片)的公告 2011-03-1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公告编号:2011-038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锭到电池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为了进一步形成产能配套,降低原材料采购压力,提高盈利能力,同时也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实现规模经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4.5亿元建设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锭到电池片)。
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洛阳”)负责实施,资金将以本公司向超日洛阳借款或其它符合证监会监管要求的方式投入。
二、洛阳超日的基本情况超日洛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主要从事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生产、销售、安装。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超日洛阳总资产为人民币143,963.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3,911.36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33.79万元。
(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项目介绍1.项目名称: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从硅锭到电池片)2.建设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工业区3.建设规模: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4.项目占地:66814平方米(约合100.2亩)5.项目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6.计划建设期:一年7.项目盈利能力评价:本项目实施后,达纲年税后利润为13,278万元,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3.1%,投资回收期(税后)3.1年(含建设期)。
(上述盈利能力评价并不代表公司 2011年度及以后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在超日洛阳次投资建设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上游产业链(从硅锭到电池片)的生产力,进一步完善企业产能配套的能力。
上市公司子公司清算转重整公告

上市公司子公司清算转重整公告一、公司概况本公告涉及的上市公司子公司,成立于XXXX年,主营业务为XXX和XXX。
公司在其经营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为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清算原因及过程由于近年来市场竞争加剧、业务萎缩、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公司出现严重的财务困难,已无法继续经营。
经过慎重考虑,上市公司决定对子公司进行清算处理。
清算过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已完成清算程序。
三、重整计划及方案鉴于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尚有部分资产和业务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上市公司决定将清算转为重整。
重整计划及方案如下:1. 资产处置:将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处置,以实现资产变现。
2. 业务重组:保留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管理结构,以提升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 债务处理: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方案,减轻公司债务负担。
4. 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业务资源,加速重整进程。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子公司重整计划及方案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一定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影响:重整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财务费用和损失,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压力。
2. 业务影响:子公司重整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影响。
3. 管理影响:重整过程中可能需要调整管理团队和组织结构,对上市公司管理能力提出挑战。
五、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1. 重整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重整计划无法如期完成或失败。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重整计划及方案的实施需得到债权人、监管部门等相关方的同意和支持,可能面临一定阻碍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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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目录释义 (1)前言 (3)一、超日太阳基本情况 (5)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9)三、债权分类和债权调整方案 (11)四、债权受偿方案 (14)五、经营方案 (16)六、重整计划的批准 (19)七、重整计划的执行和执行监督 (20)八、重整计划提示和其他事项 (22)释义“法院”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人”指由法院指定的上海超日太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超日太阳”或“公司”指上海超日太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毅华公司”指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出资人”或“股东”指截至201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超日太阳股东以及该日后取得超日太阳股份的股东“股份”或“股票”指超日太阳股票,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ST超日“11超日债”或“债券”指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1超日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江苏协鑫”指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嘉兴长元”指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安波”指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启明”指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韬祥”指上海韬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辰祥”指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久阳”指上海久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文鑫”指上海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加辰”指上海加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人”指由江苏协鑫、嘉兴长元、上海安波、北京启明、上海韬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阳、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组成的联合体“协鑫集团”指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指超日太阳持有的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企业的股权和对境外客户的各类应收款项“债权人”指超日太阳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1项,就超日太阳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对债务人特定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职工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2项,超日太阳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为超日太阳垫付职工薪酬形成的债权“税款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3项,超日太阳所欠税款和为超日太阳垫付税款形成的债权“普通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4项,超日太阳的普通债权“初步确认债权”指经法院裁定初步确认或者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的债权“预计债权”指已向管理人申报但尚未确认,以及尚未申报但可能存在的债权“评估机构”指为超日太阳重整案提供资产评估和偿债能力分析服务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指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513号《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指银信咨评报(2014)沪第138号《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元”指人民币元,本重整计划中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元前言超日太阳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于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超日太阳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裁定受理超日太阳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重整期间,管理人在各级政府、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关怀下,一方面做好生产经营及职工的稳定工作;一方面做好与重整程序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资产清理和委托评估、债权申报受理和审查、信息披露、偿债能力测算、投资人征集、重整计划制定、债权人会议筹备等。
管理人多轮次与主要出资人、债权人、投资人进行真诚的沟通、交流。
在充分听取、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充分尊重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结论和偿债能力分析意见的前提下,在充分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论证、可行性预判和分析的条件下,管理人制定出超日太阳重整计划,现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根据本重整计划,超日太阳本次重整如获实施:一、超日太阳法律主体不变。
经重整的超日太阳仍是一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超日太阳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该等股份由全体出资人无偿让渡并由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投资人受让上述转增股份应支付的14.6亿元,以及超日太阳通过处臵境内外资产和借款等方式筹集的不低于5亿元,合计不低于19.6亿元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作为超日太阳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
经测算,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的资金约18亿元。
在按照前述债权调整方案完成债权受偿后的全部剩余资金,以及未来不再提存的分配额,均作为超日太阳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
三、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
按照上述方案受偿后未获清偿的部分,超日太阳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按照同类债权的受偿标准提存分配额。
四、11超日债作为有财产担保债权对于超日太阳提供的担保物评估价值3,064.82万元优先受偿,每张11超日债债权金额本息合计约111.64元,可以优先受偿约3.06元,剩余约108.58元作为普通债权受偿。
每名债权持有人在对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后未获清偿转为普通债权的部分,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具体受偿金额以实际计算为准。
五、超日太阳将继续原有部分经营业务,并将重新布署和整合生产经营格局,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争取符合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
超日太阳拟实施资产重组,由投资人适时向超日太阳注入资产,提高超日太阳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正文一、超日太阳基本情况(一)设立及历史沿革超日太阳前身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倪开禄等六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6月26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1022620329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8月12日,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超日太阳于2007年10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102260004577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88号”文件批复,交易所“深证上[2010]373号”文件核准,超日太阳股票在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2年4月20日,超日太阳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86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的10亿元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超日太阳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太阳能灯具、电子电器生产、销售、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二)股东及股权结构截至2014年6月30日,超日太阳总股本为843,520,000股,股东共计54,443户。
倪开禄为超日太阳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315,278,848股超日太阳股票,占总股本的37.38%;倪娜为超日太阳的第二大股东,持有54,952,704股超日太阳股票,占总股本的 6.51%,倪开禄与倪娜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370,231,552股超日太阳股票,占总股本的43.89%。
(三)重整情况超日太阳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于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2014年4月3日,超日太阳接到毅华公司的函,毅华公司以超日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超日太阳进行重整。
法院经审查认为,超日太阳符合进行重整的条件,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依法裁定受理毅华公司对超日太阳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决定,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
(四)资产负债情况1.资产评估情况根据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26日为基准日,超日太阳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47,612.27万元,其中为特定债权设立担保和涉及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财产评估价值为9,801.06万元。
2.债权审查确认情况(1)已获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超日太阳重整案已获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合计432,452.29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66,084.42万元、税款债权2,191.88万元、普通债权364,175.99万元。
(2)初步确认的债权超日太阳重整案获法院裁定初步确认以及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的债权合计90,860.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优先债权7,345.55万元、税款债权3,181.68万元、普通债权80,333.47万元。
(3)职工债权经管理人调查,超日太阳的职工债权总额约3,900万元。
(4)预计债权预计债权合计约68,367.04万元,其中未申报的有财产担保债权(11超日债)46,756.04万元、已申报但尚未获得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普通债权约20,611万元、未申报的普通债权约1,000万元。
(五)偿债能力分析1.偿债能力分析结果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超日太阳如破产清算,假定其财产均能够按评估价值变现,按照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建筑工程变现所得优先用于偿还建筑工程优先债权、担保财产变现所得优先用于偿还有财产担保债权;剩余其他财产的变现所得在支付重整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并全偿清偿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后,剩余资产用于普通债权分配,普通债权受偿率约为3.95%。
2.实际破产清算的清偿比例可能低于预估超日太阳如破产清算,能够达到上述普通债权受偿率的前提,一方面为财产均能够按照评估价值变现,另一方面为重整费用和职工债权能够控制在评估机构预测的范围内。
但根据超日太阳实际情况,以及破产财产处臵实践经验,超日太阳如果破产清算,主要资产中的房屋、设备将失去生产功能,价值会大打折扣,并且处臵时间也受不确定因素影响;海外电站价值贬损严重及海外应收款回收难度极大、下属子公司均资不抵债、股权的流通性差等因素都将影响财产变价工作的实际效果,破产清算进程可能变得极为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