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监考、阅卷要求
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

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近年来,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备受关注。
这一制度在教育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旨在确保试卷评分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制度起源和意义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起源于对考试公平性的要求。
它可以有效规范教师的阅卷行为,保证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
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阅卷过程的公正公开,以及评分标准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二、教师阅卷的程序和要求教师阅卷的程序和要求对于一个完善的阅卷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阅卷,不得违反规定或擅自更改评分标准。
其次,教师应独立进行阅卷,互相不得交流,以免产生评分偏差。
此外,阅卷要求还应明确评分标准,并设立复核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分错误。
三、考试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考试监督管理是评价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手段。
其主要方式包括考场监考、试卷抽查、成绩核实等。
监考老师必须熟悉考试规则,并具备辨别作弊行为的能力。
试卷抽查可以有效防范作弊行为,并监测教师的评分水平。
成绩核实是对阅卷结果的确认和检验。
四、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教师阅卷与考试监督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考试的主观性,教师的个人主观意愿可能对评分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阅卷压力和工作量大,容易导致教师疲劳和评分偏差。
此外,作弊行为的创新和隐蔽性也给考试监管带来了困难。
五、如何提高评分的公正公平性要提高评分的公正公平性,首先应明确评分标准,并统一进行培训,以确保教师对标准的理解和掌握一致。
其次,建立复核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分错误。
此外,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减少人为因素对评分结果的干扰。
最重要的是,教师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尽可能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对评分的影响。
六、加强考场监考工作考场监考工作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非常重要。
监考老师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具备辨别作弊行为的能力。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一、监考管理制度1、监考人员务必看清监考科目、时间,不得迟到,更不得缺席,有事必须提前请假.2、每科考试前2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考卷,再去监考班级监考。
3、听考试信号考前10分钟开封试卷。
试卷打开后监考教师首先要检查试卷情况:科目、内容、年级是否相符,试卷是否有破损,试卷是否够数,如有问题发卷前将其处理完毕.6、听考试信号考前5分钟发卷。
发卷后先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班级、姓名。
7、听考试信号按时答卷。
学生答卷时,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班级、姓名填写情况,发现错误问题及时纠正。
8、除一年级之外,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一年级考试读一题做一题,读题时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速度适中。
9、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经常巡视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在考场内聊天或谈论其它事情,更不准接打手机.10、考试过程中如果学生对试题提出疑问,监考教师要及时把问题汇报给监察领导或学校业务领导,听学校统一安排再做处理。
11、学生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并要做好服务。
对于有些答题慢的学生要提醒、敦促其答题。
但不要过分关心某个或某些学生,如有举报学生,经学校事实核实情况属实一定严肃处理。
12、对于缺考考生,监考教师要做好统计。
写清班级、姓名并在送卷时交与教导处做记录.13、考试结束时收卷要及时准确.听学校信号统一收卷,任何人不得擅自提前或错后收卷时间。
收卷时要核对好试卷份数,才可以叫学生离开考场,做到不掉卷、不落卷。
14、监考教师收好卷后及时送到教导处装订。
15、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调换监考。
二、巡考管理制度1、巡考内容:一巡“安心备考”,二巡“认真应考",三巡“考后状态"2、巡考标准:(1)安心备考:考前能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调整心情,准备考试用具,楼道里听不到吵嚷声;认真回顾所学知识,有遗忘的,或拿不准的可翻阅书籍进行考前复习,都有事可做。
(2)认真应考:走廊是肃静的,教室是安静的;考试姿势端正,能座住凳子,坐稳身子,目不斜视;认真对待不会的试题,不空题.(3)考后状态:平静,没有大声吵嚷的,聚堆的同学是在议论考试内容;常态,能做正当的活动.3、巡考职责:(1)负责巡视的领导要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到指定的楼层进行巡视,查看监考教师是否到位,学生是否进入考场,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考试纪律要求

监考、考务纪律要求监考教师对待考试要严肃认真,要认真维护考场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给学生们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既要严格监考,又要服务学生。
为加强监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监考教师作如下要求:1、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务室集合、点名、领卷入场,如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替代教师并报级部批准(不得跨年级替代),否则按迟到、请假或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除工资的1/30,旷工按事假3倍)。
2、有序组织学生入场,指导学生就坐,检查座位号与本人是否相符,以免学生走错考场;督促、检查考生填写姓名、座位号,粘贴条形码。
3、严格按学校统一信号收、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迟。
4、监考教师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为此,监考教师必须遵守以下纪律:①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如违反该规定,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绩效200元;级部和学校巡视人员进入考场区域,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在考场区域接打电话,否则扣除绩效200元;②不得看书、看报、做题和阅卷;③不打瞌睡;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等场外流动监考员替换后方可离开;⑤监考时,应站立前台,不得久坐或频繁走动;如考场有两位监考教师,一位站讲台前,另一位站考场后面,两位教师不得同时坐下,只能轮流坐下休息。
(违以上②-⑤条纪律,将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5、监考期间,学生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而被级部巡视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绩效50元;被学校巡视组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级部巡视人员绩效50元。
6、考试终了信号一结束,宣布停止答题,学生有序离开考场,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试卷份数,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理顺,交考务室验收。
7、考务人员(流动监考员)做好试卷交接、验收、保管、保密及在规定楼层巡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擅自离岗;无故离岗,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教师监考职责及阅卷要求

一、考前20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并清点试卷科目和数量;领取试卷后提前15分钟进考场,提前5分钟发卷;开考铃声响后,学生才能开始答题。
开考15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入场。
二、认真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三、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不检查、暗示学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
四、在考试期间,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和答题卡等带出或传出考场。
五、监督学生按规定的要求答题,制止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六、学科测试开考40分钟后,方可允许学生交卷离开考场。
七、学科测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距测试结束所剩的时间。
八、考试结束后学生离场前必须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交给监考员。
学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课程组长集中领卷,集中阅卷,集中还卷。
如当天未完成阅卷工作,必须将试卷交还教导处,隔日再领取。
十、阅卷结束以后,各学科教师按要求及时完成登分工作。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附件一:监考员守则一、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场主考报告。
四、每科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草稿纸和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试室,并对试室进行检查、清理。
五、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及其他考试资料,并指导考生在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学校、座位号等。
六、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一、二年级由本校监考员读题)。
七、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疾病且需离场治疗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主考派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经治疗后仍不能考试的,应说服其放弃考试。
八、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舞弊情况,并向主考报告。
十、在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时,监考员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收卷点齐后,将考生的答卷带回考务办公室装订密封,交考场主考验收。
十一、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打电话、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在考生旁边无故停留检查考生答题,考试进行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将试卷传出试室,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守自盗。
附件二:评卷员守则—、评卷员在评卷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评卷员在开始评卷前必须参加培训,掌握评分标准和评卷要求。
三、评卷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评卷。
四、评卷员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进行评卷,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其它笔不得带入评卷场地内。
教师监考和阅卷规则

教师监考和阅卷规则一、监考规则1.中学各年级组按上次考试名次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座次和考场,各年级每个考场安排的考试人数要相同(多出的学生安排在最后一个考场)。
2.中学监考教师的编排采取任课教师回避原则。
一经安排,不通过教导处同意,不得私下调换。
若非特殊原因请假,要安排好顶替自己的监考教师。
小学采取各学校对调监考的办法,教导处安排对调学校,各校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形对监考教师、学生座次等做出适时、周密的安排,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3.考前10分钟,第一监考教师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分发试卷;另一监考教师到教室组织学生,检查桌距(桌口向前,桌子左右距离不小于80厘米),核对学生座次顺序。
考试时,要指导、督促学生将学校、姓名、班级、座次号填写完整。
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收试卷时要按年级、科目分类,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顺次整理,严禁试卷混装、倒装、错装、漏装,检查无误后迅速送教导处装订。
4.监考期间,第一监考坐在考场前排,另一监考坐在考场后排。
监考教师既要注意态度和蔼,为学生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又要严格考试纪律,密切注视考场情况,严防学生夹带、偷看或抄袭答案。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严重舞弊的,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并向教导处报告。
非监考教师未经教导处允许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5.监考教师要注意考试时间,按考试时间准时开考和收卷。
考试中途,除试卷分发和印刷问题可及时与教导处联系解决、向学生解释外,一律不得有指点、暗示学生考题的言行举动,或在走道内较长时间停留。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生病或需上厕所的可由监考教师及时处理。
6.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教室,严禁在考场内玩手机、看书报、写材料、聊天、打瞌睡等。
7.考试时,若发现试卷打印错误或试题超出学生已学范围,应立即报告教导处,由教导处联系任课教师对试题做出更改或更换,不准任课教师自行变换题目或随意加分。
8.监考时,一年级试卷题目的阅读应读一题做一题,读两遍,读题时间的把握要适当;英语听力材料的朗读要求声音洪亮、发音准确、节奏适宜,读两遍。
考试教师监考守则和考生守则

考试教师监考守则为严格考试规范,严肃考试纪律,形成良好的考风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守则,望全体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前各位班主任要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布置考场,保证各考场洁静,座位排列做到单人单桌,适当拉开距离,桌子的书箱要背向考生。
二、监考老师要在考前按时参加考务会,明确监考守则,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关怀考生,认真负责地做好监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要在每科开考前十分钟到教务处领卷(注意不能代领)。
考前十分钟携卷入场,并及时组织考生入场。
入场时,考生的书本资料等不准带入考场,检查考生桌面上、书箱内有无违反考试规则的物品,考前五分钟发卷。
另外,转场教师要迅速到位。
四、发卷后,要向考生说明所考学科、试卷页数,要求考生检查试卷有无污染破坏、漏印、字迹不清、重页等,发现问题及时与转场教师和教务处联系,及时更换试卷。
考试铃响后,方可允许考生答题。
五、每科考试开始后,若两人监考,要一人坐在前面注视全场,一人巡视,保证“一动一静”、“一前一后”,若一人监考要“动静结合”,不能坐在考生当中。
六、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对考生不做任何指导或暗示。
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七、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作弊迹象时,首先提出口头警告,警告一次无效,确有作弊行为要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违纪规定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绝不能出现乱问、乱抄等现象。
八、考试时间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止铃一响,监考教师立即通知考生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页号排好,按顺序将试卷翻放在桌上,一人收卷,一人注视全场。
收卷时要认真清点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九、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当场点清试卷数目,按照密封规定排好试卷,交教务主任检查,检查无误,方可离开教务处。
十、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阅卷、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打瞌睡、不准做与监考埠头的事、更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小学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小学教师监考、阅卷制度一、监考职责:1.监考老师必须事先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安排意见,明确自已监考的场次、科目和时间,并于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接受点名、领取试卷;2.监考老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自始至终做好监考工作,并维持好考场纪律;3.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维持学生安静后,先作简明的教育,并把学生的书籍、学习资料收交到讲台上;考试过程中对试卷的内容不作解释,但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可答复学生的询问。
4.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后分发试卷。
5.监考老师要做到为人师表。
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开考场,不私自叫人代替监考,不玩手机、听耳机、接打手机,不阅读书报杂志,不批改试卷,不干扰学生的考试,不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监考老师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热情地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
发现学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考务办陪同治疗。
7.监考老师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批评指正。
考试结束后向教务处报告,由教务处做出相应的批评教育;8.不得提前收卷,考试结束铃响后,有秩序地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和顺序是否和考试人数相符,在考务办按统一要求装订。
9.监考老师要模范遵守监考纪律。
对违反监考纪律者,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
对徇私舞弊者,要给以相应的处理。
二、考场整理1.监考教师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考场布置整理工作,验收不过关者重新整理并通报批评;2.考场内(含桌斗内)、外卫生必须打扫干净,桌凳用水擦拭干净,地面不留一片纸屑;3.考场内桌子摆放合理,横竖成行;4.考试过程中应保持好考场卫生,考试结束后应再次对卫生进行打扫,做到干净、无纸屑。
三、试卷装订与阅卷1.试卷装订要做到按考生座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装订,不能出现漏装、倒装、错装的现象;2.教师要根据年级主任和本组组长的分工进行阅卷,做到熟悉试题和答案,阅卷认真,给分合理,不出错,按规定时间完成阅卷,不拖后腿,并在每本试卷第一页所阅试题题号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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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水中心校监考、阅卷规定
为了严格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信度,特对我校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1.监考教师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看桌兜是否面向前,看考生是否对号入座,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本子、夹带
2.监考教师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监考,特殊情况需报备教导处。
3.每个考场两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考试期间不得在学生试卷上指点。
4.除给低年级学生读题外,考试期间不得说话。
5.监考教师提前处理好自己私事,监考期间,禁止离开考场。
6.监考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不得说闲话、看资料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7.每试结束,用蜡光线统一装订试卷,按要求密封试卷后上交教导处。
8.阅卷服从教研组长安排,实行流水阅卷,本年级教师不参与年级试卷批阅。
9.批阅试卷教师按照答案给分标准赋分,对试卷批阅有争议的直接找教导处申诉,不得找批阅教师。
10.阅卷结束、登分完成后,各教师填写试卷分析。
望各位教师注意自己形象,切实做到诚信监考、认真阅卷学校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所有违纪教师一经核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树模。
收水中心校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