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监理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种工程工程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并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各农田.水利相结合,将多余土运到指定弃土场。
土方开挖要求施工单位勘察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层的地质情况、水文情况,运输道路、地下埋设物、古墓、电缆线路、供排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开挖土方得待地下水位降低至开挖底面不少于O.5M 后才能进行。
土方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分层开挖、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的基本原则,分段依次进行。
随时按相关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在挖土上侧弃土时,距基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m,高度不应超过 1.5m,并不超过设计荷载值,以保证挖土边坡的稳定。
弃土堆坡脚至挖土上边缘的距离,应根据挖土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决定。
应考虑土堆场或外运。
机械开挖只能挖至基底以上30cm,余下部分人工修边拣底,以保持基底土体的原状结构,严禁超挖。
b5E2RGbCAP 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观察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检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p1EanqFDPw 施工机具停放的位置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基顶周边设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警示提示。
DXDiTa9E3d <一)土方开挖的监理巡视检查1、对开挖质量的预控<1)在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系统。
<2)审核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并配合地下水控制措施。
<3)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
2、过程控制<1)各家施工单位按规定的位置在基坑边缘堆置的土方和建筑材料,但距基坑上部型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 1.5m,并不超过设计荷载值.RTCrpUDGiT<2)施工机具停放的位置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基顶周边设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警示提示.5PCzVD7HxA<3)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做好坑变形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下沉变形或基底土隆起等事故.在潮汛期开挖土方,应做好相应的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浸入坑内,如发现围护结构有水土流失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封堵。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一、前期准备1.安全监理人员在开挖工程开始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编制相关的安全监理计划。
2.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二、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围挡、安全网、警示牌等。
2.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整洁,杂物、垃圾等应及时清理。
3.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通道,确保行人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通行。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卫生间和休息室,保证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机械设备应具备合法的使用证书,并经过检验合格。
2.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
3.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标识,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工作距离。
四、土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1.土方开挖作业前,应对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勘察,确保开挖的安全性。
2.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坑壁支护措施,并定期检查坑壁的稳定性。
3.开挖现场应定期进行通风检查,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安全标准。
4.开挖现场应加强沉降观测,及时发现地面下沉情况,做好安全预警。
五、排水施工安全管理1.排水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排水方式,并定期检查排水管道的通畅情况。
2.排水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泵站的维护,确保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排水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警示标志,以防止施工人员误入。
六、通风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通风设备,并定期清理通风口,保证通风效果。
2.开挖作业过程中,应根据情况合理安排通风时间和通风间隙,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七、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2.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施工规程、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操作规程等。
八、施工现场检查和记录1.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2.监理记录应包括设备使用情况、施工进度、安全问题等内容。
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监理细则二00三年十月十二日1、总则1.1 制订本细则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汇编》、《建筑施工工艺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
1.2 制订本监理细则的目的: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经常遇到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的施工,为了监理工作更细致、更规范,特制订本细则。
1.3本细则的运用范围:仅限于本项目监理的业务范围内的基础、明挖地库基坑等。
2、土石方开挖的监理2.1 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前,依据基坑支护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土方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挖土机械的选择、开挖依次、开挖路途、机械下基坑斜道的设置、车辆进出场道路及环境爱惜措施等;基坑四周地表应做排水沟,避开水流入基坑内;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当重型机械要在基坑边作业时,应实行设置特地的平台或深基础等措施;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在基坑内分级设置排水沟和用集水井将地下水刚好排出坑外;2.1.5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坑底及护壁留300~500mm厚土层用人工挖掘修整;2.1.6 土方开挖过程中,严禁碰撞工程桩,若工程桩露出坑底过高,应截桩后再接着开挖;2.1.7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刚好浇捣垫层,作到坑底封闭,并刚好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工程桩施工宜在基坑开挖前进行,以削减基坑暴露时间,同时避开由于施工靠近坑壁的工程桩时对支护结构的影响;2.1.8 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雨季、汛期施工时,应加强基坑护壁的观测,若发生异样状况,应立刻实行处理措施;2.1.9 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应刚好回填地下室墙外土方,回填应分层夯实;2.1.10 基坑开挖过程中,若遇基岩或老基础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石方开挖监理细则执行。
2.2 石方爆破开挖当基坑基岩出露,须要进行爆破时,应依据工程要求、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周边环境及支护结构形式和施工机械等选用恰当的爆破方法;进行爆破时,应严格限制爆破振动、爆破飞石及爆破冲击,确保爆破不对四周人员、设备、建(构)筑物、支护结构等造成危害;基坑爆破宜接受线孔爆破法,即炮孔直径不超过50mm,炮孔深度不超过5m的爆破方式;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进行爆破时,宜接受抗水炸药,假如运用受潮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等,必需接受防水措施;爆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了解爆破体的状况,爆破区四周环境、爆破要求和目的;(2) 爆破方案平安性和合理性的论证;(3) 确定爆破范围、药包布置和起爆依次,计算药包参数和延期时间;(4) 炸药品种选择,单位体积炸药消耗和单孔装药量计算;(5) 起爆器材的选择,起爆能源和方法,起爆网络连接形式和方法;(6) 计算爆破地震效应、空气冲击波、飞石塌落影响范围及冲击振动的平安距离、噪音及警戒范围;(7) 预料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防患和平安保障措施;(8) 爆破技术设计附图应包括:爆区四周环境平面图(含地下管线),爆破物平面和剖面图,药包布置,装填结构图,起爆网络连接图,平安警戒图,平安防护和覆盖措施和文字说明等。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确定设计方案:监理人员应仔细研读设计文件,了解开挖范围、深度、设计要求等内容。
2.查看勘察报告:检查勘察报告,了解地质环境、基础情况等信息,做出相应的监理安排。
3.制定监理计划:监理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工期和施工进度,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人员培训: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沟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3.现场设备检查: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确保设备符合施工要求,有效并安全运行。
三、开挖过程监理1.开挖场地布置监理: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场地的布置情况,包括施工标志、围挡、警示牌等,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压浆和注浆监理:监理人员应监督和检查压浆和注浆的质量和进度,确保压浆和注浆工作符合设计要求。
3.土质监测和评估:监理人员应对开挖现场的土质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开挖过程中土质稳定,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施工机械监督: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的使用情况,确保施工机械符合相关规范,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安全生产监理: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开挖质量监理1.土石方开挖质量监测: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开挖的质量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开挖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2.挡土墙监督:监理人员应监督挡土墙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挡土墙的稳定性。
3.土石方开挖质量验收:监理人员应与设计方进行开挖质量的验收,确保开挖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五、开挖完工阶段1.清理工作监理: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包括清理掉的土方、废弃物等,以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
2.施工记录整理:监理人员应整理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等,以便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
3.完工验收: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进行开挖工程的完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六、不合格问题处置1.发现不合格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问题,并指出原因和改进措施。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范围:坝基、坝肩、岸坡、隧洞、等基础的开挖以及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和旧建筑物拆除等工程。
2 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前7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将下述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⑴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或观测大纲)(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⑵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⑶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包人应在现场放样前3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⑴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设置、校核测量、编号情况及平面图。
⑵计算的放样数据。
⑶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⑷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⑸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
⑹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⑺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
2.3岸坡及其它开挖工程开挖前3天,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填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⑴开挖施工布置图。
⑵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⑶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⑷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其壁面的防护。
⑸出碴(土)、弃碴(土)措施及其土石料的利用计划与土石场堆置设计。
⑹施工排水措施。
⑺安全作业措施。
⑻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措施。
⑼施工进度计划报告。
⑽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4任何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到监理部审核。
土石方开挖监理细则

土石方开挖监理细则一、引言土石方开挖工程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涉及到土方工程的成本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等诸多方面。
为了确保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制定土石方开挖监理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监理目标1. 确保土石方开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控制土石方开挖工程的成本,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3. 确保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三、监理主体1.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对土石方开挖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2.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
四、监理任务1. 监督土石方开挖施工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编制。
2. 监督土石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土方的开挖深度、坡度、坡面平整度等。
3. 监督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包括挖掘机的使用、施工场地的确保安全、人员的防护等。
4. 监督土石方开挖工程的成本控制,确保土方开挖的费用合理、经济。
5. 监督土石方开挖工程的环境保护,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等。
五、监理方法1. 定期巡视现场: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土石方开挖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2. 抽查资料:监理人员可以抽查相关施工资料,如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以核实施工的真实情况。
3. 检测监测:监理人员可以委托第三方实验室对土石方开挖工程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 召开会议:监理人员可以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召开协调会议,共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协商变更等事项。
六、监理报告1. 监理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制作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业主或施工方,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七、监督与纠正1.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述本工程为土石方开挖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堆放及弃渣等环节。
工程地点位于市区,周围环境复杂,需注意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工程规模较大,时间紧迫,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监理工作目标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目标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施工进度和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具体目标如下:1、保证土石方开挖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2、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4、严格控制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5、保护周围环境,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三、监理工作重点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人员配备,确保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审核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符合要求。
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1)监督施工单位的土石方开挖作业,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2)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3)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4)协调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施工后的验收和总结工作(1)组织验收小组对土石方开挖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2)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整理监理资料,提交监理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监理工作方法1、定期巡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展情况;2、对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3、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问题;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5、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土石方工程是各类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效率,本文将详细阐述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目标土石方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同时保障施工安全。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及拆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加强土石方开挖和混凝土拆除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更好的进行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保证计量支付,严格控制投资,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2 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N-QHSKJG—02)、监理合同(合同编号(LN—QHCXJG—01)、监理规划、设计文件与图纸、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等技术资料编制。
适用工程范围内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4)《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7)《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查规范》(SL251—2000);(8)《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1994)。
1.3 本细则适用范围:清河水库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左右岸泄洪洞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及混凝土拆除工程。
1.4 承包人必须切实贯彻本细则各项规定并按其实施。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仍然执行合同文件,与合同文件有矛盾之处,以监理工程师解释为准。
2 开工申请控制2。
1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应报监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2 承包人应在明挖的单位工程开工前14d(28d)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包括: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图);2)开挖程序、方法和爆破实验;3)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4)主要开挖工程施工进度计划;5)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6)土石料的利用和弃渣措施;7)开挖边坡的保护加固和排水措施8)质量与安全环保措施;2.3 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深孔预裂或光面爆破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承包人应先进行必要的爆破实验.试验前编制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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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监理细
则
大洼灌区疙瘩楼水库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土石方开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SL38-9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其它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明挖工程开工前14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8)施工排水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13)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4)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2.4在任一开挖分部工程开工7天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2.5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相应的A类表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二份。
审查意见包括"同意"、"修改后再报"、"不同意"等内容。
2.6除非接到的审查意见为"同意",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48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7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8除非已经得到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
2.9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设计(包括其它中间或试验成果引用)应用前必须得到监理部的批准或认证。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工作。
3.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部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能够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施工技术员、调度员、质检员、安全员到位和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