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及签证流程操作步骤

设计变更及签证流程操作步骤
设计变更及签证流程操作步骤

设计变更流程操作步骤

1、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2、设计变更申请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后,由发包人明确施工范围,提供设

计变更单至监理及承包人;

3、承包人按设计变更要求及施工范围进行施工;

4、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三方共同对施工范围确认、取证(隐蔽工程必须隐蔽

前确认,提供彩色相片);

5、承包人根据设计变更单15个日历天内进行报价(一单一结),提交发包人

进行签证变更费用审核。

现场签证流程操作步骤

1、发包人或承包人发出工作联系单(注明原因、内容、具体方案、预估费用及

工期影响);

2、方案评估经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后,发包人明确施工范围,提供实施方案

至监理及承包人;

3、承包人按方案要求施工,于签证事项完成后15天内承包人发起现场签证单;

4、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三方共同对施工范围和工程量确认、取证(隐蔽工程

必须隐蔽前确认,提供彩色相片)签字盖章;

5、承包人根据现场签证单15个日历天内进行报价(一单一结),提交发包人

进行签证变更费用审核。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 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一)审核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二)总师办负责本办法的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项目公司各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 (四)财务部负责监督。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工程变更一般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 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原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投标工作缺陷引起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在工程施工合同基础上发生的工程变更(资金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 变更、材料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政策调整变更及其它变更等。 工程变更一般须经过技术评审、造价评审,通过技术及造价 评审的变更,项目才能实施,技术评审是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建设标准等要素调整进行评审、论证。 三、工程变更基本分类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约土地的。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够解

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的。 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的。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的。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使用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改造和扩建的。 置业公司因工程使用目的、结构形式、功能调整或质量要求发生变化的。 其它特殊情况。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权力限制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有严格的权力限制,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权限金额按单张签证划分,但是如果性质相同变更造成多个标段同时变更的,金额按所有标段发生总额确定权限;签证内容如与合同内容相违背的,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必须做到事前办理,禁止事后补办。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 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并留有相关的签证影像资料和工程量签复意见,表格参见《工程量现场计量表》(附录九)。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 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 附表八《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 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1.1 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 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图纸等 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 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1.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v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 总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目的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 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附表八《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

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 附表十《材料批价单》 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目的 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 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 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 进行批价。 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设计变更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总监审批。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 城市公司设计部 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 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含费用预估)并组织审批。

设计变更及签证制度

附件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并有效地控制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二、关于设计变更 1、执行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管理流程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时间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 (3)施工前变更原则:原则上对所有变更必须提前进行,杜绝施工后再变更,更杜绝二次变更; (4)工程量增减分析原则:每项变更审批单必须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对变更进行工程量增减分析,没有明确工程量增减的变更单为无效单;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截至上月末已完成的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洽,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6)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变更单必须对应编制一份预算书; (7)完工确认原则:当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项目部和监理人员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签字确认; (8)原件结算原则: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有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9)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审批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 2、分类:分为“正常类”设计变更和“特急类”设计变更 (1)凡设计变更一经提出,5天以后再实施的都称为“正常类”变更;正常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先施工后核量”; (2)特急类设计变更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特急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须经项目工程部和预算部、监察部签字,同时在变更审批单上写明“特急”情况说明,并根据相应金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开工后5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设计变更的内容

地产集团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某地产集团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 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 3.1 集团财务部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 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 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4.1.2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 补办。 4.1.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 同。 4.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 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4.1.5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发包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 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1.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 的依据。 4.1.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法律约束原则: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 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 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4.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5.设计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 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5.1.1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代签。 5.1.2 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 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发包单位设计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 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智能化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完善工程项目施工、加强部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职责

4.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审批流程图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工程项目进场后,现场项目助理或施工负责人在熟悉和审查《施工细化方案》及施工

图纸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为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设备数量填写《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5.2城市负责人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核实《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5.3施工技术组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后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清单、线材使用数量、变更后所能达到的功能要求。 5.4规划设计组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合同进行对设备报价、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5.5部门经理审批后发规划设计,抄送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施工技术组及物资计划管理员,以上人员在审批物资时需严格参照合同,如与合同不符时,则在《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批准物资申请。 5.6现场施工负责人需及时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变更与甲方办理签证或反馈信息,报规划组及本部存档。 5.7《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由部门财务负责保存,作为工程结算跟进应收

款的依据。 6.相关表格 VKWY7.5.1-J02-09-F1《智能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VKWY7.5.1-J02-09-F2《智能化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目的第一条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人民币以下的;(含)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第三条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四)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照。)SD-GDK-1-JZ-1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 1.1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 1.2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变更方 1.3案更加节约成本;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1.4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变更内容:2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1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4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5客户提出的变更;2.6. 、相关部门职责:3工程部:3.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1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2负责变更的实施;3.1.3市场营销部:3.2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1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2.2规划设计部:3.33.3.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2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1、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 一、设计变更 1.1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2主要内容 1.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

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甲方)指令 2.1概念 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2主要内容 2.2.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2.2.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2.2.2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2.2.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2.3工程联系单: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及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签证 3.1概念 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 第三章办理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

现场签证工作流程

1.现场签证流程工作标准 1.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3.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3.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造价在一定金额以上的零星工程; 3.1.5合同规定需现场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1.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1.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1.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需签证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和成本预算控制中心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进行现场工程量收方确认并在原始收方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绘草图注明,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1.2.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1.2.4.普通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 1.2.5.紧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1.3.现场签证的提出 1.3.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1.3.1.1由工程部发出的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1.3.1.2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1.3. 2.当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普通签证 1.3. 2.1如果属于普通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 流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 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 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 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 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 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 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 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 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 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 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工程部: 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市场营销部: 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规划设计部: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 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 3.1.负责审核签证; 4.工程总监 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 5.1.负责签证的审核; 6.成本分管副总

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 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 本 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 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甲方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元以上,10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 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 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合同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 相关规范、法规;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 满足使用功能;

-工程变更签证的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项目的投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代建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签证。 三.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定义 3.1 设计引起的变更:由于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尺寸变化、做法改变、材料的替换以及其他的修改,而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 3.2 施工引起的变更:由于现场施工矛盾或施工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造成做法改变或因施工单位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及其他新技术而导致做法改变、材料替换或其他变更事 项,而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3.3 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于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工程范围发生变化或市场形势变化、政策变化等由建设单位提出新的要求而提出的变更。 3.4 客户提出的变更:为了满足客户的使用要求由客户提出的变更。 四.管理职责 4.1 工程部负责审核由设计、施工、客户提出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影响工程的结构安全、其他客户的使用性能,本公司提出的变更方案的确定,对变更工程完成报告进行审核。 4.2 合约部负责对变更签证按定额规定进行计量并套用相应的定额,确定变更签证的工程价款。 4.3 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负责工程变更联系单的流转、工程变更的实施,必要时协助合约部对实际变更工程量进行确认。 4.4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变更联系单、修改图及有关审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4.5 总工程师负责对变更联系单和变更工程实 际完成量把关确认,总经济师负责对变更签证转化为经济洽商的进行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 4.6 工程部负责对现场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设计变更。 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签证: 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点工签认: 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

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备注: 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陈总、童传友、吴健勇、毛永平;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变更签证管理程序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程序(第 1 版) 1.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 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3.职责 3.1 工程总监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公司所属各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 管理程序。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 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4.1.2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 事后补办。 4.1.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 4.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监理公司应组织各承包单位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 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甲方工程部审批。4.1.5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 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4.1.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 结算的依据。 4.1.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法律约束原则: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签订 《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附件,供双方执行。 4.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5.设计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流程 工程变更根据其变更性质可分为三种,第一种:因建设单位的需求引起的工程变更称为建设单位任务单;第二种:因设计单位设计不完善或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的工程变更称为设计变更通知单;第三种:因施工单位的需求引起的工程变更称为施工联系单。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任何未按余政发〔2018〕04号程序执行的建设单位任务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系单不做为结算依据。 1)建设单位任务单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变更工程的,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向设计单位出具《建设单位任务单》[表2.2.8],设计单位收到委托单后,根据委托单内容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除经设计单位内部审核外,需经建设单位确认,由建设单位转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参建单位;与施工图设计无关的可直接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执行。

流程图:

表2.2.8 建设单位任务单

2)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单位可以根据建设单位任务单或对原施工图进行自我完善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表2.2.9],设计变更通知单需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转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参建单位执行。 流程图:

表2.2.9 设计变更通知单

3)施工联系单 施工单位可以就施工图以外的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就涉工程造价的增减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联系单》[表2.2.10],并附相关预算。另外在收到《建设单位任务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在任务或变更执行前及时以《施工联系单》[表2.2.10]形式上报相关费用或建议,并附预算。由建设单位对相关涉及的费用,进行批准审核后执行。如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涉及金额的大小以《余杭区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一般变更备案表》、《余杭区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较大变更备案表》、《余杭区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重大变更备案表》[表2.2.11]形式报相部门核准后,再下发施工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后方可执行。

设计变更签证流程

现场评做委员会对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相关流程 组成人员:胡主格林维兵、杜小恒、颜丽、各部门负责人。胡主格任组长。 一:付款现场审核流程:每次施工单位提交付款申请QS出价格评做结论设计出工程量结论提交公司工程部审核提交财务部由财务审计牵关组织相关人员到工程现场对设计及QS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并出评估委员会相关意见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转交财务部按程序付款 二: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按以下相应程序执行 附件一:现场签证的确认程序 1、现场签证应由相关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实行预先申报,在签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发生时由设计、QS、发包人共同确认,先做后报或逾期补签无效。现场签证必须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可靠,相关资料齐全。 2、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必须注明增加工程名称、位置、范围、工程量、预计金额、增加原因、处理措施及施工平面图(有设计变更或会审纪要的要附相应资料,有施工方案要附施工方案,能用图片说明的须附图片),所有相关资料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设计单位,签字后盖章报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以下流程 3、所有现场簦证由甲方现场评估委员会每月28日举行会签(节假日顺延),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QS、业主单位几方组成(如有设计变更则需设计单位参加),会签后的所有单据进入最终结算,凡未按此程序办理的,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签证流程 所有签证变更一律即时按以下程序办理,上报甲方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生效,未盖有甲方公司负责人签字的签证变更,决算时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1、工程技术现场变更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技术变更单设计审核QS及工程部经理审核工程部报详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在收件次日到现场核定上报主管领导审批返回工程部施工单位执行 2、设计变更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技术变更单设计审核QS及工程部经理审核工程部报详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在收件次日到现场核定上报主管领导审批返回工程部施工单位执行 3、建筑使用功能变更 营销中心专业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设计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QS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返回工程部提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执行 工 程 现 场 签 证 管 理 办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大全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及股份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维大修项目)的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原设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部分。 2.2设计使用功能的调整。 2.3原设计施工工艺难以实现或实现造价过高。 2.4对原设计进一步优化,可节约投资。 2.5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原设计难以继续实施。 3.设计变更分类 设计变更根据审核后预算费用的不同分为三类: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 3.1经审核后预算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的水工工程、2万元及以下的陆域工程、10万元及以下的工艺设备类工程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3.2经审核后预算费用为10—50万元的水工工程、2—30万元的陆域工程设计变更、10—50万元的工艺设备类工程设计变

更,为较大设计变更。 3.3经审核后预算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的水工工程、30万元及以上的陆域工程、50万元及以上的工艺设备类工程设计变更,为重大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的审批 4.1设计变更审批权限 4.1.1一般设计变更(不含工艺设备类),由建设单位至少2名工程主管及1名预算人员审核,建设单位总工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工艺设备类一般设计变更,由工艺设备小组至少2名工程主管及建设单位预算部门1名预算人员审核,工艺设备小组组长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4.1.2较大设计变更(不含工艺设备类),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及预算部门审核,提交建设单位总工审查确认,经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工艺设备类较大设计变更,由工艺设备小组及建设单位预算部门审核,提交工艺设备小组组长审查确认,经集团安技部部长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4.1.3重大设计变更(不含工艺设备类),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及预算部门审核,经建设单位总工、主要领导审查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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