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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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HY06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绿色保持不变黄色修改红色待定第一条- 制订目的通过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动态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等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与业主的变更签证处理原则应遵循业主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概念一、工程变更按发生情况分为三大类:1.所有由业主发出的工程指令,若含有设计、品质及数量上的改变,都称为“工程变更”,此为第一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五小类:1.1由业主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1.2由业主下发的工程师指令完成合约外工程;1.3由业主下达的口头指示(并随后书面确认)而产生的变更工程;1.4由我司提出并经业主、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1.5由以上引发的经过监理、业主确认的签证。

2.由分包合约条款及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二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四小类:2.1因我司自有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2.2因业主指定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2.3由分包商提出,并经我司确认同意的合约范围变更工程;2.4因总包合约条款或责任更改引起分包合约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

3.因我司施工原因或特别安排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三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二小类:3.1因现场实际情况发生而投标阶段未能预见而发生的变更工程;3.2因我司施工方案不合理或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产生的额外变更工程,一般以施工签证形式出现;二、现场签证:1.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费用、工期等索偿。

2.由业主或我司施工安排的分包商零工使用、代工处理等费用确认。

总之我司或分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认证明,称为现场签证。

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经济索偿,称为现场签证。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方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标准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本钱,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本钱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那么,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平安,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表达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良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本钱部开展本钱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本钱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筹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工程变更实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实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实行签证制度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的是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设计、技术规范、工程量、材料设备、工期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原合同约定内容需要调整的行为。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到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也可能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我们来探讨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一个好的签证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变更申请:当发现需要进行工程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预计的影响以及对工期和成本的初步估计。

2. 变更审查:项目管理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安全、成本和进度的影响。

3. 变更批准:审查通过后,项目管理方应对变更申请给予书面批准,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实施时间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等。

4. 变更实施:获得批准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5.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项目管理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6. 变更结算: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约定的费率进行变更部分的结算。

7. 记录与归档:所有变更的申请、审查、批准、实施、验收和结算资料都应当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档案的一部分。

为了更加具体地展示这一制度,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工程变更签证制度的范本:工程变更签证单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意见:[审查单位填写]批准意见:[项目管理方填写]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果:[项目管理方填写]结算金额:[财务部门填写]签字:提出单位(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审查单位(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 项目管理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 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 验收单位(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备注:[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此栏内注明]。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项目变更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

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工程、装备制造、信息系统建设等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户或设计单位要求变更原始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完成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价格等各项内容。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公正公平、科学决策、及时处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各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应当与项目的投入和风险相适应,审批程序应当合理、规范、透明。

审批权限级别应当明确,审批程序应当简化。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申请第六条变更签证的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项目部门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等。

变更签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二)变更的影响及后果;(三)变更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四)变更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变更签证申请中所述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

变更签证的价格应当合理,具有市场竞争性。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当对变更签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施要求。

初步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初步审查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变更签证申请。

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部门反馈。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审批第十条变更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各级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合理、合法。

变更签证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变更签证申请,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审批部门接到变更签证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工程变更签证例会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例会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例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工程变更签证例会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变更的决策过程透明、合理,并且能够得到所有相关方的认可。

在此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性:确保所有参与方在工程变更决策过程中的权利平等。

2. 公开性:工程变更的信息应对所有相关方公开,以便于监督和评估。

3. 及时性:对于需要变更的事项,应及时召开例会进行讨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4. 高效性:例会应高效进行,确保决策迅速而不失严谨。

二、组织机构工程变更签证例会应由项目业主或其代表主持,参与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必要时的其他相关单位。

会议应设立专门的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和后续的文档管理。

三、会议召开条件工程变更签证例会应在以下情况下召开:1. 遇到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变化时。

2. 当变更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或成本产生重大影响时。

3. 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开时。

四、会议流程1. 会前准备:由秘书处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影响评估报告等,并提前通知所有参与方。

2. 开会通知:至少提前72小时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3. 会议召开:按照既定议程进行,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

4. 决策记录:会议决策应详细记录,并由所有参与方签字确认。

5. 会后文件管理:会议纪要及相关决策文件应由秘书处整理归档,并分发给所有参与方。

五、决策执行经过例会讨论并达成一致的工程变更决策,应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应及时反馈并在下一次例会中讨论解决。

六、监督和评估业主单位或其代表应对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估。

如有必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签证的适用范围: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二、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

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签证(除紧急工程签证)均需要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完工确认原则:工程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确认。

4、统一标准格式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统一的编号,连贯签证编码。

5、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

6、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三、签证流程及职责(一)施工前正常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一)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由施工单位根据相关事项在实施签证工作内容前7个工作日向项目的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签证。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证的完整性,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建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核价。

4、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的签证,按以下审核权限完成审批:签证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核价在1万以内由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核价在一万(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一)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二)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五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合同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六条设计变更应将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变更数量、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及核定价格。

第七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一)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二)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三)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四)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3.4 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5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6工程总工; 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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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 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1 / 1

第三条 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 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 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 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 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 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1 / 1

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降低建筑成本:在不阻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变更方案更加节约成本; 1.4保证建筑工期:在不阻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2.6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1 / 1

3.1工程部: 3.1.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负责变更的实施; 3.2市场营销部: 3.2.1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3.3规划设计部: 3.3.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 3.3.2办理依照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 3.3.3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3.4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3.5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 1 / 1

3.4成本操纵部: 3.4.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3.4.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3.4.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 3.5总经济师: 3.5.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5.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5.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6工程总工: 3.6.1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 3.6.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6.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7总经理: 3.7.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7.2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4、相关流程: 4.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 1 / 1

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既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关心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4.2工程部、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需要报给规划设计部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刻不超过1.5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 4.3关于差不多从技术角度确认能够实施的变更项目,由规划设计总监确认批准,转至成本操纵部进行费用估算,在三日内报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转至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转发至工程总监和成本操纵部,成本操纵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1 / 1

4.4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关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成本操纵部不予受理; 4.5成本操纵部在接到变更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成本操纵部;成本操纵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末向甲方成本操纵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甲方成本操纵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4.6成本操纵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成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 1 / 1

月向公司汇报。 4.7关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规划设计部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给成本操纵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所有资料一式四份。 4.8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 5、其它: 5.1关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市场营销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 5.2工程部在施工前应认真批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提早一个月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早15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早7天提出申请,假如没在约定时刻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3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 1 / 1

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范围内;须规划设计部提供多种设计方案,并经成本操纵部进行费用测算及方案经济对比分析,经专题会议讨论、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6.相关附表 6.1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 6.2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 6.3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

图一、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1 / 1 图二、业主提出的变更申请审批流程

变更提出单位 (设计单位、工程部、

规划设计部

总工程师 成本操纵部 专业预算工程师进行经济

总经济师

重大设计非重大设规划设计部

成本操工 程 市场营招商采

总裁 技术经济合理

变更不 1 / 1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市场营销总监规划设计部审工程部审核

成本操纵部

不涉及费涉及费用市场营销部置业顾问

规划设计部 总工程师 成本操工 程 市场营

置业顾问 业主不同意

不予变 1 / 1 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费用承担单位: 变更提出部门:规划设计部() 市场营销部() 工程部() 其他() 1 / 1

施 工 前 变更内容

原做法及现做法的对比讲明: 须注明图号、工程量、部位、层数、楼号、房型(如附有图纸变更请注明)等。

提出部门:

经 办 人:

部门邻导:

规划设计部签章: 专业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成本操纵部签章: 专业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经济师:

年 月 日 总裁:

年 月 日 本单原件甲方项目部、成本操纵部、监理公司各一份,施工单位三份,复印件市场营销部、招标采购部各一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因此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单位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设计变更回执单的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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