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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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加强对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管理的基本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签证管理。

2. 确保所有签证程序依法合规,确保签证信息真实可靠。

3. 确保签证审批程序公开透明,相关资料齐全,审批流程完整。

4. 确保签证审批程序及时高效,避免因签证问题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5. 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加强签证管理与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控制。

二、签证管理的责任单位1. 项目经理负责签证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签证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材料的准备和提交,确保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3. 监理单位负责对签证材料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审批程序合规。

4. 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签证问题,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三、签证管理的流程1. 施工单位承揽项目后,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签证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核。

2. 签证计划包括签证的具体时间节点、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3. 施工单位按照签证计划准备相关材料,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4. 监理单位对签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真实可靠后,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5. 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6. 施工单位收到签证结果后,及时通知项目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并开始进行相应施工。

四、签证管理的内容1. 签证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工艺优化、材料设备调整等内容。

2. 签证材料包括签证申请书、设计图纸、技术说明、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清单等。

3. 签证审批程序包括材料审核、评审会议、审批文件签字、公告等环节。

五、签证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项目经理负责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评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证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对签证审批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审批程序合规。

3. 监理单位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签证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签证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签证、设计变更签证、工期延长签证、费用调整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实事求是,合理公正;(三)及时高效,责任明确;(四)注重实效,降低成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核、批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监督管理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单位签证管理办公室:1.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和流程;2. 负责审核签证申请,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审批签证,确保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4. 负责监督签证实施,确保签证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二)施工单位签证管理小组:1. 负责编制签证申请报告,确保签证内容准确、完整;2. 负责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3. 负责签证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4. 负责签证资料整理和归档。

(三)监理单位签证监督管理组:1. 负责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负责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对签证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4. 负责对签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签证类型与流程第八条施工现场签证类型:(一)施工签证:指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的签证;(二)设计变更签证:指因设计错误、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的签证;(三)工期延长签证:指因不可抗力、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签证;(四)费用调整签证:指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费用调整的签证。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管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三、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2. 安全第一: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

3. 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现场签证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4. 诚实守信:签证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四、管理程序1. 现场签证申请(1)申请时间:签证申请应在变更施工内容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

(2)申请流程:签证申请人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

(3)审批流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在《现场签证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如涉及到设备、材料或工艺的变更,需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资料。

2. 现场签证办理(1)签证通知: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审批通过后,将签证通知书发放给签证申请人,同时通知相关施工人员。

(2)执行管理:签证申请人按照签证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超出约定范围进行其他作业。

3. 现场签证记录(1)签证文件归档: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将签证申请表和签证审批表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

(2)签证复核:项目经理应定期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确保签证内容符合施工实际情况。

五、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所有签证申请人、审批人和执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

2. 审批流程:签证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不得私自决定施工内容的变更。

3. 安全监管: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对变更施工内容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4. 变更通知:如有变更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企业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1、总则为严格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现场签证的严肃性,明确工程现场签证的范围、流程、职责、权限,特制订本制度。

2、签证范围本制度所称工程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工程签证”)是指在下述情况下由施工单位完成而需本公司、项目监理单位加以证明的事项:2.1、有明确的工程指令,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范围、程度、数量的工作。

2.2、有明确的工程变更指令,但在指令发出时施工单位已按原设计完成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2.3、由施工单位直接安排分包单位完成的、与承包工程直接相关或与现场管理有关的工作。

2.4、按照合同,本应由某一施工单位完成,因故由另一施工单位完成的工作。

2.5、在完成后难以证实的合同内或合同外工程,而日后可能由公司结算支付费用的工作。

2.6、某一施工单位因自身利益受损向另一施工单位索赔,而需由公司证明的事项。

2.7、其他需要工程管理证明的事项。

以上签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量的新增、增加、减少、取消,原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品牌、规格、质量等级,以及施工工艺的变更等等。

3、签证要求3.1、签证单应说明如下内容:3.1.1、签证事项发生日期或完成日期、签证提交日期,施工单位经办人及项目经理应签署意见,并盖上施工单位公章。

3.1.2、签证事项及完成情况简述(必要时附图、工作联系函、变更通知及其他书面文件),涉及经济补偿或工期延缓的数量(所列数量应有逻辑关系及清晰的计算式)。

3.1.3、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签署审核意见时应就签证单的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

3.1.4、公司现场工程师、预算员、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经理应对签证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

3.1.5、公司总师办对签证单统一编号并登记台帐,以避免重复签证。

4、签证权限4.1、单项签证估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经本制度第3款第4条审核流程后,由工程分管领导审定。

4.2、单项签证估算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或者签证金额占合同造价3%以内,经本制度第4款第1条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公司工程变更领导小组审定。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临时签证、延期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现场签证管理,确保签证程序规范、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第四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工程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签证管理程序第五条签证类型:现场签证分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两类。

第六条临时签证程序:(一)当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紧急施工或临时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申请表》,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签证的执行人员和执行时间。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临时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条延期签证程序:(一)当施工单位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或工程进度延期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延期签证申请表》,说明延期原因、延期天数等,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签证的执行时间和执行程序。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延期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八条签证审核:(一)施工现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需经现场负责人审核签署才能生效。

(二)现场管理员应监督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确保签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签证记录:(一)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签证相关资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签证审核表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管理员应建立签证记录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整理。

第十条签证监督:(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签证管理程序合理、规范。

(二)现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目的:明确签证管理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签证行为的规范和合法性。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2.1适用人员: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员工。

2.2适用项目:公司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

三、签证管理的基本原则3.1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2签证必须经过审批,严禁擅自进行变更。

3.3签证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4签证必须保证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

四、签证管理的流程和责任4.1签证的提出4.1.1工程负责人或施工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签证申请。

4.1.2签证申请书必须详尽并附有相关图纸和文件,明确变更的范围和原因。

4.2签证的审批4.2.1签证审批委员会由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

4.2.2签证审批委员会应及时组织会议,对签证申请进行讨论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4.2.3签证审批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需要补充材料三种情况,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4.2.4通过的签证申请应及时进行签字确认,并将变更后的图纸和文件妥善保存。

4.3签证的付款和合同变更4.3.1通过的签证申请,应及时给予付款,并进行合同变更。

4.3.2工程负责人或施工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变更后的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签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5.1项目部门负责签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5.2监督和检查应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

5.3监督和检查应定期进行,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六、签证管理的制度宣传和培训6.1公司应定期开展签证管理制度宣传活动,增强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重视。

6.2公司应定期进行签证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管理的操作能力。

七、违反签证管理制度的处理7.1对于擅自签证、签证不合规、未经审批变更等违反签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内部工程管理现场签证制度

内部工程管理现场签证制度

内部工程管理现场签证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安全,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我司决定建立内部工程管理现场签证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在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执行该制度。

二、签证流程及责任人1.签证流程(1)施工单位在开始进行施工前,根据合同要求提出施工方案,提交给工程经理进行审核。

(2)工程经理审核通过后,会安排专门人员对相关工程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现场核查通过后,由工程经理颁发签证,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有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的情况发生,需提出签证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施工调整。

(5)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经理进行终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后结束工程。

2.责任人(1)工程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核和颁发工作,保证施工过程规范和符合要求。

(2)现场监理: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3)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提交施工方案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签证要求。

三、签证内容1.施工方案在施工前,施工单位需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材料等内容。

方案需经过工程经理审核通过后才能颁发签证。

2.现场检查在签证颁发前,现场核查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通过现场核查,能够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3.调整签证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施工单位需提出签证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方案需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4.终验收施工完成后,工程经理将进行终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工程方可正式结束。

四、签证执行1.签证的颁发需明文制度,签证书需盖有公司公章和工程经理签名。

2.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签证要求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签证规定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前,需详细了解签证制度,并严格遵守。

四、总结内部工程管理现场签证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规范施工过程、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并对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涉及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三、定义1.工程现场签证:指指挥部批准下属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修改、变动、新增并必须报经上面同意的管理行为。

2.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指记录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单据。

四、签证流程1.工程项目部提出签证申请。

2.工程项目部制定签证方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上一级审核。

3.上一级审核,必要时召开会议商讨,签署签证方案,工程项目部执行。

4.工程项目部按照签证方案完成签证内容。

5.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由工程项目部填写,上一级审核人签字确认。

6.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经过上级签字至工程项目部备查。

五、签证申请材料1.工程现场签证申请书。

2.工程现场签证方案。

3.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

4.其他相关材料。

六、签证管理1.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签证方案严格执行。

2.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应当如实记录签证内容。

3.上一级审核人应当认真审核签证方案和签证记录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应当及时归档备查。

七、责任追究1.工程项目部未按照签证方案执行造成质量事故的,由工程项目部负责;2.上一级审核人审核不严、签署未审定的签证方案、未签字确认签证记录单,造成质量事故的,由审核人负责。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2.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为一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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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

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一)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

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但有发生增减工程量的签证等。

(二)见证签证:指对合同范围内的、必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如:桩基工程量、打井降水台班、土方开挖工程量实测等。

五、现场签证审批程序(一)提出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具体范围见3.1条)发生前由项目工程师填写纸质《现场签证审批单》(见附件一),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证内容栏应填写详细工程内容、工程量及现场情况,并附实施前图片资料,签字确认后送项目工程部经理审批。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纸质审批:项目工程部经理应仔细核对现场情况及签证内容,签字确认后送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及项目总审批,项目总确定是否需要成本管理中心估算(估算费用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签证工作是否实施决策的参考),若无需估算,项目总审批完可直接交回项目部执行,原则上该纸质流程须在2天内审批结束。

(三)现场签证审批单线上流程审批:纸质《现场签证审批单》项目总签字后2日内,项目工程部必须在OA或者ERP上发起流程审批。

流程审批单为集团内部审批资料,不得发施工单位,也不作为结算依据。

(四)现场签证确认单纸质审核: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项目工程部需对签证内容进行现场验收并核对工程量,认真且详细填写《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现场签证确认单》相关内容,附纸质《现场签证审批单》和流程审批打印单,报工程总监、成本总监、项目总签字,该单由工程总监、成本总监、项目总签字并盖项目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在现场签证执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成本部,回执单施工后内容一栏应详细填写现场施工执行情况及完成的工作内容,并附实施后图片资料,无《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成本管理中心一概不予签证确认。

现场签证所有表单、施工单位报价单、现场实测计量资料等均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甲方项目工程部、成本管理中心、档案室各一份。

《现场签证确认单》为纸质审核,不进行线上审批,确认单金额经工程总监、成本总监、项目总审核后,由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经理直接录入ERP中。

六、签证原则(一)时间限制原则:项目部应对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原则上应在施工前完成审批程序,严禁过后补办,特急事件可先采用微信审批,但最迟应在微信审批后2日内补办OA或ERP线上签证审批流程。

(二)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将完成情况填报在《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上填写签字盖章确认并报监理单位、项目部签字确认,该单必须由监理单位、项目部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总监共同签字,否则一律无效。

如属隐蔽工程(包括拆除、返工等项目),在其覆盖之前成本部门对应人员需参与现场和以上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且须将隐蔽前后的照片作为《现场签证确认单》的附件。

(三)一月一清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所完成签证的《确认单》,同时必须在报送时附上签证内容预算,成本管理中心应在14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后完成审核,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相应领导确定签证金额。

(四)一单一算原则:一份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现场签证造价确认书,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五)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且一式四份,(六)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表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七、审批要求(一)现场签证资料提交要求1、现场签证纸质审批单及相应附件;2、现场签证流程审批打印单;3、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及相应附件,附件应提供项目工程部确认的签证变更位置的图纸(用云线标示并附图作为附件)、变更图纸(或按现场实际所画的附图),描述做法及签证内容验收情况,提供发生的时间段和范围,提供签证变更的相关信息照片等;4、施工单位报价书;5、现场签证确认单。

(二)现场签证时间性要求1、《审批单》工作内容涉及到返工,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审批单》后立即停止原工作,并应最迟于次日与项目工程师、成本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程量(须拍照留证);如施工单位未能立即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如施工单位未能组织及时核实返工工程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不得给予认可。

2、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内容工作完成并核对工作量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提交签证纸质资料一式四份(《确认单》、《回执单》、《审批单》、图纸、照片等证据资料及签证报价)。

逾期提交,而又无法说明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的,监理和甲方项目工程师有权拒收。

3、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总监或执行总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单》《确认单》审核并签署意见及日期,将签证资料送项目工程师审核。

4、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部经理收到《确认单》后,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反馈进行核实,并结合执行情况,根据合同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量确认单、现场照片及其它相关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送工程总监签字后,发起《确认单》纸质流转审批。

5、成本工程师收到《确认单》后,应按承包合同分别登记,并在14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谈判完成初审,初审后送成本管理中心复核对接人复审,完成复审后由成本总监、项目总签字确认。

6、《确认单》项目总审批完成后,纸质《现场签证确认单》上盖项目章,原件一份下发给施工单位,另成本管理中心、项目部、档案室各一份原件存档。

7、任何签证必须在时限内完成意见签署并答复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得以施工单位不听指挥为由,人为积压签证,防止因时间拖延导致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实。

(三)审核其他要求1、一般情况下监理及项目工程专业经办工程师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等词语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名。

2、监理应对现场签证事实的真实性作出说明。

3、工程总监、项目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不必核定相关单价和总价,只需说明现场签证事实的真实性,对图纸无法计算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及确认。

在签证事实完成后无法再进行现场证实的项目,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必须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意见,或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完成内容的图纸示意加以证实,并且附有施工前的照片。

4、成本工程师需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于施工单位合同责任,复核工程量,并提出价格意见。

5、成本经理、成本总监需要对签证内容是否属于施工单位合同责任、工程数量及价格提出审批意见。

6、项目总经理在工程和成本的审核意见基础上,提出最终审核结论意见。

7、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

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审核意见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人数和机械设备运转时间、数量,否则该签证无效。

8、对于因任何原因而返工的项目,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全部损耗”必须特殊说明(如损耗的材料是否可以在今后重复使用等)。

对于可继续利用或可变卖的材料,签证意见需要说明具体的处理方式。

9、签证中涉及施工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项目专业工程师应将已审核的签证及时发至被索赔的施工单位。

10、严禁在未告知成本部的情况下办理隐蔽项目的签证,造成工程量不清、结算困难、后补手续等问题,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对于已经完成部分施工,且由于我方原因必须进行更改的,项目部必须通知成本部,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方可进行更改后的施工;12、禁止为降低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零操作。

八、编号原则(一)现场签证编号必须与相应的合同对应。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回执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原则上使用同一个编号,由项目部统一编号归档管理。

(三)现场签证编号格式:项目名称-现场签证-合同号-顺序号,例如:东庄- 签证- 总包- 001对应编号为: DZ - QZ - 建安001- 01 。

(四)所有合同对应的签证编号必须连续,不能有中断,不能有重复编号。

九、现场签证台账管理项目工程部与成本工程师应每月2日统计上月现场签证台账,项目工程师牵头,核对后的现场签证台账由项目工程部资料员在每月5日前报工程总监、成本总监及项目总。

十、附则(一)本制度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制定下发,并负责解释;(二)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一、相关附表(一)附表1 :现场签证审批单(二)附表2 :现场签证回执单(三)附表3 :现场签证确认单(四)附表4 :现场签证台账现场签证审批单备注:1、本单原件由项目工程部填写、送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签字,再送项目总审批,由项目总来定是否转成本部进行估算,若无须估算,项目总审批完可直接交回项目工程部执行;2、本审批单必须在二天内审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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