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

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

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

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

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

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

太阳神大酒店“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务院国资委、神华宁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凡属酒店“三重一大”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3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 1.4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2 决策的原则 2.1 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必要时,应邀请法律顾问、业内专家把关。 2.2 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对涉及专业性强的重大

决策,应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2.3 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政主要领导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再作发言,以免影响或干扰其他人员的思路。 2.4 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 决策范围 3.1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1.1 酒店的发展思路、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 大战略管理事项。 3.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1.3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3.1.4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3.2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2.1 对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 3.2.2 酒店中层后备干部的管理、向公司推荐处级后备干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具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工程建设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正政策和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三条坚持集体决策原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决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第四条坚持以权限决策原则。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必须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降低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五条坚持民主决策原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具体包括以下事项:(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和指示的重大措施等;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公司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企业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调整,人力资源规划等;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涉及企业改制、破产、合资合作、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七)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 (八)涉及企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职工分流安置、外部大型工程投标(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依法工程分承包(500万元及以上、下同)、专项资金投入、大批量或重要物资采购(土建和安装专业)、资产对外租赁、重大合同签订(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等重大事项; (九)企业基本制度、重要规章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十)企业管理层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决策事项;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 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某某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会议集体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纪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事项范围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2.全单位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规划和意见。 4.涉及全单位性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制度制定调整。

5.领导班子的分工、科室及其人员编制设置调整。 6.涉及全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推荐、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2.干部职工工作岗位优化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北京海关各种荣誉人选的推荐。 5.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2.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预算内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房租水电除外)的资金使用,房租、水电等已确定的项目除外。 2.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三、基本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一)酝酿决策 1.领导班子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拟定决策方案。 2.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多个科室的问题,主办科室应当主动协调和沟通,如有必要,可召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 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的落实情况怎么样?下面一起去看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大家好!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新形势下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构建惩预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党委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落实作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新一届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落 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 全力打造百万亩绿色水稻强*和北方一流绿色旅游名镇提供了政治保障。现将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学习教育入手,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从抓学习、强教育入手,增强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20**年年初** 党委就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各级中心理论组的学习内容,九月份,又专门制定下 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重点学习,查找 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党委还利用 各种载体进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从思想 上深刻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 本内容,是科学民主决策的具体体现,更是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努力提升廉 洁从政、正确运用手中权利的思想认识水平,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监督和被监督意识。 二、构建重大决策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我*深入实施“三三六十”总体发展战略,正步入全面发展的“快车道”, 随之而来面临着比以往更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敏感问题。此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更彰显出其重要性,只有根据**实际情况,构 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才能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奠 定成功的基石。 我*曾建立了涉及各个层面、各项业务循环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历史上为 **的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求,为 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 设年”活动,对2000年以来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对《党政领导班子八项建设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公共管理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公共管理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积极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学院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实现了学院科学发展。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公共管理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流程

欢迎共阅 某市地税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行政决策的失误,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 1 ?2 3、? 4 1 2、基建项目、重要物资、设备购置招(投)标; 3、资产报废、处置;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超过预算的重大开支; 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的重大开支; 3、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深入调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或者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或者公示。? 2、充分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分管领导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事 3 1 ?2、 ?3 对“ ?4 ?5 ?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处置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处置结果。处置后未完成的事项需要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的,应当重新集体决策,并按照新决策执行。?? 第六条??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党群部、监审部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定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总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举措等事关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 (三集团公司改革调整、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投融资方案、利益调配、资本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四集团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 (五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等;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执政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指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 (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规划、措施以及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举措; (三)司法行政长远发展规划及全局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 (四)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五)请报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 (六)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及废止; (七)重大执法事项、重大活动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安排、研究和处理;

(八)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 (九)重要的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 (十)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下列事项: (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二)局后备干部的确定; (三)局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 (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局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二)年度预算外的基本建设、装修、信息化工程和其他一次标额2万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本局国有资产重大变更和处置、重大项目立项、对外大额投资捐赠等; (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 (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二)年度预算外的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的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股份党宣[2012]3号文件转发,以及《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股份公司规范董事会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第二章决策原则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务实高效~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第三章决策主要范围 - 1 -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以下均指集团公司,董事 会、党委常委会,含党委常委扩大会——以下同,、总经理办公会,含党政联席会——以下同,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企业产权变动、产权转让、资本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境外注册公司、大额投资融资、重大资产及业务收 购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 ,五,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高风险投资、大额资金采购~重大债务重组及资产损失核销~土地资产处置~机构改革调整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重大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经营管 理事项, ,六,公司劳动用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 2 - ,七,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 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维 稳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八,所属子分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考核及奖惩~子分公司“四好班子”的评定、表彰及奖励。 ,九,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

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某市地税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行政决策的失误,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酝酿决策、会议决定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坚决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税收征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税务稽查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审计工作的规定,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责任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第三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自查报告

第三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自查报告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学校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范我校的重大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防范决策风险,促进我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按照局党委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就我校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和反思,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和汇报: 一、列入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内容: 1、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2、教师节评优评先; 3、教师职称晋升; 4、教师教育教学奖励; 5、学生“两免一补”发放; 6、教师年度考核; 7、学校每年招生工作; 8、教师外出培训和学习; 9、教师的分工 10、其他需要商议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内容: 1、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2、班主任;

3、教研组长; 4、年级组长; (三)、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 学校规定凡是1000元以上的开资,必须由校务会讨论通过,才能实施。 二、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 校务会再次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廉洁务实、坚持责任追究等四项原则,以确保学校重大事项和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 三、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程序: 我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般采用这样的程序:首先由学校支委会提议,然后经校务会充分讨论,最后全体教师会上通报(如牵涉教师个人利益的,经全体教师讨论,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项目安排,要严格按照教体局的规定程序进行,如涉及项目的签字、盖章也要经过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执行和落实: 三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四人组成。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决策一经作出,应坚决执行。 五、实施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为了更好的促进教学,激发教师工作的干劲和热情,学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评价的方案,出台了具体的教师奖励措施,但是落实起来有些困难,如奖励资金的落实问题,还需要上级领导的理解、支持、协调。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全面提高和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务行为,提升集体领导决策水平,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高风险业务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4、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5、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6、其它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主要内容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3、中层干部的重要奖惩; 4、有关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 1、年度经营计划; 2、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3、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4、其它对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 1、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2、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3、较大额度的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奖励、捐赠等) 4、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形式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1、依法决策的原则。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2、依权限决策的原则。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公司领导班子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 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保证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授权职能部门管理层面。各二级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 (三)集体决策原则。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四条需向省国资委报批的决策事项,应履行报批程序。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五条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六条重大决策,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会决定的事项。主要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举措、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具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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