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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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一向备受社会关注。

最高法发布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为人身损害受害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解释》,对于因他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应当采用赔偿金的
方式进行补偿。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这些均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

另外,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应当在赔偿金中加重赔偿。

在《解释》中还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

除了直接经济损失的赔
偿外,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因受害人的死亡、重伤等导致家庭成员受到精神创伤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抚慰金。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弥补人身损害带来的精神创伤,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也应当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的准
确和公正。

对于受害者提出的各项损害赔偿要求,应当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权衡,确保给予受害者合理的赔偿。

同时,对侵权行为的性质也要有所考虑,应当对故意犯罪、恶意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予以更严厉的惩处,从而保护人身安全和尊严。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为人身损害赔偿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细化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使受害者能够更加公正地得到补偿,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4•【文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权责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根据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二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他人非法侵害个体的人身权益,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损失的民事纠纷。

为了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如下解释:一、侵权责任的认定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一百条规定,侵权责任所需的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的认定:1. 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交通事故、工作伤害、医疗事故等。

对于侵权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定义和判断标准进行认定。

2. 损害结果的认定: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后果。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需要通过医疗证明、司法鉴定等证据来证明被害人的损害结果。

对于损害结果的认定,应当根据证据的充分性、可信性进行综合判断。

3. 因果关系的认定: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需要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是造成被害人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而非其他原因引起的。

此外,还需要排除被害人自身的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影响。

二、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解释了相关赔偿标准:1. 医疗费:对于被害人因侵权行为受伤而需接受医疗治疗的费用,应当据实计算。

包括诊断费、手术费、药物费等。

2. 护理费:对于被害人因伤势严重而需要接受护理的情况,侵权人应当承担包括护理人员费用在内的护理费。

护理费的计算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需求和市场价格进行合理确定。

3. 误工费:对于被害人因伤势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工作状态和预计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

我国在对人身损害作出规定的时候,往往也是针对这个赔偿的纠纷进行的规定。

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医疗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护理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旨在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判决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个人身体受到损害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

在我国日益完善的法治体系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以确保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本司法解释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受害人权利、侵权人责任、赔偿责任、数额认定和司法实践。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适用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理论依据,为后续具体规定打下了基础。

受害人权利部分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权等,保障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权益得到维护。

侵权人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责任,包括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以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制裁。

赔偿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为具体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指导。

数额认定部分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原则,以确保赔偿数额的公正和合理。

最后的司法实践部分对本司法解释的适用和执行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法官和律师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提供了指导。

在这份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有助于确保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其中,对于受害人的权利予以明确规定,如对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名誉权受到侵害等情况提供了相应的赔偿标准和原则,从而使受害人在获得赔偿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对于侵权人的责任也予以明确规定,如对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提供了相应的规定,使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赔偿责任方面,司法解释也对于赔偿数额的认定提供了相应的原则和标准,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依法依规确定赔偿数额,使受害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为了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交通费以及因人身损害造成被害人的收入减少、生活费增加、交通费增加、住宅无障碍改造费等合理费用。

其中,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偿,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护理补助标准。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的认定应当参考医学鉴定意见,综合考虑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持续时间、对被害人正常生活、社会活动的影响等因素。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二)被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三)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四)社会保障和救助情况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还应当参考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因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予以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救济方式人身损害赔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抚恤金等多种形式。

在确定赔偿救济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时效被害人可以自人身损害事实知晓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消灭。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支付义务侵权行为人应当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未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变卖财产、划拨收入、限制出境等措施强制执行。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的审理程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应当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并通知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当事人因他人侵犯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而遭受到损害,请求法院给予损害赔偿的一类民事案件。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

本文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讨论。

一、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定权益和责任的组织,如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是指非法人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这一界定有利于保护各类主体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与限额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和损害后果进行评估。

对于一般人身损害,可以根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具体损失进行计算,并且可以适当考虑精神抚慰金;而对于特殊人身损害,如丧失生命或者导致严重残疾的情况,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受害人年龄、工资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提出了限额的规定。

根据不同类型的人身损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划定了相应的限额范围,以保障赔偿的公正合理,避免过高或者过低的赔偿金额。

三、证据的认定和举证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鉴定报告的证据效力,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损害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这些医疗鉴定和损害鉴定的报告能够直接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情况,为受害人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了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责任有限,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第一条为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生命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益而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因侵犯个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侵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保护权利,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标准,促进当事人依法协商解决纠纷。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要责任在理由关于人身损害的发生、损害的性质和后果、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事实,有需要的还需出具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医疗证明书、工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权威性的医疗机构或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具备合法证明效力。

第八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受损程度、侵害行为的性质、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赔偿意愿等因素确定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精神损害及死亡的情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第九条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或其家属在追索赔偿过程中对达成和解表现出不合理、过分的要求,并对侵权人、保险公司等造成了不合理的损失,人民法院有权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对于因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产生的民事诉讼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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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本文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对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意义、形式、概念、影响因素等分析。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都涉及哪些法律关系?一般说来,当前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涉及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服务合同、非法行医损害赔偿、(其他)医疗损害赔偿、雇员受害赔偿、雇佣人损害赔偿、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铁路、水上、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消费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责任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职务侵权赔偿、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关系。

2、这些法律关系在诉讼中一般具有什么重要意义?法律关系的不同往往决定着(1)诉讼主体(即诉谁和谁诉)、(2)审判案件准据法(即依据哪部或者哪几部法律判决)、(3)举证责任(即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力由谁承担败诉后果)、(4)首先受理的机构(即先到法院还是仲裁机构立案)四大方面的取舍。

同时决定着合法的赔偿权利被法律保护的程度(即能够得到多少赔偿)。

诉讼中的法律关系就是解决诉什么的问题。

解决了诉什么的问题,诉谁和诉多少的基本问题就有了根据和标准。

3、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什么?这方面的规定都有哪些?在诉讼中,法律关系的直接表现形式是审理机构立案的案由。

集中的法律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散在的规定在多个相关法律条文中。

4、什么是法律关系?简单地说,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近些年来我国法律在部门立法上有了大的发展。

很多立法不仅满足国情社会的发展需要,而且满足与国际社会接轨的需要。

出现了不同的法律对哪些人的权利保护、从哪些角度保护、保护的程度多大、保护哪些权利等方面的区别。

实际上体现的是不同法律对不同价值观的取舍。

通称价值取向。

出现了同一个法律事实可以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来解读的问题。

理论上把这种情况叫做法律关系的竞合。

这样就需要当事人在解决其法律纷争的一开始就要有所选择。

如同参加体育运动会一样,我要和你比什么,比长跑还是比拳击,一开始就定下来。

5、医患纠纷案件中主要有哪些法律关系可供选择?患者到医院就医,患者的身份是多重的:既可能是医疗法律中的患者,又可能是合同法律中的一方当事人,还会是人身侵权法律中的受害人。

这就存在着医疗事故、医疗服务合同、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6、是否所有的医疗法律关系都可以自主选择?在选择上有什么限制?医疗事故法律关系要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

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经过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由于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采取专家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鉴定书上并没有鉴定人的签名。

实际上患方在选择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时还受这些参加鉴定的医疗专家的意志的限制。

并不是患方可以自主选择的。

一方面,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患者就不可以选择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如果患方选择此种法律关系去诉讼,则只能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判决。

另一方面,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患方就只能按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起诉,准据法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其中死亡赔偿的标准远远低于其他法律关系中的赔偿标准。

案例一,已经鉴定不属于事故,如果符开波的亲属再选择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案由诉讼,就只能败诉了。

7、选择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法律关系时要考虑哪些因素?原告在选择所诉的法律关系时,一般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1)具体法律条文的保护力度:法律保护是否全面、具体、可操作;(2)承担责任的主体及其赔偿能力:依据具体法律条文确定的被告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3)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不同的法律关系举证责任分配、对证据证明力的要求不一样。

应尽量选择对自己举证有利的法律关系;(4)被告承担责任的原则(归责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等。

其中,无过错原则一般对受害方举证最有利。

案例二,原告对法律关系的选择,就考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雇佣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只要举证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不需要举证证明被告的过错程度,即可以获得赔偿。

同时考虑了被告的赔偿能力。

8、劳动伤害案件中一般有哪些法律关系可供选择?一般而言,劳动中受伤的赔偿案件,可能涉及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雇佣合同人身损害赔偿、非法用工损害赔偿、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合伙经营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关系。

其中,雇佣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雇员受害赔偿、雇佣人损害赔偿两类法律关系。

9、劳动伤害案件法律关系的选择是否受限制?受一定条件的限制。

其中,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要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属于工伤为前提条件。

只有经认定属于工伤的才有可能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同时,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当事人不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必经的前置程序。

只有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在15日内到法院起诉。

这里面还有时间的限制,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限是60日。

1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前应怎样选择法律关系?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对机动车致害的损失在强制第三者险保险限额内承担的是全额的无过错责任,当前受害方可以选择这种强制三者险的交通事故赔偿,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也可以选择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只列肇事机动车方为被告。

这要考虑举证责任和赔偿能力的因素。

1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起诉是否有前置程序?基本没有。

只要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即可以提起诉讼。

并不以交管部门的调解为前置程序。

一般而言,证明事故发生的常见证据,包括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交管部门的其他书面证明、事故责任方的书面确认证据等。

12、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选择法律关系前应当注意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方在选择法律关系前应当注意取证证明损害发生的事实,包括致害人、时间、地点等。

易于采取的方法是,发生严重人身损害案件及时报警,积极给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线索。

13、造成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局面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二者之间经常不能充分协调。

当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侵权法。

各有权立法的部门从不同角度对赔偿等权利加以考虑和规定,就产生了依据不同法律获赔的数额相差很大的现象。

我们一直期待着国家法律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统一和完善。

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到了推进作用。

在此之前各地的司法制度规定的差距更大。

14、最后的提示?发生这类纠纷越早做全面策划可供选择的空间越大。

很多时侯,选择法律关系的错误是无法挽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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