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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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

第四条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二)准确性原则。

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应当准确无误,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完整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不得遗漏或隐瞒重要信息。

(四)及时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和披露,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等有关各方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报送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条企业向股东、债权人、监管部门等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告时,应当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报送函,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企业统一的要求,及时向企业总部报送财务报告。

企业总部应当对所属各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告报送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报告报送的流程和责任,确保财务报告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报送。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工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等向有关部门报送的财务信息。

第三条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披露的财务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五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涉及的主要程序包括报告编制、内部审查、报送审核和报送材料的保管与归档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报告编制第七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十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内部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内部审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查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确保报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内部审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应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查,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和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内部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查工作应当注意保护财务报告的机密性,不得泄露报表中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

第四章报送审核第十五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审核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的上级机构或者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报送审核部门应当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报送审核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审核工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 财务报告分为年报、季报、月报三种, 其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均按上交所规定填报, 在季末、半年和年度终了, 公司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 向社会公布当期财务报告, 并将财务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股东查阅。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

第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要情况具体、分析深入、结论公正、措施得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股本及其变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财务报告按照与上交所约定的时间上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 包括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起草、修改并颁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三)负责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四)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 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五)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九条财务报告按报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和对内报送的财务报告。

办税指南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办税指南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范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的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减轻纳税人负担,夯实征管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征管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前款所称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不得编制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间,按照现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分别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除有特殊要求外,同样的报表只报送一次。

?主管税务机关应指定部门采集录入,实行“一户式”存储,实现信息共享,不得要求纳税人按税种或者在办理其它涉税事项时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取得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保密,不得随意公开或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第二章报表报送第七条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适用不同的会计制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

第八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

确需按月报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

统计报表的管理制度

统计报表的管理制度

统计报表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 为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提交和存档流程,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二、适用范围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编制的统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经营报表、市场报表等。

三、制度内容1. 统计报表编制(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统计报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统计报表;(2)编制统计报表的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编制统计报表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统计报表规定和要求。

2. 统计报表审核(1)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部门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审核人员应详细核对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来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3)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统计报表提交(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限,将编制完毕的统计报表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2)提交统计报表的人员应当附上相关的说明和解释,以便上级主管部门查阅;(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审阅并签字确认,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统计报表存档(1)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制度,对每期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归档;(2)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规定的存档期限和要求,保证统计报表的保存完整性和安全性;(3)对于重要的统计报表,应采取电子存档和纸质存档相结合的方式,以备查阅和审计需要。

四、制度执行1. 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提交和存档;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管理层将给予严肃处理,以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制度监督1. 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改进建议;2. 公司管理层应对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核查和评估,及时落实改进措施。

六、制度调整1.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管理需求的变化,本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2. 调整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应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审议和批准,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超期报送财务制度

超期报送财务制度

超期报送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报送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报送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报表报送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财务报送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财务报送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财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的财务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财务报送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的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并通报部门领导。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隐瞒、篡改、误报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公司财务报送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公司财务报送包括财务月报、财务季报、财务半年报和年度报告等,报送程序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第九条财务报送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业绩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十条财务报送的时间为每月月底、季度末、半年末和年底,具体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前通知。

第十一条财务报送的要求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财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对财务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三章财务报送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财务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对财务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的财务报送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进行退回或者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整体财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有隐瞒、篡改、误报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报送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确保报送的及时、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信息的报送管理,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报送范围
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重大事项的信息全员报送。

2.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发展计划、重大项目进展、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报送内容
1. 报送内容应包括事项概况、相关原因、影响分析、解决措施、负责人等信息。

2. 报送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或隐瞒重要信息。

四、报送程序
1. 报送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信息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在接收到报告后及时审核,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 针对重大事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在48小时内作出决策,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4. 报告涉及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公司全员通报。

五、保密原则
1. 报送的重大信息属于公司机密,相关人员在处理信息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重大信息。

六、监督检查
1. 公司内设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报送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报送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报送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涉及重大信息泄露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或补充。

3. 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公司领导提出。

以上为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希望全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生产统计报表管理办法

生产统计报表管理办法

生产统计报表管理办法第一章统计管理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统计信息的有效传递,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统计报表的填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对外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专责是公司生产统计归口管理,负责各生产单位的生产统计报表的审核、监督工作。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生产统计报表(见附表1),遇节假日则按规定日期顺延。

第四条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完整,使用统一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单位。

各生产单位必须对统计数据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统计单位、统计口径第五条生产统计数据必须使用统一单位(见附表2),统计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六条各指标统计计算口径:1、月均水位为统计期日均上游水位的月平均值。

2、月均水头为统计期日均运行毛水头的月平均值。

3、最高、最低水位均指统计期上游水位的最高、最低值。

4、发电耗水率指统计期发电水量与发电量之比。

5、上网电量指出线关口表电度读数差计算所得。

6、结算电量指上网电量和电量结算中心的奖罚电量加减计算所得。

7、发电量=上网电量+综合厂用电量8、平均利用小时数=统计期机组发电量/统计期设备发电容量、综合厂用电率=综合厂用电量/机组发电量×100%10、等效可用系数=(可用小时-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100%统计期日历小时数11、发电设备平均利用率=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100%统计期日历小时数12、设备消缺率=消除设备缺陷数/设备缺陷数×100%13、平均出力=统计期发电量/统计期日历小时数14、出力率=统计期平均负荷/统计期最高负荷×100%15、增发电量△W计算如下:△W=(K-8.3)QHT (1)式(1)中:T为统计期间日历小时数;H为统计期间平均运行水头;Q为统计期间平均入库流量与溢泄流量的差值;8.3为考核发电效益系数(各电站另定);K为统计期间的发电效益系数,计算如下:K=W/Q/H/T (2)式(2)中:Q、H、T同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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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加强XXXX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管理,提高会计报告整体质量,提供及时、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XXXX公司本部、全资电厂和各控股公司
3定义或术语
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上报的月度财务快报、基建快报、价格快报、季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报表编制说明、月季财务及经营情况分析、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和集团公司要求固定上报的其他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4管理与职责
4.1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是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比的归口管理部门。

4.2二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所管三级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合并和上报,并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评比。

5工作内容与要求
5.1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认真贯彻国家财务会计制度、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编报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5.2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比内容包括: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和上报的及时性;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质量等。

5.3高度重视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财务部门配备专职报表编报人员,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5.4报送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5.4.1财务会计报告齐全,无漏报、缺页、漏项、串项;
5.4.2月度报表附有简要说明,季度、半年度报表有详细财务情况分析及编报说明,年度决算报告有财务情况说明书及详细的编报说明。

5.5报送准确的财务会计报告:
5.5.1财务会计报表的表间数据衔接正确,无逻辑性错误;表内和表间运算及勾稽相符;表内数据填报完整,无缺项、漏项数据。

5.5.2资产、负债账实、账证、账表相符;上、下级内部往来、上级拨入资金核对相符。

5.5.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正确,内部关联交易、内部债权债务及应抵销的投资、权益等事项抵消充分、正确。

5.5.4以电子邮件上报的报表数据为准,电子数据与纸质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5.6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要加装封面,装订整齐,印章齐全,资料完备,月度财务快报报送电子文档。

5.7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方式与时间要求:
5.7.1报送方式:月报、季报及半年度报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季报、半年报纸质报表采用特快专递邮寄,年度决算报告由专人送审。

5.7.2财务会计报告上报时间:
5.7.2.1月度财务快报在月度终了2日内报出,12月份快报在月度终了3日内报出;季度报表一二季度在季度终了8日内报出,三季度在季度终了13日内报出;年度决算报告按照集团公司决算文件要求时间报审;其他财务报表按相关时间要求报送。

5.7.2.2报表报出日期遇节假日不顺延,集团公司另行通知的除外。

5.7.2.3月度、季度、半年度报表报出日以电子邮件实际收到日为准,再次修改报表的,以最后一次上报时间为准。

财务决算报告以实际送审时间为准。

5.8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等文字资料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分析全面透彻、观点明确。

6考核评定
6.1本办法计分标准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

6.2 1-11月份报表以100分为基准分,占年度总评分数的40%;12月份报表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100分为基准分,占年度总评分数的60%,按全年累计加权总分评定优胜。

6.3评比标准及评分细则:
6.3.1编报工作组织评分(10分):无专职报表编报人员扣4分,年终决算未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扣3分,年终财务决算会审,主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不带队参加扣3分。

6.3.2上报时间评比及评分(30分):月报、季报、半年报报出时间延误一天扣1分;12月份报表、年度决算报告延误一天扣2分。

6.3.3财务会计报告质量评比及评分(60分):
6.3.3.1上报数据文件为其他月份数据或空白表的扣5分
6.3.3.2因二级单位原因造成上报数据文件不能读入的扣减3分;
6.3.3.3上报的电子数据与书面资料数据不符的扣3分
6.3.3.4报表的电子数据和书面资料每漏报一张报表扣1分;
6.3.3.5报表数据每错、漏、串一项,1-11月份月报扣1分,季报、半年报扣2分;12月份月报、年度决算报告扣4分;利润表、利润明细表、电热产品成本表及附表、费用明细表、技术经济指标表中指标出现差错的,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
6.3.3.6表内及表间勾稽关系不符、运算关系不符的,每项扣1分,集团公司报表模版所设勾稽关系和运算关系不适用于本单位的情况除外;
6.3.3.7同样错误月度间重复发生的,每重复一次在正常扣分的基础上加扣2分;
6.3.3.8内部往来、上级拨入资金余额未与集团公司本部核对不一致的扣3分;
6.3.3.912月份快报数据与年度决算报告数据的主要指标(如应收帐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权益、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差异超过+1.5%的扣10分;
6.3.3.10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及编表说明内容空泛,不能准确揭示、说明问题,分析不透彻的,扣10分;如未报或未及时报送的,扣20分;月报无简要说明的扣3分;季报、半年报无财务情况分析的扣5分。

7奖惩与罚则
7.1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比,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评定出优胜单位、表扬单位与批评单位,以文件形式在集团内通报。

7.2财务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或者数据差错较大,造成财务会计报告不符合集团公司规范要求的,由集团公司责令其重新编报,取消其评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7.3集团公司将结合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对有关单位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对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以及隐瞒重要事项的单位,集团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并予以严厉处罚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支持性文及相关图表
8.1支持性文件
8.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4号)
8.1.2《会计核算办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5年第11号)
8.2图表
8.2.1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分表
8.2.2财务会计报告考评管理流程图
8.2.3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分表被考核单位: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考评制度流程图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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