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模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它在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一套明确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委员会成员的构成1.1 委员会主席的角色和职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的会议,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主席应具备丰富的战略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能够引导委员会成员进行有效的讨论和决策。
1.2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标准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应基于其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对公司战略的理解和贡献。
成员应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能够积极参预战略讨论和决策。
1.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轮换为了保持委员会的新鲜血液和多样性,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有一定的限制。
定期轮换委员会成员可以带来新的观点和思维方式,有助于委员会的创新和发展。
二、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和运作2.1 会议议程的制定委员会主席应与成员共同制定会议议程,确保议程内容与公司战略的重点和需求相一致。
议程应提前分发给成员,以便他们做好准备。
2.2 会议的主持和记录委员会主席负责会议的主持,并确保会议的秩序和纪律。
会议记录员应记录会议的重要讨论和决策,以备后续参考和跟进。
2.3 会议后续跟进和反馈委员会主席应与公司高层管理层共同跟进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工作和成果。
委员会成员也应及时提供反馈和建议,以不断改进委员会的运作方式。
三、战略制定和评估3.1 公司战略的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参预公司战略的制定过程,包括战略目标的确定、战略选项的评估和战略计划的制定。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战略与市场需求和公司资源相匹配。
3.2 战略执行的监督和评估委员会应定期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和战略计划的有效实施。
委员会成员应参预战略执行的跟进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3 战略调整和优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司战略。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模板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XX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健全投资决策程序,保证投资决策质量,提高投资决策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XXXX有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辅助工作机构,通过公司相关部门重要成员共同参与战略规划制定,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工作小组由XXXX有限公司所有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共同组成,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重组、融资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向战略委员会提供与会议提案相关的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草案;(二)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三) 公司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的方案;(四) 其他战略委员会要求的文件资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doc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勤勉的执业精神,完成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赋予的任务,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决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组长。
第六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企划部和市场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上述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决策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二、职责和权限1.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确保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
2.评估和分析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出相应的战略调整建议。
3.制定公司的年度战略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审议和决策重大战略性投资、并购和合作项目。
5.评估和监督公司战略执行的效果,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6.就关键业务领域的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提出战略性建议。
7.监督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组成和任命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董事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
2.董事会主席根据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经验和能力进行任命。
3.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任。
四、工作流程1.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事项。
2.特别会议:根据需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可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和决策特定的战略问题。
3.议程安排:主席根据会议目的和议题制定会议议程,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4.会议材料:主席将会议材料提前发送给委员会成员,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研究。
5.会议记录:会议期间,由委员会秘书记录会议要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6.决策原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原则是多数通过,主席在必要时有权进行决策的最终裁决。
7.决策执行:委员会成员将会议决策转化为具体行动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8.会议评估:每次会议结束后,主席将组织委员会成员对会议进行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绩效评估1.定期评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委员会的工作效果和成员的表现。
2.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包括委员会的战略规划质量、决策的有效性、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机构。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组建、职责、运作、决策和监督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组建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确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等。
1.2 设立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程序等,确保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
1.3 指定主席:委员会主席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经验和领导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推动决策执行。
二、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明确。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3 提出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提出战略建议,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三、运作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公司发展。
3.2 建立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深入研究特定领域的战略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3.3 沟通协调:委员会应与董事会、高管团队等其他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决策4.1 民主决策:委员会应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听取成员意见,共同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风险评估:在制定战略决策时,委员会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4.3 制定执行计划:委员会在决策后应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
五、监督5.1 绩效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绩效,分析成果和问题,及时调整战略方向,提高公司发展效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4年12月22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四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九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一、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战略规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的强大。
为了提高决策的水平和效率,许多企业都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长期和中期战略。
委员会应该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战略方案。
2. 监督战略执行:战略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委员会还应该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4. 人才发展: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和指导。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并制定培养和激励人才的计划。
5. 资本分配: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资本分配进行审查和决策。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的资金分配符合战略目标,并能够最大化股东的价值。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1. 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董事会选派,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
2. 会议频率: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战略规划和执行的连续性。
会议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在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战略与执行的衔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也可以聘请公司外部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事项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应作好董事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依据:(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将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协议、、章程(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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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XXXX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健全投资决策程序,保证投资决策质量,提高投资决策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XXXX有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辅助工作机构,通过公司相关部门重要成员共同参与战略规划制定,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工作小组由XXXX有限公司所有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共同组成,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重组、融资等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向战略委员会提供与会议提案相关的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草案;
(二)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 公司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的方案;
(四) 其他战略委员会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决议报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二分之一以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在保证全体委员充分知情、与会委员可进行充分交流的情况下,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但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委托人对每项议案的简要意见;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议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的临时会议,可以用传真方式做出决议,并由与会委员签字。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会议其他材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非相关部门或人员泄露有关信息,但依法履行披露义务的除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