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收司法保障
浅谈税收司法保障(1)

浅谈税收司法保障(1)引言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税收的征收和执行,在法律层面上需要进行司法保障。
本文将从税收司法保障的概念、目的以及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进行探讨。
税收司法保障的概念税收司法保障是指在税收征收和执行过程中,依法保障纳税人权益、确保税收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的一项制度安排。
它包括了税收诉讼、税收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等多种形式,目的是保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税收司法保障的目的税收司法保障的目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税收法律权威税收是国家的法定权力,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对于维护税收秩序至关重要。
税收司法保障通过对税收诉讼、税收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保证税收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增强税收法律的权威性。
2.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人是税收的主体,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税收司法保障的重要任务。
税收司法保障通过审理与纳税人权益相关的案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理的税收征收和执行,确保纳税人能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 促进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税收司法保障通过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追究和惩罚,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纳税人的遵纳税法的积极性,为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提供保障。
税收司法保障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税收司法保障在实践中起到了以下几个重要作用: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税收司法保障通过对税收案件的公正审理,保证税收征收和执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它平衡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防止了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2. 促进经济发展税收司法保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通过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纳税人的信心和积极性,为投资和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浅谈税收司法保障

浅谈税收司法保障1. 引言税收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手段,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
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税收司法保障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税收制度的权威性、威信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税收司法保障的意义、实施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2. 税收司法保障的意义税收司法保障对于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至关重要。
通过司法手段保障税收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2.1 遏制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它们严重损害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通过税收司法保障,可以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减少非法行为带来的损失,维护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2 构建税收法治环境税收司法保障有助于构建税收法治环境,建立稳定的税收规则和秩序。
稳定的税收法制环境能够提高纳税人的遵纳税法的意识,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同时也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2.3 促进税务机关的依法履职税务机关作为税收管理的主体,其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效果直接影响税收制度的实施效果。
税收司法保障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执行职能,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效能和公信力。
3. 税收司法保障的机制税收司法保障的具体实施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机制来保障:3.1 司法审查机制司法审查机制是税收司法保障的核心机制之一。
司法审查通过对税收争议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保障税收法律的适用和实施。
税务行政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司法审查机制得到解决,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3.2 法律监督机制法律监督机制是税收司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设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对税收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税收制度的有效运行。
3.3 法律宣传教育机制法律宣传教育机制是税收司法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论我国税收司法的困境及其出路.doc

论我国税收司法的困境及其出路.doc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税收司法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挑战和困境。
本文将简要论述我国税收司法的困境及其出路。
一、困境1.法律适用难度大税收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变化频繁,涉及面广,案件复杂性较高。
尤其是随着税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税种的不断增加,税收司法的法律适用难度越来越大。
2.诉讼程序繁琐税收诉讼程序繁琐,时间周期长,对当事人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较大。
同时,税务系统作为诉讼一方,信息优势和权力优势较大,容易导致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
3.证据难以获取税收案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对当事人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比较困难,导致证据难以获取。
4.监管体制不完善税务部门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尚待完善,导致税收行为监管不力。
二、出路1.完善税收司法制度应该通过完善税收司法制度,使得税收案件的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对于共享经济平台等新兴税收领域,应提供更为专业和及时的司法支持。
3.深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互通。
同时,加强调查取证环节,打造专业化调查团队,实现税务和司法的有机衔接。
4.加强税收行为监管应完善税收行为的监管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和制约,避免税收的流失和逃避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税收司法面临的困境主要是法律适用难度大、诉讼程序繁琐、证据难以获取和监管体制不完善,而应从完善税收司法制度、优化诉讼程序、深化信息共享和加强税收行为监管等方面进行改进,以推动税收司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财政税收管理,促进我国税收管理的不断发展。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纳税法与税务管理——法治保障下的税收征管与财政稳定研究

纳税法与税务管理——法治保障下的税收征管与财政稳定研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纳税法与税务管理在维护财政的稳定和社会秩序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合理的征管机制和法治保障。
本文将从税收征管的重要性、税收法规的完善以及税务管理的角色和责任等方面展开论述,旨在探讨如何在法治的保障下实现税收征管的高效与财政的稳定。
一、纳税法与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纳税法与税务管理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框架,在现代社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首先,纳税法的存在和完善能够为征纳双方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通过纳税法的制定与执行,税务机关能够借助相关法律条文对纳税人进行规范,确保税务管理的公正公平。
而纳税人也能够依法行事,享受合法权益,避免了权力任性和随意性的现象。
其次,税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对于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税收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合理征管能够保障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和有效的征管手段,可以使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推动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二、税收法规的完善税收法规的完善是保障税务管理的重要前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的税收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比如,近年来中国陆续出台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重要法律,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更加严密的法律保障。
同时,税收法规的完善还需要注重对纳税人的关怀与尊重。
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应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与互动,尽可能满足纳税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并及时改进和优化税收政策,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支持度。
三、税务管理的角色和责任税务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具体实践。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征管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和监督纳税人、征收和提供税收资料的重要职责。
首先,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教育与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通过教育和宣传,税务机关能够加大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解读和政策法规讲解,使纳税人理解税收的意义和作用。
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措施

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措施As we look at the issue of strengthening tax judicial protection measures, it i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e significance of such measures in ensuring fair and effective tax enforcement. 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措施对于确保税收执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When taxpayers feel that their rights are protected and that there is a fair process in place to address tax-related disputes, they are more likely to comply with tax laws and regulations. 当纳税人感觉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保护,而且有一个公平的流程来解决与税收有关的争议时,他们更有可能遵守税收法律和法规。
This ultimately leads to increased tax compliance and revenue collection for the government. 这最终导致了纳税的增加和政府税收的增加。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axpayers, having strong tax judicial protection measures in place can provide a sense of security and assurance when dealing with tax matters.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制定强有力的税收司法保障措施可以在处理税收事务时提供安全感和保证。
Knowing that there are legal avenues to appeal tax assessments or challenge tax decisions allows taxpayers to advocate for their rights and interests. 知道有法律途径可以对税务评估提出上诉或质疑税务决定,使纳税人有可能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辩护。
论我国纳税人权利的司法保障

设置专门的机构负责 审立 与普通法 院分立的行政法院专 门处理税务 案件 ,加拿大 同
样设立了独立的税务法 院全权处理 税收行政 案件。2、受案范 围 的广泛 性。许多国家采取不 同的方式允许纳税人不 满国家或地 方政府 、公共部 门的用税行为提起诉讼 ,且建立了纳税人诉讼制度 。如美 国各州均承认 私人可以对地方政府 或 国家的任何 违法 支出税款 的行 为提起 纳税 人诉 讼 ,日本同样 允许纳税人 以选举人资格或法律上无利害关 系之资格对地 方政府或者国家 的违 法行为提起诉 讼。3、审判程 序的多样性 。国外救 济纳税人 的审判程序多种多样 ,通常情况是 以涉案数额 的大小 决定程序 的适用。如加 拿大根据争议标 的设置正常程序与非 正常程序 ,非正常程 序一般 处理 1 2 , o o o加元 以下的案 件。 为节约 纳税人 的 申诉 时 间和 费 用 ,大多数国家对小额案件设置小案审判程序和一 审终 审制 。 与域外发 达国家 的具体做法相 比较 ,我国司法权对纳税人 权利 的保 障存在 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的范围有 限 ,审理税务 案件 的法官专 业性不足 ,审判程序复杂而且缺少多样性三个方 面。 我国纳税人权利司法保障的现状及 不足 ( 一) 司法审查的 范围有限 税 务诉讼受案范 围的大 小 ,即税 务行政 执 法权受 到 司法审查 的范
一
济机制 ,才能使纳税人的权 利得到最终 的保 障。借鉴域外先进 宪政 国家 通过司法权保障纳税 人权利 的经验 ,结合我 国的具体 国情 ,我 国可以从
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 的司法保 障。 ( 一 )税务诉讼程序 中引入调解 、简易程序 域外先进宪政国家在税务诉讼程 序的建构上采取 的基 本做 法是针对 不 同税收诉讼案件差异巨大的特点 , 分别适用复杂 的或 简单的程序 ,以 降低纳税人的诉讼成本。在我国 , 我们不仅可 以在税务诉讼 中引入小额 税务案件的简易程序 ,而且可以吸收有着深厚文化 、制度 背景 的调解程 序 ,具体而言 : 首先 ,可 以规定调解程序是税务诉讼 的必经程序 。税 收是 一项不断 重复 的活动 ,税收执法主体和纳税人之 间会维持一种长期的 “ 合作”关 系,不断的争讼势必影响两者的关 系,进而影响到 国家税 收工作。而将 调解程序作为税务司法程序必经的程序 ,不仅节约 司法成 本 ,而且有利 于维持税收执法主体和纳税 人之间的良好关 系,当然 ,调锯 必须建立在 双方 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 ,不能有任何 的强迫 。 其次 ,规定小额的税务诉讼案件 可以参照适用简易程 序。简易程序 是在遵循正 当程序的基础上 ,省略部分程序事项 的程序 。国外 先进经验 和我 国刑事 、民事 司法审判 实践证 明 ,简易 程序 能及 时有效 地解 决 纠 纷 ,节约司法成本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因此 ,可 以在 《 行政诉讼 法》 原有的程序中 ,针对 事实清楚 、争议不大 的小额税务纠纷 ,增设简 易程序 ,该简易程序 的规则 ,可 以参 照 民事诉 讼简 易程 序的规 定 ,当 然,简易程序 的适用须征得诉讼双方的同意。 ( 二 ) 扩 大 税 务诉 讼 的 受 案 范 围 税务诉讼 的受案范围决定 了司法机关 对税务执 法行为 的审查范 围 , 司法机关作为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 障,只有赋予 其全方位 的审 查权力 ,才能有效制约税收执法权 ,全面保 障纳税人 的权利。我国应从 如下几个方面来扩大税务诉讼的受案范围 : 首先 ,应 当将税务执法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税 收诉讼 的受案范 围。我 国的 《 行政诉讼法》一直将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排除在行 政诉讼 的受案范 围之外 ,这种做 法不仅受 到了法学 理论界 的强烈质疑 , 在实践 中也成为导致我国司法权力难以制约行政权 力的根本原 因。税务 行政机关 ,为 了执行法定职责 ,必须享有 一定的立法权 ,税务执法机关 的抽象行政行为 即是行使 其立法 权的结 果 ,不将 其纳 入 司法 审查 的范 围 ,意味着为纳税人提供的司法救济只能治标不 能治本。因此 ,为 了强 化司法权对税务行政权的制约和对纳税人权利 的保 障,必 须将税务执法 机关 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税务诉讼的受案范围。 其次 ,应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我国 目 前 的行政诉讼 ,将纳税人诉 讼的原告 的资格 ,局限在 “ 与诉讼有 直接 的利害关系” 之内 ,使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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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税收司法保障体系论文摘要有权利义务的预先设定,就应该有保障制度的建立。
税法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和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的过程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肯定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障碍,亦即各类案件,比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等。
这些案件实质上是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税法运行设置的种种障碍,这些障碍造成了税法运行的阻滞和税收法律秩序的破坏。
司法权的行使正是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来排除税法运行中的障碍,以开通被阻滞的税法运行渠道和弥补被破坏的税收法律秩序。
上述司法权的行使就是税收司法保障;预先为上述司法权的行使所设定的各项法律制度就是税收司法保障制度。
对税务案件的处理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任务,我国法律体系的多个基本法律部门或多或少地存在税收司法保障规范,例如税收优先权、税收代位权、撤销权制度等,但是,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税收司法保障问题的系统性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税收司法保障制度体系尚未完善建构。
本文将通过分析税收司法保障制度实施的必要性,阐述我国税收司法保障制度体系及其完善程度,在此基础上,就组建税务警察、建立税务法院两方面对税收司法保障制度组织建设提出构想。
税收司法保障制度的质量,是一个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款的有效征收,对税收司法保障问题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对税收司法保障实践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参考意义。
一、建立税收司法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有权利义务的预先设定,就应该有保障制度的建立,这是一条显而易见的法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税收司法保障制度的规定如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款的有效征收,一国税收司法保障制度的质量,可谓税收的征收管理能否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对税收司法保障问题进行研究的意义正在于此。
司法是法运行的重要环节,在法的运行中占有特殊地位。
所谓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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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收司法保障
随着主义市场持续、健康、快速,税收在为国聚财、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税法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秩序当中,税务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是存在各式各样的障碍,比如税务刑事案件、税务民事案件、税务行政案件。
这些案件实质上是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税法运行设置的种种障碍,它阻滞了税法的运行,破坏了税收秩序。
如何来排除税法运行中的障碍,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顺畅运行,更好地为国聚财,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税收司法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收司法保障的含义所谓税收司法保障:就是通过司法权的行使,来排除税法运行中的障碍,以开通被阻滞的税法运行渠道和弥补被破坏的税收秩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税法司法保障制度如何建立,直接到税款的有效征收,关系到税收管理权能否在实践中得以贯彻执行。
因此,对税收司法保障的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二、现行税收司法保障的及我国税收司法保障规范散见于多个基本法律部门,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但他们都体现了税收司法保障的价值目标,笔者根据多年经验,将有关税收司法保障的内容作些整理并提出问题,和大家共同探讨:(一)税收优先权司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责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
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法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但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优先权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缴纳所欠税款前优先清偿了无担保债权或发生在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而使所欠税款不能足额受偿时,税务机关应如何行使税收优先权,我国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税收优先权流于形式,难予付诸实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表面上看,税收优先权由于与不得重复执行的矛盾而无法执行,实则不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税款发生在先,则较之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有优先性,利用逻辑推理的可推断出税务机关仍可行使税收优先权,可以从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查封、冻结的财产中优先受偿,但这仅仅是逻辑推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3、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优先权时,极有可能与担保物权设定在后的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发生权利争议,尤其是质权人、留置权人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财产尚处于一种占有和控制的状态,税务机关如果对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占有和控制的欠缴税款纳税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行使税收优先权的话,稍有不慎,就会有损于交易安全和经济信用制度,不利于争议得到公正、合理、彻底的解决。
(二)税收代位权,撤消权司法保障《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消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即〈合同法〉中的所谓债务人)的其他的债权人先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而致税务机关无法行使代位权或虽行使代位权但不足以清偿纳税人所欠税款,法律应如何处理,则没有明确规定。
(三)有关部门协助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规范《税收征管法》第十五、十七、六十、七十三条都对有关部门的相应协助义务和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当有关部门协助义务的违反恶化到一定程度,需要有关部门承担刑事责任时,我国法律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能责令有关部门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有的部门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据也找不到。
(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范《税收征管法》第五章的有关条款和《刑法》第八、九章的有关条款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作出了较为严厉的规定,同时,税务机关通过一系列的学教活动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真诚尊重纳税人,主动服务纳税人,增强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使命感、责任心。
这就从税务队伍建设的角度来保障税收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