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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05.26•【文号】中办发[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依照《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保证《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定》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5月26日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组织效率,促进员工稳定发展,制定本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员工人事调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晋升、降职、调岗、辞退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人事调整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避免主观任意性。

(二)依法依规:人事调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合规。

(三)公开透明:人事调整应公开透明,员工有权知情,并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激励激励:人事调整应注重员工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人事调整程序(一)申请: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事调整申请。

(二)评估:人力资源部将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员工的绩效表现、发展潜力和组织需求等因素。

(三)决定: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评估结果,作出人事调整的决定,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实施方案。

(四)通知:人力资源部将人事调整的决定通知员工,并告知调整后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

(五)执行:人事调整决定一经通知即生效,员工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人事调整的类型(一)晋升:员工在绩效表现突出、具有较强领导能力、适应组织发展需求等情况下可被晋升。

(二)降职:员工在工作绩效不佳、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下可被降职。

(三)调岗:员工根据组织需求进行岗位调整,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四)辞退:员工因不符合公司要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下可被辞退。

第六条人事调整的保障措施(一)薪酬待遇:人事调整后,员工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二)培训发展:人事调整后,组织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三)福利保障:人事调整后,员工仍享有公司规定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权益。

第七条人事调整的监督与评价(一)人事调整工作应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对人事调整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二)员工对人事调整工作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人事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

人事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

人事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一)新员工入职1、新员工入职程序:填写员工登记表、上交照片两张、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看参加人力资源部的入司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确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到部门开始试用期部部门综合评估及业绩考核转正、成为正式员工。

2、观察期:新员工有一周左右的观察期,观察期由部门经理考核其工作技能及工作态度,期满后认为合格的由部门经理签名推荐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考核合格后可进入试用期。

其入职时间以进入观察期的时间为准,并作为计薪的起点时间。

(观察期不合格的不计薪酬)3、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要求等等。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正式录用,可进入试用期。

4、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期间按所在岗位70%的标准计薪。

5、转正:试用期中,部门经理将严格考核,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追踪员工表现,根据员工表现,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方为正式员工。

6、工作牌发放及名片印制:试用期开始后,由部门经理发给工作牌及其它工作用资料,并作好相关登记。

名片印制由部门经理(或助理)统一汇总,上报办公室,由公司统一印制后下发,费用由本人承担(部门主管以上干部除外),月底由办公室统一报财务部扣除。

7、薪酬发放时间:每月十五日发放工资、底薪、提成或奖金。

遇周一或公司假日提前一天发放。

(二)员工离职(劳动关系解除)1、辞职:员工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员工可提前7天提出辞职申请)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报总经理批准办理工作移交(包括客户资源、各种图纸、资料、个人管理或使用的器材、设施、办公用品、书籍等)正式离职时到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结算工资。

2、辞退:(1)公司因员工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听从调换安排或调换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公司结构调整而裁员的,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员工本人。

人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人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人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提高信息资料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人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旨在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制度的管理单位,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护人事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符合最新的信息管理要求。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存储第七条公司将在员工入职时收集必要的人事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体检报告等。

第八条员工入职后,应及时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将对这些信息资料进行保存并建立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如有变动个人信息资料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将更新员工档案。

第十条公司将在招聘和录用员工时告知员工的个人信息将被收集和存储,并且员工有权查看和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人事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确保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保存。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和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严禁私自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资料。

第三章人事信息资料的使用与查询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人事信息资料,以便于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限制员工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员工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员工有权随时查询和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发现任何错误或不实信息,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修改。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信息查询制度,确保信息查询的安全和合法性。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事管理行为,促进员工稳定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企业应遵循本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第三条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员工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评估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有关规定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确保人员配备和岗位匹配。

第八条企业应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人才,不得搞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

第九条招聘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

第十条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公司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新员工应在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第十三条企业应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七条企业应公开薪酬政策,使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构成和变化规则。

第十八条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随意扣减。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绩效奖金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劳动关系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与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员工代表机制,保障员工的参与和监督权利。

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管理规定1、办学宗旨及机构设置原则1.1、办学宗旨:学院实行“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以教学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以学生为根本,培养优秀人才”的办学宗旨。

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培养既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又能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1.2、机构设置:按学院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机构,本着精干、优化、高效的原则,坚持一人多职、一职多能、一人多岗,相近工作合署(处、室)办公。

学院机构分院和系、处、馆、室两级。

2、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逐级聘任制2.1、行政职务的聘任:院长由董事会提名、报省教育厅核准后董事会聘任,并根据院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各系、处、馆、室负责人以及教授、副教授由院长提名,报董事会执行局通过后,由院长聘任;各系、处、馆、室副职由正职提名,报董事会执行局通过后,由院长聘任;各系、馆、处、室工作人员由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协商,由正职签发聘书;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由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系主任提名,经院长办公会认定,由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对直属教研室)和系主任聘任。

各系、处、馆、室主管领导聘期为三年。

2.2、各类教职工聘任:专任教师、专任管理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人事科与受聘者本人签订为期1至3年的聘任合同。

每年6月由各系、处、室对聘任人员学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提出下学年度续聘意见,上报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后上报院长,院长提请董事会执行局研究决定。

续聘与否,暑假前通知本人。

2.3、党的基层组织:各系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按照党组织工作程序选举产生,报院党委审批。

2.4、解聘及审批程序:(1)学院根据教学与工作需要设岗、定编、竞聘上岗,无岗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在聘期内由于特殊原因不管是个人辞职或学校予以解聘,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具体程序为:个人要求辞职的,先写出书面申请交给所在部门领导,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科,人事科提交院长审批。

咨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咨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本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加以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薪酬福利、工作纪律、安全保障、机密保护等方面。

第五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公司的管理层,管理层有权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六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改必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并通知全体员工。

第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员工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由员工进行赔偿。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九条公司的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涉及任何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歧视。

第十条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应根据公司的需要和招聘计划,按照程序和条件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员工招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定,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依法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落实法定的劳动保险、社会保险。

第三章薪酬福利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员工的职称、岗位和工作表现,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和薪酬。

第十六条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假、带薪休假等福利政策。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餐补、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第十八条公司组织定期的员工活动,建立良好的员工文化氛围,增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九条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员工需要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人事管理过程中,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确保各项人事安排都以公平的方式进行,并没有任何歧视。

2. 先进选人用人原则: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以能力为导向,注重绩效评估和培养,以提高单位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 依法依规原则:在人事管理中,始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人事管理行为。

4. 激励激励原则: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热情和干劲,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

5. 效益导向原则:在人事管理决策中,始终注重单位的整体利益和效益,充分考虑到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二、人事管理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各类人事规章制度和人才选拔计划,协助单位领导层做好人事工作。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录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确保部门人员结构合理和工作高效。

3.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单位的人事档案、薪酬福利、人事合同和劳动纠纷等事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人才选拔和培养1. 招聘选拔:确定招聘职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注重考核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岗位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帮助其熟悉工作职责和岗位技能要求,培养其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3. 职称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定,建立评定机构和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绩效评估:制定绩效评估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工作表现评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

四、薪酬福利管理1. 工资福利: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资福利政策,确保工资由岗位要求、绩效和市场竞争水平等因素确定,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2. 市场调查: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确保单位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有效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

3. 弹性福利:根据员工需求和工作特点,提供灵活的福利制度,如带薪休假、培训津贴等,提高员工满意度和福利感。

人事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人事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面统筹人事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下辖招聘、培训、考核、福利等相关部门,各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员招聘1. 招聘计划: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核和批准。

2. 招聘程序:招聘人员需经过岗位评估、面试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择优录用:择优录用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并进行合同签订和入职手续。

第四条人员培训1. 培训计划:根据员工能力和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培训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

2. 培训方式: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形式,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式和内容,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考核管理1. 考核体系:建立全面、科学的员工考核体系,包括绩效考核、能力评估、潜力开发等内容。

2. 考核标准:根据员工岗位要求和业绩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

3. 考核激励:将员工考核结果与奖惩制度挂钩,激励员工成绩突出,鼓励员工持续进步。

第六条福利待遇1. 薪酬福利:合理设置基础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

2. 健康关怀: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员工体育活动、员工心理咨询等服务,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3. 福利调研: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研,了解员工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福利待遇。

第七条绩效管理1. 目标设定:为每位员工制定个人绩效目标,并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2. 监督评估:领导对员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指导和帮助员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 绩效考评:定期进行绩效考评,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定,为员工提供晋升和晋级的机会。

第八条离职管理1. 离职办理:员工有离职意向应提前向上级领导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公司人事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幸福感,制定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二、招聘1.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

2.招聘工作需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3.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录用等环节,每一环节都需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三、入职1.新员工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

2.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制度规定、工作职责等,新员工需全面了解并遵守。

四、在职管理1.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规定,不得早退晚到,不得乱用工作时间。

2.岗位责任清晰,员工需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

3.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4.离职流程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员工需提前告知离职意向,如有竞业限制协议需遵守。

五、绩效考核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员工需配合绩效考核工作,主动接受领导评价,同时提出个人发展意见。

六、奖惩机制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激励。

2.对于违纪违规的员工,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员工福利1.公司将提供员工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2.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将提供相关培训和发展机会。

八、附则1.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布。

2.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本规定,违者将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请所有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秩序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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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报告人事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加强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

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

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

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4)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5)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6)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7)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8)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9)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10)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2)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3)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4)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5)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8)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试用期为1-3个月。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5)健康检查表(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

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试用期的考核(1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1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1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1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第四章服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二)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三)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四)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五)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九)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十)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一)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二)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

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

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夏季: 8:00-17:00冬季: 8:30-17:30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1)迟到: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2)早退: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3)旷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4)病假: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5)事假: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1)行使选举权;(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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