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备管理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模版(四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模版标准作业规程模版——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标准作业规程旨在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作业规程适用于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输配电线路、电力变压器、开关设备、接线装置、电缆隧道、开关站等方面。
二、主要职责和负责人2.1 主要职责:2.1.1 电力设备设施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的标准作业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1.2 监测与维护负责人负责定期巡检供配电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组织维护保养。
2.1.3 安全运行负责人负责组织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2.1.4 备品备件负责人负责统计、采购和管理供配电设备设施所需备品备件,确保设备设施的顺利运行。
2.2 负责人:2.2.1 电力设备设施管理负责人:XXX2.2.2 监测与维护负责人:XXX2.2.3 安全运行负责人:XXX2.2.4 备品备件负责人:XXX三、管理措施3.1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1.1 电力设备设施管理负责人应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各项管理工作。
3.1.2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巡检制度、设备设施维护制度、设备设施故障处理制度等。
3.2 定期巡检与维护3.2.1 监测与维护负责人应根据设备设施类型、运行情况和维护周期制定巡检和维护的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2.2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设备、检查设备连接和固定情况、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完好等。
3.2.3 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紧固螺栓、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润滑设备、清洁设备表面等。
3.3 安全运行管理3.3.1 安全运行负责人应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解决。
3.3.2 安全运行负责人应定期开展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范文(三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其正常供电功能,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供配电系统中的高、中、低压设备设施以及配变、配电房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在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中,应开展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参与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规范、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属于供电企业的法定职责,供电企业应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修订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 开展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检、定期检修和运行状态监测;3. 负责新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估和验收工作;4. 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 进行供配电设备设施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6.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7. 完成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九条供电企业的领导应高度重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明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报告,并就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第十条供电企业应配备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安全巡检、定期检修、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内容。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1.0目的: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广交会大厦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3.1工程部经理负责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综合管理。
3.2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进行监督。
3.3值班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4工程部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工作程序4.1供电计划4.1.1根据用户的需要,供电系统实行____小时工作,高低压配电房____小时值班。
4.1.2供电设备需停电检修时工程部经理签发《停电申请》交服务中心总经理审核并经业主同意,并由客户服务部以公告或通知形式传达到用户。
4.2巡视监控。
4.2.1严格执行配电房(间)管理制度,定期对供配电房(间)进行卫生清洁,保证设备运行环境情况良好。
4.2.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____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给排水设备、消防水泵及中央空调配电等,每周检查一次各开关箱、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等。
4.2.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高低压变配电运行记录表》上。
4.2.4巡视内容:a)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摄氏度);b)有无异常响声或异味;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____%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的痕迹;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h)各种临时用电驳接情况;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4.2.5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
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2024年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2篇)

2024年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供电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第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督,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状态的监控。
第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实行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第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供电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七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协调,了解用户的用电需求,优化供电方案,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八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运行管理组织第九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第十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业务规范化和流程化管理。
第十一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订运行管理手册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加强设备状态的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运行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实时监控,记录和分析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处理。
第十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故障处理机制,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程一、总则1. 为了保障供配电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有效运行。
2.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 任何责任漠视、懒于履职、违规操作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三、设备维护管理1.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维修人员要具备相关技能,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设备维修质量。
3. 设备维修记录要详细记录,包括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等。
四、设备操作管理1. 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在设备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五、设备安全培训1. 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
2. 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六、设备事故处理1. 发生设备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对设备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七、应急预案1. 编制健全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效率。
八、安全检查1.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制定安全检查记录,记录检查内容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九、设备改造升级1. 对老化设备要及时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十、考核评估1. 对各级单位的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制定考核标准。
2. 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四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电网设备设施及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操作规定。
第二条本操作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供配电设备设施,包括变电站、配电房、高低压电缆、电力开关设备等。
第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按照本操作规定进行运行和管理。
第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第二章运行保护第五条开关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其运行状态和运行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六条变压器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其绝缘状态、温度和油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七条配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其运行状态和运行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八条供配电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防止积尘和潮湿对设备的影响。
第九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保护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检测,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突发故障处理第十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中发生的突发故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第十一条抢修人员应熟悉设备设施的特点和运行规程,能够快速定位故障点,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第十二条抢修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协调,保证抢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第十三条故障修复后,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故障彻底消除,并恢复供电正常。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运行,严禁私自操作设备或擅自改动设备设施。
第十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和用户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上报相关部门。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5篇)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1. 设备运行管理的目的供配电设备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设备,运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供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供电。
2. 设备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备日常巡检:通过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对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 设备故障处理: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以减少故障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4)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合理规划和管理设备备品备件,确保设备备品备件的充足性,及时补充和更新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 设备性能检测: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测,检测设备的运行参数和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及时发现设备性能异常,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修复。
(6) 设备运行记录和分析: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故障情况、维修记录等,分析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设备运行管理的水平。
3. 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分工设备运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协作,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相应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 设备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工作计划,组织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处理设备故障和性能异常,管理设备备品备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分析。
(2) 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包括故障排除、维修和更换设备备品备件等工作,保证设备的及时修复和恢复正常运行。
(3) 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报告,协助设备维修部门进行设备维修和故障处理。
(4) 监督部门:负责对设备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改进建议,确保设备运行管理的顺利进行。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是指对供配电设备的运行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旨在确保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提高其运行效率。
以下是一般的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内容:
1. 设备运行责任:明确供配电设备的运行责任人,包括设备维护、运行检修等责任。
2. 设备运行制度:建立供配电设备的运行制度,明确设备的运行时段、运行方式、设备操作和控制要求等。
3. 设备运行维护:规定供配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定期巡检、保养、润滑、绝缘检查等。
4. 设备运行监测:建立设备运行监测制度,包括设备运行参数的实时监测、设备故障的及时报警和处理等。
5. 设备运行安全:制定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规定,明确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事故应急处理等。
6. 设备运行记录: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故障处理、维修记录等,为设备运行管理提供参考。
7. 设备运行评估:定期进行设备运行评估,对设备的运行状态、性能和维修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8. 设备更新改造:根据设备运行评估结果,制定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的技术状态和性能符合要求。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的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具体的管理规程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根据不同的行业、设备类型和地区的要求,管理规程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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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装备技术水平,使供配电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供配电设备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认真贯彻设备的点检定修制,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降低设备维修费用,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第三条本要点涵盖供配电系统的设备(包括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电缆)。
第四条职责1、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供配电设备的发展规划的制定、设备选型、技术协议的签订及招标提供技术支持;(2)负责供配设备的检修、定修的计划审批及组织实施工作;(3)负责供配电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审核工作;(4)负责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的管理及考核;(5)组织对供电设备的特、重大事故分析及制定防范措施。
2、生产单位(1)负责本单位供配电设备的维护、点检工作,参与供配电设备大、中修及维修验收工作,做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2)负责本单位供配电设备的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3)负责制定本单位供配电设备的大、中修项目计划,并上报设备处审批。
、能源管理部门3.(1)负责总降压变电所及全公司6kV供电系统的供配电设备的总体规划、运行方式的调度指挥;(2)6kV供配电设备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及定值整定试验;(3)其它同生产厂的职责。
4、设计管理管理部门负责供配电设备新建、扩建及改造项目的设计管理及设计外委工作。
5、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供配电设备新建、扩建及改造项目的计划及施工管理。
6、采购部门(1)负责新建、扩建及改造项目的供配电设备招标采购;(2)负责供配电设备的备品备件的采购。
第二章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主电室管、电磁站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一节新增、扩建第五条新增扩建的变电站、高压配电配室、低压配电室总体设计、布局及设备选型,应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第六条所有盘、箱、柜等电气设备内部布置,应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柜内的主要元器件出厂合格证及调试记录齐全,设备安装前,应全面检查导线敷设及联接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安装完毕后第一次送电前必须不带负载试验其控制电路是否正确,并认真校线,不得漏校误校。
第七条施工应选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并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
安装过程中,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项目,应由设计院第八条.下发变更说明,施工单位应做好详尽更改记录。
第九条母线的材质、型号、安装及联接应符合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绝缘子、套管等绝缘件,使用前应严格检查试验。
安装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盘、箱、柜安装的水平度与垂直度、间隙应符合安装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的低配室,盘、柜只做相间与对地绝缘的测量及各空气开关参数整定值的确认。
第十三条电流互感器应保证接线正确,导线的截面不低于2.5mm。
2第十四条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的接地装置、避雷装置应齐全,并保持完好。
投运前应进行测试,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的变电站、高压配电室安装完毕后,应对各盘、柜及母线联接进行耐压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继电保护定值由能源中心计算下发)。
在试验前,应由设备使用单位(非施工单位)向能源中心递交用电申请书,并按《电力调度运行规程》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在得到能源中心电力调度批准后,先进行空负荷试车。
第十六条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验收应严格按施工单位提供的试车方案(含安全措施)逐条进行,验收由公司工程管理处、产权单位双方签字认可(高压设备需能源中心参加),施工单位交完整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调试数据、整定值、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一式三份,档案室。
一份,产权单位二份).第十七条新建、扩建的变电站、高低压配电箱、柜应建立设备档案。
内容如下:1、各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及规格(厂家、出厂编号)。
2、各电气设备的容量、电压等级、额定电流。
3、各电气设备的调试、整定值、试验报告、投入运行日期记录。
4、各电气设备的主要辅助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及备品备件的情况。
5、各电气设备的属性、类别及安装地点。
6、电气设备的竣工图纸及设备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图纸。
第二节运行维护第十八条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均属要害部位或生产关键部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防火制度、停送电制和安全保卫制,非岗位人员严禁入内(相关单位的检查或技术调查人员入内必须登记)。
无人值守的,门窗必须封闭好,门要上锁,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第十九条所有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均应建立卫生制度并实行定置管理。
严禁在室内堆放木材、布匹、油箱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室内摆设衣柜、书柜及其它非室内使用的工具、物资和设备,严禁在室内吸烟、用餐或放置食品饮料。
室内应长年保持清洁、整齐、美观、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所有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室内通风冷却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不准负压运行。
.第二十一条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应有完整的供电系统图及柜号布置图。
第二十二条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值班人员经有关方面确定人数,并保持满员。
其值班人员未经考试合格不准上岗。
第二十三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照点检周期的要求,对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巡回检查,盘面的仪表及信号指示是否正常,柜内、柜间的母线联接是否松动发热打火、各继电保护是否正常。
第二十五条定期对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清扫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66kV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由电网调度指挥。
第三节技改、检修第二十七条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室进行改造立项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评估,在不破坏整体结构的情况下,拿出布局与技改方案图、技术资料;并按立项程序办理审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改造项目的设备选型必须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与兼容性。
第二十九条对改造项目运行后的实用价值及经济效益进行跟踪评估。
第三十条改造项目的试验、试车、投入运行及验收程序按本要点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执行。
的供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66KV按使用周期对变电站第三十一条.查、预防性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外委抚顺供电公司)。
第三十二条按使用周期对各类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断路器、空气开关进行校验和调整。
第三十三条按使用周期对母线、绝缘子套管、电抗器、电容器进行检查和检修。
第三十四条定期对6kV高压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及继电保护复查试验,试验管理程序按《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变压器的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一节新建、扩建第三十五条本章规定适用于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动力和照明变压器,不包括控制系统中各种变压器及试验用变压器,630KVA以下的变压器及试验用变压器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六条新增、扩建的变压器,原则上均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第三十七条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结构完整,零部件齐全,监测装置指示准确,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冷却系统工作正常,各部位密封良好。
变压器安装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
第三十八条凡适合本规定范围内的变压器,均应建立档案,其内容为:1、变压器铭牌;2、出厂合格证;3、出厂试验记录;4、安装记录和交工资料;、历次检修及各类试验记录;5.6、历次事故记录。
第二节运行维护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定期维护清扫,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做好运行中的原始记录,加强监视,不得长期超负荷,超温升运行。
第四十条变压器在运行中突然跳闸时,应仔细检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如属于瓦斯继电气动作,应检查气体的可燃性。
如属于瓦斯继电气动作,应检查气体的可燃性,同时要检测对地绝缘电阻、三相绝缘电阻的不对称系数及三相直流电阻值。
如气体是不可燃的,对地绝缘电阻、三相绝缘电阻的不对称系数及三相直流电阻值均在允许范围内,原则上该变压器可以恢复运行。
否则不得恢复送电,应停运检查直至抽芯。
第四十一条变压器的并列运行,应符合变压器并列运行规定,不同电源电压等级供电的变压器,严禁在低压侧并列运行。
第四十二条对于特殊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等),除应满足上述一般要求,还应满足其特殊规定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变压器瓦斯继电器动做后,故障排除完,应由能源中心试验组重新整定瓦斯继电器。
第四十四条凡出厂委托检修(含现场小修)的变压器,自运行之日起,在半年内,由委托单位负责保修。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确系因检修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由委托单位负责。
第三节检修第四十五条不得随意改变原始设计运行方式、冷却方式。
第四十六条变压器的电阻在不低于换算到75的情/kVΩ1M时C0.况下,吸收比在1:1(66kV大型变压器在1:1.5)以上时,可以运行。
大修后的变压器,按检修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变压器三相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第一次交接试验值的75%,其不对称系数不得大于2%,三相直流电阻值必须符合电力部门技术要求。
第四十八条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不得任意混合,如要混合使用,事先必须做混油试验。
第四十九条变压器的吸湿器必须经常保持其吸湿能力,已失效的吸湿剂应及时更换。
第五十条瓦斯继电器与变压器相连的法兰如有漏油等不正常情况,由设备产权单位上报设备处。
设备处安排机修厂负责处理,变压器油的放出和加入由产权单位负责。
第五十一条8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设瓦斯保护,原设计有瓦斯保护的要按规定正确使用,没有瓦斯继电器的要增设;2000-5000kVA的变压器,当电流速断保护灵敏度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装设差动保护;6300-8000kVA的变压器当电流速断保护灵敏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或并联运行时需装设差动保护;10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设差动保护。
第五十二条变压器的检修,由产权单位向公司设备处提出检修计划,由设备处负责安排机修厂进行检修。
如机修厂不能检修的,需提出书面说明,由设备处外委检修。
变压器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与变压器相连的导线由机修厂负责拆卸和恢复。
变压器检修试验记录,由检修单位填写一式二份,交第五十三条.产权单位一份,自留一份。
第四节事故、抢修第五十四条当变压器内部有异响或放电现象,瓦斯继电器内气体可燃,变压器属事故状态。
第五十五条当变压器外部无异状电压陡降,过电流连续跳闸的变压器属事故状态。
第五十六条当变压器出现事故状态时应立即报告产权单位设备主管,如有备品及时更换,做好更换记录。
第五十七条主要生产线上的变压器发生事故,如无备品立即上报公司设备处紧急调拨。
第四章电缆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一节电缆敷设第五十八条为了加强变电所(站)、主控制室、高、低配室、电缆隧道、电缆沟等高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的维护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作如下规定:1、站、所、室、隧道,电缆沟的高低压电缆的敷设,要分层布置,特别是电缆隧道、电缆沟内很多种电缆并行敷设,不许混在一起。
对已敷设电缆,经检查不合格者,应按安装规程结合大中修或改造予以重敷。
危及生产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