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概念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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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

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

借条和⽋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借条和⽋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借条和⽋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向借款⼈交付借款时,借款⼈向出借⼈出具的⼀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的当⽇起算。

超过3年出借⼈未向⼈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期的借条,出借⼈可以随时向借款⼈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在借款⼈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条是当事⼈双⽅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式产⽣的⼀种债务关系,⽐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款,⽋款⼈向债权⼈出具的⼀种结算事实依据。

法律规定,⽋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清偿⽋款⽇期的⽋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款⽇期的当⽇起算,对没有注明履⾏清偿⽋款⽇期的⽋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款⼈出具⽋条的第⼆⽇起算。

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3年。

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样的(3年)。

《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编为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问题,建议您向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借条的不同版本及其适用范围

借条的不同版本及其适用范围

借条的不同版本及其适用范围借条是一种常见的借贷合同形式,用于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项。

根据不同的借款情况和需求,借条也有不同的版本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借条版本,并探讨它们的适用范围。

1. 简易借条简易借条是最常见的借条形式,通常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自行书写。

它的特点是简单明了,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

简易借条适用于一般的个人借贷情况,如亲友之间的借贷、小额借款等。

由于其简洁性,它可以快速起草,方便双方记录借贷事项。

2. 法律借条法律借条是由法律机构或专业律师起草的借条形式,其内容和格式都经过严格规定和审核。

法律借条通常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个人信息、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条款。

这种借条适用于较大金额的借贷,或者需要更加严格约束的借贷情况。

通过使用法律借条,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3. 电子借条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借条成为一种越来越流行的借条形式。

电子借条是以电子形式存储和传输的借条,可以通过手机应用或电子合同平台生成。

它的特点是方便快捷,双方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完成借款合同的签署。

电子借条适用于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远程借贷,或者需要频繁借款的情况。

使用电子借条可以大大提高借款合同的效率和便利性。

4. 商业借条商业借条是一种专门用于商业借贷的借条形式。

商业借条通常由专业机构或律师起草,其内容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企业信息、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

商业借条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如企业融资、供应链金融等。

由于商业借条涉及的金额较大,风险较高,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合同约束和法律保护。

总结起来,借条的不同版本适用于不同的借贷情况和需求。

简易借条适用于一般的个人借贷,法律借条适用于较大金额的借贷,电子借条适用于远程借贷或频繁借款,商业借条适用于企业借贷。

无论选择哪种借条形式,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应该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借条和借据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借据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借据有什么区别借条和借据是在借贷交易中常见的两种书面凭证,用以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虽然两者都是用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但是在具体的使用和法律效力上有所区别。

本文将介绍借条和借据的定义、作用、主要区别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一、借条的定义和作用借条是一种书面文件,用于记录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借贷行为。

借条中包含借款人、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方式、利息计算方法等内容,通过双方签字、盖章等形式确认交易的有效性。

借条通常由出借人起草,借款人确认后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以备日后纠纷解决之用。

借条的作用在于确保借贷交易的合法性、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方便日后核实借贷事实。

借条可以作为法律诉讼的证据,保护出借人的利益,确保借款人按约还款,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借贷关系。

二、借据的定义和作用借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凭证,常用于金融机构等专业贷款机构之间的借贷交易。

借据记录了借贷金额、借款日期、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等详细信息,并由专业机构全程提供并保存。

借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作为借款人获得贷款的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还款的凭证。

借据具有强制性质,借款人必须按规定的还款时间和金额清偿债务,一旦逾期未还,出借机构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

三、借条与借据的区别1. 形式不同借条是个人之间的书面约定,通常由出借人起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而借据则是由专业的金融机构提供和保存,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2. 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法律效力主要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其证据力可能较低。

而借据作为一种法律凭证,具有法律追诉的效力,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保护出借人的权益。

3. 使用场景不同借条多用于个人之间的借贷交易,如亲友借贷或小额借款。

而借据主要用于金融机构和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借贷,如银行贷款、公司贷款等。

4. 相对安全性不同借据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一旦借款人违约,出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追债措施。

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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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文档Document Writing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一、借条的概念: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的提示: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

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_1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_1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

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地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

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

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

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

这种对事实的主动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从法理的意义上讲,这是附随于一项诉讼请求之提起的主张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

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会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

借条、欠条和收条的法律效力

借条、欠条和收条的法律效力

借条、欠条和收条的法律效力借条、欠条和收条是常见的债权债务凭证,用于记录借款、欠款及收款的金额、时间、双方身份等要素。

在法律上,借条、欠条、收条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文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以下将从法律角度分别对借条、欠条和收条的法律效力进行阐述。

首先,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涉及借款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根据需要制作合同。

”借条是一种书面合同,其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撤销合同的自由,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当事人凭借合法的借条对借款事项达成约定后,双方不能随意撤销,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条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借条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即双方都是自愿、真实的情况下签署的;(2)借条要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核心要素;(3)借条上应有借款方和出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效身份证明。

其次,欠条主要用于记录欠款行为的凭证。

以我国法律来看,欠条是一种债权凭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欠条属于合同的范畴,具备合同的效力和约束力。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协议自行约定撤销合同的条件,但一旦签署,双方约定的内容就具有法律效力。

与借条一样,欠条的法律效力还需要满足一些要求,例如:(1)欠条应当是真实、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署的;(2)欠条要明确欠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核心要素;(3)欠条上需要有欠款方和债权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效身份证明。

最后,收条是一种记录收款行为的凭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条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收款人可凭借收条向欠款人主张合法收款,并可以依法采取追缴措施。

收款人凭借合法的收条,可以进行法律诉讼,要求欠款人偿还相关款项。

在使用借条、欠条和收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借条、欠条和收条应当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发现存在伪造、篡改等行为,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申诉和维护自身权益;(2)在签署借条、欠条和收条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3)在借条、欠条和收条上签署,建议双方都在前后加盖鲜章或签名,以增强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在借款给他人时,借款双方最好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效力,以避免纠纷。

那么何种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会对借款双方产生约束力,所以在写借条时,双方都应仔细斟酌,以保证自身利益。

那么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借条要写明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时长,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违约责任、要是有担保人的还要写明担保的期限和责任。

借款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但是人的名字及相关情况。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必须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确写在借条中,这样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在法院审理时还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不约定一般就认为是没有利息,注意约定的利息可以高于银行利息但是不能超过四倍,否则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五)借款期限。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该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生活中,借款活动时有发生,因书写的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因此,为了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在出具借条前向律师了解有关法律知识;若是您不慎遇到了债务纠纷,那么也不要惊慌,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他会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借条注意事项及范本

借条注意事项及范本

借条注意事项及范本借条陷阱|借条注意事项|借条法律效力|借条法律规定|借条范本一、借条的概念: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的提示: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

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

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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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一、借条的概念: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的提示: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

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

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

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

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

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2、名称问题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

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

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

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

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

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两种常见的格式:1、今借张三100元,20XX年1月1日,李四。

2、今欠张三100元,20XX年1月1日。

李四。

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

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

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

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

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

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

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4、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

《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

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至第125条的规定,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

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5、时间问题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

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

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

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

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

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

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

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

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

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

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

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

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6、催款问题要及时催款。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

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7、借贷保证要准备这并非必要条件。

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

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

另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和担保都有应签订书面协议。

8、公证这并非必要条件,只具有最高证明效力。

起草借款协议后,借贷双方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借款协议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违法借贷的处理原则。

9.见证人这并非必要条件,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

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10、还钱时索回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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