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风险案例与分析(刘春彦)
期货交易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在我国金融市场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期货市场的复杂性,相关法律问题频发。
本文通过对一起期货交易法律纠纷案例的分析,探讨期货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2019年,某投资者甲在期货公司乙处开设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甲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对期货市场了解不足,操作失误,导致账户亏损。
甲认为乙公司存在误导、诱导等违规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其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存在误导、诱导等违规行为?2. 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存在误导、诱导等违规行为?1. 案例事实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甲在开户时,乙公司未对甲进行风险提示,也未告知甲期货交易的风险。
(2)甲在交易过程中,乙公司未对甲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也未及时发现甲的交易风险。
(3)甲在亏损后,乙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帮助甲挽回损失。
2. 法律依据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的交易行为管理,发现客户交易异常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或者限制其交易。
”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监管,防范客户交易风险。
”3.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乙公司在甲开户时未进行风险提示,也未告知甲期货交易的风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乙公司未对甲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也未及时发现甲的交易风险,存在违规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案例事实乙公司辩称,甲在开户时已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且在交易过程中,甲的交易行为符合期货交易规则。
2.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期货交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系一家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企业,因经营需要,甲公司于2019年10月与XX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委托XX期货代理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甲公司认为XX期货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导致其遭受重大损失。
随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期货赔偿其损失。
二、案情简介1. 事实经过2019年10月,甲公司与XX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约定XX期货代理甲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甲公司发现XX期货存在以下违规操作行为:(1)未按照甲公司的委托指令进行交易,导致甲公司亏损;(2)未及时通知甲公司交易结果,导致甲公司无法及时止损;(3)在甲公司亏损时,XX期货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甲公司减少损失。
甲公司认为,XX期货的上述违规操作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期货赔偿其损失。
2.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甲公司与XX期货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及补充协议;(2)甲公司向XX期货发出的委托指令及交易记录;(3)XX期货的交易记录及交易员操作记录;(4)甲公司遭受的损失计算材料。
XX期货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认为:(1)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导致交易无法进行;(2)甲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交易指令,导致交易失误;(3)甲公司对交易风险认识不足,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查明:1. 甲公司与XX期货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2. XX期货未按照甲公司的委托指令进行交易,存在违规操作行为;3. XX期货未及时通知甲公司交易结果,导致甲公司无法及时止损;4. XX期货在甲公司亏损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甲公司减少损失。
三、法律分析1. 期货经纪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期货经纪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股指期货风险案例与分析20110527

股指期货风险案例与分析案例1:美国87股灾(1)股灾与股票指数期货二战后,美国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各类投资活动十分活跃,证券市场进入了繁荣阶段。
股票指数在20世纪50年代大幅度上升,1966年达到了一个高峰,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接近1000点。
此后一段时间,股价一直处于波动状态。
1974年由于发生了石油危机,美国物价暴涨,通货膨胀严重。
当时又发生了“水门事件”,政治危机与经济危机的双重打击使美国股票暴跌。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从1973年1月的最高点1016点下跌到1974年底的557点,纽约股票交易所市值下跌了40%。
80年代初期,股票价格开始回升,1982年10月21日达到1036点,突破了近十年前的高点,11月3日达到1065点,创战后最高记录。
从此股票指数持续五年上涨,到1986年12月达到1896点,比1982年上升了78%。
进入1987年,股票涨势更猛。
8月份道琼斯工业指数达到2722点。
与此同时,美国的贸易赤字和财政赤字也在惊人地增长。
1985年,相隔71年后美国再度成为净债务国,负债1075亿美元,成为世界头号债务国。
1986年对外债务进一步增加。
这一切对不断升温的股市带来了阴影。
1985年秋后不久,七国财长在华盛顿聚会。
贝克财长再次敦促工业国的伙伴在削减美国贸易赤字上助一臂之力,但日本、当时的西德等国家未予支持。
华尔街已经在这些因素下开始大幅波动。
10月14日,美国政府公布了8月份商品贸易赤字为157亿美元,高出金融界估计15亿美元。
外汇市场上美元被纷纷抛售。
同一天,道琼斯指数下跌了95点,10月16日再跌108点。
10月18日早晨,贝克财长在美国电视节目中宣布:如果联邦德国不降低利率,美国将考虑让美元继续下跌。
各种坏消息的接踵而至,在人们心理上笼罩了一层阴影。
10月19日,华尔街爆发了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股票崩溃。
早晨9点10分,开盘钟声响后,道琼斯指数在屏幕上一开始显示就已经下跌了67点,卖出指令像排浪一样涌来。
期货市场中的股指期货交易策略与案例分析

期货市场中的股指期货交易策略与案例分析一、引言股指期货是指以某一特定股票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在期货市场中,股指期货交易被广泛应用于投资与套利等领域。
本文将就股指期货交易策略及其案例进行深入探讨。
二、股指期货交易策略1. 趋势跟踪策略趋势跟踪策略是一种根据市场趋势进行交易的策略。
该策略基于技术分析工具,如移动平均线、相对强弱指标等来判断市场趋势的走势,并根据趋势的变化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通过趋势跟踪策略可以捕捉到市场的主要趋势,并根据趋势的持续性进行交易。
2. 套利策略套利策略是一种通过利用价格差异进行风险对冲和收益的策略。
具体的套利策略包括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和跨市场套利等。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通过套利策略可以捕捉到不同合约之间的价格差异,从而进行风险对冲和获利。
3. 波动率策略波动率策略是一种利用市场波动率进行交易的策略。
该策略通过衡量市场波动率的指标,如波动率指数(VIX指数)等,来进行交易决策。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通过波动率策略可以捕捉到市场波动率的变化,并利用波动率的高低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4. 基本面分析策略基本面分析策略是一种通过分析经济、政治或公司基本面数据来进行交易的策略。
该策略通过分析相关因素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影响,从而进行交易决策。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通过基本面分析策略可以捕捉到市场的宏观经济变化及政策导向,并据此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三、案例分析1. 趋势跟踪策略案例通过使用移动平均线指标,发现某一股指期货合约的短期均线突破长期均线,表明市场趋势可能向上,投资者可以选择买入该合约。
经过一段时间的持有,当短期均线跌破长期均线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该合约,获得收益。
2. 套利策略案例假设A市场和B市场的股指期货合约存在价格差异。
投资者可以在A市场买入低价合约,同时在B市场卖出高价合约,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套利操作。
当价格差缩小或消失时,投资者可以平仓获利。
3. 波动率策略案例通过观察VIX指数的变化,当VIX指数上升到较高水平时,表明市场波动率较大,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股指期货合约。
期货交易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期货交易逐渐成为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期货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操作不规范等因素,投资者往往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
本文以一起期货交易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对期货交易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甲、乙双方均为期货投资者,甲在乙处开设期货账户,并委托乙进行期货交易。
2018年3月,甲将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入乙的账户,由乙代为操作。
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甲的资金用于自己进行期货交易。
2018年6月,乙因操作失误,导致甲账户亏损。
甲要求乙承担亏损责任,但乙以自己操作为由拒绝赔偿。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法律关系本案中,甲、乙双方之间存在期货交易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委托乙进行期货交易,双方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甲的资金用于自己进行期货交易,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二)侵权法律关系乙擅自使用甲的资金进行期货交易,侵犯了甲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乙的行为给甲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期货交易法律风险1. 信息不对称风险在期货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
本案中,甲委托乙进行期货交易,由于信息不对称,甲无法实时了解乙的操作情况,导致损失。
2. 操作不规范风险期货交易涉及复杂的操作流程,投资者若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容易陷入操作不规范的风险。
本案中,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操作甲的资金,导致甲账户亏损。
3. 期货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波动较大,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本案中,乙因操作失误,导致甲账户亏损,体现了期货市场风险。
四、法律建议(一)加强期货知识学习投资者应加强对期货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了解期货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
期货法律事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期货市场作为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法律事件,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期货法律事件为案例,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及法律适用,以期对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2018年,某期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投资者(以下简称“B先生”)签订了一份期货交易合同,约定B先生在A公司开设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合同中约定,A公司作为期货经纪商,负责为B先生提供交易服务,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管。
然而,在交易过程中,A公司未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导致B先生在期货市场遭受重大损失。
三、事件经过1. 交易初期,B先生在A公司的指导下,进行了一些期货交易,并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2. 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B先生开始频繁交易,以期获取更高的收益。
在此期间,A公司并未对B先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3. 2018年6月,期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B先生的账户余额迅速缩水。
此时,A公司才意识到B先生的交易行为存在问题,但为时已晚。
4. B先生向A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A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B先生将A公司诉至法院。
四、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过程中,B先生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A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导致其遭受损失。
2. A公司承认未严格执行监管职责,但辩称B先生的损失并非完全由其造成,与市场行情变化也有一定关系。
3. 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作为期货经纪商,有义务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
在B先生的交易过程中,A公司未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导致B先生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B先生损失。
2. 法院同时判决A公司支付B先生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六、案例分析1. 事件原因分析(1)A公司内部监管不力。
A公司未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导致B先生的交易行为失控,从而遭受损失。
股指期货交易常见的个风险案例

股指期货交易常见的32个风险案例1、期货交易的风险,您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吗?小张打算今年年底要结婚,正在筹办婚事。
一日他听说朋友说“炒期货能一夜暴富”,便拿着筹办婚事的钱急急忙到期货公司开交易。
期货公司提交给的文件他看都不看就签了字,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向他提示期货交易风险他听也听不进去,给他讲解期货交易知识他不愿意听,他就觉得自己一定能赚到大钱,结果不到三个月就将自己用于结婚的钱输个净光。
风险提示:期货交易中一夜致富的故事不少,不少人就是听了这种故事后进入期货市场的;期货交易之中把本钱都赔光的事例也有很多,但当事人往往不愿意讲出来。
这中间,很多人因为对市场风险认识不足而遭遇重创,倾家荡产;也有很多人只是纸上富贵一时,转眼又回归赤字;甚至还有很多人只听说了“期货”二字就盲目入市,结果犯了低级错误而损失惨重。
因此,在决定是否进入股指期货市场之前,投资者需要了解清楚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究竟有多大,自己是否有这个承受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风险究竟有多大呢?我们不妨看一下《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按照规定,交易者在开设期货交易账户之前,都必须签名确认已经阅读过《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说明书开头就会提到:“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经纪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投资者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2、委托他人交易必须慎重小李在某机关上班,平时对股指期货有一定研究,但由于工作较忙,没时间看盘做交易。
一日,一位自称是“期货专家”,又是小李同学的朋友叫王某的对他说:“我搞股指期货好多年了,很有经验,你把你的股指期货账户交给我操作,保证你赚钱!”小李听了王某的话后,心动了,心想:“反正自己没时间看盘做交易,期货公司又不接受全权委托,干脆把股指期货账户交给王某代理操作得了”。
于是,小李将自己的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号和密码告诉了王某,由王某代为操作。
基于上证50股指期货日内高频统计套利策略的分析

场统计套 利 的 相 关 研 究。 Vidyamurthy(2004)从 统 计套利的原始形式———配对交易角度进行了详细论 述,同时强调协整关系在统计套利策略中的重要性。
国内方面,由于国内股指期货产品比国外同类 产品晚很长时间,因此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对国外股指期货的相关研究,以及对国内股指期货 的仿真交易方面。韩广哲、陈守东(2007)借鉴协整 方法,构建了统计套利模型对上证 50成份股进行研 究,发现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表明了统计套利 的可行性。刘华(2008)进一步对上证 50ETF与沪 深 300股指期货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进行研究,结 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实证结果表明 了统计套 利 策 略 的 有 效 性。 霍 睿 刚 (2014)构 建 不 同的投资组合,利用沪深 300指数对期现与跨期套 利两种交易策略加以实证,认为在中国股指期货市 场这两种套利交易策略都具有可行性。
t∞
(3)limP(v(t))<0)=0 t∞
(4)如 果 t<∞,P(v(t)<0)>0,则 lim t∞
Var(vt(t))=0 其中,第一个条件说明统计套利策略无初始投
入,即无初始成本;第二个条件说明统计套利策略收 益要求不能出现亏损;第三个条件说明该策略亏损 概率尽可能小,经过较长一段时间尽可能接近于零; 第四个条件说明在某一时点如果有亏损情况发生, 则从此时往后的较长一段时间,收益 v(t)波动率不 会被无限放大。因此,统计套利并不是完全没有风 险的。统计套利的确存在风险,有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证券】
基于上证 50股指期货日内 高频统计套利策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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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风险案例与分析¾股票指数及股票指数期货(略)¾股票指数期货的功能(略)¾股票指数期货的风险管理美国:1987年股灾2001年“9•11”香港:1997年金融保卫战新加坡:1995年巴林银行事件中国与新加坡: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¾股票指数及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股票指数是报告期股价总值对基期股价总值的比值。
可以衡量和反映出所选择的一组股票的报告期股价与基期股价相比的变动方向及幅度,通常表示一个股票市场或某一个行业股票价格的平均涨跌程度。
股票市场的指示器。
¾股票指数及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货是以一种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股票市场存在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不同的股票进行规避,但不能有效规避整个市场下跌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由于股票指数具有典型性,基本能够代表整个市场种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把股票指数设计为一个可以交易的合约,并利用它对腺或市场的股票进行保值,可以规避系统性风险。
¾股票指数及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具有以下特点:9股票指数期货的标的为相应的股票指数。
例如:新华富时A50。
9股票指数期货报价单位以指数点计算,合约的价值以一定的货币乘数与股票指数报价的乘积来表示。
9股票指数期货的交割采用现金交割,用现金来结算差价而结算头寸。
美国1987年股灾¾仅仅作为一种风险对冲工具,而没有与金融安全联系起来从1972年第一个金融衍生品——外汇期货的诞生,到1982年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金融衍生品的由来在全球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在初步感受金融衍生品在规避市场风险所能带来的益处时,对更多的新的金融创新工具充满了期待。
美国1987年股灾但毕竟作为新兴事物及衍生品本身所具有的专业性,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与少数的个人是当时市场参与者结构中的主体,金融衍生品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因而也无法体现。
同时,在这个阶段,人们缺乏对金融衍生品的系统了解,除了意识到它是一种风险对冲工具外,很难把它与整个金融体系安全联系起来。
美国1987年股灾¾衍生品的杠杆作用在为投资者带来丰厚收益的同时,也乘数倍放大了风险。
人们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金融创新成果带来的好处,却已落到了金融灾难的深渊。
大家对金融衍生品的印象如同根深蒂固般的与“洪水、猛兽”划上了等号。
美国1987年股灾¾《布雷迪报告》----股指期货“替罪羊”1987年股灾更是让股指期货成为了众矢之的。
市场批评者措辞严厉地指责,股指期货直接引发了股灾的产生,因为在股票价格下跌时,股指期货的交易导致了股票价格决定机制的紊乱。
当时大部分的学界专家也在理论层面支持了上述观点。
美国1987年股灾¾《布雷迪报告》----股指期货“替罪羊”¾《布雷迪报告》就认为,1987年10月的股市崩溃主要是由指数套利和组合保险这两类交易在股票指数期货和现货市场相继推动而造成的。
为了避免股价下跌,机构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股指期货,期货价格的下跌有继续引发股票现货价格下跌。
这个过程多次重复,使股价的运行轨迹如同一条下泻的瀑布,如此循环最终导致股市崩溃。
美国1987年股灾¾莫顿·米勒----不同的意见¾包括莫顿·米勒在内的少数学者则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他们主张宏观经济基本面表现欠佳以及股票市场本身存在缺陷。
因此,1987年股灾和1929年的股市崩盘并没有本质区别。
美国1987年股灾¾格林斯潘----对股指期货的肯定¾在1988年5月美国众议院关于1987年股灾的一次作证,面对电讯与金融委员会主席Edward J.Markey谈到,“…许多股票衍生产品的批评者所没有认识到的是,衍生市场发展到如此之大,并不是因为其特殊的推销手段,而是因为给衍生产品的使用者提供了经济价值。
这些工具使得养老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套期保值,并迅速与低成本地调节头寸,因此在资产组合管理中衍生工具起了重要的作用。
”美国1987年股灾¾格林斯潘¾“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经常会看到期货市场反应新信息的速度比现货市场要快。
一些人由此认为……期货价格的变动必然会导致现货价格的变动。
然而,在期货市场调节头寸的成本要显著低于现货市场,并且可以迅速地建立新的头寸。
因此,资产组合可能自然倾向于在受到新的信息的时候首先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导致期货市场价格首先发生变动。
套利活动则确保了现货市场的价格不会太落后于期货市场的价格”美国1987年股灾¾1929年美国股市大崩盘后,美国经济一蹶不振,导致美国经济大萧条,波及世界。
¾1987年美国股市出现了灾难后,没有出现类似的经济危机,没过多久就兴旺起来。
尽管可能其他的外部条件不同,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当今的美国证券市场具有1929年证券市场所不具备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
美国1987年股灾¾优于避险工具的存在,使投资者在1987年股灾中的损失大大得到缓解,没有导致金融界的连锁反应,并且很快迎来了90年代的大牛市。
¾事后,很多经济学家指出,如果没有股指期货,后果不堪设想。
美国1987年股灾¾“1987股灾”后果¾“1987股灾”是金融衍生品产生以来第一次如此强烈地遭到人们的质疑,虽然部分专家看到了问题的本质,但大部分人开始对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金融衍生品充满恐惧,批评与指责比比皆是。
自1988年开始(如下图所示),全球金融衍生品的成交量迅速萎缩,并成为了金融危机的“替罪羊”。
“911”事件中美国金融衍生品与现货市场对危机的反应程度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年“9•11”¾格林斯潘----再次肯定金融衍生工具的作用¾2000年格林斯潘在美国参议院听证会上,做了关于OTC 衍生品专题发言上,他再次高度肯定场外衍生品市场为金融机构避险风险与优化资产配置上的积极作用,再次重申金融衍生品本身不会带来金融危机,监管与风险控制的漏洞才会使金融市场充满风险。
作为美联储主席多次高度地肯定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以往金融危机事件相继彻底调查清晰,人们开始审慎地再认识金融危机与金融衍生品的关系。
2001年“9•11”¾美国前财政部长劳伦斯•H•萨默斯在2000年3月17日美国期货业年会上的讲演《期货业对美国经济发展贡献重大》中指出:在美国经济过去十年成功发展过程中,期货业发挥了关键作用。
他的话余音未了,爆发了““9•11”¾美国2001年“9•11”¾“9•11”事件发生后,全球市场的人都认为,这是世界金融的大灾难。
“911”之后一个星期,NYSE股票交易停止、CME的S&P500指数期货也暂停交易。
面对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全世界都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经济严重受挫,金融市场动荡不已,人们根本无法预知明天会是怎样。
¾美国2001年“9•11”¾9月20日,股票市场继续下滑,但期货指标已经回升,这个变化马上被市场发现,两者的差距很快缩至接近状态。
衍生品“风险管理”的特性越发显出了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¾美国2001年“9•11”¾在恢复开盘之后,S&P500指数期货的交易量与持仓量均大幅度增加,说明在极端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对风险管理工具的强烈需求。
由于金融期货市场的存在,整个金融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了,经济体系的弹性增强了。
“911”事件中美国金融衍生品与现货市场对危机的反应程度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¾美国2001年“9•11”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2002年9月25日在伦敦兰开斯特宫发表《世界金融和风险管理》专题演讲指出:在美国过去的两年半的时间,虽然股票市场的财富缩水8万亿美元,资本市场也出现了严重紧缩,还有去年的“9•11”事件,但美国经济挺过来了,美国主要的金融机构都没有被迫拖欠债务。
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对冲功不可没。
在过去的15年期间,金融衍生品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发展,期货以及其它复杂衍生品的概念得以深化,加上计算机和通讯网络的进步,对冲风险的成本显著降低,机会也大大增加,金融系统也因此发展得比20多年前更灵活、有效和富有弹性,世界经济也因此变得更富有弹性。
¾美国2001年“9•11”¾“911”事件后,人们的对金融衍生品的态度发生了大的改观,大家高度肯定了金融衍生品对危机事件后加速经济复苏的功能。
衍生品提高了经济体应付危机的弹性。
¾美国2001年“9•11”¾作为金融期货的创始人——梅拉梅德在2003年更是对金融衍生品有精辟的论述。
他指出,金融衍生品所创造的真正奇迹在于,它使投资者能够将具体风险独立出来加以管理,并且通过把风险转嫁到那些更加愿意、或更有能力来承担风险的人身上,从而使风险得到不同程度的对冲。
随着风险人为地流动起来,并在许多投资者之间进行转嫁和分担,任何灾难都将会是一声哑炮而已。
由此可见,衍生品降低了一个或多个金融体系崩溃的可能性,从而使全球金融市场得以巩固。
正与那些怀疑论者所嘲讽的相反,衍生品使金融世界变得更为安全。
¾美国2001年“9•11”¾他指出,金融衍生品所创造的真正奇迹在于,它使投资者能够将具体风险独立出来加以管理,并且通过把风险转嫁到那些更加愿意、或更有能力来承担风险的人身上,从而使风险得到不同程度的对冲。
随着风险人为地流动起来,并在许多投资者之间进行转嫁和分担,任何灾难都将会是一声哑炮而已。
由此可见,衍生品降低了一个或多个金融体系崩溃的可能性,从而使全球金融市场得以巩固。
正与那些怀疑论者所嘲讽的相反,衍生品使金融世界变得更为安全。
¾美国2001年“9•11”¾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在2002年的年报中表示,“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唯一还保持活跃交易的市场就是国债期货市场,当时的国债现货市场流动性一下就没有了,没有机构愿意就现货利率进行交易,而期货市场提供了标准化的远期利率合约交易,在紧急情况发生后,金融机构都想到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
如图所示。
¾美国2001年“9•11”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¾美国2001年“9•11”¾2002年1月,欧盟正式颁布《欧盟议会关于协调针对综合性可转换证券投资企业(UCITS)的法律以及监管条例的85/11/EEC号指引》。
《指引》中明确允许UCITS基金不仅可以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而且可以出于投资的需要投资于场内和场外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这使得欧盟的UCITS基金在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上超前于世界其它各国的同行,处于时代潮流的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