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法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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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基本知识

环境法的基本知识

环境法的基本知识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为了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法,以规范和约束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环境法的基本知识,包括环境法的定义、目的,以及环境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环境法的定义和目的环境法是国家或地区为保护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涉及环境资源的保护、环境污染的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规定。

环境法的目的在于确保人类的生存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平衡人类活动与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法的主要内容1. 环境资源的保护环境资源的保护是环境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对水源、空气、土壤、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环境法通过制定相关规定,限制资源的开采、利用和消耗,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环境污染的防治环境污染是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环境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

环境法规定了各种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限制,设立了环境监测和治理机构,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3. 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环境法强调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面临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后,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

环境法还规定了对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特殊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以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4. 环境信息公开和参与环境法倡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并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公开环境信息。

公众有权了解环境状况、参与环境决策,并提起环境诉讼等维权行动,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环境权益。

三、环境法的实施方式1. 立法环境法的实施主要通过立法来实现。

国家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环境法律法规,明确各类环境问题的界定和解决方法。

立法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

2. 执法和监管环境法的有效实施需要执法部门的支持和监督。

执法人员负责监察和检查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环境法基础概述

环境法基础概述

环境法基础概述环境法是指为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及人居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随着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逐渐加剧,环境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环境法的基础概述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环境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中叶,当时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采取措施来保护环境。

随着环境法的快速发展,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规范环境保护行为和防止环境污染。

在国际层面上,也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如《联合国环境规划和环境署章程》等。

环境法的目的主要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保护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生态平衡等。

通过制定环境法律法规,可以约束和规范人类的行为,遏制环境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同时,环境法还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环境法的内容涵盖广泛,包括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生态建设、环境评估、环境监测等方面。

其中,环境保护是环境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环境保护包括保护大气、水体、土壤、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以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此外,环境法还围绕污染防治展开,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等方面。

资源利用是环境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利用、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依据环境法的实施和监督,各国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体系。

这些体系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机构、环境评价机构等。

这些机构负责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对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环境法的有效执行。

在国际层面上,环境法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国际社会积极开展环境合作,通过国际公约和协议的签署与执行,推动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

例如,1972年签订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是第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环境法律文书。

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环境公约,如《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止涉及跨国边界运输的危险废物及其处置公约》等。

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概述
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 的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环境资源法中体现
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体现
要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求保 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求代际公平,保障未来世代的环境 权益。
排污许可制度
总结词
排污许可是环境资源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通过许可管理,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详细描述
排污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获得排污许可后方可进行排污。该制度通常包括申请、 审核、颁发、变更、延续和吊销等环节。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违反排污许可规定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进 行处罚。
该法规定了森林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 理等方面的内容,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 法律依据。
政策措施及其作用
环境资源政策是环境资源法实施的重要手段,包括环境保护政策、资源利用政策、 生态保护政策等。
政策措施具有引导性、激励性和约束性,能够引导企业和公众合理利用资源、保护 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政策措施还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激励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 费、环保信用等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
循环经济理念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城市实施循环经济,通过垃圾分类 、回收、再利用等措施,实现了垃圾 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改善了城市环 境。
案例二
某企业采用循环经济模式,通过生产 过程中的物料循环利用和能源梯级利 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 益。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挑战应对策略
发展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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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基本理论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上篇环境法的基本问题第一章环境危机与环境保护一、环境(一)环境的概念(二)环境科学的环境概念环境:是围绕人群(或生物、或生物圈)的空间,其中可以影响人类生活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

法学的环境概念以此为基础。

(三)法学的环境概念法学的环境概念分为立法性和学理性两类法律定义上的环境:应当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密切关系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其基本是自然环境,但也不排斥与人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为环境。

而所谓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关系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而所谓生态环境,则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生物条件、地理条件和人为条件的综合体。

二、环境的组成和结构环境是由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组成的。

人类生存的环境是一个极其庞大而复杂的多级大谱系。

(一)自然环境的组成和结构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是由生物及其无机环境构成的。

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

生物群落及无机环境共同组成自然环境的结构单元,由低级单元再组成高级单元。

所以自然环境实际上是一个由两阶梯(由低级单元再组成高级单元,再由低级结构单元组成高级结构单元)组成的多级谱系。

(二)人为环境的组成和结构人为环境:是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中创造出来的人工环境。

人类活动的内容和结构是相当丰富而又复杂的,但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还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

也就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

人为环境,包括农业人为环境、工业人为环境以及交通通讯人为环境等。

三、生态基本规律(一)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是指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一定空间范围内,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过程,共同复合而成的统一体。

(二)生态平衡生态平衡: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地保持稳定,这时,生物物种之间以及生物与物种之间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状态。

这种平衡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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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二、 环境问题的成因 三、 环境问题的影响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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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二) 环境问题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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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 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在环境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 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人 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这被称为第 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一、 环境法的定义 二、 环境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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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法的定义
(一) 环境法称谓的由来 (二) 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综合国内外环境法学著述对环境法定义的表述以及我国环境立法的 实践,本书认为应当以法的目的结合调整对象给环境法下定义,即 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 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含着如下三 方面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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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 态保护的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 外延较大,目的在于协调人类与其生存环 境之间的关系;而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 小,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 源的持续利用,所以说环境保护、生态保 护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 别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自然资源保 护在目的上的不同,也决定了环境法体系 中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不同。



第一,环境法的目的是要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活环 境、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而这一目的是通过预防和治理人为环 境侵害的方法来实现的; 第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类在利用(含开发、保护行为) 环境(含自然资源)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 包括人类在环境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与自然物(生态系统)之间受自 然规律约束的特殊关系; 第三,环境法的范畴包括与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相关的全部法律规范, 既有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也有其他法律部门中同 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 29

法律基本知识环境法要点

法律基本知识环境法要点

法律基本知识环境法要点法律基本知识——环境法要点环境法是一门专门研究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学科,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基本要点如下:一、环境法的定义及目的:环境法是一门法律学科,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生存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确保环境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环境法的原则:1. 综合性原则:环境保护是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环境法应当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因素,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2. 预防原则:环境法侧重于事前预防,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预防原则体现了环境法的先见性和综合性。

3.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环境法规定了环境保护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强调污染者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治理污染,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法倡导公众广泛参与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的过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 保护优先原则:环境法强调保护环境的优先性,对环境的保护和恢复给予优先考虑。

三、环境法的主要内容:环境法涉及的主要领域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水资源管理、废物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

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管理的基础,环境法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2. 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法规定了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进行全面评估,环境法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4. 自然保护区:环境法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管理和保护要求,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5. 生态建设:环境法鼓励和支持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环境法基础知识

环境法基础知识

环境法基础知识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环境法应运而生。

环境法是指用来规范和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它涵盖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些环境法的基础知识。

一、环境法的定义及意义环境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体系,用来管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行为。

它规定了环境的基本保护要求、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旨在通过法律的力量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环境法的意义在于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规范环境管理行为,减少环境破坏,保护生态平衡。

同时,环境法的实施也能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环境法的主要内容1. 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法对其进行了管理和保护。

包括土地、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恢复和修复。

2. 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环境法的核心内容。

环境法规定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如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等。

3. 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污染是当前面临的严重问题,环境法对其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要求各方主体加强控制和治理,减少排放和污染。

4. 环境与健康保护环境对人类健康具有直接影响,环境法也规定了相关保护措施。

包括饮用水卫生、室内环境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旨在预防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 公益原则环境法以促进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为核心,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预防原则环境法强调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提倡预防为主,减少环境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3. 优先原则环境法强调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限制和控制经济活动,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 责任原则环境法规定了环境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污染者应承担治理和赔偿的责任。

四、环境法的执行机制为了保证环境法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承担着重要责任。

环境法名词解释

环境法名词解释

环境法第一章导论【专业术语】环境环境一般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各国环境立法对环境的定义方法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概括性地将环境在立法上作类别化描述,第二类是采用类别化的方法在立法上作列举式描述,第三类是采用概括加列举式的方法在立法上作出规定。

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与环境是密不可分,属于环境要素中可被人类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

例如《中国自然保护纲要》所列举的自然资源大多都已为《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解释所包含,而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也直接改变着环境的结构,从而对环境造成影响。

生态系统生态系统(ecosystem)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环境问题在环境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这被称为第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作为环境立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第二环境问题。

据第二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主要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两种。

第二章环境法的概念【专业术语】环境法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一定义包含如下内涵:第一,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第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第三,环境法的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环境利用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法律部门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

环境立法目的环境立法的目的,是立法者拟通过实定法实现的环境保护理想和目标,是确立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思想和理论结晶。

第三章环境法的演变及形成【专业术语】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个新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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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
பைடு நூலகம்
特点:①宪法保护 ②综合性环境基本法出现 ③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④保护对象扩大 污染防治-→保护生态平衡

2.我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1)中国古代的环境立法 荀子《王制》:“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 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鼋鼍鱼鳖鳅鳢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 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 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 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山泽,谨其时禁。 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 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
《韩非子· 内储说上》: “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 《盐铁论注》: “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 《伐崇令》: “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 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2)中华民国时期的环境立法 国民党:《渔业法》(1929) 《森林法》(1932) 《狩猎法》(1932) 《土地法》(1930) 《水利法》(1942) 中共:《闽西苏区山林法令》(1930) 《晋察冀边区禁山办法》(1938) 《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条例》(1941)
第二章 环境法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环境法概述

一、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 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环境法的特征 1.综合性 2.技术性 3.社会性 4.共同性

三、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 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1.直接目的:保护环境与资源 2.根本任务:保护人民健康 3.内在要求:促进经济增长

四、环境法律关系 1.概念 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 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 境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 内容的社会关系。 前提:现行的环境法律规范存在 条件:环境法律事实出现

2. 要素 (1)主体 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其他社会组织、公民 (2)内容 权利 义务 (3)客体 物:人类可以控制和影响 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 行为:作为、不作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立法 ①产生时期(1949—1973) ②发展时期(1973—1978) ③完善时期(1978至今)

五、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1.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1)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 特点:①防治范围窄 主要针对环境污染 (如:大气、水污染) ②立法措施少 主要是限制性规定, 较少涉及国家对环境的管理
(2)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特点:①大量环境保护专门法出现 ②调整范围更加广泛 如: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处置、 放射性物质、农药、有毒 化学品的污染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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