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形煤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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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圆形料场安全管理

储煤圆形料场安全管理

储煤圆形料场安全管理1 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需求增加和设计计算技术提高,煤炭储存系统从平面结构向空间结构变化。

上世纪50年代,美国就开始在工程中使用封闭式圆形料场来储存散装物料[1]。

目前,圆形料场系统及其辅助设施技术日臻成熟和完善,具备远程控制、环保性能突出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化工、矿山等行业物料储存系统中,港口行业也在逐渐推广。

圆形料场,尤其是储煤圆形料场存在防火、防爆、结构等安全问题,对其采取相应措施极为重要。

2 主要安全问题(1)防火安全问题。

其设计需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要求。

(2)防爆安全问题。

圆形料场粉尘浓度大,易自燃自爆,需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粉尘浓度;电气设备选型的防爆等级必须符合相关GB电气设备选型规范要求[3];圆形料场存在温升、有害气体和明火等安全问题,应根据储存时间、煤炭粒度、含水率等具体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结构安全问题。

圆形料场挡墙属于大直径薄壁开口混凝土结构物,因为储存物料量大,要求地耐力和侧压力很大;圆形料场个体体积超大,穹顶网壳需考虑风压、积雪和地震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

3 安全措施方案针对储煤圆形料场的安全问题,现对建筑结构、通风、降温、火灾报警以及消防等方面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要求。

(1)仓壁砌筑耐火砖提高耐火时限措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混凝土筒仓要求砌筑耐火砖提高耐火时限措施。

圆形料场取耐火等级为丙二级,要求建筑物耐火时限为1 h。

设计可在挡墙内壁镶砌耐火砖结构,耐火砖砌筑高度7.5~10 m,可以将结构耐火时限提高到3.5 h。

由于耐火砖自然砌筑高度只能维持在7.5 m左右,随着耐火砖砌筑高度增加,需要在挡墙内侧设混凝土圈梁和立柱等特殊结构,以维持耐火砖砌筑稳定性。

(2)涂刷防火涂料。

在圆形料场穹顶网壳与挡墙接近部位喷涂防火覆面材料,防火涂料对钢结构起到屏蔽作用,使钢结构不直接暴露在火焰中。

涂层本身一般为多孔轻质,受热后形成炭化泡沫层,可以阻止热量迅速向钢材传递,使结构的耐火时间不小于规定的耐火极限,或在耐火时间内结构内温度不高于临界温度[4-5]。

圆形煤场管理制度

圆形煤场管理制度

圆形煤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圆形煤场的管理,提高运转效率,增强煤场安全,保护环境。

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圆形煤场,包括但不限于煤矿、电厂、钢铁厂等单位。

三、管理目标1. 提高圆形煤场管理水平,减少可能的事故风险;2. 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3. 部署合理煤场资源,促进生产的有序进行;4. 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四、管理责任1. 圆形煤场的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每月对煤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2. 由煤场安全部门负责对煤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3.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制定煤场使用计划,合理分配煤场资源。

五、设备及设施管理1. 圆形煤场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经常检查维护;2. 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书;3. 物料搬运设备必须配备报警系统,并设有紧急停止按钮,以确保生产运行安全;4. 煤场设施必须定期进行巡检,对有破损的设施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安全管理1. 煤场内严禁吸烟、打火机等火源,防止火灾事故;2. 煤场生产车间应备有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3. 煤场使用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工作;4. 对新进入煤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

七、环境保护1. 煤场应遵循当地环保标准,减少废气排放和废水排放;2. 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煤场周围环境的安全;3. 注重煤场的清洁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的清洁;4. 合理使用能源,提升能源利用率。

八、应急预案1. 制定圆形煤场事故应急预案,对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进行演练;2. 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九、考核评估1. 煤场管理人员应对煤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情况进行月度评估;2. 对煤场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整改。

圆形煤场管理规范

圆形煤场管理规范

圆形煤场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一一为了提高公司封闭式圆形煤场的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公司燃用神华煤的不同特性,合理制定煤炭存储计划,有效控制煤炭存储损耗,防止煤场发生自燃等不安全现象,为相关经济指标核算提供真实依据,切实有效的开展圆形煤场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标准。

一一一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一)绿色库存:指公司的库存煤量大于12天耗煤量的库存煤量。

(二)红色库存:指公司的库存煤量小于8天耗煤量的库存煤量。

(三)橙色库存:指公司的库存煤量介于绿色库存与红色库存之间的库存煤量。

(四)侏罗纪煤:指神华集团生产的东胜煤田侏罗纪煤。

(五)石炭煤:指神华集团生产、采购的石炭二叠纪煤。

(六)自燃:煤炭在存储过程中因氧化产生热量,当热量达到足够多时煤炭就会燃烧,煤的自燃过程可分为潜伏期、高温期和自燃期三个阶段。

一一一本实标准适用于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圆形煤场的管理。

一一一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实行标准负责人、标准执行人及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组织体系。

第五条部门职责(一)标准负责人:由生产技术部主管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有关标准、公司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订立和完善本标准。

2.确保标准执行人了解本身的职责并且认真执行3.确保本标准获得充分利用和具有成效。

4.监督执行本标准,包括本标准的改进。

(二)标准执行人:由燃料管理主管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保公司圆形煤场管理符合本标准。

2.组织指导本标准的培训工作(三)燃料部:公司煤场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1.负责按照本标准做好煤场管理工作。

2.参加煤场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负责指导承包商按照本标准做好煤场管理工作。

4.负责按库存计划做好库存量调整工作。

5.根据发电运行部提出的煤质要求,负责做好不同煤种的分堆存放及掺配工作。

6.负责做好煤场的防自燃工作和煤场自燃后的处理工作。

(四)相关管理部门职责1.经营财务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参加月度煤场盘点。

煤场管理操作规程正式版

煤场管理操作规程正式版

煤场管理操作规程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场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和节能减排,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煤场的管理工作。

煤场管理包括煤炭储存、搬运、装卸、测量、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煤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煤场管理应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煤场管理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减少煤尘污染,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章煤场管理工作流程第六条煤场管理工作流程包括煤炭储存、搬运、装卸、测量、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煤炭储存:按照煤种、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采取覆盖、围栏等措施,确保煤炭不受污染和雨淋。

第八条煤炭搬运:采用机械化设备进行煤炭搬运,保证搬运效率。

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并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

第九条煤炭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安装防滑设施,防止工人滑倒。

装卸工人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第十条煤炭测量:对煤炭进行净重测量,确保计量准确。

应定期校验、检定计量器具,并保持测量记录。

第十一条煤炭验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煤炭质量检验,对煤炭进行验收。

不合格煤炭应及时处理,严禁混装混运。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煤场内员工应穿戴良好的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煤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隐患区域进行围挡。

第十四条煤场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涉及人员操作的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严禁饮酒后进行煤炭装卸等作业,严禁在煤堆上吸烟。

第十七条煤场管理应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制度,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章煤场管理监督第十八条煤场管理属于特种行业,应定期接受行业监督和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九条煤场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的监督。

第二十条煤场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煤场安全管理规定

煤场安全管理规定

煤场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煤场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达到预防人身伤害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目的,针对公司煤场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管理要求1.煤堆放进行严格管理,遵循“不同煤种分堆存放、分层压实、先堆先用、烧旧存新”原则,合理配煤掺烧。

2.运行班组每班对煤场进行两次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为煤堆温度、堆煤高度、是否形成陡坡、撒水降温是否及时适量等。

3.岗位人员需做好煤堆、筒仓、原煤仓一氧化碳监测数值,并做好检测记录,根据数值情况及时制定处理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4.每季度对场地堆煤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存煤工作取旧存新。

5.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消防、喷淋设施完好可靠。

6.煤棚内各安全标示牌齐全醒目,防护栏杆完好无缺。

7.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处各卷帘门动作可靠、操作灵活。

8.进入雨季时需做好防洪准备工作,确保防洪物资有效备用,排水系统畅通无堵塞。

9.煤场储煤不应超过设计储煤量,需要超储煤量进行堆放时需汇报单位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二、机械车辆管理要求1.所有车辆必须符合“交规”第三章要求,车况良好、证件齐全。

2.车辆在生产厂区行驶速度不超20km/h,上磅时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

3.严禁车辆行驶中卸车,马槽未放置平稳行驶,装载机行驶中卸煤,任何车辆不准在行驶中抢磅占道,车与车距离保持在3米以上。

4.车辆进入煤场后,驾驶员必须在有现场人员指挥的情况下进行作业,遇到装载机作业必须避让停车。

5.禁止装载机在煤堆陡坡和陡崖下直接铲煤,卸煤时严禁碾压煤篦子。

6.禁止车辆在有陡坡的地方长时间停放,禁止使用空挡溜坡。

7.车辆在卸煤时必须在地面平整处进行,严禁在斜面、断崖、陡坡处卸煤。

三、人员管理要求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煤场,在卸车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及车辆入内。

2.煤场各车辆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驾驶员要持证上岗,严禁随意换人。

3.各车辆驾驶员在作业中要正确操作,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

煤场管理制度总则

煤场管理制度总则

煤场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维护环境卫生,保护职工权益,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的组织管理、生产和作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煤场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煤炭生产的安全高效。

第四条煤场管理应当遵循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习惯。

第五条煤场管理应当遵循经济效益、安全、环保、生产效率的统一性原则,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行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煤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合理配置、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煤场资源的最大效益。

第七条煤场管理应当遵循人性化管理、关爱员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及培训、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第八条本企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严格执行。

第二章煤场基本管理第九条煤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煤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煤场基本管理制度,保障煤场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煤场应当建立健全生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作业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煤场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和设施的完好。

同时,要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煤场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煤场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度,对生产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煤场应当建立健全防治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防治事故的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煤场管理制度

煤场管理制度

煤场管理制度
1、场管理员负责煤场的各项管理工作,保持煤场内清洁平整,做到场地无杂物,无浮煤,减少落煤损失,提高资源回收率。

负责调度、指挥,安排拉煤车辆有序进入货位和出入煤场,做到有序作业,确保地销安全。

2、负责煤场的日常事务,保持与部里联系,做到上请下传,重大问题及时汇报,遗留问题台帐记录清楚,交接班双方签字,责任落实到人,避免推诿扯皮。

3、严禁无拉煤手续,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的所有车辆进入煤场;对重车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检查票证、凭证、经查无误,方可放行,否则造成一切事故由各人负责,决不迁就。

4、煤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严禁无票拉煤,杜绝丢煤事件,发现偷煤立即报警,同时向科里汇报。

5、积极做好“三防”工作,发现险情,全力抢救,同时向部里及有关单位汇报。

6、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安排装载机、外包工在煤场的工作,必须按派工单的要求,负责监督,检查、记时、验收、签字。

7、所有票据必须严格检查认真核对,按时交票,不准代交,迟
交或不交。

煤场管理操作规程范本

煤场管理操作规程范本

煤场管理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场管理操作,保证煤场安全、高效运营,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煤场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员、工人等。

第三条所有煤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第四条煤场管理人员要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煤场管理基本流程第五条煤场管理基本流程如下:(一)煤炭进场1. 验收供应商提供的煤炭品质、数量和质检报告,并在检验标准范围内确认接收。

2. 检查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3. 安排合适的地点将煤炭卸载。

4. 安排工人进行清理工作,确保煤场环境整洁。

(二)煤炭堆放1. 根据煤炭种类和规格,合理安排堆放位置。

2. 要根据煤炭的特性,进行分类堆放,并保持煤堆的稳定。

(三)煤炭装车1. 根据订单信息,确定装车数量和车辆需求。

2. 制定装车计划,合理安排装车顺序。

3. 对装车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4. 进行装车作业,保证装车的速度和质量。

(四)煤炭出场1. 按照客户要求,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煤炭出场。

2. 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3. 出场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三章煤场管理具体规定第六条煤场管理人员要熟悉煤炭的性能特点和燃烧要求,能正确判断煤炭品质。

第七条运输车辆必须经过煤场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煤场,确保车辆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煤炭的堆放位置必须合理规划,保持通风良好,防止自燃和爆炸。

第九条每天对煤堆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第十条煤炭出场必须核对订单信息,确保配送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煤炭装车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装车数量和顺序进行,严禁私自违规操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煤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知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煤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煤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能够及时控制火灾事故。

第十五条严禁在堆放煤炭的周围吸烟,禁止火种靠近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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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煤场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封闭式圆形煤场的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公司燃用神华煤的不同特性,合理制定煤炭存储计划,有效控制煤炭存储损耗,防止煤场发生自燃等不安全现象,为相关经济指标核算提供真实依据,切实有效的开展圆形煤场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一)绿色库存:指公司的库存煤量大于12天耗煤量的库存煤量。

(二)红色库存:指公司的库存煤量小于8天耗煤量的库存煤量。

(三)橙色库存:指公司的库存煤量介于绿色库存与红色库存之间的库存煤量。

(四)侏罗纪煤:指神华集团生产的东胜煤田侏罗纪煤。

(五)石炭煤:指神华集团生产、采购的石炭二叠纪煤。

(六)自燃:煤炭在存储过程中因氧化产生热量,当热量达到足够多时煤炭就会燃烧,煤的自燃过程可分为潜伏期、高温期和自燃期三个阶段。

第三条本实标准适用于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圆形煤场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实行标准负责人、标准执行人及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组织体系。

第五条部门职责(一)标准负责人:由生产技术部主管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有关标准、公司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订立和完善本标准。

2.确保标准执行人了解本身的职责并且认真执行3.确保本标准获得充分利用和具有成效。

4.监督执行本标准,包括本标准的改进。

(二)标准执行人:由燃料管理主管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保公司圆形煤场管理符合本标准。

2.组织指导本标准的培训工作(三)燃料部:公司煤场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1.负责按照本标准做好煤场管理工作。

2.参加煤场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负责指导承包商按照本标准做好煤场管理工作。

4.负责按库存计划做好库存量调整工作。

5.根据发电运行部提出的煤质要求,负责做好不同煤种的分堆存放及掺配工作。

6.负责做好煤场的防自燃工作和煤场自燃后的处理工作。

(四)相关管理部门职责1.经营财务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参加月度煤场盘点。

2.对煤场防损、防污染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按本标准要求监督煤场置换工作。

4.按要求做好帐务处理工作。

第三章执行程序第六条煤炭储存定额的确定(一)原则:保持经济合理库存量,满足发电需要。

(二)公司的日常煤炭存储量见下表。

第七条煤炭的存取(一)应根据“烧旧存新”原则,缩短储存期,减少损失和防止煤炭自燃。

神华煤在煤场的存期,正常情况下不超过45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60天;石炭煤在煤场的存期,正常情况下不超过75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90天。

若无法在上述时间内置换,燃料管理员应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措施。

(二)燃料管理员应根据当前的库存量及预计发电量合理安排进煤量,同时根据煤场情况及来煤情况合理安排堆/取煤位置,以保证“烧旧存新”原则得以执行。

(三)根据锅炉燃用要求,为了保证入炉煤品质的稳定性,神混、神混3号煤和石炭煤在原则上应分堆存放,并对其收、耗、存量分别计算。

在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后可以将两种煤质连接堆放。

在两种煤质连接堆放以后,不能明显确定的煤质作为第三种煤种处理,对该煤种燃料运行应严格按照值长的命令上入指定的原煤仓。

(四)为保证煤场的库存量,原则上采用一个煤场分堆存放神混煤和神混3号煤,另一煤场分堆存放神混和石炭煤,将石炭煤的存量尽量控制在总存量的20%~30%左右;燃料管理员应合理调度,以两个月为一周期,对存放的石炭煤进行轮换;同时,石炭煤尽量存放在煤场紧急落料口附近,以保证煤场设备故障时可通过紧急落料口向锅炉供煤。

(五)每个煤场必须存有至少一天的神混煤以备紧急备用,如果第二天有装载神混煤的船舶到达,可在当天晚上将煤场的神混煤取完。

(六)燃料管理员应每天向运行人员发布《燃料调度日志》,对煤场的堆/取料位置给予详细说明;运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燃料调度日志》中的堆/取料位置安排堆料、取料;当《燃料调度日志》中要求的堆/取料位置因为设备等原因无法实现时,运行班长应及时与燃料管理员沟通,燃料管理员及时变更堆/取料位置。

《燃料调度日志》见附件。

(七)在夜班期间由于设备原因无法执行《燃料调度日志》中的取煤位置时,运行班长应电话联系燃料管理员重新确定取煤位置,并做好记录,同时应联系检修专业抢修设备。

(八)燃料运行人员在正常情况下每日夜班更新《煤炭动态图》,当因需在原有煤堆上堆煤时,应及时绘制《煤炭动态图》,记录被压煤堆的范围和高度,《煤炭动态图》见附件。

(九)燃料管理员应及时将新到煤船的港方化验报告发送给燃料运行,由燃料运行在《煤炭动态图》上进行更新。

(十)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堆取料机的堆料采用自动堆料方式,以保证煤堆的整齐,在堆料过程中,运行人员不得手动干预堆料位置。

(十一)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堆取料机的取料采用自动取料方式,由于煤堆的不规整而无法实现取料自动的则采用手动取料。

(十二)煤炭取到底层时应及时进行底煤清理作业,清理作业时,运行班组联系推耙机,并填写《圆形煤场工程车辆作业单》,推耙机司机按照《圆形煤场工程车辆作业单》的要求进行底煤清理作业,作业完毕后,运行人员验收作业情况,验收不合格的重新作业。

《圆形煤场工程车辆作业单》见附件。

(十三)对于在紧急落料口附近的底煤,运行班组应联系推耙机通过紧急落料口将底煤直接供应锅炉。

(十四)由于入口煤堆高而造成推耙机无法进入进行底煤清理作业时,运行人员应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燃料管理员,燃料管理员合理安排取料位置,将入口处的煤堆取低,以保证推耙机进入。

(十五)原则上每次煤炭取到底层时都要进行底煤清理作业,但在推耙机不方便进入作业且征得燃料管理员同意后,可不进行清底煤作业,来煤直接压在底煤上。

(十六)在堆煤前,运行人员应按《堆取料机运行规程》对堆料机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将堆料机移到指定的堆料位置,设定好回转方向,同时应详细检查堆料区域内无杂物、无障碍物。

(十七)在取煤作业前,运行人员应按《堆取料机运行规程》对取料机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设定本班取料范围,详细检查取料范围内无杂物,无障碍物,确保取料机运行的安全。

第八条圆形煤场的测温要求(一)燃料运行人员应每天使用测温枪对煤场存煤进行测温,一旦发现温度异常应详细记录在BFS++的《运行记录》上《日例会汇报材料》上。

(二)燃料管理员每周至少应使用测温枪对各煤场进行一次测温工作。

第九条煤堆出现高温及自燃处理程序(一)当圆形煤场某处煤堆有发热迹象时,燃料管理员应优先安排取该区域煤堆,燃料运行人员应加强对此煤堆温度的监控,若此煤堆无法及时取煤,燃料管理员应制定出尽快取完此煤堆的计划,尽快完成发热煤的处理。

(二)如煤堆整体温度超过60℃,必须优先燃用该煤堆,如不具备燃用条件,可采用如下措施:1.紧急联系神华国华研究院燃料管理中心调整进煤计划。

2.如该煤堆煤量较少,且具备重新组堆的条件,则在该煤场用工程车辆重新进行组堆,压实。

3.如该煤堆存煤量较大,不具备重新组堆条件,且自燃现象仍不能得到控制,则采用大量浇水降温的方法防止自燃的蔓延。

注意浇水前应将煤堆附近的排水口打开,排完水后再关闭。

(三)在取煤过程中,若煤堆有明火现象,运行班长应启动《存煤自燃应急预案》,并将此情况汇报燃料运行专工。

一旦出现煤场自燃现象,燃料管理员和燃料运行人员应当书面总结发生煤场自燃的原因。

第十条煤场盘点(一)盘点时间1.定期盘点:每月底对煤场的库存量进行盘点。

盘煤期间煤场不能进行存、取作业,以保证盘煤的准确性。

2.临时盘点:根据需要,燃料管理员应不定期对煤场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

(二)煤场盘点由经营财务部组织,燃料部以及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参与盘点工作。

(三)参加盘点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应根据盘点盈亏情况及时调整当月煤耗,储存损耗不得超过月度日平均存煤量的5‰,盘点盈亏率不得超过全月耗煤量的2%,杜绝大亏大盈。

公司煤炭库存可保持一定的余量,但最多不超过两日的最大耗煤量。

(四)煤堆积密度的测定:由于圆形煤场的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常用的模拟法及沉筒法进行密度测定,因此采用如下方法测定煤堆积密度。

来煤在煤场独立成堆时,将来煤的水尺量与入厂煤皮带秤数量进行比较,误差在规定范围内的煤炭重量以水尺计量为准;利用盘煤仪测量煤堆体积,通过公式计算该煤炭堆积密度。

(五)煤场存煤量计算G=V*ρG――煤场存煤量,t;V――煤堆体积,m3;ρ――煤堆积密度,t/m3。

(六)实际存煤量计算:实际存煤量=煤场存煤量+原煤仓的存煤量。

(七)盘点原始记录、原始数据应由燃料部保留存档,参加盘点的人员应认真填写“盘煤报告”,并在确认盘点结果后签字。

“盘煤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存档。

第十一条煤场相关设备的检修原则(一)燃料部检修专业应根据燃料管理员每天下午发布的《燃料调度日志》和《船期及库存预测日报表》中的船舶动态和煤场堆/取料位置合理安排煤场设备及输入、输出设备的定维计划,并将时间超过1天的定维计划通报燃料管理员。

(二)煤场设备及输入、输出设备存在较大隐患需停役检修时,检修人员应与运行专工联系,运行专工与燃料管理员协商后,合理安排堆取煤位置及检修时间,检修专业应在排定的时间内完成检修工作。

(三)燃料管理员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更新《燃料调度日志》和《煤场库存及船期预测表》中的煤场堆/取料位置,并及时通报运行专业。

第十二条煤场设备、设施的管理(一)煤场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运行人员应按相关规程和规定对煤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或汇报运行专工。

(三)运行人员应按《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标准》的规定对煤场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进行定期试验。

(四)圆形煤场的大门在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在关闭状态,人员由小门进出,进出时应随手关门。

(五)运行人员应将煤场的卫生情况纳入每日的检查范围,并监督保洁人员的清扫工作。

第四章检查评价与反馈第十三条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一次,对检查和评价结果进行审批后下发至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等情况,应及时反馈至生产技术部,以便修改和补充。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圆形煤场煤炭动态图2. 圆形煤场工程车辆作业单3. 燃料调度日志附件1圆形煤场煤炭动态图附件2圆形煤场工程车辆作业单附件3燃料调度日志日期在港煤船及船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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