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凯姆的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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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每个人都是一个星座,都各有自己的天地。

在社会学中,孔德发现了秩序与进步,斯宾塞发现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的相似:韦伯发现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滕尼斯发现了公社与社会的区别,齐美尔发现了交往的形式,帕累托发现了“.剩余物”和“社会精英”。

那么,鼎鼎大名的迪尔凯姆呢?我以为,作为近代社会学之父,迪尔凯姆的贡献是多方面的。

迪尔凯姆一生著书颇丰.但使其名垂午史的杰出思想,在理论上,主要体现于《社会分工论》和《自杀论》里;在方法上,则蕴涵于《社会学方法论》中。

这三部书,构成了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大厦的主体,其他一系列著作,不过是他在三部书里主要观点兴犹未尽的进一步发挥。

从迪尔凯姆的思想发展进程看,《社会学方法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他的第一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发表于1893年。

主要是讨论社会异化与其他各种因素的因果关系,并进而企图提出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社会类型。

这是他的社会学思想形成期作品,许多社会学基本思想,以全新姿气出现。

但也由于是形成期的早期思想.一些重要观点表达得不够清晰.在解释上遇到不少困难。

他迫切需要有一套自己的独特的方法,以支撑其宏大的理论体系。

于是,飞895年《社会学方法论》问世了。

该书不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有逻辑性结构的社会学特有方法论.支撑迪尔凯姆提出的许多新观点和新概念,把它们联结成一个体系加以深入发挥,而且,借助这套独特的方法.他进行了社会学史上最早的有“社会学意义”的实证研究,’《自杀论》就是最杰出的一例。

如果从社会学学科发展来看,该书确定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独特的病究方法。

所以,《社会学方法论》也是社会学在挤入科学之林之努力过程中最有贡献的作品之一。

全书由前言和七章组成。

从内容上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什么是社会现象,如何观察社会现象,在观察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注意的细节。

第二部分,论述了制定社会分类的准则,以及如何对社会现象作出解释。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分析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分析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研究犯罪是社会问题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它给人们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甚至威胁到人们的安全。

因此,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学研究的重点之一。

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对人类社会的结构和演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以功能学为基础的社会学理论,他的研究对于犯罪社会学思想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是基于功能论的一个重要代表,他认为社会是一个具有相互作用和互相依赖的系统,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有机的。

他反对了社会学中早期流行的结构功能论和个人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不是由个人组成的,而是由一系列相互依赖的部分共同构成的整体。

迪尔凯姆认为,犯罪不是一种独立出现的现象,而是与整个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

在迪尔凯姆的看来,犯罪行为反映了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在迪尔凯姆看来,犯罪行为其实是社会功能丧失的一个表现。

社会中的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功能,这些功能一旦失效就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迪尔凯姆认为,犯罪行为破坏了社会的结构和秩序,但是它也反映了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犯罪行为是社会问题的一个表现,也是社会变革的一个推动力量。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对于犯罪社会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犯罪行为的原因和背后的社会结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在对待犯罪问题时,社会学家经常会采用功能主义的角度来分析,这是受到迪尔凯姆的影响所导致的。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才能有效地减少犯罪行为。

迪尔凯姆犯罪社会学思想的一个核心就是要寻找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这样才能有效地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深入地研究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以便更好地理解犯罪社会学的本质和犯罪行为背后的社会问题。

除了功能主义,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还包括结构主义的观点,他认为社会是由不同的结构层级构成的,这些层级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著作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著作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著作。

1897年在巴黎出版。

作者在书中批判了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建立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

(自杀有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4种类型。

)迪尔凯姆在书中运用了社会统计的方法,特别是以统计交互表格的形式,展现了大量的经验资料,用以说明自杀现象受到民族、自然环境、性别、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程度等社会事实的影响,从而建立了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

这一大胆尝试,结束了西方社会学中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

该书成为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经典著作。

迪尔凯姆对自杀类别的区分及解释,还为西方社会学的异常行为研究奠定了基础。

这两个词汇够有吸引力了———博士+自杀。

近年来,硕士、博士经常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同居、酗酒,这都已经不算有新闻价值的东西了,因为还有更多新闻冲击来源于各大高校接二连三的博士研究生自杀事件。

似乎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下,纷繁复杂的人与事常常处在无人能解其中原委的混乱状态中。

按照涂尔干(另译迪尔凯姆)在《自杀论》中的判断,价值观一旦发生混乱,就会引发自我定位的偏差....2006-05-21 | 6个人觉得此评论好一个麻木不仁的人,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不愿自找麻烦去关心自己的健康,并由于疏忽而使健康受到损害。

然而,这些不同的行动方式和严格意义上的自杀并没有根本的区别。

它们都是类似的精神状态引起的,因为它们都导致生命的危险,而采取这种行动的人并不是不知道这种危险,但这种危险的前景并没有阻止他采取这种行动;唯一的区别是死的可能性比较小。

因为人们常说,由于熬夜而弄得筋疲力尽的学者是在自杀,这不是毫无道理的。

所有这些情况都是萌芽状态的自杀,而且,尽管把它们和完全的、成熟的自杀混为一谈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但也不应该看不到它们与后者之间的同源关系。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迪尔凯姆将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团结称为机械团结。这 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的相似性和和社会同质性的基础上;个人 之间没有分化,由于他们具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 德准则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在这种社会 中,人的行动受群体意志支配,个性湮没在集体意识中;社会 分工程度低,社会各部分之间的依赖程度低。
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如果社会化的过程成功,个人将社会事实内化为自 己的意愿时,人们不会感到这种强制性的存在,但是, 个人不愿意接受社会事实的引导而严重违反它,那么这 些社会事实的强化性将会正式或非正式地表现出来。 (3)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 普遍性不是来源于大量的个体事实的汇集,而是来 自人类的集体属性,‚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 集体的‛ 。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第一原则:社会事实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即 对某个社会事实的解释只能从其他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 是在个人的意识中去寻找。 第二个原则: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分析 和功能分析。 他主张并且先研究因果关系,然后再研究功能;这种研 究的次序不仅符合社会事实产生的实际过程,而且符合因果 的逻辑关系;一旦找到社会现象的原因,分析其社会功能就 容易地多了。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3)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迪尔凯姆提出的分类原则: ‚首先,以最简单社会或单元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 表现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 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为一体区分出各种变种。‛ 他将初民社会划分为:简单的单环节社会;简单合成的 多环节社会;多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 (4)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 迪尔凯姆认为划分社会类型是为方便解释社会事实,同时 对社会现象进行分类。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自杀社会学理论模型研究

迪尔凯姆自杀社会学理论模型研究

个人的方式” ( 即社会规范 ) 区分 了失范型 自杀和宿 命 型 自杀 , 并 把 这 四种 自杀 放 在一 起 进 行 分 析 和讨 论, 甚 至 提 出 了失 范一利 己 、 失 范一 利他 、 利 己一 利 他等形式的混合 型 自杀。也就说 , 迪尔凯姆认为利
解 释利己型 自杀、 利他型 自杀和失 范型 自杀 。约翰
要认识该模型 的错误 , 必须澄清 两个 对《 自杀 论》 的质疑 : 迪尔凯姆的 自杀分类有没有逻辑错误 ? 社会整合与社会规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吗 ? 为了回应这 两个质疑 , 我们必须对迪尔凯姆的
理 论进 行深 入 、 细致 的研 究 。 迪 尔凯 姆 根 据 两 条 标 准 区分 了 四 种类 型 的 自 杀: 根据 “ 个 人与 社会 相联 系 的方式 ” ( 即社 会 整合 ) 区分 了利 己 型 自杀 和 利 他 型 自杀 , 根据 “ 社 会 管 理
分别反映不 同的方面。因此 , 它们是独立的、 性质不
同 的 。根据 这 两个 因变量 区分 的 四种 自杀也 是 泾渭
似乎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怎么能把根据两条标准
区分的四种类型的自杀放在一起讨论呢?如果根据 身高把人区分为高个子和矮个子 、 根 据收入把人区
分 为穷 人和 富人 , 并认为高个子、 矮个子、 穷 人 和 富 人 这 四类人 是 独立 的 、 性 质不 同 的 , 把他 们并 列在 一
逊 只字 不 提 “ 社 会规范 ” , 也 完 全 忽 视 了 宿命 型 自
迪尔凯姆认为 , 每一个社会都有一种 自杀的倾 向或趋势 , 即 自杀率 。 自杀率是一种社会事实 。决 定 自杀率这一社会事实的不是 自然因素和个人心理 因素, 而是两 大 社会 因 素 : 社 会整 合 与社会 规 范 。社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是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以及他提出的社会学方法论对现代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迪尔凯姆通过对社会事实的研究,试图揭示出社会的规律和秩序,并通过提出一种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是存在于社会中的客观存在,它们是社会行动的结果,又反过来影响了社会的行动。

社会事实具有强制性和客观性,它们可以限制和引导个体的行为。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包括社会规范、价值观念和社会组织等,它们是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基础。

迪尔凯姆提出了一种集体意识的概念,即社会事实存在于社会中的集体意识中。

个体通过社会交往和社会化的过程,将社会事实融入到自己的意识中,并通过遵守社会规范来实现社会秩序。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对个体的行动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个体的行动是社会事实的体现和延续。

为了研究社会事实,迪尔凯姆提出了一种科学的方法,即社会学方法论。

他强调要用社会实证主义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即通过实证和数据来验证社会理论。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该是一门客观而科学的学科,它应该通过建立理论框架和进行实证研究来揭示社会现象的规律和原因。

迪尔凯姆还提出了一种研究社会事实的方法,即比较研究法。

他认为,通过比较不同社会的社会事实,可以揭示出社会现象的共性和特殊性,并进一步理解社会的规律和变化。

迪尔凯姆的比较研究法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方法。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论在当时是一种革命性的思想,它对现代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迪尔凯姆的方法论引领了社会学从哲学和历史学走向科学的转变,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他的研究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提供了启示。

总之,埃米尔·迪尔凯姆通过对社会事实的研究,揭示了社会的规律和秩序,并通过提出一种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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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成时期的社会学(一)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生平和著作:Emile Durkheim(1858~1917)又译涂尔干。

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

迪尔凯姆有两本主要著作很早在中国译出。

《社会分工论》是王力教授,它是著名的语言学家,早年留学法国,对社会学也有兴趣,做过人大副委员长的许德珩先生也是我国老一代的社会学家,20年代就翻译了迪尔凯姆另一名著《社会学方法论》。

这些书现在尽管过去好几十年了,还是比较有影响力的著作。

迪尔凯姆是法国第一个把社会学正式列入社会学大学课程的社会学家。

前面讲的孔德,虽然在工业大学讲过课,但它不是以社会学教授身份出现的,在孔德逝世后30年,即1887年,法国教育部才同意迪尔凯姆作为一个社会学教授来讲社会学。

按照惯例,这就表示这个国家承认这门学科,不过直到1913年,迪尔凯姆才正式被聘为法国巴黎大学的教授,社会学正式进入了大学。

他在社会学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

1858年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

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

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

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

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

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

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

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

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

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

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这位反战学者的学术研究,他的儿子和许多学生死于战场,他受到极大的刺激。

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1、社会学的对象和方法美国社会学家梯里阿基安在评价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时曾指出,迪尔凯姆一生努力的主要目标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把社会学建设成为一门严密的科学学科。

第二,为社会科学的统一化和整体化提供基础;第三,为现代社会的文明宗教提供经验的、理论的和系统的基础。

如果作进一步概括,那么迪尔凯姆努力的主要目标其实只是体现在以上第一点上,就是他希望在自己手上能将社会学真正建设成为一门完整严密的科学。

与同时代其他一些社会学家一样,迪尔凯姆认为,要实现社会学科学化的目标,首先应该确立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它继承了孔德和斯宾塞的思想,把社会学认作关于“社会的科学。

”由此,断定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是社会事实。

但什么是社会事实?这是一个司空见惯、又含混不清的概念。

迪尔凯姆进一步问,究竟那一些事实才可以被称为“社会的”呢?这一问题的提出,是迪尔凯姆为他以后获取理论成就迈出的重要一步,他正是在对社会学这一核心前提的反思批判中,引申出系统的“社会学主义”。

在《社会学方法教程》中,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的解释是,他说:“在此,社会事实范畴具有十分明显的特征,它由活动、思维和感情方式组成,它外在于个人并制约着个人,因而体现为一种强制性力量。

这种思维方式不能和生理现象混同起来。

因为它们是由活动和表述共同构成的;同时,也不能和生理现象混同起来。

心理现象仅仅存在并贯穿于个人意识之中。

由此,它们构成了一种新的现象总类,而“社会的”便是对这类现象的最恰当的称呼。

这一概念完全适合于它们,因为很显然,他们的根源并不在个人之中,而仅仅与社会相连,即与作为整体的政治社会,也与政治社会中的各类团体相连,这些团体如宗教派别、政治、文学的和职业的联合体等等。

“这一段话就是说,根据上面这一大段解释,迪尔凯姆确定了社会事实的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它是由人类的精神活动和实践活动方式构成的(普遍性的、这两种方式,精神的和实践的、渗透和贯穿于每一个社会中)第二,它是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独立现象,具有客观性(外在性)如语言,我们生活中,要用语言来交谈,这就要遵守中文的语法规则,如果你不懂这些规则,就没有办法和别人沟通,在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它,感觉到它,但又不专属于某一个人;第三,它作为一种强制力量制约着个人行为,并以此使个人体验到到他的存在。

(制约性,也就是社会事实对人的行为、意识具有制约性。

如,当你在街上遇到朋友?问:"你好吗?"要是这位朋友听到后滔滔不绝叙述起他的健康状况已作回答,那我们一定会感到吃惊;反之,当他按照惯例回答:"很好,谢谢"。

我们就感到很自然。

迪尔凯姆认为,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就是按照各种类型的道德准则(社会事实)来进行的,我们是社会的产物,社会产生个人。

在这三点中,第二点,是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所做的最根本的规定。

正是由于社会事实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因此,社会学可以象自然科学研究物质现象一样,来实证地研究社会事实。

这就是所谓的“就社会现象本身来说明社会现象”的社会学主义。

由于社会事实具有独立与个人的客观实在性,因而社会学可以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客观的研究。

但是,这种“物”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性。

物,本身又是人类活动的体现,是人类活动的结果,这就是迪尔凯姆在确定社会学研究对象时反复强调的观点。

坚持这一观点既可以同心理主义划清界限,也可以同自然主义划清界限。

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

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

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

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

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

迪尔凯姆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

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解释。

他说,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都是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

他还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切组织和有形设置。

迪尔凯姆注重研究前者。

2、劳动(社会)分工论社会秩序是迪尔凯姆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

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

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

他的3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社会团结和整合靠什么达到,社会整合与个人是什么关系, 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起什么作用3个问题。

迪尔凯姆最感兴趣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是怎样联系在一起,他研究考察了社会团结的源泉。

他研究的一个结果,他发现社会是靠它的成员之间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联系起来的,(这和马克思相反)他把社会团结分成机械的和有机的团结,机械团结是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团结,这是由于缺乏社会分工而形成的个人之间的相似性造成的,有机团结是发达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团结。

每个人都有分工,实行专门的职能,就像生物体的器官,管呼吸、管消化等。

每个人都有自由、有思想,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吸烟,有依赖感、团结感,社会进化从后者到前者他把个人行为看作受社会事实的支配,强调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社会的整合作用,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迪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

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

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

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

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

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

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

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

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

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

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

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著。

因此,近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迪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

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

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财富,但这要在分工出现后与分工前的对比中才能显示出来。

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

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

他重视研究社会事实的功能,是功能理论的先驱之一。

同时在方法论上,强调区分功能与原因,这对功能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迪尔凯姆在早期著作《社会分工论》中还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

他预言,共同意识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

成熟期的迪尔凯姆在继续研究人类社会的整合问题时,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

3、社会整合与自杀率迪尔凯姆还有一个值得提到的著作《自杀论》。

他研究自杀,认为一个人在社会里活动不是根据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要受一定的社会条件约束。

研究社会,主要研究社会的整体而不能只研究具体的个人,因为个人总是由其所属的社会塑造的,我们的一具一动,都要依据集体的、整个社会的规范。

自杀也是如此。

为什么会有自杀呢?因为他在那个社会里失调了,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了,不能生存了,只好去自杀。

不是因为这个人忽然想自杀就自杀,而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才会发生,它是一种由社会因素引起的社会现象,他的思想到现在还有一定影响。

例如,他认为从西方来讲,宗教在社会上生活中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宗教信仰影响自杀。

从调查材料看,自杀者信天主教的人比信基督教的人口少一些。

什么原因呢?天主教控制的较严,整体性较强,这说明了整体性的重要。

这些情况对不信教的人看来也许是可笑,但在一个宗教盛行的国家里,这个因素是有它的作用的。

我们对宗教的看法,和信仰宗教的民族和国家大不一样,所以我们对此不好理解。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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