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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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打好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卫战”

浅谈如何打好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卫战”

浅谈如何打好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卫战”诉讼时效是银行依法清收不良贷款的基础,也是银行能否盘活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产的主要依据。

近年以来,如何做好不良贷款诉讼时效延续工作始终困扰着我行各级管理人员,本文拟从如何打好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卫战”的角度,总结出不良贷款催收中非诉方式的具体催收技巧,以期解决大家在不良贷款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困惑。

诉讼时效内的有效催收,将产生诉讼时效的法律中断,它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内的有效催收,有利于我行在不良贷款清收中把握主动,有助于我行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和影响,并为我行以后继续追偿取得法律保障。

反之,如果诉讼时效内是无效催收,我行作为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债权的权利),债务将成为自然之债(不能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

实际工作中,法定的非诉催收方式该如何具体操作呢?下面我与大家分享一下自己在这些方面的一些浅见。

一、常用的非诉方式催收技巧方法一:直接送达不良贷款催收通知书适用范围:上门催收方便且对方当事人配合签收的情形具体方法:催收通知书原则上应使用我行的制式文本,因为催收内容完整、明确。

并由我行两名工作人员上门送达,当面要求对方当事人在回执上签章、签写日期。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

注意事项:一是对方当事人如果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避免因仅加盖单位公章,若公章造假,将直接导致为无效催收。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诉讼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诉讼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诉讼管理的几点建议作者:祝仁燕来源:《时代金融》2017年第26期随着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的加快,各项工作有了日新月异的发展。

但在不良资产管理中,诉讼贷款管理中仍然存在着如超诉讼时效、超执行期间、贷款“一诉了之”、执行难等诸多问题。

如何加强贷款诉讼管理成为各家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外部原因一是债务人不配合。

部分债务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拒绝在履行责任通知书上签字,造成超诉讼时效。

二是催收难。

债务人或外出打工或搬迁后失去联系,催收困难或无法催收。

(二)内部原因一是人员素质偏低。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因缺乏诉讼管理知识或工作经验,对贷款的管理仅停留在简单的提起诉讼上,诉讼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

二是内部管理缺失。

因为人员变动等原因,存在管理空白,诉讼贷款无人管理,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甚至丢失,导致超诉讼时效现象发生。

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对诉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二、加强贷款诉讼管理的建议(一)准确把握诉讼时机在诉讼清收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诉讼时机。

本金逾期或欠息3个月以上的贷款要及时提起诉讼,原则上不超过1年。

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对本金逾期或欠息超过1年未提起诉讼的贷款,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说明未起诉的原因,董事长要签字确认。

对超时效贷款负总责。

(二)科学运用诉讼方式要根据债务人自身状况,科学制定诉讼目标、诉讼策略,灵活适度运用清收措施和力度。

一是要确保现金收回率。

回收贷款现金是农村商业银行诉讼清收人员要实现的首要目标。

农村商业银行要本着现金清收为主的原则,积极采取催收和依法清收强制措施。

学习借鉴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工作经验做法,努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公检法、农村商业银行参与的依法清收长效机制。

二是要善用以诉促和。

对部分怠于履行偿还义务行为人,通过强制措施收回贷款可能性较小,可以通过诉讼迫使债务人接受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债务重组条件,从而推动其债务重组或迫使其以物抵债。

不良贷款清收心得体会

不良贷款清收心得体会

不良贷款清收心得体会篇一: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及建议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及建议依法起诉清收难现状及难点:在清收不良贷款进程中,一样都会碰到一些“赖账户”、“钉子户”,他们倚仗自己在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关系,想达到不肯归还信誉社贷款的目的,农信社清收人员上门催收,往往会无功而返、束手无策。

清收这种贷款唯一的途径确实是依法起诉,基层信誉社和金融法庭能够做到快立案、快审快判,可是法院到执法进程中,速度较慢,而且不是专职人员对案件执行,同时往往顾虑太多而执行不到位,造成贷款胜诉而执行难的为难局面。

而一旦通过法律起诉而贷款收不回是,将使得信誉社清收人员即得罪了贷户,有无取到成效,反而连再次上门催收的机遇也丢失了,因此干脆不起诉,也不得罪人。

建议或意见:由联社风险资产经营治理中心负责案件起诉的清收汇总和和谐,并为依法起诉贷款的上报、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提供的一条龙效劳,幸免各基层社各自为政,消耗人力、物力、财力。

然后争取法院大力支持,能够要求法院在其内部成立专门以信誉社起诉案件为主的专职清收合议庭,该合议庭能够将信誉社起诉的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结一气呵成,幸免了许多繁琐环节,从而能够达到了信誉社的起诉案件能够快立、快审、快结的目的。

联社法律清收部门与专职清收合议庭直接对口接触,有条件的能够合署办公。

由此不但能够幸免重复上户的情形显现,从而还能够大大减少了清下班作量和清收费用,从全然上还解决了贷款责任人怕得罪贷户的顾虑,也对“赖账户”、“钉子户”起到了专门好的震慑作用。

外出追踪清收难现状及难点:一些借款人因多方缘故不能归还农信社贷款,采取逃避形式外出打工或在异地经营,常年累月不归家,致使农信社无法清收贷款。

在外出打工借款户中,有必然归还力能而“自动化”还款的极少。

致使清收人员只能在家坐等收款,最多只是通过等方式联系,能收就收,不能收就只有“望贷兴叹”了。

建议或意见:联社能够实行一事一议外出清收。

通过整合伙源,在对辖内外出打工人员贷款摸底统计的基础上,对在外省某一地域、相对较集中的打工人员贷款,派专人统一清收,如此既能够节省人力和物力,清生成效也会相对较好,从而能够幸免由基层信誉社各自为政、单独清收而带来费用高、成效差的问题。

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

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

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1. 引言1.1 研究背景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是银行业务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维护银行业务秩序、保护银行资产和债权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问题的日益凸显,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日益受到关注。

在我国金融市场中,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一个长期存在且不可忽视的难题。

不良贷款的存在会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下降,进而影响银行的经营状况和声誉。

为了有效应对不良贷款问题,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及时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置,规避金融风险,保护银行和债权人的利益。

对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的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银行才能更好地管理不良贷款,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的相关问题,为银行业务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的研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对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的管理与控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安全。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研究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条款对银行的约束和保障,为银行建立合规的排查制度提供依据。

2. 探讨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排查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管机制,提高排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研究如何在排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应对不良贷款风险,有效降低不良贷款诉讼时效对银行业务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研究,旨在建立完善的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提升银行不良贷款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3 意义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排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银行和借款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银行的贷款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减少因不良贷款产生的经济损失,保护银行的利益。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1.引言1.1 背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职责。

然而,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以帮助银行更好地应对和解决这一问题。

2.不良贷款的定义与分类2.1 不良贷款的定义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已经或有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条件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

其主要表现为逾期90天以上未还本金或息费的贷款。

2.2 不良贷款的分类不良贷款可以按照逾期时间长度、不良贷款余额大小等指标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等。

3.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3.1 不良贷款的规模分析不良贷款的规模,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盈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本章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规模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3.2 不良贷款的原因探讨不良贷款的原因对于商业银行改进贷款审批流程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将分析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理方法4.1 风险防控措施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控体系的建设,以减少不良贷款的风险。

本章将介绍常见的风险防控措施,如风险评估模型、风险分散投资等。

4.2 不良贷款的清收与处置针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商业银行需要采取适当的清收和处置措施,以减少损失并恢复资金回笼。

本章将介绍常见的清收和处置方法,如债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5.结论通过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不良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审批的严谨性,强化风险预警机制,并制定有效的不良贷款处置计划,以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不良贷款定义:借款人已经或有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条件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

7.2 关注类贷款定义:存在一定风险,但尚不属于不良贷款的贷款。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一、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偏少,处置受偿率低、处置效率低。

一是目前银行业机构能够采取的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现金清收、诉讼保全、批量转让、呆账核销、重组转化等,其中以诉讼保全、批量转让、呆账核销手段居多,但银行业机构面临诉讼时间长、转让渠道少、转让受偿率低等困难;二是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普遍缺乏相对公正客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的价格评估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影响了处置效率。

建议:创新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新方法、新途径。

一是在坚持传统处置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专业化、多样化的处置方式,综合运用资产置换、并购重组、以资抵债、减免表外息以及某些投资银行手段,提高处置的成功率;二是建议政府出面组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交易平台,通过集中竞价公开买卖等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良资产市场化运作;三是积极拓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新途径,对清收处置工作中的某些环节如市场评估、市场定价以及抵押押品管理等方面外包给中介机构或组建商业银行自身的专门机构,实现专业化清收。

二、不良处置过程中限制性因素多、处置周期长、处置税费用高,处置难度大。

目前处置方式中现金清收乏力,效果不明显,多依赖于诉讼清收,司法诉讼环节较多,处置执行工作漫长,诉讼程序较为繁杂,司法处置过程过长,诉讼清收成本较高,且诉讼费、保全费等需要立案人预付,经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

以资抵债方式处置不良贷款后续资产处置难,主要是通过法院裁定进行抵债,但在后期抵债资产处置变现过程中,仍会遇到流拍、资产清场难等困难,导致原价格很难变现。

以物抵债产生产权人变更时,均需缴纳过户费用,各项费用汇总占比不低于10%,过户税费成本过高,加大了抵债资产处置难度。

建议:开辟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优化政策顶层设计。

针对经济下行时期金融机构贷款违约率不断上升、银行诉讼案件大幅增加的现实,建议执法部门对银行纠纷案设立绿色通道,加快法律诉讼、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工作进程,优化诉讼、执行及相关流程,协调相关部门,在资产评估、过户等执行环节上减轻银行及企业负担,提升案件中可执行资产的尽快处置。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处理方法【摘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当前银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通过分析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分类、风险影响以及处理方法和防范措施,探讨了如何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

在处理不良贷款时,加强风险管理、发展信用评级体系和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是关键步骤。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处置措施,商业银行可以有效降低不良贷款带来的风险,保护自身利益,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应重视不良贷款问题,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处理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处理方法、形成原因、分类、风险影响、风险管理、信用评级体系、资产处置市场化、防范措施、重要性、结论。

1. 引言1.1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依然存在并且持续增长。

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已连续多年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周期中,不良贷款率更是呈现明显上升态势。

不良贷款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仅影响了银行的资产质量,还使得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压力。

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源主要包括经济周期性因素、行业风险、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等多方面因素。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企业盈利能力减弱,还款能力下降,从而导致不良贷款的增加。

一些行业存在结构性过剩问题,企业利润能力不足,无法偿还贷款,也是不良贷款问题的重要来源。

随着不良贷款问题日益凸显,我国商业银行正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加强对风险资产的处置与管理。

商业银行还在不断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探索多种方式和手段处理不良贷款,以保障银行资产质量稳定和业务持续发展。

1.2 处理不良贷款的重要性处理不良贷款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不良贷款的存在会对银行的财务状况造成严重影响,不仅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端出现风险,还会对银行的利润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存在的问题与机制构建建议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存在的问题与机制构建建议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存在的问题与机制构建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已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问题。

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关系着银行的声誉、业务展望和社会责任。

下面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存在的问题和机制构建建议:
问题:
1. 整个不良贷款认定过程不透明,难以评估审查透明度;
2. 不良资产质量的判断标准存在争议,处置难度增加;
3. 财务报表披露缺失透明度,难以判断实际不良贷款比例和规模;
4. 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不完善,导致风险审查流程不规范。

建议:
1. 建立透明的不良贷款认定标准和流程,确保所有不良贷款审查过程透明化,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提高对公、对私等业务线员工的业务意识,减轻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
2. 制定标准化处置机制,使其符合业务特征和现实要求,并加强不良贷款处置前、后的信息披露和公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后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市场透明度;
3. 确保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外部审计和风险监管,避免银行财务资产虚高或虚折,保证股东和投资者公正合理的收益和风险;
4.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控效率,并制定明确的
责任分工和考核办法,加强对不良贷款管理的监管和管理,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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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
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农信社不良贷款中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占有相当高的比例。

从法律角度讲,这些贷款已丧失了最终寻求司法救助的可能,这除了给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增加难度外,更重要的是极易给农信社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当前,诉讼时效管理必须引起信用社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客户经理的高度重视。

本人就丧失诉讼时效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主要原因
(一)人员素质提高与信贷环境变化不符
以往,部分农信社的客户经理业务知识匮乏,对法律时效方面知识了解较少,在维护贷款时效性、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缺乏主动性,没有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对农信社的风险资产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系统的理解,由此造成部分不良贷款的时效性被延误耽搁,甚至造成损失。

(二)工作方法单一,清收不良积极性差
目前,不少信贷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仍停留在清收短期易收回不良贷款上,忽视了清理难度较大的不良贷款。

在保全这些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方法上,大多数客户经理也只是下发催收通知书,主张债权的方式简单、机械、单一,缺少创新意识。

若遇到的“钉子户”、“逃债户”拒绝签收催收通知书的,有的客户经理则仅在催收记录上做“拒签”记录,怀着“尽职免责”的心理,缺乏做进一步工作的动力,无法起到保全诉讼时效管理的目的。

(三)贷前调查不实,贷后检查不落实
部分信用社在发放贷款前未作深入调查,凭主观臆断评定信用等级,建立小额农户贷款档案、评级、授信等工作走了形式主义;贷款发放后检查力度不到位,未认真追踪借款人经营情况及执行合同情况,有的检查走过场,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甚至存在对还款能力差的贷款弃而不管的现象,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诉讼时效丧失。

(四)考核机制不健全
在对内管理上,对贷款质量的考核还只停留在形态管理上,对不良贷款产生后的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却未实施相应的考核。

考核的目标导向性在确保贷款诉讼时效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致使客户经理没有把工作精力放在此项工作上,考核机制不健全,给诉讼时效管理带来了障碍。

(五)社会外部因素是延误贷款时效的重大原因
交错复杂的社会关系,例如:借款人、保证人举家外迁无法查找的,或借此恶意逃废债务的,服刑中的,借冒名贷款的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相互推诿贷款偿还责任的,以及借款人以对其他人享有债权,现在无偿还能力作为“抗辩理由”的,均对保持诉讼时效造成了一定障碍,在工作上费时费力,还随时可能发生遗漏,使保全工作见效缓慢。

二、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全员法律意识,提高对诉讼时效的认识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债权的意识和能力。

纠正客户经理对有关诉讼时效问题的错误认识,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延续诉讼时效期间、保全不良贷款债权的能力。

(二)加强客户经理的交流,提高保全债权的工作能力
着力通过同行的交流、先进工作者的经验传输,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并着重对一些开展保全诉讼时效的好方法、好做法进行推广,对“钉子户”、“逃债户”要采取哪些自救措施进行重点探讨,在相互交流中提高工作能力。

(三)创新工作方式,不拘一格保全资产
要改变传统的以发放贷款催收通知书等为主的单一化债权主张方式,根据区别对待、灵活运用的原则,对在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内借款人拒绝签收催收通知的,可向当地有关社会组织提出权利保护请求、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控告,或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也可充分利用贷后检查报告、会谈纪要、贷款函证(内容与催收通知书相同)等“隐敝”方式代替催收通知书主张权利。

如借款合同中有约定,还可从借款人指定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延续诉讼时效。

对在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内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可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借款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债权内容的公告延续诉讼时效。

对已丧失诉讼时效贷款,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一是上门下发催收通知书;二是重新与借款达成还款协议;三是由借款人偿还部分贷款本息,但借款人必须在收据上签字;四是行使抵销权。

即以信用社对借款人的债务抵销借款人对信用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但抵销时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

(四)强化诉讼时效预警管理,健全检查监督制度
一是对未逾期贷款诉讼时效的管理。

属联社审贷会审查的贷款,由联社在贷款逾期前一个月预警提示,下达预警通知书;属信用社审批的贷款由信用社主任在贷款到期前20天预警提示,客户经理根据预警通知书,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催收保全
时效。

二是对已逾期未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实行预警提示,下达预警通知书,信用社应及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下达催收书,并取得回执。

信用社还应增设贷款诉讼时效变更登记栏,在客户经理使用过程中能够对贷款诉讼时效管理起到重要的提醒预警作用,开通贷款诉讼时效预警系统,定期提示客户经理辖内贷款诉讼时效管理情况,提高诉讼时效管理。

(五)建立专项考核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建立诉讼期内不良贷款的时效管理专项考核制度,在充分尊重历史现实的前提下,对原超诉讼时效贷款实行新老划断;对以前已经超时效的贷款,制定逐年化解方案和计划;对信贷管理实行贷款形态和诉讼时效保全双重考核,实行只奖不扣或多奖少扣的考核措施。

通过考核来落实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管理责任,切实制止客户经理对高难度清收贷款的松懈管理行为。

提高信贷人员清收和保全债权的积极性。

(六)增进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加强工作协作
各信用社应加强与当地法庭的沟通、协作,对在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内借款人拒不签催收通知书,又无执行能力的贷款,秉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先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方式延续2年诉讼时效;对已丧失诉讼时效的不良贷款,可向法院起诉后,由审判人员上门对借款人作询问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方式保全贷款诉讼时效。

(风险管理部唐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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