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则-船员职务晋升图
总结!海员职务晋升的基本要求

总结!海员职务晋升的基本要求值班水手晋升三副一、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规定的健康条件。
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要求担任值班水手职务合计不少于18个月。
五、培训要求(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未满500总吨的船舶(特殊类型船舶除外),免除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完成相应的三副岗位适任培训:理论科目考试科目职务晋升航海学☆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英语注:1.沿海航区的三副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2.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评估项目项目职务晋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航线设计★雷达操作与应用★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货物积载与系固航海仪器的使用★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注:1.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2.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3.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六、适任考试要求通过相应的三副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船舶等级职务普通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未满500总吨三副Z01、Z07、Z08Z01、Z02、Z04、Z05、Z07、Z08、T01、T02Z01、Z02、Z04、Z05、Z07、Z08、T01、T03Z01、Z02、Z04、Z05、Z07、Z08、T04、T05Z01、Z02、Z04、Z05、Z07、Z08、T06Z01、Z02、Z04、Z05、Z07、Z08、T08八、船上见习要求申请未满500总吨适任证书者在相应等级船舶上见习。
STCW,海事局11规则、MLC公约简介

“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2016年12月31日。
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初考自2013年2月1日起停止举行;补考至 2013-07-01停止举行;补考不再受60天限制 ,但补考不得超过5次。
过渡期要求
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新培训合格证办 法进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考试 和发证工作,同时停止 “旧版培训合格证 ”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
2013年7月1日前参加按照“04规则”进行的 适任考试未全部通过者,如果除英语科目 或项目外,其他成绩均已经通过,且成绩 未超过其有效期,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 适任考试成绩;如果除英语科目或项目外 ,还有其他科目或项目也未通过者,不得 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逾期所 有成绩全部作废。
这意味着公约标准将成为所有海员的基本 标准。相应地,所有船公司必须执行该标 准。否则,结果将是滞留船舶。
《海事劳工公约》被称为海运国际管理制度的“第四 支柱”
人
船
海
海
命
舶
员
事
安
防
培
劳
全
污
训
工
公
公
公
公
约
约
约
约
公约结构图
正文
标题 1 标题 2 标题 3 标题 4 标题 5
规则 标准 A 导则 B
4. 招募和安置
标题二的主要内容
1. 海员就业协议
★ 海员和船东应持有就业协议 – 公约规定了具体内容
2. 工资
★ 公平待遇 – 按时付酬并与完全符合就业协议要求– 最少工资 –加班中有具体的要求
3. 工作和休息时间
★最长工作时间: (i) 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超过14小时;且 (ii) 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72小时; 或
“11规则”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解读

•五、“11规则”和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11规则”正文和附表结构说明 (二)“11规则”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变化
•(一)关于“11规则”正文和附表结构说明
❖ 《04规则》是由正文和附表构成,其中附表为适任考试和评估科目; “11规则”结构变化较大,适任培训、资历、考试、见习等要求以及航 海院校学生的考试在附表中要求,将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在一个表中 集中列明,一目了然,便于对比;而适任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的相关 要求不在“11规则”中具体列明,便于根据公约和航运发展需求,不修 改部令由部局制定颁布。
•3.5 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管理
海船船员在海船上服务时,应携带有效的健康证书。
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健康证书,自2013年7月1日起除健 康证书之外,其它的体检证明均不予承认。
2、船员考试
•2.1 海船船员参加考试的前提条件
❖海船船员应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或合格证培 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才可以参加相应的考试。
•2.2 适任考试科目和题目形式(实施细则)
❖ (1)适任考试科目调整: 取消了沿海航区航海英语理论考试科目。 取消了沿海航区轮机英语理论考试科目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 (2)题目形式调整:增加主观题,力求科学考察船员适任能力。
“11规则”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解读
❖四、“11规则”和配套文件的整体框架
•四、“11规则”和配套文件的整体框架
一个部令
一个健康证签发管理办法
一个履约准备通知
一套质量管理规则
文件框架
一套适任标准(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 一个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
一个实施办法 一个过渡期办法
“11规则”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解读
船员职务晋升说明

船员职务晋升说明船员职务晋升说明非航海工科毕业生从普通海员到高级海员的晋升示意图。
1.符合水手(机工)报考条件答:报考水手(机工)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1)男性,年龄18—35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航海事业。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3)身高1.65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船舶驾驶专业(三副、水手)裸眼视力不低于1.0,船舶轮机专业(三管、机工)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口吃、无平足,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1.1 水手(机工)的培训时间多长?培训地点在何地?答:水手(机工)的培训时间一般为4个月。
专业培训必须在国家海事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具体培训地点由船员公司与培训机构联系。
1.2 水手(机工)经过培训是否都能取得各种证书?淘汰率多大?答:经过面试合格的一般都能取得各种证书。
成绩不合格者有多次补考机会,从以往招收的水手(机工)看,淘汰率不超过1%。
1.3 水手(机工)的实习时间多长?实习费用和待遇如何?答:实习时间6个月。
实习费用和待遇签协议时面谈。
1.4 水手培训设置哪些课程?答:基本安全、水手值班(主要项目:模拟驾驶台操舵、信号旗识别等)、水手工艺(绳结、撇缆、高空作业、插钢丝等)、航海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
1.5 机工培训设置哪些课程?答:基本安全、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轮机管理、机工值班(主要项目:柴油机、辅机拆装及主辅机运行管理)、机工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金工工艺(车床、钳工、焊工)。
1.6 水手的职责是什么?答:值班水手,即甲板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
主要从事:(1)航行和靠离泊时的舵手,兼协助了望;(2)靠离泊时的带解缆;(3)懂得各种船用信号灯和信号旗的使用;(4)甲板部日常维修和保养的具体操作;(5)起卸船吊和开关舱作业;(6)引水梯和舷梯的安全收放。
1.7 机工的职责是什么?答:值班机工,即轮机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
船舶职务规则

(10)装货前应清舱或洗舱,整顿搬运垫舱物料, 做好货舱铺垫;帮助木匠清洁污水沟(井),修理 护肋板和舱底板。装卸完毕后,按大副指示做好货 品绑扎工作。
(11)装卸货时,应检验吊杆索具是否按要求系绑 和安全可靠,舱盖布、板、舱口梁及其保险装置是 否放置妥当;应注意预防属具受损和保持甲板整齐、 道路安全。
(3)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之手安排水 手工作。动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及安 全注意事项;注意劳动保护,加强现场检验,对高 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困难旳作业,必须亲自在现场督 促和指导
(4)做好锚﹑系缆﹑装卸等设备旳养护维修,使其经 常处于良好状态。指导水手进行油漆﹑帆缆﹑高空﹑ 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5)应定时检验舷窗、水密门,适时活络加油 或更换橡皮;负责修配门窗、玻璃、锁、钥匙和 木器、木楔,油漆凡立水;负责甲板旳挖补、打 磨、捻缝等工作,定时对导缆滚筒和救生艇吊柱 进行加油、活络。
(6)负责请领、保管和清点木工工具和物料, 保持水工工作间旳整齐,并注意防火;妥善
保管和正确使用堵漏器材。
(2)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络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旳规 章。航行时随大副值班,停泊时一般情况下可按大副旳布署和详细 指示代大副值班和管理货品装卸。
(3)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首按大副指示进行工作。 (4)根据船长指示,做好船舶经济核实旳制表工作。
(5)按大副指示,帮助保管甲板部旳备件﹑物料﹑属具目录清册; 会同水手长﹑木匠定时
(7)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驾驶员专管旳除外)﹑ 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具,做好请领﹑验收﹑发放﹑清 点等工作,注意节省使用,预防损坏变质;经常保 持物料间清洁;经常整顿养护多种工具﹑锁具﹑装 卸灯具﹑绳梯和引航梯等,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船员考试发证换证“11规则”实用问答

一、我的适任证书是2012年3月7日由海事局签发,证书有效期应该是5年,但是证书上显示截至日期是到2016年12月31日,请问是不是签发错了?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2016年7月1日停止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04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在此之前按照“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
所以现在各海事机构按照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都是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并不是签发错了。
二、我是一名持有乙类船长证书的船员,证书在2014年9月份到期,听说11规则生效后,就没有乙类证书了,我的证书到时候还能不能用?我这种情况怎么办?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持有“04规则”无限、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同时,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原持有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换证工作。
所以,你现持乙类证书可以一直使用到证书到期日,2013年7月1日后通过补差培训之后,你可以将现有证书申请换发为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三、我是一名厨师,只持有基本安全培训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这两个合格证,以前这两个证是长期有效的,听说新考规下来后,也需要重新参加学习才能继续有效了,有这么回事吗?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分培训合格证由长期有效变为5年有效(详细见下表),申请再有效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并考核通过。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代码及有效期对照表你现持有的旧版培训合格证,可以继续使用到2016年12月31日。
你需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参加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
解读“11规则”

解读“11规则”作者:李明阳来源:《学习导刊》2013年第09期“11规则”是相对“04规则”的一种叫法。
“11规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而“04规则”是指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6号)。
“11规则”的出台让很多船员在补差、考试及发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疑惑,对“11规则”相比“04规则”所发生的变化有必要做一详细的解读。
1“11规则”的出台背景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我国是STCW公约的缔约国,原有的“04规则”不能全面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因此出台了“11规则”。
总的来说“11规则”是基于国际公约的变化、国内上位法的变化以及航运的变化修订而成的。
“11规则”是建国以来,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有关海员考试和发证的第7部规定,是船员考试和发证的纲领性文件,是对“04规则”的修订。
“11规则”相比“04规则”删除了“评估”的字样,“04规则”的考试和评估在“11规则”中统称为考试,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11规则””较“04规则”在学历要求、适任证书航区和等级、职务、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资历的调整,证书再有效的条件、证书补发条件、其他船员申请海员适任证书规定、适用于液货船适任证书的条件、普通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考试科目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2对调整内容详细的解读2.1学历“04规则”对学历的要求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三副或申请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三管轮适任证书要求完成不少于2年的航海类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育,申请无限航区船舶大副、船长或大管轮、轮机长适任证书者,要求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或者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或者在完成航海类中专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再完成不少于1年的航海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
“04规则”在涉及教育培训的适任条件时,只是原则要求完成一定年限的航海类教育培训,导致目前航海类教育培训机构大都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11规则解读及过渡期安排解析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二)适任考试 2.适任考试科目
(1)适任考试科目调整 调整后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为航海学 、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 英语。船长考试科目3+1,驾驶员考试科目4+1; 评估项目为航次计划、气象传真图分析、电子海图显示 与信息系统(ECDIS)、航线设计、雷达操作与应用、船舶 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货物积载与系固、航海 仪器的使用、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增加了雷达操作与 应用、ECDIS和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三个评 估项目。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四)证书 1.船员证书形式调整 简化了我国船员证书,7月1日(9月1日)起将启用新 版船员证书,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 分别采用一张纸打印,减少船员证书数量。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 》的主要变化 (四)证书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二)适任考试 2.适任考试科目
(2)适任考试科目调整 轮机部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为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 辅机、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船舶 动力装置。轮机长考试科目2+1,轮机员考试科目4+1。 评估项目为轮机模拟器、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动 力设备拆装、电气与自动控制、动力设备操作、船舶电 工工艺和电气设备、金工工艺、机舱资源管理、轮机英 语听力与会话。增加了机舱资源管理评估项目。
(3)调整液货船及客船特殊培训项目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二)适任考试 1.资历要求: ( 1 )各职务晋升所需的海上服务资历维持连续性 。三级职务晋升的资历要求依然分别是 18、12、 18个月。 ( 2 )打通“无限航区”船员在“沿海航区”船上 的任职通道。 ( 3 )航区扩大和吨位或功率提高资历要求统一为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