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党政机构设置表

河北省党政机构设置表作者:暂无来源:《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8年第11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我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
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1个。
政府机构43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副厅级1 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7个。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设置表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省教育厅)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台湾工作办公室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访局老干部局说明:河北省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5个(设在相关部门的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厅挂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部挂省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宗教事务局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挂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此外,设置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1个。
保密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由办公厅管理。
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办公厅组成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审计厅政府外事办公室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医疗保障局说明:河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6•【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相关部门:《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16日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数据中心布局和建设,破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瓶颈制约,加快产业数字化步伐,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强规划布局内数据中心能源等要素保障(一)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根据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进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主要承接北京数据中心迁移和增量外溢。
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
建设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石家庄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等数字经济重大平台,支持发展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
各地要统筹好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二)加强大数据传输通道和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优化通信网络结构,加快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内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间的直联网络,推动建立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与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石家庄等城市主城区的直联通道,布局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提高数据传输质量,实现不同运营商网络间高效互联互通。
河北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及河北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食药监办〔2009〕224号)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我省九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河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及河北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食药监办〔2009〕224号)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冀政办字〔2024〕43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7日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共享智造”赋能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突破,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全力把工业立起来,厚植县域经济财源,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打造5个“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10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1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共享智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模式应用逐步深化,集群资源配置和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共享智造”集群营业收入年增长8%以上。
到2028年,培育25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3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共享生态基本完善,共享模式深入应用。
“共享智造”集群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15%,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40%左右,企业上云比例达到60%左右,对县域经济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二、创新发展方向(一)“共享智造”1.0,制造能力共享。
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等制造资源协作共享。
搭建集聚共性制造需求的共享工厂,发展以租代售、按需使用的设备共享服务,实现制造能力共享。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3•【字号】冀政字〔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精神,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技能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促进普惠均等、坚持需求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适应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以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新技术、新业态为重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冬奥会筹办等重大战略,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更加优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到2022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20万人次、政府补贴类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万人次、创新创业培训80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15万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5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104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5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100个;新增技师学院5个、高级技工学校15个,年培训量达到千人以上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到200个。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现将《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20日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动新型能源强省深入实施,进一步发挥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在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优质高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企业主体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不同应用场景、不同产业用电负荷需求和未来产业项目布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4年,启动一批具有丰富屋顶、闲散空地资源和较好电力消纳能力的开发区,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创新示范工程30个左右。
2025年,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次启动一批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以上,创新示范工程60个左右。
2026年,全面推进全省剩余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力争到2030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质量发展模式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各类新场景、新应用不断涌现,分布式新能源助推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初步显现。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8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推进我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生态支撑。
2020年编制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方案,合理确定每个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编制完成我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区“三区变两区”及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地方性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04•【字号】冀政办字〔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冀政办字〔2021〕6号省市场监管局:你局《关于建立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冀市监发〔2020〕282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告如下:同意建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4日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对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
(二)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统筹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省反不正当竞争重大事项。
(四)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成员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推广。
(五)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力度。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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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
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冀工信装[2016]13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6.04.14
【实施日期】2016.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工信装〔2016〕13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河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公安厅
2016年4月14日河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于2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明确将我省列入国家四个试点省份之一。
为积极推动我省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利当前和惠长远相结合,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和我省汽车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积极推动,试点先行。
着力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障碍,积极推动我省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试点省份的政策优势,探索有利于扩大皮卡车消费的新型管理模式。
--省级统筹,地方为主。
省级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结合各自职能指导各地先行先试,各地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