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样板)
项目环境竣工验收各种标识

标志牌式样A-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说明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2、警告标志外檐2.5cm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00CM时;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
A-2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说明1、主标识要求同附件A-1。
2、主标识背面以螺丝固定,以调整支杆高度,支杆底部可以埋于地下,也可以独立摆放,标志牌下沿距地面120cm。
4、使用于: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100CM时;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其箱、柜上不便于悬挂时;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需独立摆放时;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时;⑸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
B-1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一(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说明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40×4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或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00CM时;B-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说明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要求同附件A-1。
2、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同附件B-1。
3、支杆距地面120cm。
4、使用于: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100CM时;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其箱、柜上不便于悬挂时;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需独立摆放时;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时。
B-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说明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20×2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3、材料为不干胶印刷品。
B-4危险废物标签式样四(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说明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10×1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统一建筑工程竣工永久性标识牌的通知-吉建质[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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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统一建筑工程竣工永久性标识牌的通知
正文: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统一建筑工程竣工永久性标识牌的通知
(吉建质〔2011〕6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第5号部令)有关规定,现对我省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的内容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尺寸大小为1000mm×800mm×3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地面3米处设置。
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识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三、标识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
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标识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好永久性标识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以上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样式(略)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结束——。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武城建〔2011〕107号市城建委关于设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市、区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竣工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标志牌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标志牌的时间全市(包括远城区)2011年7月1日后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三、标志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志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以及各单位项目责任人姓名。
标志牌尺寸见下图(单位:mm),字体采用宋体,不得擅自更改。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永久性材料,标志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四、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标志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志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一般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及厂房一般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
标志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其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标志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五、标志牌的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在提出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应检查标志牌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改正。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主题词:城乡建设标志牌通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0日印发。
关于设立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通知 黑建设[2011]100号
![关于设立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通知 黑建设[2011]100号](https://img.taocdn.com/s3/m/56c7f73967ec102de2bd89ad.png)
黑建设[2011]100号关于设立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通知各市、地建设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各方工程质量意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制定我省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有关规定如下:一、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镌刻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应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筑物竣工标识牌应设置在各单体建筑物醒目位置处,公共建筑一般设置在主入口右侧距地1.8米处;住宅建筑可设置在靠主要通道侧山墙距地1.8米处。
建筑物竣工标识牌为永久性标识,宜采用石材牌匾,具体样式及位置由设计单位确定。
设计单位要在施工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中予以标示,并给出大样详图,标识牌的设计风格应尽量与建筑物的设计风格协调一致,美观和谐。
三、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辖区内的新竣工建筑均应设置建筑物竣工标识牌。
各设计单位应就该标识的设置出具相应的施工图变更手续,未按要求设置标识牌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予验收备案;自2012年1月1日后,各设计单位应将竣工标识牌在施工图中标示清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该标识牌的设置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之一,未标示竣工标识牌的施工图不予下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四、建筑物竣工标识牌作为永久设施,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日常的监督管理由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建筑物改造或建筑立面装修时,应对建筑物竣工标识牌进行保护或恢复。
对于蓄意损坏标识牌,擅自遮挡、移动和拆除标识牌,伪造标识牌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损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
五、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强化对标识牌位置、规格等内容的审查,在项目审批中予以严格把关,保证标识牌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合理设置。
工程竣工标识牌方案

工程竣工标识牌方案一、前言工程竣工标识牌是用于显示工程竣工信息、标识工程竣工标志和美化环境的一种设施。
具有重要的宣传、标识和观赏功能,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属于城市管理的一部分。
在城市建设中,每一个完工的工程都需要竣工标识牌来进行标识。
因此,设计一套合理、美观、实用的工程竣工标识牌方案显得十分重要。
二、竣工标识牌的设计要求1. 竣工标识牌应当具有明确的标识功能,能够清晰的表达工程的竣工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类别、竣工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内容。
2. 竣工标识牌应当具有美观的外观,考虑到城市环境美化,应注重与周围环境的融合,符合城市的整体风貌。
3. 竣工标识牌应当具有持久耐用的品质,能够在室外环境下长时间使用,不因风吹日晒而褪色、变形或损坏。
4. 竣工标识牌应当具有便于安装和更换的特点,方便管理部门进行安装维护工作,同时也方便更换更新信息。
5. 竣工标识牌应当注重安全性,考虑到它是设置在室外环境下,应考虑到防水、防风、防腐蚀等问题。
三、竣工标识牌的制作材料1. 外框材质:要选用具有强度、耐久性和防腐蚀性能的材料,建议使用镀锌钢、铝合金等材质。
2. 标牌材料:要选用防水、防紫外线、耐候性强的材料,建议使用亚克力、不锈钢、铝板等材质。
3. 固定设施:选用不易生锈、寿命长的不锈钢螺丝、铆钉等。
四、竣工标识牌的设计方案1. 外形设计竣工标识牌的外形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整体风格,建议设计成圆形、方形、椭圆形等规则图形,以方便加工和制作,同时也易于安装。
2. 颜色设计竣工标识牌的颜色设计应当考虑到其宣传功能和城市美化要求,建议选用明亮、鲜艳的颜色,以便在城市中起到醒目的标识作用。
3. 内容设计竣工标识牌的内容设计应当简洁明了,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类别、竣工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并配以工程图纸、工程照片等辅助信息。
4. 图案设计竣工标识牌的图案设计应当注重创意和审美,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城市的特色设计相关的图案,以突出工程的特色和城市的风貌。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在每栋建筑物的显著位置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市城建局对竣工工程标识牌的相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制作与设置竣工工程标识牌的责任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单位,竣工工程标识牌应设置在工程的主立面(正面)或过往行人都能看到的醒目处,并确保永久牢固。
竣工工程标识牌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均全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以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
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标识牌宜选用与竣工工程立面色饰和谐的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标识牌长为800毫米,高为600毫米。
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均须按规定执行。
范文关于建设工程镶嵌竣工标识牌的通知建管字[2004]第279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强化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竣工工程镶嵌工程标识牌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竣工工程镶嵌标识牌制度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不执行镶嵌竣工标识牌制度的单位工程一律不得进行验收及竣工备案。
二、凡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以后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应镶嵌工程竣工工程标识牌,尚未制作和镶嵌的应按该规定落实。
三、工程竣工标识牌的制作与镶嵌:1、各建设工程的开发、建设单位是做作与镶嵌竣工工程标识牌责任单位,有关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做好镶嵌标识牌的具体工作,要注意合理选择方案和预留镶嵌部位。
2、竣工工程标识牌应镶嵌在工程的主立面或过往行人的醒目处,镶嵌高度宜控制在0.5——1.0m左右。
3、竣工工程标识牌应在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制定,制作费用计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承担,制作材料宜选用黑色大理石,特殊情况也可选用与建筑物外墙色泽相协调的其他石才(具体规格、式样参见附件)。
建筑施工五牌一图---精品模板

建筑施工五牌一图五牌一图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三条,第八项,第一款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五牌:1、工程概况牌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3、消防保卫牌4、安全生产牌5、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3条,第8项,第1款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各图规格为65×80 公分,工程概况牌和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牌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尽量做到美观大方,另应增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
工程概况牌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总造价:设计单位:设计人:质监单位:质监员: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备注质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总施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消防法规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检查监护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消防安全。
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以工地项目经理为主的义务消防组织并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管理网络。
三、施工现场内外消防道路和通道应保证畅通,工地应按消防要求配制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监护人,必须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冮西省工程竣工标志牌的统一标准的规定

冮西省工程竣工标志牌的统一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在每栋建筑物的显著位置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市城建局对竣工工程标识牌的相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制作与设置竣工工程标识牌的责任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单位,竣工工程标识牌应设置在工程的主立面(正面)或过往行人都能看到的醒目处,并确保永久牢固。
竣工工程标识牌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均全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以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
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标识牌宜选用与竣工工程立面色饰和谐的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标识牌长为800毫米,高为600毫米。
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均须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