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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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2年5月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1总则

为保障电网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基建工程落实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此指引。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规定》(213061-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213065—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210022-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1〕109号)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通知》(深供电建〔2011〕93号)

4术语和定义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5.1.1招投标阶段确定分包内容与范围

5.1.1.1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分包的内容和范围(附件2)。

5.1.1.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等。

5.1.1.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分包计划开展分包作业与管理。

5.1.2上报分包计划

5.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承包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项目施工分包预审表08),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如分包内容有变更或调整须报建设单位审批。

5.1.2.2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合同模板(附件3、4、5,)提交拟定的分包合同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

5.1.3分包商资质审查

5.1.3.1施工承包商拟选用的分包商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或本公司进行资信备案(未开展资信备案的专业必须符合5.1.3.3的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

5.1.3.2施工承包商将拟选用分包商资质文件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施工承包商对其所报送分包商的资质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1.3.3分包商必须持有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注:各种行业协会的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且符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5.1.3.4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5.1.4 签订分包合同

5.1.4.1在承包合同签订后,施工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及时与经过建设单位批准

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5.1.4.2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廉政协议。

5.1.4.3分包合同严格公司统一模板签订,明确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付和办理的责任方,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不能包括材料、机具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

5.1.4.4分包合同签订必须是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并且签章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非法人代表签订时必须同时附上授权委托书。

5.1.4.5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协议报监理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备案。

5.2 严禁以包代管

5.2.1成立项目部

5.2.1.1建设单位自接受建设管理任务起,必须组建或指定项目的业主项目部并上报公司基建部备案。业主项目部人员和设施的配置应该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

5.2.1.2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订立后,严格遵守投标承诺,派遣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组建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开展工程管理,上报业主项目部备案。人员的配置及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5.2.1.3如出现总监、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人员更换的情况,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审批。

5.2.2施工过程管理

5.2.2.1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建立定期协调会制度,按照要求组织工程协调会议。会议记录齐全,签名齐全。

5.2.2.2建设单位成立转包分包等行为清理整顿小组,每月开展工程分包检查。检查覆

盖所辖范围内电力基建工程。督查内容包括分包方式、分包商资质审查、分包合同签订、分包作业组织、分包人员管理、分包现场监督等(检查内容及资料见附件6、7,下同)。

5.2.2.3业主项目部按审查批准的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管理情况,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分包管理工作检查,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的工程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到位,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2.2.4业主项目部每月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并落实闭环管理工作。

5.2.2.5业主项目部按要求每月汇总分析工程项目施工分包信息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

5.2.2.6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依据合同,通过文件审查、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并保留好相关记录,同时每月将分包管理情况报业主项目部及建设单位。

5.2.2.7施工承包商必须派遣足够管理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开展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安全、质量管控工作,做好活动记录。

5.2.2.8施工承包商对劳务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导和管理责任。施工承包商编制施工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

5.3 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

5.3.1合同签订

承包合同签订必须是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并且签章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非法人代表签订时必须同时附上授权委托书,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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