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管理制度(正式)

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管理制度(正式)
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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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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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588-92 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有效组织窑炉突发事故,特别是窑炉在高温运行的状况下,所进行的必要的抢修、维护,避免抢修过程中出现各类意外事故,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窑炉突发出现的临时性故障抢修。

3 事故类型

3.1 突然停电、复电事故

3.2 突发停煤气事故

3.3 轻度叠砖

3.4 严重断棒(连续5支以上)堵窑

3.5 排烟风机(一级)烧坏停机事故

3.6 急冷风机或抽热风机或二级排烟风机烧坏停

机事故

3.7 传动电机烧坏停机事故

4 事故管理

4.1 编制适用生产实际的作业指导书,并组织一线操作工、炉工、窑炉保养工、机修工、班长等认真学习,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作业程序。

4.2 制作可视化的作业处理流程看板,张贴在生产现场,发生突发事故的时候,指导抢修工作开展。

4.3 配置处理高温窑炉所需的耐高温的劳保用品与工具。

4.4 针对每一类型的事故,窑炉车间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5 窑炉出现一线员工难以或缺乏资源不能紧急处理事故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车间经理,由车间经理现场组织事故的处理,避免盲目处理,导致事故损失扩大,或引起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4.6 故障处理完成后,迅速清理现场、组织恢复生产。

4.7 车间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4.8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公司有关奖惩规定对事故抢修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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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发生的造成停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相关术语及事故分类 2.1 相关术语解释 2.1.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1.2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3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4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2.1.5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1.6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2 事故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2.2.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2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3 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2.3 事故等级划分 2.3.1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重伤1至2人(含2人); b:一次轻伤3至10人(含10人); c: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d:一次漏油0.2至10吨(含10吨); e:一次泄漏化学危险品10吨以下(含10吨)。 2.3.2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死亡1至2人;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 第 2 页共 2 页

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1?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 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 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 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 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2.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故障报修管理制度(定稿)

水富供电有限公司 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富供电有限公司。 二、规范文件引用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供电服务承诺 云南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营销标准化体系营销抢修分册》三、起草部门 本标准由水富供电有限公司电力营销部起草。 本制度的修改汇编和解释权归水富供电有限公司电力营销部。

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优质服务工作,落实南方电网公司的“三项承诺”,建立健全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减少客户停电时间,提高供电可靠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 水富供电有限公司设立95598呼叫中心,由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各供电所配电运行维护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负责对客户报修的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 1、水富供电有限公司所有故障(紧急故障和非紧急故障)报修业务均由95598呼叫中心受理,并生成工作单上传、催办、协调,负责对每一次报修服务行为跟踪回访客户等工作。客户报修电话受理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督办回访。如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客户多次拨打95598电话,应责成其重新办理,并及时汇报。 2、95598呼叫中心受理报修业务后,在5分钟之内将报修工单传递到相关供电所。 3、95598呼叫中心接到故障报修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以便于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

4、95598呼叫中心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正确区分故障报修、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不得将投诉举报业务列为业务咨询,也不得将业务咨询列为投诉举报。 5、95598呼叫中心如接到报告的是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高压线路故障由调度中心值班调度员负责指挥抢修,但值班调度员要及时将故障及抢修情况告诉95598呼叫中心值班员,由95598呼叫中心值班员做好停电客户的解释工作。 三、组织抢修 1、故障抢修时,必须遵循安全、正确、迅速的原则。 2、发生危急人身或设备安全情况时,可以不经批准立即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汇报 3、供电所值班人员在接到报修工单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填写《派工单》,并组织抢修力量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延误。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及时与95598呼叫中心值班员取得联系,汇报到达的时间。在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将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反馈给95598呼叫中心值班员,95598呼叫中心值班员随后将在24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回返率100%(无法联系到客户的不记录回访率统计)。 4、抢修人员应将报修工单带到抢修现场,故障处理完毕后要请客户签字评价。 5、当抢修力量不足时可向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某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精选 为进一步规范***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经采取各方面意见,形成该管理制度,望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制定目的:规范**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车间生产工作安全进行。 制定的原则:科学、规范、有效,促进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安全管理职责 车间正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各工段(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事项、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

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是: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

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⒈公司、车间(科室)、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⒊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⒈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半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动态。 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企业各部门和员工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编号:SM-ZD-18154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为了向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用电可靠率的追求,真正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各项承诺,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快捷的服务。特制定逊克县电业局电力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 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5、组织抢修 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6、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7、记录 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8、值班纪律 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9 抢修纪律 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3)应当收费的项目必须按标准收费,严格保护企业利益(为孤寡老人、伤残人抢修故障免费权属局)不受损害。 4)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不得收受客户礼品和礼金,不得故意刁难客户。 10、违纪处理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 安全管理目标: 、一般机械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安全管理原则: 、安全一票否决原则; 、安全“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 任者不处理不放过)原则。 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工厂安全各项管理工作。 、定义: 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工厂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权责: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厂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 总经办负责工厂安全管理的规划、组织和对外沟通协调工作。 生产部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拟定、安全管理区域的划分、落实核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部门等事宜。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内容: 安全管理委员会 5.1.1根据工厂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安全管理工作。 5.1.2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员若干名,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1.3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专项会议,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 5.1.4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见附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5.2.1安全管理事关工厂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管理人员应对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在时,有责任,有义务把它排除。 5.2.2根据需要将安全管理区域按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工作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总经办负责工厂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5.2.3当管辖区域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区域主管为第一负责人,上级领导为第二负责人。 5.2.4凡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且经查证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当事人过错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5.2.5因安全管理人员不作为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员按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责任。 安全教育培训 5.3.1工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委员会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管理教育,任何人不得借故拒绝参加。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

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重、重伤事故,有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 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公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 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 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 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 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11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 度正式样本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节事故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肇事件。 三、安全环保部是所有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按事故性质可将事故分为: (一)责任事故:指违反自然规律、法令、法

规、条件、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三)蓄意破坏事故:个人主观行为造成的事故。 五、按事故内容可将事故分为: (一)火灾事故:所有企业内部发生的与企业相关的着火事故。 (二)爆炸事故:企业生产过程中生的意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企业车辆及与企业人员有责任关系的车辆在行车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设备事故: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包括附件)、管道、电线、建(构)筑物设施以及仪器

工程抢修管理制度

产业园工程抢修管理制度1.定义 工程抢修定义:指对突发停水、停电等影响园区客户正常工作、生活的工程险情进行快速维修,使故障部位恢复长期运行功能的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业园项目部所管理物业项目。 3.抢修流程 业主、客户或项目部员工发现工程险情时,应及时通知客服前台,由客服前台岗位职员通知工程部经理。 工程部经理接到工程险情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应急处理,同时将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理措施上报项目经理和业主。 项目经理在接到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理措施后,应充分了解具体情况,安排客服经理立即告知客户影响程度和预计维修时间,避免客户恐慌。调度项目资源配合客户做好应急措施。 工程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开始启动抢修流程,首先判断是否为业主质保单位责任,如属于质保单位责任应立即通知质保单位在2小时内到场维修并留存相关通知证据。不属于质保单位责任的,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经理,并在抢险结束后填写《抢险事故判定书》,明确责任判定理由和判定决定。 综合管理部经理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与公众责任险投保保险公司联系勘查现场并留存险情证明资料。工程部经理在接到质保单位拒绝维修或不能在2小时内到场维修通知后,留存相关证据并通知业主。业主回复意见同意进行维修后立即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具备维修资质的供应商,在2小时内到场抢修。抢修工程结束后,填写《抢修工程验收单》出具验收意见。通知业主到场对抢修工作进行确认。 业主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后,由工程部经理组织现场抢修资料,提供给业主或综合管理部进行保险、质保单位的索赔。 4.管理制度 控制险情:工程部经理在控制险情时,应以减小损失和减少影响范围为核心,安排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判断质保责任:工程部经理在接到险情后,应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在1小时内判断责任单位,属于业主质保单位的通知质保单位维修,不属于质保单位的通知综合管理部申请保险立案。 供应商的选择:选择供应商时,从公司供应商库中选择具备维修资质的供应商,按供应商得分排名顺序从高至低进行联系。 工程量登记:工程部在供应商到达现场时,应关注供应商施工人员数量和使用材料数量,在抢修结束后,立即填写《抢修报告》与供应商共同确认现场施工人员数量、工时和使用材料数量。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守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坚持各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厂,职工上岗都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专人操作指定设备,不准随意操作他人设备。 第三条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班前饮酒,带小孩到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膊、敞衣、穿裙子,长发不戴工作帽进入工作场地,不准跨越运转设备和危险部位。 第四条 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专人挂牌或取牌,非机修或电工人员不准修理设备和线路。 第五条 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第六条 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工作场地道路通畅,严禁乱倒废料,厂区内严禁吸烟和嬉戏。 第七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源开关,按规定处理物料、半成品、成品,清理场地。 第八条 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九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间、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等候上级领导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的原则,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一条 厂长(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对本厂的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厂长负第一位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厂安委会,做到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抓好各级安全管理,支持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定期组织好月、季、节假日前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清除,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对全厂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对失职者、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5、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安全生产。 6、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厂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对责任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尤其对新入厂和调动工种的工人加强安全教育。 3、督促、检查车间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按“三定三不准”原则处理,即“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是自己能解决的,职工不准推给车间,车间不准推给部门,部门不准推给工厂”,并做好记录。 4、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对策,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现场。 第十三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厂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安全附件、工具等,不乱开乱动他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4、保持工作场所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执行交接手续。 5、发现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讨论会。 第十四条 工厂办公室职责: 1、在编制、总结全厂工作时,必须同时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厂计划和总结内容。 2、协助厂长(副厂长)处理和检查督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资料传递工作。 3、组织安排好工厂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协助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情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没有安全影响的工艺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质量事故和公司以外的交通事故不适用本规定。 2、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属于上级部门调查处理权限的各类事故的报告,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并配合上级事故调查,负责审批事故内部处理意见。 2.2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轻伤事故、影响不大的重伤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有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事故档案管理。特种设备事故有安全部门和设备部门共同组织调查处理。 2.3公司其它部门、工会组织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4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配合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3、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该分级与国家

规定的事故分类方法有异):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参照轻伤事故管理。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重伤1~2人,但无人死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10万元的事故参照重伤事故管理。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或者10万~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事故抢救与报告 4.1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报警;发生重大火灾拨打119报警。 4.2发生轻伤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在24小时内尽快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4.3发生重伤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车间领导、生产部、HSE部(或者值班负责人),生产部、HSE部(或值班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并报告公司领导。对事故有关信息,征求公司主管领导意见后,应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上虞市安监局、园区安监分局和松厦镇人民政府。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 防管理。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70号)

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 职责 3.1总经理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事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3.3生产部 3.3.1负责组织轻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2协助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3.3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3.4工会

事故(故障)抢修管理办法

江西井冈山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事故(故障)抢修管理办法 Q/JGS?G?0236-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井冈山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故障)抢修的管理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井冈山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单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气两票填用管理规定》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网调度运行规程》 吉安供电公司《电网调度运行规程》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调度所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和组织者,负责电网事故的处理。 3.2 公司生技部是输、配电设备的事故(故障)的指挥者和组织者,负责输、配电设备事故(故障)抢修的组织工作。 3.3 各生产单位具体负责所辖区供电设备的事故(故障)抢修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事故(故障)抢修定义: 事故(故障)抢修系指电网、设备发生故障后,有继续发展的可能,如不立即迅速迅速将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电网、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得,以防事故(故障)的扩大。 4.2事故(故障)抢修目的: 事故(故障)抢修的根本目的是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状态,而不在于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

4.3 事故抢修应填写事故抢修单,但在执行事故应急抢修单应按照以下三种情况酌情处理:4.3.1 如果设备故障不严重,也不涉及其他线路或设备,只将故障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所需时间不长,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抢修任务应为将设备从故障状态恢复至完好状态。 4.3.2 如果设备故障比较严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那么,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抢修任务则仅限于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状态,其后续工作应转入事故检修。 事故检修应与正常检修一样填用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终结恢复送电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4.3.3 如果设备故障状态比较稳定,在允许的时间内没有扩大的可能性,且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状态,则应直接按事故检修处理,而不必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4.4 事故(故障)处理的一般规定 4.4.1 为了防止事故(故障)的扩大,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待调度指令先行处理,并及时向当值调度进行报告: 4.4.1.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止运行,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直接威胁; 4.4.1.2 将事故(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4.4.1.3 恢复全部或部分厂用电源或站用电源; 4.4.1.4 事故(故障)中被解列的发电机组,符合并网条件的将其恢复同期并列; 4.4.1.5 现场事故(故障)处理规程有明文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操作; 4.4.2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时,事故(故障)及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如实地将事故(故障)情况报告值班调度员,其报告的内容如下: 4.4.2.1 开关跳闸情况; 4.4.2.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故障录波器动作情况; 4.4.2.3 事故(故障)主要象征及原因,设备运行及异常情况; 4.4.2.4 电站出力(负荷)、频率、电压及潮流变化情况; 4.4.2.5 事故处理情况; 4.3 设备发生异常运行或危及安全情况,能否坚持运行应以现场值班人员的报告和要求为主。 4.4 事故发生在非调度管辖范围内,由现场值班人员自行处理,事后报告值班调度员,但若事故(故障)有可能影响到系统安全时,值班人员事故必须向值班调度报告。值班调度员应向公司“95598”服务热线、生技部汇报。 4.5 在事故处理中,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随时与调度保持联系,调度所负责人与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处理进度。 4.6 事故(故障)处理时,应迅速、沉着、果断,并严格执行“作业现场三措管理规定”,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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