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包括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1•【文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一战线工作正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统战知识

1、什么是统一战线?答:就广义而言,统一战线是指一些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一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
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2、当前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是哪些?答:当前统战工作的对象是15个方面:(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8)中介组织从业人员(9)自由职业人员(10)工商业者;(11) 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12)香港和澳门同胞香港和澳门同胞,;(13台湾同胞,去台人员留在台湾的亲属),(14)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15)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统战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性人士。
3、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本质和主题是什么?答:大团结、大联合4、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答: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团结奋斗5、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哪四个服务?答: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6、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是什么?答: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运用“团结一一批评一一团结”的公式;坚持照顾同盟者的利益。
7、新时期统一战线要高举哪两面旗帜?答:爱国主义、社会主义8、党委统战部的基本职能是什么?答: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
9、什么是民主党派?答:民主党派是对我国的一些在1948年5月1日以前即已成立,并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中,有着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具有民主运动历史的一些党派的统称10、什么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11、什么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答: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23.什么叫党外人士?党外人士是指执政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
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职责

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职责一、引言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一项基本工作,旨在团结各个阶层、各个社会力量,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本文将从统一战线工作的定义、职责和重点方面进行阐述。
二、统一战线工作的定义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下,广泛团结各个阶层、各个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三、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1. 坚持党的领导。
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保持党同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密切联系,确保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 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工作要广泛团结各个阶层、各个社会力量,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民营企业家、宗教界、海外侨胞等,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3. 加强统一战线组织建设。
统一战线工作要加强与各界人士的联系,组织广泛的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加强统一战线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水平,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4. 发挥统一战线作用。
统一战线工作要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作用,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要在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形成集思广益的决策机制。
5. 维护统一战线的团结稳定。
统一战线工作要加强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教育引导,加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统一战线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信任,维护统一战线的团结稳定,确保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方向1. 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工作要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红军长征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及其历史意义

037史海钩沉红军长征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及其历史意义1934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犯了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思想错误,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党和红军在受到重创的情况下不得不做出了战略转移的决定。
中共中央被迫撤离根据地,红四方面军、红二方面军也先后进行了转移,踏上了万里征途。
直至1936年,历时两年之久的红军长征,以三大主力的胜利会师宣告结束。
在这过程中,中国工农红军与前来围追堵截的敌军斗智斗勇,并且战胜了无数恶劣的自然环境。
长征的胜利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成功运用。
红军长征时期的统战工作内容在二万五千里的长征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全方位践行了统一战线的政策,有效团结和争取了各方势力的支持和援助,最终促成了长征的胜利。
其统一战线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统战地方实力派第一,对地方实力军阀的统战。
红军的长征,在各个封锁线上均遇到了不同实力的地方军阀,陈济棠、何键、李宗仁、白崇禧、龙云、刘湘等,红军充分利用他们与蒋介石之间的矛盾,秘密开展了统战工作,成功避开了敌人的追捕。
首先是对广东军阀陈济棠的统战。
作为独霸一方的粤系军阀,陈济棠虽与蒋介石在反共的问题上较为一致,但两人同时也积怨颇深。
红军长征初期的领导人便根据以往“剿共”战斗中所暴露的蒋、陈之间的裂痕,认为陈济棠是有可能争取的一部分力量。
由此,在毛泽东的倡议下,中共与陈济棠秘密谈判,双方在谈判中达成了就地停战,取消敌对、互通情报、解除封锁、互相通商以及必要时相互借道的协议。
最终,红军的主力部队在安远、信丰之间未经过激战便成功通过了第一道封锁线。
其次,是对云南地方实力派龙云的统战。
自成派系的滇军,军事力量强大,蒋介石虽诱惑龙云为其卖命,但龙云十分恐惧中央红军进入云南。
毛泽东利用龙云保护地盘的心理,声东击西,最终指挥中央红军巧妙地渡过了金沙江,成功跳出了敌人的包围圈。
[1]第三,是对四川军阀刘湘的统战。
中央红军过了云南之后,随即进入了四川、西康地区。
统战工作制度

统战工作制度为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统战对象在中心工作中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中心事业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1、支部对统战工作管理负责,日常统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要关心、支持、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
要协调好与民主党派的关系。
3、加强对统战工作活动和统战对象的信息收集、反馈、宣传、报道。
(二)统战工作的范围与对象1、统战工作范围包括: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民族宗教、侨务、对台、海外统战工作等。
2、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固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参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三)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制度1、中心支部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及计划措施。
2、中心的有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在出台以前,要通过一定渠道,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求意见,并听取意见。
3、统战对象可就中心一些重大问题向党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也可进行个别交谈。
(四)参加中心有关会议和阅读文件制度1、中心组织的一些全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如职工代表大代会、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一般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
2、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传达或组织他们阅读。
(五)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制度1、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促进共识。
2、对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党政领导要给予关注,并支持统战相关部门到做好意见建议处理和情况反馈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包括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包括
1979年召开的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1981年召开的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8)中介组织从业人员;(9)自由职业人员;(10)原工商业者;(11)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12)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3)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14)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15)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的联合工作规章。
本条例共分为12章,分别规定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形式、对象范围、任务职责等内容。
下面学习并总结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基本原则(一)中国共产党坚持团结、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制的健康发展。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应当自觉尊重彼此的政治地位,坚决反对胁迫、利诱和分裂。
(二)中国共产党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方向,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工作重心,不带任何偏见和成见地倾听和处理各种意见和要求。
(三)中国共产党坚持与时俱进的开放战略,积极争取、大力发展各方面的统一战线,扩大宽缓,提高合作水平,推进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与政府工作的协调一致。
(四)中国共产党坚持团结、协作、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在民主协商和过程中互相倾听、互相支持,不断强化政治合作和经济文化交流。
二、组织形式(一)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可以通过集中处理领导人员、代表、专门工作团体、关键会议等方式参与政府工作,参与国家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各个方面的事务。
(二)中国共产党应当积极鼓励各友方组织参与政治协商,鼓励各方通过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各领域的发展。
(三)中国共产党应当尊重各友方组织的独立性和自治权,保持定期地沟通和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达成共识。
三、对象范围(一)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对象,也是政治协商的主要渠道。
(二)外交使团、海外中国人的爱国民主力量、台湾同胞和港澳台地区的政治组织等也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部分。
(三)中国共产党相关组织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发展新的对象力量。
四、任务职责(一)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依法发挥其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统一战线和民主、团结、和谐、稳定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18•【文号】•【施行日期】2015.05.18•【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统一战线工作正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第四条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一)民主党派成员;(二)无党派人士;(三)党外知识分子;(四)少数民族人士;(五)宗教界人士;(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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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工作范围
参考1:
1979年召开的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1981年召开的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8)中介组织从业人员;(9)自由职业人员;(10)原工商业者;(11)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12)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3)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14)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15)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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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2:
根据2015年9月22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du线工作条例(试zhi行)》规定,统战工作主要包括: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三、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六、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