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座讲稿
劳动法规培训领导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劳动法规培训,旨在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健全。
作为企业,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我们将对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大家能够对劳动法规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民族平等原则、劳动合同自由原则、集体合同原则、劳动保护原则、职业培训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原则等。
1.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享有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合法权益。
2.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3. 民族平等原则:各民族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4. 劳动合同自由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5. 集体合同原则: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 劳动保护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 职业培训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8.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的限制。
(2)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成果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3)休息休假权: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休息休假。
法制课讲稿:劳动法讲稿 已排版

法制课讲稿:劳动法讲稿已排版法制课讲稿:劳动法讲稿一、引言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劳动法相关内容。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促进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确立了几项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保护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雇主不能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歧视;保护原则意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而公平竞争原则要求雇主在处理劳动关系时要遵循公正、公平和竞争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核心概念之一。
它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约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事项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四、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多项权利,例如获得合理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等。
同时,劳动者也有一些应尽的义务,如遵守劳动纪律、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等。
五、雇主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赋予雇主一些权利,例如招聘、解雇和管理员工,同时也规定了雇主的一些义务,如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工资等。
六、劳动法的司法保障劳动法的实施需要得到司法机关的保障。
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内容,以便在工作和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大家!以上就是我的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法宣讲会发言稿

劳动法宣讲会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在这个场合发表一下我对劳动法的宣讲。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劳动法的背景和意义。
劳动法是指保护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
劳动法的出现旨在解决雇佣关系中存在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相应权益和保障。
在中国,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必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实现。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保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合法权益。
第二,工资待遇的保障。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包括工资码、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周期等。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加班工资、延迟支付工资、支付工资保密等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权益。
第三,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理工作时间和休息权益。
劳动法要求雇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并且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等各类休假权益。
第四,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
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
劳动法要求雇主制定职业安全与健康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以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第五,职工权益保护。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言论自由、个人尊严、人格尊重、财产权益等。
劳动法强调对员工的非歧视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职场歧视,包括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婚姻歧视等。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劳动法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平衡雇主与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劳动法科普讲座

劳动法科普讲座
《劳动法,咱得懂》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劳动法,这可太重要啦!
你想想看,咱每天辛辛苦苦上班,不就是为了那点工资,为了能生活得更好嘛。
那要是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可不行!劳动法就是来给咱撑腰的。
比如说吧,工资得按时发吧,不能说老板想啥时候发就啥时候发,那咱不得喝西北风啊。
还有工作时间也得有个准头,不能让咱没日没夜地干,人又不是机器,总得休息不是。
我有个朋友,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那老板可黑了,老是让他们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我朋友就觉得不对劲啊,这不是欺负人嘛。
后来他一查劳动法,嘿,原来老板这是违法的。
于是他就拿着劳动法去找老板理论,老板一开始还嘴硬,后来看我朋友态度坚决,也只好乖乖地把加班费给补上了。
再说说这劳动合同,这可不能马虎。
合同上得把工资多少、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啥的都写清楚,免得以后有纠纷。
有的公司就喜欢玩文字游戏,合同里弄些模棱两可的条款,等出了问题就开始耍赖。
咱可不能上这个当,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看清楚。
还有啊,要是在工作中受了伤,那可一定要找公司负责。
这可不是小事,咱不能自己吃哑巴亏。
劳动法里都有规定,公司得给咱赔偿。
我就觉得吧,劳动法就像是我们的保护神,有它在,我们工作起来也安心。
要是每个老板都能好好遵守劳动法,那员工和老板之间的关系肯定会更和谐,工作效率也会更高。
总之啊,劳动法对我们太重要了,咱得好好了解它,用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别让那些不良老板欺负了我们,咱要挺直腰板,为自己的权益而战!。
劳动法基本知识讲座 (1)

•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 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 间和夜班劳动。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 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天至180天,由所 在企业具体规定。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 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 42天。
均工资的60%为基数)
• 职工因病和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以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丧葬费:6个月 一次性困难补助费:5个月 供养亲属(父母配偶,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丧失
劳动能力者;子女16周岁,或尚在中学学习,或丧失 劳动能力者)月救济费: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0%,非 农业户口45%,孤身一人的按上述标准加发10%,供 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的按三人计 遗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救济费可以一次性支付,无法确 定具体供养月数的按120个月计算
• 加班工资:平时150%,休息日200%,法定休假日300%,带 薪年休假300%(实际补发200%)
•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 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 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安全卫生
•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 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工资
•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 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
《劳动法专题讲座》课件

3
新政策解析
结合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制度变革政策,解读其影响与应对措施。
劳动争议处理法实战案例
案例1:未签订劳动合 同纠纷
分析如何判定未签订劳动合 同的权益纠纷,避免雇员合 法权益的侵害。
案例2:工伤事故赔偿 争议
运用劳动争议处理法的相关 规定,法律明确工伤赔偿范 围,促进职工权益的保障。
案例3பைடு நூலகம்劳动合同解除 争议
《劳动法专题讲座》PPT 课件
在这份PPT课件中,我们将深入介绍劳动法相关法律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 解劳动法的概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内容。
制度变革:新时代下的劳动合同制度
1
历史演变
从过去的“保障性合同”到如今的“无固定期合同”,劳动合同制度正在经历革新。
2
争议点分析
无固定期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等合同类型,都存在着诸多争议点,本节将深入分 析。
针对不同的劳动关系类型, 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 规,剖析相关纠纷案例。
劳动法的概述
劳动法的概念和地位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责任和体系
详解劳动法的含义与社会地位,揭示其内涵和外 延。
三大基本原则:平等就业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 权益原则、合理限度用工原则,共同构成劳动法 的核心价值。
详解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制度体系,阐述企 业应如何运用和遵守。
行政处罚
介绍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原则和方法,防范企业和个人 在日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和处罚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争议处理法》等
劳动人事争议案例分析
• 休息日、加班、工资等方面的纠纷 • 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 •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纠纷 深入分析劳动人事争议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式,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完善的劳动保障机制建议。
劳动法规相关知识讲座文稿

劳动法规相关知识讲座文稿【讲课提纲】:一、《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焦点问题及用人单位应对策略二、用人单位如何运用法律防范用工(劳资)风险三、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第一讲《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焦点问题及用人单位应对策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继《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主要致力于从程序上更好、更快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该法在加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限制用人单位诉权、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我预料企业必将面临更多的劳动争议纠纷。
企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如何确保合法、有效地行使企业管理职权?又应该如何预防和面对潜在或已经出现的劳资纠纷呢?我站在用人单位立场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合理、可行的应对策略。
■焦点一:用人单位管理掌握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法条】: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解读】:该规定是对举证责任分配的一个重大突破。
本条首先规定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同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从属和被管理的地位,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很多证据材料均是用人单位所控制和掌握,如是一味的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对劳动者显然不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所以法律在设计举证责任时,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意思就是主张在劳动者,而举证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否定劳动者的主张,否则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这样的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也真正体现“公平公正”法律原则和精神。
劳动法宣讲演讲稿

劳动法宣讲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为大家宣讲劳动法。
劳动法,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今天,我将以演讲的形式,向大家介绍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和重要原则,希望能够增进大家对劳动法的了解,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是指国家为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所制定的法律体系,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劳动法的核心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享受平等、公正、合法的待遇,并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维权渠道。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有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平等就业原则:不论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权益。
2. 劳动权益保护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
3. 人力资源优先发展原则: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力资源开发的创新,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能力。
4.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公正和合法,防止任意解雇、歧视等行为的发生。
5. 和谐劳动关系原则: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协商和谐解决劳动争议。
三、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个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名称)、住所(地址)等基本信息。
2. 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等。
3. 期限和地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期限和工作地点。
4. 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5. 工作条件和保护措施: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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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贵单位邀请和我单位指派,由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
说实话,如何介绍,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为什么?原因有:一是法律法规很枯燥,而我对这几部法律并不十分熟悉,怕讲得无趣;培训安排讲两个小时,对于我本人来说,说上两小时实在是太难,然而相对于《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的内容,就只能讲点皮毛。
所以讲得不到之处,请大家原谅和指正。
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培训内容:合同法基本知识,签订、履行合同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今天借这个机会,准备和大家共同交流的话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时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的实务操作和操作中的风险防范。
这中间我会结合公司以前订立的合同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现实案例来讲解。
我们知道,现今法律正日益逐步完善,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也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企业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以前的简单操作,甚至君子协议之类的方式就行不通了。
随着交易的增多,和日益复杂的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我国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的环境下,合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不管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
既然合同对于每个人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可以这样讲,合同的工作做好了,各种纠纷就少了,社会运行就顺畅了,社会的发展也就实现了。
首先,我们进行第一部分的内容,关于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知识。
《合同法》立法背景、时间、意义时间:《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背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之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原〈经济合同法〉(81年)、〈涉外经济合同法〉(85年)、〈技术合同法〉(87年)已不适应形势发展。
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前夕(2001年11月10日加入WTO),中国急需制定统一的合同法,与国际接轨。
内容总则八章(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约等一般性规定);分则十五章(15类有名合同),共428条。
意义《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并称为三大框架性法律。
合同及内容与形式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合同内容[《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Who(和谁签订合同)(2)What(为什么要签订合同,标的、数量、价款)(3)When(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4)Why(违约责任)(5)Which(解决争端的方式)1、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可以说是我国的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
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共有三个,一个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
现行的合同法将以前的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今年是在二月份还是三月份,我在审查一个公司的一个合同时,居然发现在合同中对一个违约条款是这样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经济合同法废止十几年了,尽然还在约定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
这是一个基本东西,应该清楚,合同对外代表一个单位的形象,不要犯低级错误。
2、谈谈无效合同。
合同有效无效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履行,履行后能否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还关系到我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这里我想特别说明的是第五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问题,这是合同无效的最普遍的形式。
合同法实际是放宽了对合同无效的限定,从合同法的该条规定可以看到,合同只有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是无效的。
哪些是法律、行政法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法规即国务院颁布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外,还有各部委规章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
也就是说,合同内容违反了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很多时候别人咨询我签订合同的问题的时候,很多都问到,我签的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不要成个无效合同就麻烦了。
这样的意识还是很好的,我们确实应该尽量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如果是因为违反了合同法52条前4款的情况而导致合同无效的,那确实麻烦了,相关财产会被收归国有或返还。
如果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要区别对待了,有可能对你没有影响,但却会产生一些潜在的风险,有可能你就会承担很大的赔偿责任。
案例:一公司准备在厂区内修建生产用房,找到一个包工头,请他承建,说又不想办产权证之类,也不用要他挂靠,节约了管理费,所以降低费用承包给他,双方签订了100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合同”。
施工中包工头偷工减料,房子建了大半的时候,垮塌了,并导致一个工人死亡。
发包方已花费了材料款70万元,发包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包工头赔偿,法院审理认为合同违反《建筑法》和《合同法》认定合同无效,但由于双方都有过错,所以判决包工头承担70%的责任,发包方自己承担30%的责任。
而死亡工人的赔偿诉讼,法院判决发包方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约20万元。
这样的一个无效合同,实际双方都是受伤的,如果发包方找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签订有效的合同,他也就不会有这些损失了。
提出无效合同的话题,是希望大家在订立合同中,要谨慎,擦亮眼睛,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不要签订了无效合同还是我方的过错,因此承担大的法律责任。
3、几个概念和名词的法律含义与区别(1)订金和定金的含义、区别要进行某种交易,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签订什么“意向协议”、什么“预购合同”交点订金,或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是常有的事。
比如我们打算购买商品房,看房满意后,售楼小姐往往会让你交点定金,说将房子给你留到。
这就是通常的情况。
但两个定金却又很大的学问。
订金,是预付款性质,合同签订后可直接冲抵货款,合同不能签订时退回。
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
五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合同法中规定的定金就是这个。
它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两个定金在实际运用中要注意分情况使用。
在主要需要约束对方的合同或意向性协议中,最好就使用定金,可以约束对方,对方不履行将不退回定金。
如果主要约束的是我方,那么就最好使用订金,我方如果要改变主意,就返还订金就行,而不会双倍返还。
(2)罚款、罚金、违约金的法律含义和区分日常合同中大量可见约定什么罚款,罚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法律含义,乱用罚款:不是一个合同法用语,而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只有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才可行使行政处罚权,如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队作出的罚款处罚。
罚金:是刑事处罚方式,法院在刑事判决中经常用,比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等情况。
违约金:才是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
实际中应很好的运用,约定明确的违约金。
合同法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没有具体标准,现在只有商品房买卖中司法解释对违约金的上限做了明确规定,不高于损失的30%。
其他均没有明确的规定。
注意: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二部分,关于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
我们对一些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时会发现不少的问题,而且有些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付款时间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无合同签订时间、无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方未盖章、未约定管辖机构或管辖地、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歧义等等。
这些合同在履行中很容易出现争议,而且一旦诉讼,对自己就很不利。
如何签订规范的、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的合同,如何防范合同订立和履行当中的风险,下面就来谈谈。
一、先谈谈在合同订立阶段的操作和风险防范。
1、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方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要清楚合同相对方是独立的法人还是分支机构还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不能与没有授权的部门签订合同。
还有就是审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后,要求其提供并保留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3)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
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比如建筑施工合同,就需要建筑单位有相应资质。
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那么合同就可能无效,可能会给我方带来损失。
(4)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重大合同订立时必须对对方进行调查,在工商登记机关查询其登记档案,是否年检,进行第一项和第四项的工作。
在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我们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