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精)
保险学期末复习

保险学期末复习第一章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1.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是指引起增加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各种原因或条件。
类型:①实质风险因素(可保)——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
即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或增加风险发生的机会和损失幅度的客观原因。
②道德风险因素(不可保)——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即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③心理风险因素(可保)——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即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的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的因素。
例:某建筑工程队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建筑物塌陷,则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是:()A.物质风险因素B.心理风险因素C.道德风险因素D.思想风险因素正确答案:C(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或者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
(3)风险损失:是指偶然发生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灭失。
类型:①直接损失(实质损失):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
②间接损失: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
2.风险构成三要素的关系: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区分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对确定保险责任有着重要意义,只有当风险事故为保险责任时,所造成的损失才能获得保险赔偿。
例:一位心脏病患者投保了意外伤害险。
某日被突如其来的汽车紧急刹车惊吓而亡,其能否获得保险赔偿?答:不能。
因为汽车紧急刹车只是风险因素,而不是风险事故。
引起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
如被汽车撞死,则可获得赔偿。
总结:风险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风险,其风险损失的程度一般较低;而风险事故发生频率较低的风险,其风险损失的程度一般较高。
例:扔烟头导致火灾造成财产损失,这里()是风险因素?A.扔烟头B.火灾C.财产损失D.以上都不正确正确答案:A3.纯粹风险:是指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一种风险。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保险学》研究的对象——保险商品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
特性: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的关系: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引起→损失的可能(即风险)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避免: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自留:对风险进行自我承担预防:在风险损失发生前.采取措施减少引发因素抑制:在风险损失发生时.或之后..采取措施缩小损失程度转嫁: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他人承担转嫁方式:保险转嫁(只有静态风险才可向保险公司转嫁)&非保险转嫁↘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变动无关的风险4.可保风险:可保危险,即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纯粹风险)☆构成条件:①风险不是投机的→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同时具有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e.g.身患绝症则不可投保)。
③风险必须时意外的→不是故意行为&不可预知(e.g.不适航的海轮在海上出险属于预知的)。
④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某一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失的可能性。
⑤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转移的方式: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购买保险(详见补充资料)二、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注意:保险公司并不是风险的实际承担者,而是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一般而言,风险的承担者为未发生风险的投保人.........。
2.保险的职能:(1)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2)保险的派生职能:储蓄基金功能&监督危险功能3.商业保险及其构成要素: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订立的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保险学导论(⼀)保险的起源1.思想起源:古代巴⽐伦2.海上保险:最早的商业保险3.中国保险历史---------第⼀家保险机构:“谏当保安⾏”第⼀家华商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中国⼈民保险公司:1949.10(⼆)保险的概念1.保险的定义①经济⾓度: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分摊的⼀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段。
②法律⾓度:合同⾏为2.保险的构成要素①特定风险(对象)②互助共济(基础)③对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补偿(⽬的)④合理的保险分担⾦。
3.保险与储蓄相同点:⼆者都是⽤现在的资⾦节余作将来的准备,⽽且都属于社会后备基⾦的组成部分。
区别:①从全部被保险⼈总体的⾓度,保险可以看成是储蓄。
从个体的⾓度,保户所交的保费与其所获得的赔款或给付并不对等储蓄⽆论是从总体还是个体的⾓度看,提款⾦额总是等于本⾦加利息②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为前提储蓄提款不以灾害事故的发⽣为前提;③保险是⼀种互助⾏为储蓄是⼀种⾃助⾏为④保险分摊⾦的计算有特殊的数理依据储蓄⽆须特殊的数理计算⑤保险资⾦的运⽤被保险⼈⼀般⽆权⼲涉储蓄者可以⾃由⽀配储蓄的提取和使⽤4.保险的职能①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融资职能5.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①保障社会再⽣产的正常进⾏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③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④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⑤保障社会稳定(三)风险:⼈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1.风险因素:风险条件(⾃然、道德和⼼理、社会)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3.损失:⾮故意、⾮计划和⾮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四)可保风险及其要件1.可保风险: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定要是纯粹风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①⼤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满⾜⼤数法则)②风险具有意外性与偶然性,⽽且不是投机性的。
③损失可以测定,⽤货币测量的。
④风险具有发⽣的可能性。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一、风险的特征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一)客观性: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二)损害性:“无损失、无保险”(三)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保险成为可保风险(四)可测定性: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五)发展性:风险的发展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二、风险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一)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二)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三、风险管理(本节全看P15):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四、可保风险的要件:(一)风险不是投机的: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一般是纯粹风险,即仅有损失机会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二)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的偶然性是对个体标的而言的,包含两层意思: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三)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两层意思:1、风险的发生或风险损害后果的扩展都不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因为可预知的风险往往带有必然性。
(四)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满足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要求。
(五)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四、保险的基本功能:(一)分散危险功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风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
(二)补偿损失功能: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
(三)我国的保险从财产保险的角度有经济补偿功能,从人身保险角度,有保险金给的功能。
五、商业保险:(一)怎样理解保险的商品属性(保险为什么能取得商品形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保险赔偿一般不可能采取直接的摊派方式,而只能采取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卖方式得以实现,故可以说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方式,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最新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1、什么是风险,风险具有哪些特征?风险:是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风险特征:(一)客观性(二)损失性(三)不确定性(四)普遍性(五)可测性(六)可变性(发展性)(七)社会性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三)风险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四)风险载体3、风险有哪几种分类方式?( 2 班了解)一、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一)自然风险(二)社会风险(三)政治风险(四)经济风险二、按风险性质(导致结果)分类:(一)纯粹风险(二)投机风险(三)收益风险三、依风险发生的形态分类:(一)静态风险(二)动态风险四、依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一)基本风险(二)特定风险五、依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一)财产风险(二)责任风险(三)信用风险(四)人身风险六、按风险的损失程度分类:(一)高度风险(二)中度风险(三)低度风险4、简述风险管理的程序(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二)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础(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四)风险处理(五)风险管理评估5. 简述可保风险的条件一、可保风险的存在(一)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1、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2、个人受损时,社会也会受损(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1、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2、损失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三)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标的1、同质风险: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2、同质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同。
(四)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1、风险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2、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确定和计量。
*6、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如何?( 2 班了解)(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够适应风险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
保险学·期末考试重点

保险学期末知识点整理一、危险管理概念(P.9)所谓危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危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危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对于危险管理的概念,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1.危险管理的主体是各种经济单位,个人、家庭、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团体都可以看做是独立的经济单位。
2.危险管理强调的是人们的主动行为。
在危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危险进行识别和衡量,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合理的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控制危险和处理危险,危险的识别与度量是危险控制与处理的前提条件。
3.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二、可保危险满足的条件(P.14)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保险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危险的财务转嫁与责任的承担都是通过相应的货币计价来衡量的,这决定了不能用货币来计量其危险损失的危险不是可保危险。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人的价值的衡量具有特殊性。
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或死亡所蒙受的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但在保险中,对此是通过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大小来确定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身伤亡也可以由货币来衡量损失。
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危险发生的偶然性是针对单个危险主体来讲的,危险的发生与损失程度是不可知的、偶然的。
对于必定会发生的危险,如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自然损耗,保险人是不予以承保的。
对于单个主体无法预知的危险的发生及损失的大小,保险人可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的分析,找出其发生的规律性,从而将偶然的、不可知的危险损失转化为可预知的费用支出,顺利实现保险经营的全过程。
3.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意外危险是指非意外行为所致的危险和不是必然发生的危险。
故意行为易引发道德危险,且发生时可以预知的,都不符合保险经营的原则。
只要是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失,保险人不予以补偿。
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

保险学复习题一、解释概念1.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2.险位超赔再保险它是以每一危险单位的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即自赔额,超过自赔额以上的一定赔款额,由分出公司负责。
3.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保险公司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
4.损失说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险说四种分支学说5.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
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6.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
7.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所谓足额保险,又称全额保险,就是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超额保险,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8.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简答题1.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 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直接原因;共同海损是人为原因 (2) 损失的补偿方式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或承保人单独承担;而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按比例分摊。
2.代位求偿的含义和实现条件。
答案: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3)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4)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5)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3.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哪些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保险学期末复习知识点

保险学总复习一、本课程的复习要求保险学课程复习的基本要求是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学会应用保险这一处理风险的方法,具备运用保险理论和实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系统掌握保险学的重点内容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是第一篇保险基本原理和第二篇保险实务。
第一篇保险原理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2、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3、保险的职能。
4、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险合同的内容5、保险的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第二篇保险实务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各类保险业务的特征。
2、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及保险金额和赔偿的确定。
3、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处理。
4、责任保险有几种?他们的保险责任如何确定?5、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
6、人寿保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7、归纳传统型寿险与创新型寿险的区别。
8、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是什么?9、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什么?第三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定价的依据是什么?2、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和原则是什么?3、保险公司的承保内容和理赔的程序。
4、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特点。
5、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重要性及其投资的途径。
一、解释概念风险纯粹风险投机风险风险管理可保风险保险损失说非损失说二元说保险合同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利益近因代位追偿委付第一危险(损失)赔偿方式比例计算赔偿方式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火灾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分红型人寿保险变额寿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分出公司分入公司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成数分保溢额分保险位超赔分保资本金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相互保险公司二、简答1、简述风险的定义与特征。
2、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3、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那些条件?为什么?4、保险损失说的观点是什么?有那些分之理论?5、保险是如何分担风险与补偿损失的?6、保险合同的含义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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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自然、道德和心理、社会(2风险事故(shìgù)(3风险损失。
风险(fēngxiǎn)和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是最典型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与保险:同:(1研究(yánjiū)对象都是风险。
(2数理基础基本相同。
二者都要在准确估测预期损失率的基础上达到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佳安全保障的经济目的,二者都要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作为分析的基础和方法。
(3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风险管理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提高,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都对保险有积极地意义;反之,保险公司通过提供保险,将风险管理经验和知识传授给经济单位,促进风险管理的发展。
异:尽管二者研究对象都是风险,但保险公司不是风险的唯一承担者,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的、常用的手段之一。
保险也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风险都可以承保。
因此风险管理高于保险,范围也广于保险。
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互助性:保险人用参加保险的众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其中少数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bǔcháng),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它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
(2数理科学性: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fǎzé)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拟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方法为计算基础的。
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法律契约性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不断增加,事件发生的频率就会趋近于一个常数。
用在保险领域,含义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越来越接近预期损失的结果,即损失的概率的偏差就越小。
反之,承保单位越少,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大。
可保风险条件:纯粹风险。
非投机。
偶然的、意外的。
风险的发生具有可能性,但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程度等都是不确定的。
原因:①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②保险经营的基础是大数法则,大数法则的应用是以随机事件为前提的。
必须使大量的标的都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保险要求承保的风险对大量的标的造成损失的威胁,只有这样,才符合大数法则的要求,保险公司才能根据以往资料计算正确的损失概率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可以测定的。
一般不造成巨灾损失的。
大部分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或者因保险标的价值大而出现巨大损失叫巨灾损失。
对于此,纯粹依靠商业保险难以承保,往往需要政策扶植。
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业务的一部分分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经济行为。
(反映(fǎnyìng)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以原保险的存在和前提为基础,再保险的作用体现在稳定保险业的经营,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提高其承担风险的规模、类型和义务质量。
保险制度的产生:(1海上保险制度(2火灾保险制度(3人寿保险制服(zhì fú)(4责任保险(5信用和保证保险 p22保险(bǎoxiǎn)的职能:是指保险本身具有的职责和功能。
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决定的。
(1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风险,组织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2保险的派生职能:①保险防灾减损职能②保险融通资金职能③保险实施社会管理职能体现在a实施社会风险管理 b参与社会保障管理 c增强社会信用管理 d调节社会关系管理投保人条件:(1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对保险标的(biāo de)必须具有保险利益(3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受益人是保险(bǎoxiǎn)金的受领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合同规定利益的人,即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中介人:在保险市场上,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来实现,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在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huòzhě)个人,包括专业代理、兼业代理和个人代理。
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告之不实,在保险单出立时又不要求修正,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诚信原则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赔偿。
一旦保险人在投保单签字就表明(biǎomíng)保险人同意承保。
(2保险单:保险合同(hé tong)的正式书面文件,简称保单。
保险单完整的记载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只是保险合同成立的书面凭证。
(3暂保单:正室的保单发出之前由保险人出立给投保人的一种临时凭证,以表示保险人同意承保,也称临时保单。
以下情况下使用①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时,还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之前,给保险人的一种证明(zhèngmíng)②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获得总公司的批准之前,出具的保险证明③在签订或续订保险合同时,因有一些条件正在协商的过程之中,给被保险人出具的一种证明。
④保险单是出口贸易结汇时的必要文件之一。
在尚未签发保险单之前,先出立暂保单,以证明出口货物已办理保险,作为出口结汇需提交的凭证之一。
(保险单正式出立后,暂保单自动失效。
保险人在正式出立保险单前,可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须通知投保人(4保险凭证:小保险单,是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情况使用:①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②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实行(shíxíng)强制保险。
为了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以供有关部门检查,保险人通常出具保险凭证③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补或补充。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变更。
(1财产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
由于保险标的买卖、转让、继承等法律行为而引起保险表所有权的转移,从而引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
①保单的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
被保险标的所有权转让时,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并对保险批注(pī zhù)后方可有效。
②货物运输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单自动转移,不需经保险人同意。
(2人身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
①投保人的变更。
只要新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愿意缴纳保险费,不需保险人的同意,但要告知(ɡào zhī)保险人。
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才能变更投保人。
②受益人的变更。
由保险人和投保人指定的,其变更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志。
被保险人可随时更换受益人,不需保险人同意,但须书面通知保险人。
(3保险合同内堂的变更:在主体不变,改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①保险标数量、价值增减引起的保险金额的增减。
②保险标的种类、存放地址、占用性质的变化、运输保险中航程(hángchéng)的变更等,以及由此引起风险程度的边哈而导致保险费率的变化③保险期限的变更④保险责任范围的变化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期未届满之前,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
(1任意解除:指法律允许保险合同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
但货物运输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解除。
Ps保险法规定,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应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子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法定解除: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
①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②投保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伪造、变造(biàn zào)有关证明或其他证据,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相保险人索赔的③肉包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对其保险标滴安全应尽的责任④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⑤投保人申请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而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但合同成立后愈两年的除外。
⑥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之后,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xiào lì)中止。
中止后两年内,未恢复合同效力事宜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约定解除:当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导致保险合同所确立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结束,即保险关系的最后终结。
原因:(1因期限届满而终止(2因解除而终止(3因履行合同而终止履行赔偿后,投保人30日内可终止。
保险人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应将未受损部分的保险费,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给投保人。
(4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bǎochí)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
保险利益的原则:保险利益也成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条件:合法;确定(quèdìng);经济上的利益。
意义:(1防止将保险变成赌博(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界定保险的责任限额保险利益时效(shíxiào)新旧法区别:旧的: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存在。
新的:只强调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变动:~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保险标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消灭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随保险标的的灭世而消灭。
(1继承如果人身保险合同是基于债权关系,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于投保人(债权人,当投保人死亡时保险利益可以由投保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基于特定的人身关系,基于血缘关系,这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非属于投保人,保险利益一般不得转移。
(2转让保险标的转让,保险标的的受让人继承权利和义务,需及时通知保险人(除货物,因转让导致危险增加,保险人子收到前款规定起30内,解除或增加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