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汉寿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汉寿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常德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取得的成就

过去的五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城镇兴县、旅游活县、幸福汉寿”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环境污染整治,推进节能减排,突出生态创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力改善,较好地实现了“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污染得到集中整治。

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对于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五年来,全县共审批工业建设项目137个,否决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8个。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采取计划执法、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和夜间巡查等形式,结合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偷排或超标排污行为,确保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39人次,检查企业530家次,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25件,关停违法排污企业11家。大力开展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2.5亿多元,完成了医药、化工、苎麻脱胶、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通过重拳治污,全县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

2、农村环境面貌大力改观。

①实施了一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从生态建设,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口子上积极争取上级环保投资1500多万元,开展了两个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及10个重点村的集中整治,其中东岳庙乡綦桥村、朱家铺镇白马村、毓德铺镇相公山村、太子庙镇永兴村、缸儿口村、大南湖乡五竺山村、新兴乡杨李村、周文庙乡南台村、洲口乡猴王村分别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50万元开展了农村环境专项整治。

2011年,实施了岩汪湖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项目总投入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57万元,省财政投入14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30万元。在岩汪湖镇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地污染治理,对内江水体清障、清淤、清废;建设了一座日处理80吨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在主干道旁修建了300个垃圾收集池,配套了垃圾清运车、可回收型垃圾桶;建成了一座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站。

2012年,实施了太子庙镇环境连片示范区整治项目,对太子庙镇沙洋坪、排形、倒流坪、黄福、天星、镇居委会开展了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48万元,省财政投入142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15万元。

②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县环保局会同县畜牧局及乡镇政府对全县畜禽养殖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加强了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养殖业主的环保法律意识,引导养殖业主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全县共有大小畜禽养殖场212家,

分布在全县各乡镇。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全县畜禽养殖场进行了集中整治。通过科学划定禁养区、严格环评审批程序、配套建设处理设施等措施,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关闭违法排污养殖场16家,改扩建35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12家,环保验收18家。共投入治理资金1030万元。

③形成了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每年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办、环保、财政、农业、水利、畜牧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每月对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打分,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对前三名给与一定资金奖励,后三名给与相应资金处罚。县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每年年初,将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村建立了专门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配置了垃圾清运设备,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一系列有效整治措施,全县农村暴露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农村环境面貌有了大幅度提升。

3、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状,确保不出现因责任不到位或防治措施不力而造成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情况。全县共划定16个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6个地表水源保护区,10个地下水源保护区,并获得了省政府正式批复。二是控制投肥养殖。在饮用水重点保护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解除并不再签订投肥养殖承包合同,对纳入水源保护范围的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投肥养殖。不属于饮用水源的河流、湖泊等,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改投有机肥为生物肥,倡导生态养殖。三是压减珍珠养殖面积。五年来,全县共压减珍珠

养殖面积7万亩。四是加强了饮用水源地日常环境监管。县环保局每月对全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及时发布水质状况,并建立了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

4、大气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汉寿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充分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制订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各项整治工作。通过实施大力整治,全县建筑企业和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县城区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改气”,整治乡镇燃煤锅炉16台,取缔淘汰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5台,关停粘土砖瓦厂16家,拆除黑烟囱8座,县城振兴路“油烟一条街”得到集中整治,餐饮业按标准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建设了县城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启动了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5、生态建设得到大力推进。

开展了省级生态功能县考核,完成了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为重点,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农村改水改厕工程,推动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创建了省级生态乡、村。至今全县已成功创建了25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村,省级生态乡镇达到了86.2%。保护了森林资源。全县森林资源总蓄积1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2.83%,森林绿化面积达到20万亩。发展了生态旅游业。通过打造清水湖旅游度假区,实施西洞庭湖湿地重点保护,开发鹿溪森林公园项目,实施云台山旅游开发项目,有效保护了我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县域生态旅游产业名牌效应日渐显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