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三统一规章制度
药品“三统一”政策解读

药品“三统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要,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简言之,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药品,其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国家有关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供应、使用等项制度。
我国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
2、我省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框架及工作目标是什么?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是在国家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有关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等各项管理的制度。
总体安排是:2009年,完成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的各项实施意见和措施,搭建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框架。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抓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生产供应;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
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1年初步建立起我省基本药物制度。
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3、我省基本药物目录是如何确定的?我省的基本药物目录也就是“三统一”药品目录。
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结合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实际需要,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个品种、2349个品规中选出652个品规(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424个,中成药部分228个)作为我省基本药物目录。
4、什么是药品“三统一”?药品“三统一”就是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对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程的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管理。
药品三统一实施方案

宁安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全区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把药品“三统一”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药招办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药品招标“三统一”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药品“三统一”领导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工作,具体工作由药械科负责,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定的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
三、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卫生厅2007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方案》的各项要求,对药品用量大的品种进行跟踪,如发现违规的现象,立即采取措施,对涉及的科室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四、及时按规定上报中标药品采购计划,做好中标药品的使用与统计工作。
五、积极向临床宣传使用中标药品,百分之百使用中标药品。
六、确保合同签约率,计划上报率,非中标药品清退率,中标药品使用率和药品按规定加成率的目标。
七、及时按合同规定在60天内付清中标药品销售货款。
八、积极与配送企业签定共同治理商业贿赂协议书,使中标药品使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安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镇安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镇安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加强药品质量监控,合理确定药品价格,建设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政府决定在商洛市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三统一”)。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4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

2024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2024年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药品市场蓬勃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药品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和存在的漏洞。
为了提高药品安全和监管效能,我们制定了2024年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完善的药品监管体系,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2. 原则:科学决策、依法监管、分类管理、全面加强。
三、具体工作内容1. 完善药品分类管理(1) 制定并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别药品的监管要求和责任。
(2) 统一分类管理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保健品等。
2. 建立健全药品监管机构(1) 加强药品监管部门建设,提高其能力和水平。
(2) 统一设立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管。
(3) 加强药品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监管能力。
3. 加强药品注册和审批管理(1) 完善药品注册和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2) 加强对注册申请资料的审核,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3) 优化药品注册分类体系,明确不同类别药品的审批要求。
4. 强化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1)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提高其生产质量和安全水平。
(2) 建立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认证。
(3) 增加药品质量监测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5. 加强药品流通和零售管理(1) 完善药品流通和零售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2) 制定并落实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具备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和管理。
(3) 加强药品追溯和监控体系建设,确保药品流通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6. 提高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力度(1) 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加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知识。
(2) 加强药品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3)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制度,保障公众反映问题的权益。
2024年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

2024年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始终坚持的一个重要方向。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和三统一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两项重要任务,是解决群众看病贵难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是指将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疗设备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采购及使用、推动医药资源的统一配置和高效利用,达到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看病难问题的目的。
为了将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的方案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三统一的战略部署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同时,各地方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率。
在推进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化平台,提高医疗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为医疗服务的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推动医疗服务的普及和健康促进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推进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要发挥社会力量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督机制,保障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和质量安全。
综上所述,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的落实方案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我国医疗改革的重中之重。
只有全面、深入地实施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才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难的问题,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药品三统一规章制度

药品“三统一”管理制度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从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三、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
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核定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
五、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各科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省一级医院的要求。
六、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半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办和农合办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
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不到及目录外药品费用超过药品总费用15%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卫生室要充分认识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积极实施,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
为了做好全镇村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工作,特制订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在全镇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降低药品价格,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让政府放心、村医满意、群众实惠。
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

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是指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药品供应和药品使用进行统一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下面是一个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详细分析如下所示。
一、问题分析1. 药品采购成本高:由于药品的供应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药品的采购成本较高。
2. 药品使用不规范:由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导致药品的使用不规范,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3. 药品供应不可靠:由于药品的供应链条过长,导致药品的供应不可靠,不能满足医疗机构的需求。
二、解决方案1. 建立药品采购平台: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一个药品采购平台,集中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
平台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药品的采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 加强药品使用监管:地方政府可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确保他们合理使用药品。
同时,建立药品使用的监管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3. 建立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一个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保证药品的供应可靠。
可以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需求能够得到及时满足。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地方医疗药品采购平台: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医疗药品采购平台,平台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药品的采购。
平台可以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需求能够得到及时满足,并通过电子化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地方政府可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
可以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开展临床实践培训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督促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完善药品“完善药品“三统一”管理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药品“三统一”管理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我省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综述实行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坚持以药品“三统一”工作为抓手,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把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主要任务之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了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因地制宜,以药品“三统一”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我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背景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需要着力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之一,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诸多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制度。
2009年8月,原卫生部等九部委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同时,国家明确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时间表,提出“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2009年,每个省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第二步,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三步,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药品三统一实施方案

药品三统一实施方案宁安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全区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把药品“三统一”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药招办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药品招标“三统一”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药品“三统一”领导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工作,具体工作由药械科负责,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定的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
三、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方案》的各项要求,对药品用量大的品种进行跟踪,如发现违规的现象,立即采取措施,对涉及的科室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四、及时按规定上报中标药品采购计划,做好中标药品的使用与统计工作。
五、积极向临床宣传使用中标药品,百分之百使用中标药品。
六、确保合同签约率,计划上报率,非中标药品清退率,中标药品使用率和药品按规定加成率的目标。
七、及时按合同规定在60天内付清中标药品销售货款。
八、积极与配送企业签定共同治理商业贿赂协议书,使中标药品使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安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镇安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镇安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加强药品质量监控,合理确定药品价格,建设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政府决定在商洛市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三统一”)。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三统一”治理制度大体药物的治理和利用制度一、为踊跃推动国家大体药物制度,保障群从众大体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依照等九部委《关于成立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国家大体药物制度实施方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期或不按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利用大体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内容包括《国家大体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大体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式。
三、做好大体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
医院临床应用的大体药物全数从省大体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大体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依照国家相关大体药物价钱政策,核定大体药物的零售价钱。
五、鼓舞临床医师优先合理利用大体药物。
各科大体药物利用比例达到省一级医院的要求。
六、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医治,发挥标准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医治的合理、平安、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医院药事治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增强对医院大体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判,按期(至少每半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大体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
对利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峻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八、大体药物全数纳入《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陕西省大体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办和农合办要依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
对大体药物利用比例达不到及目录外药品费用超过药品总费用15%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治理方法实施国家大体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卫生室要充分熟悉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大体药物制度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踊跃实施,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
为了做好全镇村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工作,特制订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治理方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在全镇达到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大体药物制度,对大体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降低药品价钱,减缓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让政府安心、村医中意、群众实惠。
二、采购配送程序一、药品打算的报送。
村卫生室依照大体药物用药需要提出采购打算,每一个月7日例会或每周一前向高塘中心卫生院提出采购打算。
采购单三联全数交给卫生院。
二、药品配送。
依照卫生室药品采购打算,有县三统一办公室转配送企业,把药品直接送到卫生院,通知村医自行领取。
领取时结清货款。
3、药品验收。
验下班作由卫生院代为验收,接到配送企业配送的大体药物,要当面清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对价钱、质量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拒绝验收,卫生室对合格药品建账记录,妥帖保管单据,留存备查。
三、方式步骤一、药品“三统一”实施的范围。
实施大体药物制度是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全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召集村卫生室负责人,结合本地用药适应,以乡镇为单位在辖区卫生室确认部份“三统一”药品品种,常年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钱、统一零差价销售。
3、经费补助原那么。
依照华县药品“三统一”办《华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助考查方法》精神,按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确信销售药品数量,按销售量的15%进行经费补偿。
4、经费拨付程序各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由县卫生局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依据订购药品和零差价销售考核情形及时发放到村卫生室。
五、支付货款。
村卫生室按购进药品从卫生院领取药品时支付购药款,由卫生院和配送企业集中结算,对无合法理由不按期支付购药款的,按“三统一”有关规定处置。
六、“三统一”药品治理。
村卫生室对确信的“三统一”药品,实行专账治理,专用柜台、专用途方,按日统计,按月装订保留,购进有验收记录,销售有记录。
四、监督治理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实行县、乡两级监督治理。
一、县药品“三统一”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对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村卫生室,县药品“三统一”办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将撤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与所在地村委会和谐改换法人,取消农合门诊统筹报销定点,不享受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补助,违背价钱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惩罚。
二、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村卫生室大体药物的采购、配送、销售进行监管,发挥卫生院的指导治理职能。
对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情形进行考核治理,承担卫生室药品订购、销售数量的月报统计,考核发放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补偿经费。
对卫生室药品“三统一”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卫生室的实施。
县局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药品“三统一”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考评。
3、村卫生室是集体办的公益性基层卫生机构,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承担着辖区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大体医疗效劳,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为民效劳的责任感,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义不容辞,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降低药品价钱,让利于民,同意各级政府部门的督导检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减缓农人看病贵的问题,保证国家大体药物制度在我镇村卫生室的顺利实施。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治理制度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药品三统一、零差率政策。
二、采购药品必需填写采购单,通过卫生院统一采购大体药物。
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3、依据大体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大体药物处方集,标准合理利用大体药物。
4、按时参加卫生院组织的三统一政策法规业务学习。
五、成立药品采购、入库明细台账。
六、实行药品价钱公示,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7、按规按时刻结清药款。
八、如实做好月统计,每一个月7号前向卫生院报送药品三统一月报。
九、严格遵守药品贮存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大体药物按期检查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医院药品治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避免显现非大体药物和过时、变质药品;幸免贮备药品数量过量阻碍本钱操纵;避免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妥而致使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治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治理法》、《国家大体药物目录》、《国家大体药物目录四川省第二批基层补充药物目录》三、适用范围金河镇卫生院临床用药治理。
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成立适合药品贮存基数,由药房负责人提交备药打算经院长审批后网上采购,坚决杜绝显现非基药。
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幸免积存。
(二)利用记录治理医药公司将药物送到后,药房治理人员实行电脑录入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大体情形及利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药品的检查成立《药品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形如实记录。
院长不按期抽查药房药品治理情形,关于存在问题及时发觉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查对。
关于效期<6月且科内利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示改换。
(四)药品的摆放一、实行“一目了然”治理方式: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利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利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二、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五)药品的清查由院长带头,每一个月10日前对西(中)药房、西(中)药库房进行清查。
重点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是不是大体药物目录内药物。
每季度对电脑库存和实际库存进行查对是不是一致。
发觉问题及时处置,并追究相应责任人。
村卫生室大体药物制度绩效考查方法(试行)为做好我区村卫生室实施药品“三统一”,执行大体药物零差率销售,真正做到降低药品价钱,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减缓农人看病贵的问题。
依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查方法。
一、考核目的为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政策,切实增进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考核村卫生室执行大体药物制度在情形和在实施进程中的效劳质量、效劳数量和群众中意度等,监督治理村卫生室实行药品“三统一”,标准政策执行,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保证国家大体药物制度在我区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那么一、公益性原那么。
国家大体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绩效分派原那么。
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补助经费挂钩。
三、考查对象全区已体会收符合标准化建设并标准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的所有村卫生室。
四、基础考核要紧考核村卫生室大体药品“三统一”执行情形及效劳质量、群众中意度,表现优劳优酬的原那么,由(中心)卫生院每一个月对辖区村卫生室执行情形进行考核打分。
(打分表详见附表1)(一)、大体药物利用情形(50分):一、村卫生室必需配备利用国家大体药物307种和陕西省增补191种目录内的药品,不得擅自采购利用目录外的药品。
(本项总分值25分,每发觉1个目录外用药扣1分。
)二、村卫生室自本考查方法发布之日起,一概依照大体药物采购价钱实行零差率销售。
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严禁自采自购自行加价行为。
(本项总分值25分,每发觉1个加成品种扣1分,不按规定渠道或擅自采购药品的不得分。
)(二)、医疗效劳质量(40分):一、增强药品利用治理,严格执行《处方治理方法》和临床大体药物应用指南、大体药物处方集等,增强药品验收、贮存、发放等环节治理,将药品购进单据装订整理成册,按月汇总。
(本项总分值10分,未能做到的每项扣1分。
)二、处方书写必需符合《处方治理方法》的要求,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95%,处方书写不标准或不利用药品通用名的处方视为不合格。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本项总分值10分,低于2%扣1分。
)3、依照规定配备大体药物,药房达到标准化,库存药品无失效和近期(一周)失效的药物。
(本项总分值10分,有失效和近期失效药品一种扣1分。
)4、天天开具的处方前记记录项目要与门诊日记记录的信息相一致,误差率不能大于2%。
(本项总分值10分,每低于2%扣1分。
)(三)、群众中意度(10分):一、查阅村卫生室门诊日记记录册,随机抽查10名患者,进农家走访或打询问效劳中意度,有一例不中意扣1分。
(5分)二、各村卫生室要设立投诉举报箱,现场查看并结合平常违规及群众投诉举报情形,有一例投诉查实扣2分。
(5分)五、绩效考核要紧考核村卫生室大体药品购进金额、药品利润率和诊疗人次数量,表现多劳多得的原那么,由(中心)卫生院每一个月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打分。
一、药品购进金额指标。
依据陕西华远医药集团公司临潼配送站提供的药品购进金额数据。
每一个月购进药品金额总数依照每100元加1分,不足100元加分。
上不封顶。
二、诊疗人次考核指标。
依据区新农合报销系统中的门诊报销人次数或村卫生室提供的门诊日记记录人次及门诊处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