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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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标题: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2022年政策指导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仍然繁重。

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期待不断提高,对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呼声越来越迫切。

二、总体要求1.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轴,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2. 把优化经济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动经济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3.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以创新为核心引领经济发展,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重点任务1. 深化改革,优化市场环境。

完善市场化机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更多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活力的释放。

2.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融合,推动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

3. 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推进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构建生态文明的发展格局。

4. 加强产业优化升级。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供给质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5.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监管和服务,提高政府效能。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改革创新制度机制,鼓励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

6. 加大公共服务供给。

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四、政策保障1.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 完善相应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改革创新,提供创新金融支持。

3. 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4. 发挥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移。

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建议

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建议

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科技创新的引导和管理,我提出以下审议意见和建议:一、加强科技政策的制定和落实1. 科技政策应该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

2. 在制定科技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3. 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工作。

4. 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力度,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加强科技创新的投入和支持5. 增加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6. 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在关键领域进行原始创新,提高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7.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工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产业链中的应用和推广。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的投资和应用。

五、加强科技创新的监督和评估9. 建立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估科技创新工作的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持续改进。

10. 加强科技创新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技创新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成果的有效应用。

通过加强科技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创新的投入和支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加强科技创新的监督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可以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附则
(十九)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在(区本级)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其中涉及科技的还适用于其他行业。当年发生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较大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被税务部门稽查处罚情节较重的企 业以及低效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其中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不能评为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本意见涉及同一内容奖 励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此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本实施意见自2020 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期间的政策,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文件规定的项目 补助、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金额,包括国家、省、市补助奖励资金额度。重点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优先向区以上部门 申报补助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区专项资金保障。
(一)构建集群发展新格局。到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每年力争增长6.5%以上。基本形成省内外有影响力、 海洋经济特色明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创新能力日趋强化的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园区、金塘塑机螺杆园区、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国际粮油产业园区、海洋科学城等平 台,谋划建设马看:海洋通信新材料、金塘塑料新材料园区。积极培养专精特新企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 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工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将打造成为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窗口。
(十)提升企业运行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根据企业综合评价,执行市“亩均论 英雄”相关的扶持政策。培育树立一批高质量发展企业,对综合评价A类、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亩均税收 30万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规模大小、两化融合程度高低兼顾行业特点每年选取5家,给予每家企 业一次性平均奖励10万元。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温政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为主载体,加快传统制造业重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强化创新驱动发展1.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研究。

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25%的基础性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每个项目根据立项申请额度,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在“5+5+N”领域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按照项目评审结果分三类给予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助,其中企业承担的转化应用类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经费25%;从中单列10个左右项目专项用于自创区(科创走廊)(以下简称“一区一廊”)内两大主导产业领域,单列项目给予研发投入(不含财政补助)35%、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科技大奖的奖励100万元。

2.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企业的R&D投入,按照在浙江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查调减部分相应扣除)的1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经认定的企业自主的省级以上创新载体,每年为温州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超出500万元的部分,按照提供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的2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全面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引言在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驱动力。

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科技正在对传统产业、服务业产生深远影响,对未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势在必行。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对全面科技创新发展有所助益。

二、加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源泉在于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

在全面科技创新发展中,政府应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在前沿科学领域开展创新研究。

要大力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提高科技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实际能力,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障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到科技创新中来。

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全面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

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吸引更多国际高端科技人才来华合作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科技理念和管理经验,促进国际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要加强国际科技标准的对接和统一,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走出去,参与国际科技竞争。

五、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需要与产业融合发展。

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领域转化,创新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

要搭建产业技术创新评台,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

六、个人观点和总结在我看来,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该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加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科技创新成果的最大化效益。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科技创新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3•【字号】荆政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荆政发〔20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省级区域创新应用中心为引领,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优化全域创新体系布局,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人才、创新环境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强市,为“转型赶超、加快复兴、绘就新画卷”提供强支撑、增强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荆州市进入全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前100名。

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迈上新台阶。

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建成省级区域创新应用中心,全域创新格局初步形成。

政府科技研发投入每年递增10%,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4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750家,力争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7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

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一)聚力打造省级区域创新应用中心1.打造一条科创大走廊。

根据整体统筹、集聚带动、协同联动的原则,结合荆州实际,打造以长江大学为核心,向东延伸至荆州开发区,向西延伸至荆州高新区,辐射全市的荆州科技创新大走廊。

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科技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科技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科技发展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个国家都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以引领科技发展的潮流。

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科技发展,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必须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创新的活力。

首先,政府要积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同时,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保护,进一步激励创新者的积极性。

其次,要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科技创新团队的整体水平。

鼓励高校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结合的科研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创新平台。

此外,还应加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力度,提供更好的创新条件和资源,吸引更多的优秀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

二、加强科研合作,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需要加强科研合作,促进各领域技术的创新。

一方面,要加强学术界、企业界、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当前社会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

另一方面,要加大国际科研合作力度,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创新竞争,吸收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此外,要鼓励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促进技术和资源的共享。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加强技术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可以更加高效地推动科技创新。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升级。

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发展,政府要拓宽科技成果的转化渠道,并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

同时,要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推广和应用。

只有科技成果能够真正投入实际生产和生活中,才能为社会带来更大的效益。

四、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监管和评估在推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监管和评估工作。

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和风险,需要及时进行监管和控制。

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蓬勃发展的意见

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蓬勃发展的意见

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蓬勃发展的意见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建设科技创新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基础条件支撑。

我们应该加大对科研机构、实验室和创新团队的投入,提供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为科技人员提供便利的科研环境。

同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

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离不开优秀的科技人才。

我们应该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加入科技创新队伍。

同时,要注重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机会。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我们应该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通过建立科技创新与产业合作的平台,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为生产力。

四、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科技创新需要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我们应该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要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和创新基金,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更有前景的科技创新工作。

五、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创新是全球性的事业,我们应该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科技成果。

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强科技人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科技创新的跨国合作,提高我市科技创新的水平和竞争力。

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蓬勃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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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支撑性和贡献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基础研究
1建立稳定支持机制,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技人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围绕深度开发“原字号”、改造升级“老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开展软课题研究,可根据年度申报指南开展课题申报,履行评审程序获批市级最高奖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支持行业头部企业牵头建立遵循契约精神、市场目标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在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等方面形成创新合力。

对获得省备案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给予5万元奖励。

对获得市级备案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给予3万元奖励。

三、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项目形成机制
3.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经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对其承担的市级以上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科研经费30%且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助。

4.以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创新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形成和管理方式,对能够推动行业发展,解决企业产品换代升级的重大技术需求推行“揭榜挂帅”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研人员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支持产学研联盟企业参与“揭榜挂帅”。

对列入市级“揭榜挂帅”计划的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自筹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经费。

四、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
5.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对首次获得证书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省科技厅首次备案的雏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省科技厅首次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批为独角兽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五、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6.支持中科院沈阳分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溪建立分中
心,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优质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
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或组建产学研协同攻关团
队,对生物医药、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绿色建材、数字等产
业领域支撑性和贡献度高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团队,给予最高IOO万元的资金补助。

7.深化百博进百企活动,实施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

依据管理办法对特派团(组)开展考核,对考核优秀、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经费支持,对科技特派员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经费支持。

8.梯度培育中试基地,对新认定的市级中试基地,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获批省级中试基地享受省相关奖补政策。

9.支持成果本地转化。

经过备案登记的技术转让、作价入股、合作研发等技术合同,未获市级其它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依据中试或产业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予以支持,按照合同实缴金额的25%予以补助,每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引育高端科技人才
10.聚焦钢铁冶金、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主导产业,鼓
励企业“带土移植”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来溪开展技术攻关、创办企业,对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带土移植”项目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经费。

I1强化科技人才激励支持。

对获得省科技奖最高奖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七、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2.积极参与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对于新批复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批复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对于获批为国家、省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成果转移示范机构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八、推进高新区和经开区科技创新
13.强化高新区和经开区科技主战场作用。

全力支持高新区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实施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支持各经开区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领域与高新区构建联动发展机制,对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经开区创办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布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创新综合服务体等重点项目。

本意见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相关项目在一个补助周期内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事前资助项目除外),所需各项支持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根据属地属事原则,按照相应比例分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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